霍笙以前话不多,清高又懒得搭理人,跳了一次河,性格比以前好了许多,温温柔柔不再冷冰冰的,这会伶牙俐齿说出的几句也挑不出错来。
旁边在安慰李长美的知青们一听,还真是这个理,霍笙家里出事,现在家里都和她断绝了关系,而且如果真是霍笙,那为什么返城名额不是她自己,而是给了老知青叶红霞。
叶红霞平时思想觉悟高,队长支书考量把名额真给她,也是没什么可说。
几个知青看这情形,都散了,三队这个返城名额真是有够折腾的,先是霍笙,后又是李长美,现在又换成了叶红霞,搞得像孩子过家家似的,换了一茬又一茬。
叶红霞坐不住了,放了东西说是要去找孙队长问情况,风风火火就走了,霍笙和李长美两个呆在宿舍,谁也没理谁。
霍笙觉得奇怪了,明明按照原书的剧情,这个名额就是李长美的,怎么成了叶红霞,难不成是她没按原书剧情走,所以现在每个人结局都不一样了?
“霍笙,真不是你?”李长美坐在床边瞪着霍笙,哑着嗓子问。
“不是。”
李长美盯着霍笙企图从她脸上找到心虚,但霍笙坦坦荡荡,她咬了咬唇,难道真不是霍笙,可是她都已经忍着恶心和孙敬文那个了,为什么名额说换就换,她不知道现在还能怎么办,孙敬文不管用,她还能去求谁?
一大早天没亮,外面鸡打鸣之后,就传来几声中气十足的吆喝。
“上工了!”
知青宿舍的人睡得迷迷糊糊的起来收拾准备干活,霍笙手已经好了,自然要像以前一样,下地干活,挣工分。
她昨晚知道要早起,睡得早,这会倒也精神,不过宿舍里李长美和叶红霞却没睡好,眼泛血丝,看着萎靡不振的,李长美倒是可以理解,毕竟好不容易费尽心思得的返城名额没了,可怎么叶红霞也成了这个样子。
一伙知青到了放农具的仓库和队上其他的社员集合,霍笙所在的生产队是第三生产队,队上的的农具和队上其他公有集体资产都放这里。
社员们开始登记领用农具,看守仓库的是孙敬文的婆娘,地道的农民,她看到霍笙的时候,上下打量了几眼,分给霍笙一双又脏又烂的手套,紧接着没好气的说:“自己去拿,动作快点。”这个女知青长得跟狐狸精似的,竟然还敢说她家男人乱搞,她已经审问过自家男人了,都是霍笙为了得到知青名额胡乱编排的。
这些城里来的知青干活比不上其他的社员,没一点用处就算了还上赶着给他们队上抹黑。
村里不少人还把这件事当笑话,她这时看到人群里的霍笙和李长美都没个好脸色。
霍笙看到手套的时候犹豫了一下,脏兮兮倒是不要紧,毕竟是要拿来干活的,可手套破的戴上了估计也没多大用。
不过霍笙还是接过来,在登记册上端端正正写下自己的名字,然后走到墙角自己挑了铲子和镰刀,镰刀在每天下工之后都会擦拭雪亮,看着格外的锋利。
领到农具之后,三队上的全部社员都聚在了一起,等着队长喊口号,喊完口号干活才有劲。
三队上的生产队队长孙敬文走到了前方,他长得确实像其他人说的一样,脸上笑眯眯的,看着憨厚和善,不过这些都是假象而已。
李长美年纪十六七岁,正是花骨朵的年纪,这个孙敬文,看上去都能当她的爹了。
如今李长美的名额黄了,跑了一趟孙敬文办公室不顶用,估计下一次就是跑支书办公室了,为了一个名额,也真是无所不用其极了。
社员们举着手中的农具跟着前面的孙敬文大声的喊口号,霍笙也跟着应喝着。
“你今天负责这片地的追肥。”
口号喊往之后,孙敬文开始给社员们分今天要干的活,李长美在霍笙的前面,追肥这活比其他的轻松多了。
轮到霍笙的时候,孙敬文眼角笑起来的褶子更深了一些,看得霍笙心里毛毛的,最后孙敬文给霍笙划了五分地的麦子。
一般队上照顾女知青,割麦子和其它挖地的重活都是给男同志做了,女知青就干些浇浇地,除除草,虽然公分少些,但女知青们都乐意,让霍笙割麦子,还是五分地的,这分明有些为难人了。
霍笙白白嫩嫩的,拎着镰刀割麦子?麦子不把她割了就算好的。
叶红霞站在边上,刚想帮霍笙说几句好话,但明眼人都看的出是怎么回事,她也不上前去触霉头。
但谁也没想到,霍笙带着自己的农具什么话都没说就去干活了。
孙敬文看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侧,和嫩的能掐出水的小脸蛋,更加心痒了,他暗里和霍笙暗示过好几次,偏偏霍笙给他送礼,就是不肯和他睡上一觉,他自然最后把名额给了识趣的李长美。
没想到因为名额的事情,霍笙竟给他捅出这么大的篓子,公社支书没少训他,他和公社支书是亲戚,自然帮着他,这名额给了李长美。
但前几日,公社支书说上面的意思让李长美这次的名额就算了,等下次,他一想也好,李长美长的虽然不如霍笙,但也是十六七岁的漂亮知青,这一年里少不得可以温存,而霍笙在他手底下,早晚都得和他服软。
在生产队上,谁得罪了队长都没有好日过,队长就好比是土皇帝一般,霍笙这是明显遭殃了。
镰刀又快又锋利,原书中的霍笙没干过几次农活,现在的霍笙更是没干过,她做的很慢,割了一早了,大伙都把自己的名下的活干完了,只有霍笙还扎在麦子堆里割麦子。
她一头都是汗,脸上红通通的,太阳越来越大,日头毒,霍笙索性丢了镰刀,坐在麦子堆里歇一会,喘口气。
“霍笙!”已经干完活的叶红霞走了过了,她的活不重,一早就干完了,她就回了一趟知青宿舍给霍笙带了一壶水。
“你这要干到什么时候!”叶红霞一看,霍笙忙到现在,名下的五分麦子割了一半都不到在,照这个速度天黑都干不完。
叶红霞说完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抡起镰刀帮霍笙干活,她干活比慢吞吞的霍笙快多了,没一会,割的麦子都快赶上霍笙割了一早上的量了。
“……霍笙,”叶红霞把镰刀插进麦子堆里,凑到霍笙耳边道:“知道我刚刚过来的时候,看到谁了吗?我看到李长美了,她和孙队长在一起——你之前说他俩作风不正,乱搞关系怕是真的。”
霍笙拧紧水壶里的盖子没说话。
叶红霞心里有事,这次返城名额落在她头上,她还是高兴的,激动的昨晚翻来覆去没睡好,不过刚刚瞅着李长美和孙队长之间的不对劲,她觉得落在她头上的名额估计保不住了。
“这次能回城就回,回不了就等下次。”霍笙说完抓起镰刀继续割麦子,按理说,找原书的剧情,她搅合之后李长美去找了公社支书,得了名额。
现在,她不搅合了,名额成了叶红霞的,不知道公社支书怎么想的,这会怕是李长美已经动了去找公社支书做交易的念头,这名额最后是谁的,天知道。
霍笙说的云淡风轻的,叶红霞猛的想明白了,名额该是谁的就是谁的,管它后面会不会变,她先收拾东西,要是真变了,就像霍笙说的,等下次。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
谢谢支持
第10章 010
割了一整天的麦子,霍笙回知青宿舍的时候腰都快直不起来了,她感觉这样的劳动强度已经超过了她现在身体的负荷范围了。
叶红霞回去的早,霍笙把在之前的公社买的两条瘦肉给她让她帮忙弄成肉丝面,这样霍笙干完活就能吃个现成的,也就不用再去食堂去吃干巴巴的红薯和没油的野菜了。
她干了一天的活,手都抬不起来,身上汗津津的也懒得先去洗漱收拾,她是真的饿了,蹲在宿舍后面的灶堆里,呼噜噜的就开始吃面条,面条劲道,口齿留香,好吃的霍笙舌头都要吞下去了。
“你慢点,锅灶上还有呢,”叶红霞舀了一勺炖烂的肉浇到霍笙的碗里:“这小身板,还挺能吃的。”一碗面转眼就没了。
“人是铁,饭是刚,不多吃点,明天没力气干活。”看情况,她接下去要干的活不见得会比今天的轻松。
之后队上出工,霍笙被分到的活不是割麦子就是挖地,还有一次跟着队上的男同志们去挑水,她身量单薄,扁担落在她肩膀上,摇摇晃晃,没走几步水撒的到处都是。
男同志们看不过眼会帮上一把,让霍笙别用扁担了挑水了,女同志肩膀没力,用扁担还不如直接用手拎着一个桶打水,少拎点,能省点力,可饶是如此,几天下来,也把霍笙累的够呛的。
叶红霞让他买点东西去孙队长处说道说道,霍笙可不敢去,原书霍笙才到河沟村的时候,为了干些轻松的活给孙敬文送了不少的东西,但渐渐的孙敬文,除了东西,还想占霍笙便宜。
现在霍笙揭了他和李长美的事,孙敬文心里憋着一口气,故意才为难她,不让她好过,她再去找孙敬文,怕不是这个人面兽心的大队长会提其他的要求,到时候羊入虎口才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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