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主大四那一年,已经是小有名气的陶瓷艺术家了。
后来原主渐渐地发现了两人因为聚少离多引发的问题,原主在心里认真的想过,要多抽出时间陪伴彼此的时候,发现男孩爱上了别人!
没有原因的,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没有理由!
哪怕原主为他做过再多的挽留,哪怕为了给男孩做心脏手术的费用,都是她毁了那双艺术的手而换来的!
第三百三十八章 丽江这个小城……
可是无论她做过再多,他已经被不爱她了!
原主几乎癫疯,原主是个很专一的人,这一点从她的爱好就能看出来,这样的打击对她来说无疑是致命的!
她不会放手,也不懂放手,哪怕最后耗到最后,她还是没有换回他的心!
这一世,原主的心愿是不再那么执迷不悟,学会放手,学会慢慢承受、接受这种痛苦!
回忆完了这一切,苏锦不得不说,原主是个傻女孩,很傻、很傻的女孩!
苏锦躺在病床上,闭上眼睛、脑袋放空,什么都不去想,直到这股疼痛如潮水般散去,她才睁开眼看着自己右手手腕处的石膏……
这是为了拿出给男孩做手术的费用,原主以两百万的价格卖了这只手,为了男孩,她不惜断了手腕,凡是靠手做艺术的人都知道,手若是受过伤,不论是大伤小伤,毁灭性几乎是百分之百的!
因为平日里的锻炼和各种劳累手指手腕,已经日积月累下落下了病根,如果再受外伤,尤其是创伤大的外伤,哪怕日后恢复好,也不会如初了。
就是原主最至关重要的一个国际性的比赛,男孩在这个时候倒下了,原主哪里还有心思比赛,听到对方愿意出医药费买她右手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硬生生忍着重击断骨之痛,只为那二百万的支票,只为挽回男孩的心,可惜一切都是她的妄想,男孩醒来后确实感恩她,对她很好,可是他依旧不爱她了……
爱情想走的时候,谁拦都没有用……
苏锦在医院里住了一个星期,就挂着石膏出院了,右手虽然是粉碎性骨折,但也不是永久的创伤,以后正常的劳作还是可以的。
苏锦在走之前,还是要去看男孩最后一眼,男孩的病床就在她的楼上,苏锦去的时候,男孩还在睡觉,他的身上插着各样的仪器,显然他很不好受……
在此之前,男孩都没有跟原主说过,他的心脏不好,而且是很不好……
男孩的病床旁边还有一些鲜花和水果,想必是那个女孩送来的。
男孩真的长得很好看,他睡着的样子,就跟一个天使一样,也难怪原主会那么爱他!
苏锦从包里掏出一个本子,一支笔,她的右手还不能握笔,只能用左手歪歪曲曲的在纸上写着几个字:
“你好好爱她我四海为家就当风没吹过你没来过我没爱过”
将歪歪扭扭的字放到了他的枕头底下,苏锦就离开了病房。
苏锦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去过学校了,她已经大四了,眼看着就要毕业了,这一段时间,她哪都不想去,就想去学校。
她一个人,一只手,从跟男孩租住的公寓,把自己的东西都搬到了学校宿舍,她开始了一边在学校养伤,一边学习、一边修炼的生活。
这个世界只有非常稀薄的真气,没有内力、也没有灵气,苏锦用真气修炼,以后修炼的厉害了,能慢慢修复手腕上的伤口……
第三百三十九章 丽江这个小城……
虽不能恢复到以前,但也能修复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这还是第一次如此贴切的做一个大学生,如此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待在校园里。
只是可惜的是,很多实践课,苏锦因为手伤都无法参加,那些老师们看她的目光,无一不带着遗憾、可惜,是的,可惜了这么好的一个天才……
他们以为这是一场意外,却不知道这背后的感人故事……
苏锦在学校待到了三个月后的毕业这一天,她没有出去找工作,也没有再参加任何比赛,而是养了三个月的手伤,现在右手已经可以用力了,只不过灵巧度已经没有之前那般了。
毕业典礼苏锦也参加了,跟这些相处了四年的同学一起分别,有的舍不得学校继续考研,有的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人了,有的还在为工作而四处奔波,看着这些一个个不舍的目光和不舍的泪水,苏锦也颇有感触。
可惜的是,男孩依旧躺在医院里,没有来,他的最后一面,苏锦也没有看到。
参加完了毕业典礼、照完了毕业照、毕业晚会,苏锦就没有再留在这个学校的理由了,她开始打包自己的行李,发快递一件件的发回了老家,她也从网上订了回家的机票,最后拉着一个小的行李箱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四年的城市。
踏上了回家的路程,当飞机真正起飞的时候,她也真正的跟这个城市道别!
原主的家住在美丽又山清水秀的云南丽江,毕业了,苏锦也没有想去的地方,于是才萌生了回家的这个念头!
上一世因为无颜回家,而选择了在大城市里拼搏,这一世苏锦不想离家人那么远,所以她带着所有的东西回了家。
父母看到她的时候,简直又惊又喜,母亲又是帮她拿行李,又是问她吃饭了没有,又是忙活着去做饭,又有好多话要跟她说的模样,父亲在一旁干着急也没有插得上嘴。
家里一切还是以前的那副模样,弟弟上大学去了,虽然没有苏锦考的好,但也是国家有名的大学。
苏锦这次回来,只字未提男孩,就是原主也未提过,苏锦不打算让他们知道,索性让这个人从未在父母的脑海中出现。
她只是说了自己不小心把手弄伤了,不能替他们争气了,父母都是无所谓的态度,都是命,反正什么艺术家也是无趣的,天天那么忙,还不如在家多陪陪父母,陪伴才是最重要的!
苏锦在家里住了下来,每天除了在镇上转一转,跟这个说说话,跟那个说说话,就是修炼。
这个镇子还是旅游的区域,每天都有陌生人来镇子里逛,然后买点东西,苏锦闲来无事,就在自己家的店里帮忙,卖卖陶瓷,弄弄泥巴。
虽然不如以前那么巧了,但是苏锦肯下功夫,做出了的陶瓷还算特别。
这样的日子每天也不无乐趣。
平平淡淡的,其实就挺好!
苏锦还养了一只狗,一只蠢蠢的阿拉斯加!
第二百四十章 丽江这个小城……
苏锦给他起名叫二熊,看着它一天天的长大,从小的时候萌萌哒,跟大熊猫一样,长大了跟个狼一样,苏锦见证了它的成长,每天精心照理它,不知不觉一年就过去了!
因为二熊的调皮捣蛋,几乎镇子里的没有不认识它的,它经常在苏锦溜它的时候,吃吃这家摊位上的土豆、那家刚剥好的芋头……
没有它不爱吃的东西,偏偏它犯了错,一副卖萌的模样,苏锦也不太狠心熊它。
苏锦在这一年里认识了好多的新朋友,这个镇上的、旁边镇上的、花店的老板、流浪歌手、酒吧的老板、酒吧的驻场、鼓手、咖啡厅的老板……
比起大城市的喧嚣,这里的生活反而更有意思,平淡又真实!
自从养了这狗,苏锦想睡懒觉都睡不成了,每天没睡醒就被它叫醒,这狗的磨人属性是非常的让人无可奈何!
大清早的苏锦连脸都没洗就开始给它弄饭弄水,等它吃饱喝足了,苏锦才刚刚换好衣服,洗完了脸刷完牙,头发都没梳这狗就往外跑,苏锦怕它憋不住在家里拉了,只好拿着狗绳就跟着它屁股后面追!
好不容易趁着它在树林里拉尿的功夫,苏锦整理整理自己的发型。
二熊拉完粑粑还没完,它还要在树林里撒欢一会,树林后面的一片草地早就成为了每天它去撒野的地方!
平时也没有人来,也没有人管,苏锦也不在意,只是今天好像有点异常!
苏锦听着远处传来的尖叫声,她就知道这狗指不定又做了什么事,忙撒腿跑了过去!
苏锦还未靠近,就看到一个男的远远的站在二熊的旁边,而她的那只蠢货,正一个劲的扒拉着什么东西,再走进了,苏锦才发现那是色料,各种各样的色料!
现在它那狗爪子上五颜六色的,白色的毛都被染得各种颜色都是,它那肚皮上的白毛、背上的黑毛、全都变得五颜六色的了!
偏偏它还不自知,还玩的不亦说乎!
“二熊!”苏锦生气的吼了一声,只见这货颤津津的瞅了苏锦一眼,就又埋头玩了起来,似乎刚才那一眼,是对苏锦的蔑视一般!
苏锦生气了,她想要上前抓它,但是它甩的苏锦一身的色料,弄了半天,苏锦也没抓住它,它就好像在跟苏锦捉迷藏一般!
苏锦无奈,只能跑到旁边的男人面前道歉:“对不起啊,没想到这里会有人写生,是我大意了,对不起,我家里有写生的画板和画纸,不如我再给你拿一份吧?”
“不用了,无碍。”男人淡淡道,苏锦听到这好听的声音,才抬头看着他,他长得不是那种第一眼的帅哥,但是却是第二眼的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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