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瑜偷偷掀起眼皮瞅了来人一眼,这是个四十来岁的干瘦汉子,虽然瘦,可他的脸上还是有点肉的,对比原身这具骨瘦如柴的身体,不要好太多。
而且这人很聪明啊,上来先是卖惨,然后又暗示之所以让姜瑜干重活是因为要供她上高中,她挣的都是她花了,家里还得贴钱进去,所以也不算家里对姜瑜苛刻了。
这不,村民们的脸色马上和缓了,一个男人还拍了拍周老三的肩,说:“一个丫头片子读那么多书做什么?迟早都是别人家的人。”
周老三憨厚地笑了笑:“孩子喜欢,成绩好。”
不过周老三这番作态能蒙得了其他的村民,蒙不了精明的沈天翔。他不冷不热地瞥了周老三一眼:“行,既然大家都没意见,那我就给姜瑜换个活!”
说完,他转而看着姜瑜,希望这姑娘这回别跳出来拆自己的台。
姜瑜知道这是她的机会,哪会搞幺蛾子,当即眨了眨眼,抬起头,用前前世每次想让老爹给她买好东西的眼神望着沈天翔。
看着姜瑜眼底的孺慕崇拜,还有全心全意的信赖,沈天翔心头一热,又想起这个孩子小小年纪就死了亲爹,妈又不靠谱,索性好人做到底:“正好以前负责打理两头牛的王老爹病了,以后这个活儿就交给姜瑜了。”
养牛对比下地不要轻松太多,而且一天还能拿五个公分,几乎全年都有,不像下地,农闲的时候,没活儿就没公分了。所以这是个人人抢着干的好活。
姜瑜虽然不懂,但看便宜妈那副吃惊的样子和四周羡慕的目光,便意识到这是一桩好事,连忙对村长说:“多谢翔叔,我一定把牛养得壮壮的。”
周老三也反应过来:“翔叔放心,姜瑜这孩子最勤快了,她一定会把牛养好。”
沈天翔摆了摆手:“行了,都别留在这里看热闹了,雨小了,大家先回去吃饭,下午天晴了继续抢收。”
于是村民们一哄而散,七七八八地离开了晒场。
姜瑜也跟在冯三娘身后,往那个所谓的家而去,脑子里却在思考着下一步的计划。换个轻松的活这一步完成了,接下来就是要让她如何活得更舒适一些,不过在制定计划之前,先得搞清楚原主一家的情况和周边的人际关系。
姜瑜想得出神,冷不防被人从后面撞了一下,回过头一看,先前那个少女站在一旁得意洋洋地抱着胳膊,还撂了一句狠话:“回去你就知道了!”
一看就没少欺负原主。
呵呵,姜瑜眼底泛起冷意,她在宗门里有个绰号叫“专治不服”。
第3章 (修改)
冯三娘一看姜瑜的脸色就总觉得不好,忙拉住了她:“丫头,建英就是刀子嘴,你别跟她计较。”
怎么?还以为她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开揍啊?想多了,要揍人也该找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套上麻袋再动手啊。
姜瑜不想跟这个毫无立场,只知道叫女儿忍让的便宜妈多扯,敷衍地找了个借口摆脱她:“知道了,你先回去吧,翔叔把牛交给我养,是对我的信任,我得去看看。”
姜瑜搬出村长,冯三娘找不到理由拒绝,只好应下:“那你早点回来吃饭。”
“好。”姜瑜应了一声,问清楚了牛棚的方向就跑了。
牛棚其实就在晒场旁边没多远的山脚下,这个点,大家都回家做饭了,牛棚里就只剩下两头老黄牛趴在那儿甩着长长的尾巴。
姜瑜看了一眼,背着背篓就上了山。
她得去找点吃的,就原主这幅瘦不拉几,亏损严重的身体,不好好补补,不等别人动手,自己就倒下了。
可惜,这年月大家都太穷了,山脚下的蘑菇、野果,还有比较好吃的野菜都被人摘光了。不过姜瑜的目标也不是这些素食,她在附近转悠了一圈,寻了一处干燥的地方,坐了下来,然后凝神感应四周的灵气。
刚穿来时,姜瑜就发现了,不知是何原因,现代社会灵气稀薄得几近于无,这么点灵气根本不足以引气入体,更别提拿来修炼以追求长生了。不过嘛,做点其他的倒是可以的。
姜瑜先把灵气引过来,在身上泛酸发疼的地方滚了一圈,待解除了身上的疲乏和痛楚后,站起来,神清气爽地伸了个懒腰,然后再次引动附近的灵气,将其聚集在一处。
万物有灵,动物远远比人的知觉更敏感,这不,山中的一些小动物马上察觉到了这里有一团很吸引它们的东西,不管不顾地跑了过来。
最前头的是一只野兔,因为它平时就在这片区域活动,不远处还有一只山鸡,再往后还有野鹿、蛇、猫头鹰、猴子,甚至还有一只黑溜溜的大野猪。
姜瑜咽了咽口水,她只是想打个牙祭而已啊,怎么弄来一个这么大的家伙。真要等它跑下来,自己这小身板,目前可不够看的。
她马上打了个响指,聚集起来的灵气宛如清风,嗖地一下散了。
不过姜瑜的目的也达到了,最前头的那只兔子冲得太快,没刹住,直接一头撞死在了灵气消失前的那棵大树上。
啧啧,这才是正儿八经的守株待兔嘛。
姜瑜走过去,拎起兔子的耳朵把它提了起来,好家伙,真够肥的,足足有三四斤重,今天中午可以好好吃一顿了。
山腰的一群动物猛然间失去了灵气的踪影,不满地在山腰上咆哮了几声,然后一哄而散了。只有那头野猪,还站在山上,像个睥睨的王者,巡视着山下的每一寸山林。
姜瑜看到它就想起美味的猪肉,这可是补身体的好东西,迟早得把这个大家伙给吃了。
现在嘛,先用手里的小东西塞塞牙缝。
姜瑜拎着兔子甩了甩,然后朝西北方向三四十米远的草丛里看了一眼:“从山脚下跟到现在,还不出来?”
过了几秒,草丛里悉悉索索的一阵响,然后一个赤着脚,脸上还糊了一层泥的少年钻了出来,眼巴巴地瞅着姜瑜手里的野兔,眼神里充满了渴望,就只差流哈喇子了。
“你怎么做到的?”少年眼巴巴地看着姜瑜,目光里充满了羡慕,要是他也会这一招就好了,家里就不会几个月不识肉味了。
姜瑜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扬起兔子:“想吃肉吗?”
少年点头如捣蒜,目光直白:“想!”
姜瑜直接把兔子丢给了他:“洗干净,烤了,表现得好,分你一点,要表现得很好,下回还带你!”
反正这么大只兔子,她一个人一顿也吃不完,又不能带回去便宜了周家那帮子人,还不如用这东西给她找个干活的。要是发展得好,以后给牛割草什么的,都可以交给这小子嘛,她只用晒晒太阳,吃吃肉,做个漂亮的美少女就行了。
有了吃肉这根大胡萝卜吊在前头,少年积极性很高,把姜瑜带到附近的小溪边,拿出镰刀,几下就把兔皮给剥了,又把兔子的腹部剖开,清洗干净,再捡了一堆干柴架起了火堆。
一连串动作那个流畅利落,一看就是经常在家干活的。
姜瑜在一旁看得很满意,决定对少年进行进一步的考察。
“叫什么名字?几岁了?家里有几口人?”
少年很意外,似乎不明白姜瑜为何会问这种人人都知道的问题,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王晓,11岁,家里还有一个七十多的阿婆。”
原来是个没爹没妈的娃,难怪小小年纪干活就这么利索呢。
姜瑜点头,又指着自己:“那我呢?说说,越详细越好,说得我满意了,奖励你一条兔腿。”
这个买卖很划算啊,王晓也不管这个问题多奇怪,绞尽了脑汁就想让姜瑜满意:“姜瑜,15岁,今年6月从初中毕业,大柳村人,五年前随冯三娘改嫁到咱们荷花村,继父周全安,继兄……”
王晓知道的都是很普通的信息,不过这对一头雾水的姜瑜来说,足够了。
说到最后,唯恐姜瑜不满意,王晓又偷偷看了姜瑜一眼,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听说你继父周全安小时候出家做过道士,后来还了俗,村子里哪家有点什么事还是会偷偷请他,听说他能请神上身,很厉害的。”
看不出来嘛,周老三还是个神棍。姜瑜对这个消息很满意,从刚烤熟,热喷喷的野兔身上撕了一条腿下来给王晓:“不错,继续!”
接下来王晓又给姜瑜讲了许多七七八八的东西,就连村子里谁家的婆娘偷了汉子,谁家的男人偷藏私房钱这小屁孩都知道一二。
果然,天下就没有绝对的秘密,姜瑜听得很满意,直接把兔子分了一半给王晓。两人吃了饱饱的一顿,王晓连骨头都给嚼了。不过那两条兔腿王晓没舍得吃兔腿,他掐了一片巴掌大的叶子洗干净,然后将两条兔腿包了起来,打算拿回家给他阿婆也尝一尝。
吃完东西,王晓又把火堆里的火星子都弄熄了,再用镰刀挖点土铺在上面,又用脚踩得结结实实的,最后还割了几把草丢在上面。
“小子,毁尸灭迹很熟练嘛,有前途!”姜瑜竖起了大拇指。
王晓摸了摸脖子,嘿嘿地笑了,打蛇随棍上,黏上了姜瑜:“只要瑜姐不嫌弃,以后这些粗活脏活都我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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