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凤娘带着陈闵和陈小雅回来后,第一时间就去找陶黄氏报销费用,还故意敲诈了一番。
陶黄氏好歹也是活了这么多年的,人也精明,她冷眼看看这个女儿,有些恨铁不成钢,但仍然未多言便将钱给了陶凤娘。
“凤娘,我想了想,闵儿总是闲着也不行,不如将他送到镇上的学堂去念书?那儿环境好,还可以住那边,对闵儿也有好处。钱不用担心,就由我出。”陶黄氏的想法是把那混小子送学堂去读读圣贤书,也好修身养性,改掉那些不像话的想法。而且那边还是可以住宿,省得他在家祸害自己的孙子。
一旁的陈闵当即跳脚,大喊道:“我不去!外婆,你怎么不让你那两孙子去,偏偏让我去读那什么狗屁书?”
陶黄氏眉头拧起,道:“九金那小子不合适学堂。至于什儿,他比先生学识还好,哪需要读?”
陶黄氏也不是没有送她两个宝贝孙儿去念书的。奈何她孙女在学堂仅仅一天,便惹得一群同窗女孩子跑到他们家,明里暗里地表示非陶九金不嫁。
而陶什这边,先生更是亲自送他回来,耷拉着脸说:“此子才学广博,老夫实在无甚可教。”
意思就是陶什这小子学历高,老头我肝不动,别再送过来驳我面子了。
陶凤娘当即搭下眸子,拿着手帕擦了擦眼泪:“娘,我是不反对闵儿去念书。但是我才来你这儿没多久,你就想让我们母子分别吗?你好狠的心。”
“我这也是为闵儿着想。好了,就这么说定了。”陶黄氏有些不悦,当即拍案,不给两人反驳的机会。
陶凤娘见无力反抗,又道:“刚刚我在路上听说村里以前的教书先生——郑韦钧郑先生回来了。大家说他过几天身子好了,就要在村里重开学堂。不如就将闵儿送他那去?我实在不想闵儿这么小就离开我。”
陶凤娘以前还未出嫁的时候,也惦念过郑韦钧。不过那时候郑韦钧才刚刚办起学堂,比较穷,也就莫大娘的父母看得开,肯爽快地把女儿嫁过去。
陶凤娘那时候一边如怀春少女般喜欢郑韦钧,一边却嫌弃他是个穷光蛋。最后见到陈家那有钱的公子,更是立马被他的钱给勾走了,硬求着家里人给她置备丰厚的嫁妆,好顺利嫁进陈家。不过现在对于初恋,她还是有些小心思的。
陶黄氏觉得让他们母子分开也是自己没理,但一时还是为难:“那郑韦钧抛家弃子,不是什么好人,把闵儿送过去不妥吧。”
“他现在不是回来了吗?都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他那丑媳妇都给他机会了,你还多说什么?”
陶凤娘现在最不满的就是刚刚听路上的人说,郑韦钧回家后对莫大娘几乎百依百顺,就差端茶倒水烧饭洗衣了,再加上他们家现在有莫大娘开的布坊,生活着实富裕。她觉得一个长得这么丑的女人都能这么快活,凭什么她这么美貌,现在却偏偏寄人篱下,过着苦日子。
“行吧。”陶黄氏还是妥协了一步,只期望她这外孙真能在读书后好好改改性子。
陶凤娘他们离开后,莫不苟也过来了,他是打算来跟老友们吐槽吐槽他极品渣爹。
郑乐远远地跟着,见他进陶家了,便蹲在门口似乎不敢进来。
莫不苟没好气地瞅了他一眼,道:“蹲人家门口做什么?要蹲蹲远点,这样像个乞丐一样,丢我莫家的脸。”
大家对郑乐现在态度也比较好,纷纷劝他进来。
陶九金笑道:“你哥都把你归他莫家了,你也别这么见外。”
郑乐微微笑了笑,扶着门框站起来,小心翼翼地走了进来。今天他换了身干净的褐色短衣,面上被郑韦钧踹伤的地方也贴了绷带。小小的脸蛋有些没营养的泛黄,眼睛一如既往地精神。
陶九金招待众人坐下,拿了杨梅干给大家当点心。
这杨梅是夏初那会成熟的,陶九金摘了不少新鲜的杨梅,煮开晾干撒上白糖,制成杨梅干密封保存起来,想吃的时候便取出一些。
黑中缀白,不酸反甜,陶什喜欢。当点心招待小伙伴也很不错。
杜茵茵吃了一口,很是喜欢,忍不住问问新来的小伙伴:“乐乐,你觉得如何?”
郑乐含了一颗在嘴里,道:“好吃。不过我更喜欢我哥给我煮的鸡蛋。”
莫不苟听了很受用,脸上有些得意。
杜茵茵不禁有些心疼这郑乐小子,真是个不会享福的。
吃点心的时候,陶九金简单地和小伙伴交代了下这极品一家的事。牛少壮当即破口大骂,怀中的小灰兔更是被吓得抖了三抖,他连忙温和地给小灰灰顺毛。
杜茵茵心情也不好,特别是来了个口口声声要嫁陶九金的表妹。这不,她连带看小灰灰都没有想烤了吃掉的欲望。
对于杜茵茵的情绪,牛少壮察觉得很快,他连忙安慰道:“茵子你别气,气了脸上会起皱纹,这样就难看了。难得你现在格外好看!”
杜茵茵不可思议:“我什么时候不好看了?”
牛少壮不假思索:“有啊,昨天傍晚回去那会,我们经过欢喜山的山脚,你前边的头发被风吹飞了,那时可丑了……”
杜茵茵愉快地一手提兔一手提胖子,将一人一兔“友善”地扔到一边。
小灰灰往杜茵茵脚边讨好地蹭蹭。
杜茵茵揪住小灰灰的耳朵,提起来认真道:“虽然我现在没胃口吃烤兔子,但清蒸的或许也不错。”
小灰灰莫名感觉到眼前好看的小姐姐摇身一变,成了可怕的天敌。面对这威胁,它瑟瑟发抖。
牛少壮哭天抢地:“别动我亲弟!”
作者有话要说: 陶什(脚踩表哥):想睡我?
极品表哥:陶什大爷,伦家错啦~
陶九金:我有阿弟陶什妹。
莫不苟:我有弟弟郑乐乐。
牛少壮:我有亲弟小灰灰。
众人:最后一只似乎混进了什么奇怪的生物。
☆、鸡蛋茶和陶什下厨
陶家糟心,莫不苟这边同样也轻松不得。
莫不苟昨日带了郑乐回家,郑韦钧见着着实大吃一惊,莫大娘的脸色也不好看。
郑韦钧道:“不苟,你带这小/逼崽子回来做什么,故意气你娘吗?”
莫不苟揽过郑乐到身边:“某些人抛家弃子,怎么都不先骂骂自己?”
莫大娘的脸色立即白了些。
郑韦钧连忙道:“莫娘,我知道错了。我以前都是被这小/逼崽子的贱货娘迷惑,我现在才算看明白了,我对你的心意才是真的。你看,你给我的手帕我一直留着。”说着,他在身上乱摸一通,却并没有找到鸳鸯戏水的手帕。
莫不苟取出手帕,脸上挂起隐约嘲讽的笑意:“是这条吗?”
“对对,不苟,怎么到你这儿了?”
“你确定这条是你的?”
“那还能有假?”
莫不苟嗤之以鼻:“那想必你的手帕早就不是原本那条了吧。”
“怎么可能,谁在那边乱嚼舌根,是不是这小/逼崽子?”说话间,郑韦钧一把抓住郑乐的手腕,狠狠使劲,像要把他那双极细的手腕捏断一般。
郑乐虽然痛得冷汗连连,但是一直咬牙不说话,目光毫不畏惧。
莫不苟眸光一沉,一把拉回郑乐,他小小的手腕上已经红了一圈。
郑韦钧立马倒地,拖着虚弱的身体,不停地咳嗽,似乎要把肝胆都咳出来。
“你推那家伙了?”陶九金有些吃惊,这不像莫不苟这读书人会做的事情。
“没有。”莫不苟道,“他自己很努力地演倒下的戏,演技很捉急,然而我娘吃这一套。”
莫大娘冷着脸把郑韦钧扶起来,目光却是在询问他这帕子是怎么回事?
莫不苟道:“这帕子布料和针线未免也过新了些。你就拿这么劣质的东西来糊弄我娘吗?”
莫大娘好歹是开布坊的,对这些也很了解,她拿过儿子手上的手帕,仔细地看了一番,眉头越皱越紧。
郑韦钧立马跪在了莫大娘的面前,凄声道:“莫娘你信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手帕一直是真的,我没有骗你。”
莫大娘叹气:“手帕真不真又有什么用,你对我的心从始至终就没有真过吧?”
“天地可鉴,要是我对你的心不真就让我死无葬身之地。”
郑乐听此很是不屑,眸中勾出一抹嗜血的色彩。
莫不苟简单讲了昨晚的事后,郑乐突然直直地跪在陶什的面前,用力地磕了几个头:“陶什哥,你能教我武功吗?我不想再被欺负了。”
陶什斜斜地睨了他一眼,冷淡道:“太弱,不合适。”
和之前对杜茵茵的评价一样。
郑乐脸颊瞬间没有血色,就连嘴唇都开始发白。
陶什又道:“多吃鸡蛋,身体好些再来。”
陶什想起小时候他姐姐告诉过他,鸡蛋富含蛋白质,很营养。不过陶九金的原话是为了告诉他减肥期间蛋白质必不可少。
陶什眼睛一亮,半晌才意识到拜师:“师父,请受我一拜。”
陶什眯了眯眼睛,心情看起来很不错。
郑乐拜师后一开心,连吃杨梅干都快了些,莫不苟见他吃得嘴巴发干,于是问陶九金:“金子,你家有没有喝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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