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川连连点头,边跟李郎中说话,边送对方回药堂,顺便拿药,回家的路上又去了一趟朝市,买了一条冻鱼和两块豆腐,这也得亏是他半年前找借口拿出来不少东西,不然的话可吃不起这些。
第44章 农家子爸爸(十七)
鱼在夏口镇是稀罕玩意儿,顾老头活了这么多年,这还是头一次吃鱼呢,都不知道该怎么下筷。
“吃的时候小心点儿,得先把鱼刺挑出来,像这样。”顾川做了个示范,鱼主要是拿来做汤的,是因为熬的时间久,调料放的也比较足,所以鱼肉这会儿已经有滋有味儿了。
顾老头第一口吃的相当小心,甚至连鱼肉在嘴巴里是什么味道都没有尝出来,不过这并不能妨碍他的好心情,这样的日子算是掉进福窝里了,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你也不能光听那个郎中的,什么豆腐啊鱼啊都往家里买,谁不知道这些玩意贵,爹身子骨好着呢,那些有钱人家的老爷不一样,用不着吃这么金贵的东西。”如果可以的话,他连那些药都不想吃,但又怕不吃药好不了,没办法下去走路了。
“也就吃三个月,您就放心吧,吃不穷儿子我。”顾川难得说笑了两句,又不是之前恨不得把一个铜板掰成两半花的日子了。
有钱了就是不一样,以前老二哪会说笑呀,什么时候说话都板板正正的,甚至能不吭声就不吭声,不过这样也好,起码不用担心他在外边吃亏了。
虽然儿子现在有钱了,也舍得给他花钱,但顾老头却是不能心安理得的接受,吃这么好的东西给他一个糟老头子,总感觉是浪费了,还不如攒下来给孙子呢。
不过,顾老头这会儿可拗不过自己的二儿子了,每天不是鱼、豆腐、鸡蛋,就是排骨、猪蹄、鸡肉,甚至连吃菜都不是晒好的野菜,而是新鲜的白菜和韭菜,他从一开始都舍不得吃,到最后的尽量吃,不尽量吃不行啊,也不知道老二怎么这么变得这么讲究了,现在居然不吃隔夜的菜,如果当天没有吃完,这小子居然用来喂狗,他就没见过比人吃的更好的狗。
所以越舍不得,顾老头就越尽量的吃,只有吃进人肚子里,才不算浪费了。
从年前吃到年后,从腿上刚打上夹板吃到能下地走路,从冬天吃到夏天,反正家里都的伙食就没变差过,不过尽管如此,顾老头从来没跟顾川提过要接济其他几个兄弟的事儿,甚至连老三、老四过年的时候来看他,都不让老二给他们特别重的回礼。
顾川本来是想着两个弟弟一人20斤粮食、十个鸡蛋、一条腊肉,毕竟年景不好,他们那个房子是怎么盖的大家心里都有数,必然是拉了不少的外债,都是兄弟,能拉一把的时候尽量拉一把。
不过顾川万万没想到,他爹居然会觉得他给的回礼重了,说哪怕亲兄弟也没有总吃亏的道理。
得,这事儿顾川当然是听他爹的了,鸡蛋不带了,腊肉也甭带了,连粮食都变成一人15斤,希望能帮着他们少饿几天肚子,等到天气暖和了,只要有心,总能找到点零活干。
老爹这么给力,顾川也就不用一直这么藏着掖着了,再加上粮店的收益确实不错,所以这半年的时间里,顾川不光把租的那间铺子买下来了,而且还在县城买了一座小院子,打算等儿子上完蒙学以后,就搬到县里去住,所以现在那处院子只能租出去,每个月也能收点租金。
顾老头已经麻木了,活了这么多年,他才知道,原来钱这么好赚,说买铺子就买了,说买房子就买了,就跟去朝市上买萝卜白菜一样随意,简单到没天理。
所以三年后,老二说要搬到镇上的时候,顾老头一点儿都没觉得奇怪,反正县城里就有三处房子了,想在哪儿住就能在哪儿住,比县城人都像县城人。
“我让人给老三、老四捎了口信儿,明天过来聚一聚,后天咱们就直接搬了。”终于要从小院子搬到大院子里去了,顾川高兴之余,还真有点儿不舍。
“那就让他们来吧,正好去了县城以后,月月得抓周礼他们也没办法参加了,这回过来,也顺便瞧瞧月月。”本来乡下人生了女儿没多少讲究,也就满月的时候,让姥姥家里人过来看看,但老二这不是有钱了嘛,也学会讲究了,又是洗三礼,又是满月酒,周岁的时候还要办抓周礼,把有钱人家的做派全都学上了。
要他说,那些东西都没用,还不如攒下来给孩子当嫁妆呢,不过这两口子都愿意折腾,那就折腾呗,反正他也算看出来了,这钱从来都不是省出来的,老二会挣钱,更会花钱,但日子过的比其他那几个儿子都强,而且是强的多。
“就要走了,爹你要不要跟娘再见一面?”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何况这俩人还相互扶持着过了大半辈子,马上就要搬到县城了,以后还会搬到府城,搬到京城,想要见面就更难了。
不过说起来,他爹当年可能真的是伤心了,连着三年,都没回过一趟顾家村,而且也不让老三、老四透露自家的住址,以至于不管是李氏,还是老大两口,这三年里居然都没跟他们碰过面。
顾老头脸上没什么特别的表情,甚至挺平淡的,说出来的话也是云淡风轻,“不用见了,见了面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如果死了的话,老三、老四也会给他们报丧的。
不见就不见吧,顾川也不想跟老大两口子打交道,不过,有些事情就那么巧,还没到明天呢,老三就自己到镇上来,过来给他们报丧的,李氏去了。
“前段时间过来,怎么没听你说起过娘身体不好?人怎么就突然没了?”就算是两边不来往了,但有老三、老四的,每次相聚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提起那边的情况,老大两口子又生了一个儿子,李氏和大丫从前年起也跟着下地干活的事儿,他们都知道,如果李氏生病的话,老三、老四也会告诉他们。
说起自个儿的娘来,老三也是叹了口气,“娘不是生病走的,是秋收的时候,突然晕倒在地里,当大哥、大嫂他们发现的时候,人就已经咽气儿了,之前已经连着在地里干了七、八天的活了,还有人夸咱娘体格好呢,这转眼人就去了。”
两边的关系已经够僵的了,他在这边也不好说大哥大嫂的坏话,但不管是谁知道娘是怎么死的,都会觉得娘不是热死,就是累死的,没分家的时候,娘基本上就在家做饭、打扫卫生、晒野菜,分了家以后呢,特别是爹到镇上来以后,娘就得跟着老大他们下地干活了,偏偏老大两口子还是要钱不要命的,家里头就三个能干活的人,居然还租了人家12亩地,到了秋收的时候,可不就得没日没夜的干。
“娘就没找你们说过什么,自己身体不舒服不知道吗。”他是住在镇上,可老三、老四不是还在村里吗,离得又不远,抬脚就能过去。
老三这会儿也是一肚子的火,“娘没来找我们,是我和老四去找的娘,还被大嫂骂出来了呢,娘还劝我们别跟大嫂一般见识,我们能说什么。”
“行了,别说了,咱们现在赶紧回去。”顾老头拍了拍桌子,脸上的表情倒是平静的很,自从那年把腿摔了,对于老大两口子,他也算是彻底认清了,或早或晚,李氏都会是这么个下场,但是李氏这个人,真的是逆来顺受惯了,以前他还是一家之主的时候,没觉得这有什么,但是等到分了家,老大成了一家之主,他就知道这‘逆来顺受’有多可怕了。
“那行,我去学堂接顾承,回来以后咱们马上往老家赶。”甭管以前还有没有来往,这个丧事他们是必须去的,而且是越早越好,他们不去的话,短时间之内那边是没法发丧的,这大热天儿的,拖延下去,不光是对逝者的不敬,也让活着的人看笑话。
“还是我去接吧,你在家把马车弄好,等我们回来,就直接能出发。”自从腿好了以后,基本上都是他在接送孙子上学,所以对于去学堂的路可以说是很熟悉了,他去的话还能节省时间,毕竟是夫妻一场,人都走了,他也不至于拖着时间不回去。
看见顾老头这个态度,顾川还没什么感觉呢,顾老三却是实实在在的松了口气,他爹这几年连有关那边的消息都不听,基本上完全把娘和大哥大嫂当成不存在,来之前跟老四商量的时候,他们俩都怕爹会闹这个别扭,不愿意回老家参加娘的丧事。
如果真的那样的话,村子里还不知道有多少闲话呢,爹和老二在镇上,可能受不到多少影响,但是他和老四就不行了,一人一口唾沫星子,就能把他们两家变成不懂规矩、不知礼数的破落户。
还好,他爹关键时候没犯糊涂。
大中午头,正是艳阳高照的时候,一家人坐马车上往回赶,好在大家身上都扎着孝布呢,所以一路上遇到认识的人,人家也都识趣的当看不见,不耽误他们时间。
不过,等到他们赶到的时候,寿衣已经换上了,还是当年顾川给送过来的那一套夏衣,可能是因为没怎么穿过的原因,衣服虽然颜色看上去不新了,但是上面连个磨损的地方都没有,更没有补丁,在农家,这算得上是顶好的寿衣了,老大两口子总算是有一回做的没那么过分了,也不知道李氏在地下会不会觉得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