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原身去外省读师范大学,跟青梅竹马的夏婉分隔两地,两个人就靠书信交流,四年里,两个人写了上百封信,后来,原身回来教书,两个人都呆在a县,但是书信往来仍然没有断过,再加上结婚以后写的,林林总总加起来有将近300封信了。
夏婉是中专生,原身则是理科生,两个人一开始真没什么文采,如今倒是也练出几分来了,儿子日后会成为网文大神,可能也是受到了父母的影响。
顾川花了半天的时间将那300封信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怎么说呢,文笔没有什么值得夸赞的地方,但是其中的温情真的能在字里行间感受到。
头几日,原身还提笔写了一封信放在妻子枕头下边呢,那一封信是这样写的:
院子里的桃花开了,又是一年春天到,今天看到你给桃树施肥,我忽然想起上学那会儿看到的一句诗——人面桃花相映红,诗中描写的大概就是这样的场景了,不过我却觉得,那桃花不如你万分之一的美丽。
很简短的一封信,但是却让顾川酸倒了牙,在说喜欢都很含蓄的年代里,能写出‘桃花不如你万分之一美丽’的句子来,绝对是惊世骇俗了,好在这些信件一直被小两口妥善保存,一辈子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连儿子都不曾看过。
不过从这些肉麻的信里,也能看出两个人的情谊,顾川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和感情,第一次感受到想起一个人的时候,连空气都是甜的,内心满满的全部都是愉悦。
顾川将这些信件仔细排好顺序,放进一个木箱子里,这箱子是专门买了用来装信的,他们甚至还想着等把这一个大木箱装满了以后,再买一个过来继续装信,等到百年以后,就让这一箱箱的信件给他们夫妻俩陪葬。
年轻时就已经幻想着白头到老的场景了,正应了一句歌词:我怕时间太快,不够将你看仔细,我怕时间太慢,日夜担心失去你,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
之前听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夸张,但是现在想想,却觉得这每一个字都说进心坎里去了,顾川只是感情受到了影响,便已经对夏婉如此喜欢了,可想而知,原身到底爱到了何种程度。
顾川焖了米饭,做了夏婉最喜欢吃的西红柿炒鸡蛋和芹菜炒肉丝,然后才不紧不慢的去家具厂接人,今天正好是周日,不需要去上课,但是家具厂可不过周末。
县城的生活节奏很慢,很少能在路上看到有疾步向前的人,虽然大家日子过得不算富裕,但每个人都不怎么着急,或者说即便已经到了86年,但是改革开放的浪潮还没有波及这座小县城。
顾川整颗心都是平静的,但同样也是甜蜜的,步伐虽慢但是很轻快,轻快到连跟人打招呼的声音都是愉悦的。
“顾老师去接你媳妇儿下班儿?你们小两口结婚都大半年了,怎么还没腻歪够?”说这话的是顾川的邻居王大婶,平时最爱讨论别人家的事情,大嘴巴一个,什么事儿都会给人家往外传,半点都不忌讳,原身那些‘惧妻’的行为,大多数都是这位传出去的。
顾川对这样的人素来没有好感,更没觉得自己现在的做法有什么错,一点儿余地都没留的怼了回去,“这怎么还算腻歪,男同志接女同志下班是应该的,再说了我媳妇长得那么好看,我接她上下班我高兴。”
王大婶讪讪的一笑,“我这也没说什么,顾老师你说话这么冲干嘛。”就你媳妇长得好看,别人都不好看,切,还为人师表呢。
为人师表的顾老师并不太在意自个儿的形象,“我这人不会撒谎,就只会说老实话,而且我刚刚语气不好吗?哪里冲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更不要以为教书育人的人就没有脾气了。
语气确实挺好的,但是一个人用高兴的语气说嘲讽的话,难道就好听了?王大婶撇撇嘴没说什么,今儿顾老师不太正常,她还是收敛些,省得撞在枪口上了。
顾川并不理会王大婶奇奇怪怪的表情,他要让县城的人都知道,他不是个好惹的,而且相当的有男子气概,之所以成为妻管严,那不是怕媳妇,而是宠媳妇,这是一种生活的智慧,尔等凡人懂什么。
凡人确实不大懂,家具厂看大门的钟大爷当了二十几年门卫了,还是头一次见当丈夫的每天接妻子上下班,毕竟这两个人不在一个单位工作,而且这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从订婚到结婚到现在都已经两年多了,顾老师每天出现的跟他们厂子里的员工一样准点。
要是他儿子整天跟儿媳妇这么腻歪,他肯定就拿着鞋底打人了,如果他女婿是这么对女儿的,那倒是谢天谢地找了个好女婿。
钟大爷的想法,其实跟顾川父母和岳父岳母的想法差不多,这也就难怪夏婉和公婆处不好关系了,而顾川和岳父岳母的关系倒正是应了那句老话——一个女婿半个儿。
“顾老师进来坐,外边还挺冷的。”钟大爷很是热情的招呼道,现在这个时候,特别是在这样一个不发达的小县城里,大家对于文化人都比较尊敬,哪怕这位文化人是个妻管严也一样。
春寒料峭,确实是有点儿冷,不过顾川还是摆手拒绝了,他必须要扭转原身留下来的固有印象,他不是一个文文弱弱的书生,而是强壮、剽悍的斯文人。
强壮指的自然是体魄,而彪悍指的是性格,至于斯文说的就是谈吐和举止了。
好吧,不进来就不进来吧,钟大爷是好心,人家既然拒绝了,他也不会多想,至于什么强壮、剽悍,他是一点儿没从这具风一吹就能飘走的身体上看出来。
顾川穿着单薄的衣服,迎着初春有些凛冽的寒风,孤零零的站在家具厂的大门口,很是显眼。
和往常一样,夏婉是最早走出家具厂的几位员工之一,明明已经嫁做人妇,但是还梳着两根麻花辫,扎着淡黄色的发带,蓝色的工装千篇一律,脚下却踩着一双奶白色的皮鞋。
“我跟你说,今天玲姐给了我一本特别好看的小说,写得特别感人,你肯定喜欢,我今天上班已经看过一遍了,但是还想重新再看一遍,咱们回家一块儿看。”夏婉很是习惯的挽住顾川的胳膊,明明旁边就是工友,还大大咧咧的说自己上班看小说的事儿。
“里面讲的什么?”顾川从善如流,是灰姑娘和王子的玛丽苏故事,还是‘自强不息’的真爱论,还是让人热血沸腾的武侠小说?
“讲的是一只叫做苏光光的猪闯荡江湖的故事,写的特别好,一定要仔细的读,我今天光顾着看情节了,很多东西都是匆匆的扫了一眼,所以这才一天就把这本小说看完了,回去以后一定要慢慢的读,我跟同事说了,这书先在咱们家待两天。”夏婉语气很是轻快,不自觉的带了几分娇嗔,眉宇之间甚是灵动,既可爱又娇气,既聪明又活泼,像一个小仙女。
“输光光?一只猪闯荡江湖?“这作者脑洞开得可真大,原来这个年代就已经有这么猎奇的小说了,如果他是语文老师,他一定要向杂志社投稿,先儿子一步成为文学创作者,可惜了他是一名数学老师,除了写情书以外,文采一直都不怎么样。
“猪当然也可以闯荡江湖了,不要搞种族歧视,那天蓬元帅还是一只猪呢。”夏婉反驳道,虽然一开始她也觉得奇怪,但是看完这本书以后,就已经完全接受了这个设定,猪怎么了?那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正所谓众生平等,没必要瞧不起……一只猪。
顾川没有歧视猪的意思,只是觉得奇怪而已,一般主角不都应该出身显赫吗,当然有的家道中落,有的出生时被掉了包,但是从血统上来说一定是‘高贵’的,所以主角可以是一条龙,可以是一匹马,可以是一只老虎、一头豹子,甚至可以是一条蛇、一只蝴蝶,这些都符合常理,但闯荡江湖的主角是一只猪,着实是太少见了。
但小仙女说什么就是什么,顾川没有反驳的意思,猪的战斗力可一点儿都不低,闯荡江湖的话也不比其它的动物差。
小仙女虽然身材苗条,但是吃的一点儿都不少,饭量比顾川还大那么一点点,一点儿都不浪费食物,可真的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小仙女,反正身为买菜、做饭、刷碗的人,顾川是挺高兴的。
吃过了晚饭,两个人难得没出去溜达这秀恩爱,而是坐在同一个沙发上,看那只叫苏光光的猪是怎么闯荡江湖的。
顾川真的快要给这个作者的脑洞跪了,这是一只身世不详的猪,不知道父母是谁,但是知道自己叫苏光光,而且闯荡江湖这一路来并没有大杀四方,而是弱渣一样的存在,经常遇到危难,经常被各路大哥和美女救,然后跟大哥交朋友,跟美女也交朋友,并没有结成红颜知己,然后一直到故事的最后,这只猪找到了自己的父母,然后一家三口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这神tmd闯荡江湖,还不如改成小猪猪找妈妈,关键是这书哪儿好看了,既不爽也不虐,通篇下来主角就一直等着人救了,然后看着别人成双成对的秀恩爱,这真的是主角待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