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的是茄子干,前些日子晒的,本来留着冬天吃,看你来了才舍拿出来。看着不好看,吃起来很有味道,比新鲜茄子还好吃。”,为了表现茄子干真的好吃,纪纤云近乎夸张的连吃了两口,“来,尝尝啊,特地给你准备的,赏点面子嘛。”
“天天吃这种东西,你真能开心?”,亓凌霄真心疑惑,山珍海味珍馐佳肴吃的惯惯的,冷不丁就换成粗茶淡饭,小丫头怎么就能如此享受。
看那吃相,的确不是装的。
难道,往后府里要准备一些这样的吃食?
“开心啊,好吃就吃的开心啊,你不要以貌取菜,好不好?”,还不吃,纪纤云暗暗有些焦躁,“快,妇唱夫随,有福同享,一起吃,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这个店了。”
“……你多吃点吧,不够的话,我这份也给你。”,菜不是放到一个盘子里夹着吃,亓凌霄觉得,山上吃饭就是每人分一份吧。
不吃?那她的几乎不就泡汤了,纪纤云急切的心如火烤,还是强自镇定的殷勤劝说,“……不吃菜就喝点汤吃点米饭,这里的点心你肯定更不和胃口。”
可是,她再次失望了。
“本来赶了一天路饥肠辘辘,不过,看见饭菜就不饿了。少一顿没所谓,我可以等到明天下山去镇上吃。”
亓凌霄的态度很坚决,为了表示他真的不会吃,还嫌弃的把饭菜往一旁推了推。
怎么办?总不能抓起饭菜往那货嘴里塞啊。
纪纤云心一沉,差点崩溃。
不断暗示着镇定镇定,她才勉强维持住了脸上的笑,无奈的叹口气,“哎,真是怕了你了,你这种人啊,民脂民膏享受惯了,就过不了穷人的日子。你不将就,我又不想饿着你,不如,我给你做饭去?”
“好啊,好久没吃你做的饭了。”,对此,亓凌霄倒是很期待。
答应了!
希望之火再次燃起,纪纤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那股兴奋压制住,展示出来的是一张嫌弃脸,“哼,人家就那么一说,没想到虚让戚遇上热粘皮。哎,谁让人家我言而有信呢,就给你随便做一点吧。啊,先说好,再不吃,别怪我揍你。”
“你做的我肯定吃,就是掺了毒药我都照吃不误。”
“贫嘴!”,心里有鬼,纪纤云不免心虚,丢下一句,端着剩菜剩饭滚去厨房。
初冬的天气,山野地方可比不了京城王府里菜色丰富,大晚上的又不能去置办,只能拿白菜、萝卜做文章。
为了那货有吃的欲望,她也算是绞尽脑汁了。
幸好有张婶帮忙,分担了烧火刷锅一类的活,她做起饭来显着井然有序。
张婶第一次见他们大当家做饭,看着还有模有样娴熟得很,惊得七荤八素,“大当家,千金小姐也做的这些啊?真是人不可貌相,没看出来啊。”
“没辙,那位就喜欢吃我做的饭。”
张婶就笑,“那就好,那就好。大当家,往后回去啊,您一定别再往外跑了……”
聊着天,也不耽误干活,这顿饭做的还是蛮快。
当纪纤云把打卤面、鸡蛋羹、萝卜丝饼、炒咸菜端进去的时候,却发现,做个饭的功夫,那货已经躺床上睡着了。
呼吸很沉,看来赶路真是累透了。
有那么一瞬间,她有了丝丝犹豫,可,眨眼功夫,便冷冷一笑。
不要痴心妄想了,难道还想第二次掉进同一个坑里?!
“起来,起来,吃饱了再睡。”,站到床边拍醒沉睡的人,她还叉起腰威胁,“大晚上的使唤我,要是敢放着不吃,看我怎么收拾你!”
揉揉迷迷瞪瞪的眼,亓凌霄打起精神坐起,声音透着慵懒愉悦,“吃,怎么会不吃,闻着好香,肚子里蛔虫都醒了。”
“别光说的好听,给个面子,快吃下去,要统统吃光才好。山上没什么可吃的,将就一下吧。”
“保证完成任务,好不容易才吃到你做的饭,要珍惜。”,嘴角浮着笑坐到桌边,亓凌霄开始大快朵颐,不时还要夸上一句,“吃了你做的饭,别人做的都吃不下了,你说怎么办?……回去,你也给我做饭好不好?……”
吃吧,使劲吃,越吃就离她的成功更进一步,默默祈祷着,纪纤云托着下巴附和,“食不言寝不语,不要说话……好,回去给你做……你啊,就乐意使唤我……”
因为吃的开心,亓凌霄只当越加的头晕是太累太困,直到晕乎乎的眼前开始模糊,夹菜的手也虚弱无力,他才确定是真的不对了。
丢了筷子,扶上额头,竭力晃了晃脑袋,唯一那点清明告诉他,是小丫头做了手脚。
眼皮沉重,身体打晃,舌头都不听使唤,“……你……在饭里……”
话嘟囔到一半,人便栽到桌上。
趴在桌上的姿势能看出,晕倒之前,试图伸手去抓桌边的另一个人。
第一卷:非常邂逅 第二百二十九章 慢点,要死人了!
眼见着人轰然扑倒在桌上,纪纤云才惊觉,她早已经从椅子上跳开,离着桌子足有两步远,而且,呼吸都停滞了。
拍拍起伏的心口,平缓下混乱的呼吸,她因着紧张恐惧惨白掉的小脸,终于也染回一丝血色。
不知为何,冥王晕倒前的那个眼神,在脑袋里定格了,挥之不去。
怨念、愤怒、失望、焦急……复杂的情愫混杂,那个眼神,如魔咒。
印入了她的眸,乱了她的心。
即便人毫无生气的趴在那里,还是让她有着深深惧意,似乎,再做下去,就是不可饶恕。
转瞬,她又陡然咬咬牙,漂亮的杏眼里荡漾起无比的坚定。
当断不断必留后患,被一个眼神蛊惑的前功尽弃,得不偿失。
既然接受不了三妻四妾,既然当机立断跑了出来,断然没有回去的可能。
回去?看着他和小妾们生儿育女吗?
眼不见为净,和往后无边的眼泪比起来,不,她不是那种弱的,眼泪都不会有,只要痛心只有郁闷,注定还得逃离。
眼前那点温柔宠溺就是催命的符咒,陷进去才是傻透了。
过了这个村,往后再想跑,困难重重,重活一世,首要的就是活下去,还要活的好。
爱情?古代这种破地方,哪来的爱情!
脑中飞快的人神交战过,纪纤云便抹掉额头冷汗,蔑视的扫一眼桌边的人,脊背挺直的进入逃跑状态。
药量足够,估计着那厮睡个一宿也醒不来,遂,她的时间充裕根本不用着急。
开了柜子找来包袱皮,两套换洗衣裳包了所有的药瓶子和银票等必须带走的,麻利的收拾了行装,心里还是忐忑的担心着。
为保万无一失,端着桌上吃剩的饭菜出门,佯装去厨房。
厅里摇曳着一盏昏暗油灯,别说人,鬼影子都没一个。
纪纤云逡巡一瞬,脸上温和的笑意便转成期待惊喜,难道清风那货真的被冯老八成功解决了?
不得不说,清风是她两辈子以来见过最称职的手下,比亲兄弟还要可靠,天天被往死里使唤,连个好脸色都得不到,还能无怨无悔始终如一。
如果不是这货对明月死心塌地,她都要强烈怀疑这货对冥王有超乎寻常的龌龊心思。
这样的一个人,确定冥王还没睡下的情况下,百分百的应该在外边的凳子上当雕塑才对,让清风破例,呵呵,冯老八真是好口才。
将托盘放到一边桌上,雀跃的握紧拳头挥了一挥,心都要飞起来的她,扭头就往内间走。
撂倒了冥王,清风是她离开的唯一阻碍,再没了他,她大可以大摇大摆的走。
直到摸到内间的木门,她又迟疑了,沸腾的血液因着不确定,瞬间冷却,眉头皱起,纠结非常。
如果清风没走,只是出去上个茅房,那她背着包袱出去,岂不是被抓个现行?
可,要是没成功,冯老八不该那么不负责任,跑的影子都没有,连给她报个信都不做。
也许俩人一起出去了……
疑心一起,她便欲罢不能,为求心安,重新端起托盘,焦心的往外去。
出了大厅,冷风一吹,身上一个哆嗦,她的神经更加紧绷。
心虚不由得写到了几分到脸上,左顾右盼的,异常安静的山寨让她觉得诡异,连带着脚步都凌乱起来。
“大当家,大当家……”
快走到厨房门口,一道贼溜溜的低低男声钻入耳朵,更让她心头一紧。
手上一软,托盘都险些丢出去。
定睛一起,是冯老八,噗通通狂跳的心才平复一些,紧走几步入了厨房,没容的她开口,就听,“大当家,成了,那人已经睡觉去啦。”
成了!
无疑,这是天籁。
纪纤云的眼睛历时亮了,厨房昏黄的油灯光里,熠熠生辉,“真的?天啊,你真行!”
“嘿嘿,不能辜负大当家信任。”,冯老八憨憨笑笑,随即,警觉的往门外瞧瞧,压低声音确认,“大当家,您真要走啊?不是,我是说,您那位夫君看着对您还不错,您个有夫之妇跑个什么啊?要不,跟他回去,只要他不计较,就好好过日子呗。大户人家好吃好喝有人伺候着 ,怎么也比咱们山上过的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