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听了,很有些哭笑不得,“你又不是他,和他攀比什么?总有他费尽心机来教你的时候,你等着就是。”
“百闻不如一见,他教也不如我自己知道嘛。”
“说得好。”太后笑道,“回头我替你说说——日后你想出门,只管放心大胆的出去。就别草率差遣家奴出去了——你府里下人在你眼前只是奴才而已,可放到外面去却是景王侍从。底下人还不知该怎么巴结呢,他们岂不趁机作威作福?一旦闹出什么事来,坏的可都是你的名声。万一再同地方上的刺头儿起了什么冲突,你管是不管?”
又感叹,“你们这些王孙公子,最容易以亲疏远近待人,分不清奴仆和臣僚。殊不知,臣僚再不贴心,也是有家乡父母的。纵使是给你办事,出门一报名号,也都是某某籍贯某某姓氏。不惜羽,坏的就是自家门楣和名声。奴仆呢?顶着主人家的名号,没什么名声可珍惜,倒是方便狐假虎威。一旦到了你看不着、管不到的地方,就要兴风作浪。所以别贪图奴才懂你的心思,用着趁手——该用臣僚的地方,还是得用臣僚。”
这一番话如醍醐灌顶,李沅由错愕至恍悟,懊恼道,“您教训的是,我该早些求太母指点的。”
太后笑道,“可别!你这就够叨扰我了。”说归说,心里还是受用的,便又道,“你也别怪柳承吉躲你,他身为宰相,有些事不能不避讳。”
“孙儿明白。”
“明白你还总追着人家。”太后说着就又想起什么来,笑道,“……一说我就想起了,他家里似乎有两个颇有名气的女儿?”
李沅捻了枚桃金娘扔到嘴里,“您别冤枉我啊——我可不是为了这个。”
“知道。”太后眼睑一垂,露出些似笑非笑的意味,“我也是恰好想起来——柳承吉这个人啊,空有一颗玲珑剔透心,奈何没一把玉壶来成全他。”
“这又说到哪儿去了?”
太后笑道,“说柳承吉呢——你还没娶正妃吧?”
李沅缠上柳世番,当然不是为了他闺女。来探望太后,就更不是为给自己讨老婆了。
但察觉到太后有此意向,他也没有放着便宜不占的道理。
立刻便道,“还没——我都快十八了。”
太后失笑道,“你一个男人,竟也着急娶妻?”
“哎,人生大事嘛,焉能不急。不过也不是着急——就是怕遇上合适的,长辈们却把我给忘了。”
“放心吧,忘了谁也不能忘了你。”太后乐得不行,“行了,太母替你记下了,你且安心吧。”
李沅确实尚未娶妻。房里倒是有几个父母安排进去的侍女,想来也算是他的姬妾。然而和旁的血气方刚、**的少年不同,李沅天性跳脱爱玩,富有创造力,更有行动力。女色之于他,是穷极无聊时才会拿来打发时间、耗磨精力的选择。而那几个姬妾都没美到能令其女色平添趣味的地步,能力和性格也都索然寡味得很,故而一直被李沅丢在一旁。
今日忽的提起他的婚事来,李沅不由就起了兴趣,心想柳世番这个一本正经的老滑头,也不知会生出什么样的女儿来——以他家的姿容,想来女儿的容貌也不会差,就是不知性格如何。应该不会是个女夫子吧?
嗯……还是设法打探一下吧。
“柳家两个女儿?太后相中了柳家的女孩?哎呦,阿弥陀佛,娘娘果然疼你。我还忧心该怎么提这件事——”听李沅问起此时,王德妃几乎喜极而泣——先帝在时,东宫太难做了,跟朝臣多说句话都得留神被斥责居心不正。直接导致东宫连儿子的婚事都不敢提。如今虽说苦尽甘来,敢催促了,但这位小家碧玉出身的皇妃早已有了心理阴影,还真拿不准该定个什么门第,才能既称心如意,日后又不招惹猜忌。
一听太后有意做主,中意的还是宰相女儿,简直求之不得。
“柳家两个女儿都不差。大的叫云秀,是原配所遗之女。我虽没见过,却常听人提起——说是容貌之美比其姨母郑国夫人令狐韩氏更有过之。早些年柳家太夫人去世,她守孝出家,这些年却不怎么听说她的消息了,倒是被她的妹妹盖过了风头——她妹妹名叫云岚,父亲自不用说,母亲出身荥阳郑氏东眷房,也是宰相的孙女。这孩子天生富贵命,前些年柳家有难,竟有仙女儿下凡来救她,还赐她锦衣。连薛王见过她,也说她命格贵不可言。听说容貌也很不俗。”
这真是不问不知花开,一问满城飞红。
连他这个说不好官话故而不怎么交际的阿娘都如数家珍,可见柳家这两个女儿名气有多大。
李沅总算明白太后那句——柳世番有冰心,却没有装进玉瓶里的命,究竟是什么意思了。柳世番清高得连话都不愿和他多说又如何?身旁还不都是汲汲营营之人。他前小姨子要帮他大女儿博富贵,他老婆要帮她二女儿博富贵,都绞尽脑汁把女孩儿往他家里塞。也不知柳世番知悉后会不会吐血。
李沅忽然感到很愉悦。
听他阿娘的口风,李沅觉得,最终胜出的应当是二姑娘柳云岚。这小姑娘想来是没她姐姐美貌的,但既然连神仙都遇到过,想必能给他带来不少惊喜。
但不知怎么的,他竟也很在意柳家大姑娘的下落——那句“这些年不怎么听说她的消息了”,很给人一种生死不明的悬疑感。也不知宰相家那位听上去很妙的郑夫人,是怎么处置这位花容月貌的继女的。
李沅琢磨了一阵子,忽的想到,韩家除了郑国夫人令狐韩氏,还有卫将军韩荐之。韩荐之之子韩皋连着两榜应举不第,已弃文从武,如今正在神策军中当差,和他略有些交情。不妨探探他的口风。
第107章 不知乘月几人归(五)
潇潇细雨中,不觉天色向晚。
梢头鸦色渐浓,水塘田埂之间渐次寂寥起来。沿着消隐在轻烟薄雾中的蜿蜒小径行走,一路都荒冷得不似人间。许久之后,才终于自浅墨飞白之中看见了些榴红柿黄色。鸡鸣犬吠声遥遥传来,终于有了些烟火暖味。
——这一日他们行经四处村落,三处都破败萧条,满目的野坟废屋。独这一处尚全,生气比鬼气更浓厚。
满目山河残破,乍见着处安居乐业的所在,都不知是该喜还是该悲了。
“没有门墙。”十四郎道。
——步入中原之后,凡还能苟全的村落,无不壁垒高筑,门防森严,一有动静就敲锣打鼓全村戒备。匪不敢劫,兵也得忌讳三分。
如此村般门户洞开而能毫发无损者,还真不多。
“要投宿打探吗?”
“嗯。”
“这一次要变装成什么?商户和僮仆?携手同游的书生?远来投亲的兄弟?要不然扮成夫妻吧,我们还没有扮过夫妻呢。”
十四郎知道她在调戏自己,却也只能红了脸颊,“别闹。”带着此等容貌的妻子投宿,自己不怕招人惦记,旁人还怕是别有深意呢。
便依旧扮作一同游历的书生,敲开一处门庭不甚深,却也有高墙马厩的人家。
来应门的是个六十来岁的老翁,身形佝偻,身上却有锦衣可穿。看样子是新近富裕起来的人家。
十四郎言明来意之后,老人略一打量,便道,“出门在外,谁还没有不便之处?快进来吧。”
便回头吩咐,“老婆子,多蒸两碗豆饭,有客来投宿了。”
很奇异的,在这个兵荒马乱劫匪遍地的世道,他们敲门投宿,却极少被拒之门外。就算是家徒四壁者,也不吝给他们厚铺一床草席,收留他们歇在柴草棚下。当然,假意收留他们住宿,夜间却摸过来杀人越货的也有,却远没评书话本里说的那么多。
这家算是殷实小富之家。家中并无专门的客房,便将灶房隔壁一间有炕头的小厢房收拾出来,供他们歇脚。
才蒸过饭,炕上热烘烘的。两人脱了外衣铺在炕头烘干。对坐着吃豆饭。
年初刚出来时,十四郎还吃不太惯乡间的饮食,如今却娴熟得如行云流水——碗上有裂?正常,不漏汤就成。菜里有虫?正常,就当加了肉。豆饭里吃出沙砾?更正常,饭里的砂怎么能叫砂,叫“会说话的”,吐砂食米就是。吃得干干净净了,便收拾好出门道谢。遇上劈柴就主动帮忙劈柴,缸里少水便主动帮忙打水……活儿干完再聊天,往往聊几句就能打开话匣子。
也不知这技能究竟是跟谁学来的。
这一日却出了个小插曲。打水时,十四郎发现了新鲜东西——外头盛水的褐釉粗陶大缸上,竟有一排粗大的针脚。粗看像是装饰,细看却是修补——是那水缸裂开后,打上的铁钉,用来箍住裂缝的。钉上铁钉修陶器,还能修得滴水不漏,令十四郎大开眼界,深深叹服劳动人民的手艺真是奇思妙想,深不可测啊!
他这没见识的小模样逗乐了在屋檐下盘着腿编草筐的老翁。老翁推了个蒲团给他,便同他闲聊起来。
原来这村子人唤“旮旯里”,虽位在中原沃土,又临近汝南这种大城,但因近郊山横水斜,地势十分破碎,只有旮旯里蜗角大的平地可耕种居住,故而人称旮旯里。早年临近村邑都看不上他们这地界。但旮旯里也有旮旯里的好处,前度蔡州叛唐,举兵过境,临近村邑被梳洗一遍,后度官军破蔡,大兵过境,临近村邑又被梳洗一遍——却都漏过了旮旯里。两度兵乱之后,仅余谁都看不上的旮旯里全须全尾,睥睨群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