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太妖娆 (树下吃瓜的兔)
- 类型:穿越重生
- 作者:树下吃瓜的兔
- 入库:04.10
她捡了一些衣服,拉着行李箱伪装一番就去了私下的房产,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知道的房子,不会有人来打扰。
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便躺在床上,孤笙歌最后再确定的问一次:“我可以信任你吗,小狐狸。”
她知道到了这个地步问出这样的问题有些搞笑,但是她还是想问出来。
小狐狸直点头,“当然可以,而且就算宿主不答应,也会自动进去的。”
知道宿主在害怕,小狐狸继续安慰道:“宿主放心,绝对不会有事情的,就当做是一场奇异的旅行就好。”
孤笙歌展颜一笑,倾城倾国,摸了摸蹲坐在旁边的小狐狸。
“谢谢你,小狐狸。”
虽然猜不透真假,可是听它这样一说,心里放心多了。
她很震惊自己有这样的奇遇,可是既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也反抗不了,那就欣然接受好了
小狐狸歪着脑袋,乐呵呵道:“不用谢,我们可是最后的合作伙伴呢。”
肥嘟嘟的小爪子搭在孤笙歌的手上,它点点头认真道:“还有,我立白,不叫小狐狸。”
孤笙歌也没有笑它的名字,立白洗衣液,因为小狐狸对自己取的名字一副很骄傲的样子。
“立白,合作愉快。”她将另外一只手覆盖上去,感受没有体温的爪子,但是却让她安心。
“合作愉快。”立白咧嘴一笑,它对宿主还是很喜欢的。
看来它的眼光非常不错,第一眼就相中了她,立白心里臭屁的想。
无痛,无痒,无痕,在三无产品下孤笙歌闭上眼睛后没有任何感觉,只是陷入了一片的黑暗当中。
再次醒来,已经变成了完全不同的场景。
第2章 农汉宠妻日常1
我不知道其他人,但是在我眼里,媳妇就是全世界最好的存在,无人可比。
------沈大郎
等孤笙歌缓缓醒来,映入眼帘的是一间低矮的茅屋,因为风吹日晒,颜色已经呈淡灰。
再看看一个大坑上的床就是一番盖着的被子,床尾放在小的柜子,简单得很。
四周都是陈旧的摆设品,缺角的木桌,地面还是有些坑坑洼洼。
这个家……还真是独特啊,孤笙歌嘴角一抽,也清楚的认识到她这是进入了任务世界。
只不过上一秒她还在豪华别墅,下一秒就破烂茅屋,这个差距有点大。
调整好情绪,她也开始接收原身那疯涌而至的记忆。
原身叫红梅,这个是被买回去后统一取的名字,她自己的本名早就忘记了。
她之前在京城,在侯爷府的嫡出大小姐身边做丫鬟。
因为手脚灵活,为人也是机敏,所以做了六七年的时间成为了一等丫鬟。
可以进入小姐的院子做贴身伺候,虽然不是最受宠的丫鬟,但也是不错的。
原本好好的,只等待大小姐为她寻一府里头的下人许配,以后的生活就是这样了。
可是事情就不同了,和另外一个丫鬟发生了矛盾。
因为她们一起看上了一个年轻管事,而那个管事对原身也是挺好的,有走到一起的趋势。
可是最后那个管事却和另外的一等丫鬟在一起了,因为那个丫鬟的母亲是小姐身边得力的嬷嬷,在后院有点地位。
后来因为嫉妒原身漂亮的容貌,那个丫鬟让她母亲使点计谋让原身犯了个错,就这样被发卖出来。
一个丫鬟而已,大小姐知道了也不会去管,所以就被嬷嬷发卖到了偏远的水镇。
当然,这个只是原身的背景,和剧情根本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世界的自动补充。
接下来被一个乡下农汉给买回去,也就是男配沈大朗,一个乡村大汉,和这里的农家汉子没有什么不同。
最不同的就是他当过几年的兵,脸上有一道令人害怕的疤痕,而且打得一手好猎,除此之外也就没有了。
身为侯爷府的大丫鬟,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走出去也比很多人好太多了,原身自然心里非常不平衡。
而且沈大郎的样子那么恐怖,更加不可能会喜欢。
她想过的日子根本就不是地里生活,最后她看上的是三湾村里头一名读书郎,长相净白秀气,是当朝的审美。
而且这个读书郎学识非常好,极有可能考上秀才,当个秀才娘子也是不错的,地位挺高。
但是这个读书郎可是男主角,当然会和女主角在一起了,对原身的献殷勤,勾引,偶遇那是不看一眼。
可是原身像是着魔了一般不断去招惹,甚至去勾搭村长的儿子留做备胎,显示自己的优越性。
这一切都落在沈大郎的眼里,沉默寡言的他一言不发,每天回家都是默默承受原身的谩骂。
最后原身实在是做得太过分了,沈大朗将自己的财产留下,也将这几间茅屋留给原身,独自一人拿着包袱离开,没有回来过。
这时的原身已经完成了恶毒女配的戏份,被男主角厌恶到极点,被全村人骂,最后被村里人驱赶出去。
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最美好的幸福就在她身边,但是都被自己给作没了。
后悔的情绪一直占据原身的心,最后在镇子上开了一家绣坊,专门为人家刺绣谋生活,专心等待沈大郎回来。
可是春去秋来,她从乌黑到白发,最后死亡了也没有见到过沈大朗一眼。
这是一个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故事。
孤笙歌觉得这个原身真的是能够闹腾,也不是所有的后悔都能得到好的结果。
“所以她的愿望是什么。”
不管如何,她是来实现愿望是,不是来评价别人的人生。
只要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好,何必去在意那么多无所谓的东西。
明明不是自己走过的人生,很多人总会想要去评价一二,以此显示自己聪明,看到清,看到明。
可是如果那么容易的清楚明白,世界上也就不会有后悔这个词。
连机械的钟表都会有出错的时候,更何况是每时每刻都在进行思想活动的人类。
立白的声音在她脑子里出现,“原身的愿望,就是和沈大朗幸福的过一辈子。”
孤笙歌了解点头,也没有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因为原身只身一人等待沈大郎回来,现在自然是会和他在一起。
躺着有点累,孤笙歌窸窸窣窣的起身,慢吞吞的走到了外边。
房子周围仅用竹篱笆围了个圈,院内杂草横生,几件布衣乱挂,是单身男人住的典范。
更为独树一帜的是,本该悬挂着衣物的晾衣绳上,挂落着一排淹好的腊肉,风一吹过……那味道简直了,呛鼻子。
而且那个屋顶上的茅草都破烂了很多,黄土堆砌起来的墙壁有了裂痕,真怕来一场狂风大雨就会倒塌。
孤笙歌心中哀叹,她想过沈大郎的住所非常破旧,但是没想到,竟会破的如此潦倒。
也难怪原身瞧不上了,即使是个下人,但是身为侯府里头的一等丫鬟,她的生活条件也是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由奢入俭难,不是谁都有那个好心态去调节过来的。
现在是原身被买回来的第三天,一切都没有开始。
因为原身没有给过沈大郎好脸色,同在一个屋檐下,两人没有讲过一句话。
沈大郎觉得买回来的也是他媳妇,而且他媳妇那么漂亮,不能受委屈了,决定要举办一个好的婚礼。
而且破烂的茅草屋他一个人住没有问题,但是不能让媳妇和他一起住吧,决定起房子。
所以昨天的时候已经进山里头打猎去了,现在已经是秋天,存钱起房子好过冻。
眺望远处,高山低谷,田间金灿灿的稻子在风吹过,像麦浪一般壮观。
深吸一口现代没有的新鲜空气,孤笙歌觉得心情舒爽了很多。
转眼间看到杂乱无章的家里,她又戚眉了。
以后都要住在这里生活了,自然是要收拾干净。
要是让她像个野人一样生活,还不如立马去见马克思好了。
想去厨房做点吃的填饱肚子,菜米油盐酱醋是有,还有腊肉,可是一点其他的配料都没有。
最后没法子,再加上孤笙歌也不是个会做千奇百样饭菜的人。
最后直接用白米饭,配上从小院子掐一点有些暗黄了的大白菜炖烂肉,也可以吃了。
纯天然食品,味道还是不错的。
吃饱喝足,她挽起袖子,发现原身很白,十指葱葱,想必没有过这些粗活。
她一时间不忍心这双漂亮的手受到伤害,不过还是里里外外的将家里面刷了个遍。
不能用的丢掉,有用的都放到储物房。
还有这个晾晒腊肉的地方,真的需要换一个位置。
放在风口处,一出门就可以闻到了。
要是每天闻着这个味道生活,简直就是“欲仙欲死”了都。
等一切都做好,原本的斜阳高照的热烈朝气,已经是夕阳西下,变成了迟暮打盹的老人了。
一天下来,她忙得跟个陀螺一般,以前在外讨生活的时候都没有如此累过。
孤笙歌累瘫了,趴在一颗没有绿叶的桃花树下的石板桌子上,心里直直感叹:勤奋都是压榨出来的。
如果经纪人看到她如此的积极,肯定会屁颠屁颠的去接一堆戏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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