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在侍卫们走后,抬手揉了揉头,“唉,忘了文琪也在那了,我1派人过去,都没有吩咐给她1带点什么,不知她会不会觉得不舒服。”
毕竟皇家因为出了个不听话的公主,让文琪一家子都受了苦,他自己还是觉得蛮内疚的。
在带着新屏风去找皇后时,还没等太监们把盖住屏风的布掀开,皇帝就抓着皇后,说起来文琪的事。
太监们自觉磕个头出去了,屏风暂时就放那,等帝后说完话,他们再去处理。
皇后也知道文琪这个人,毕竟她跟李慕之1还有苏桃都是朋友,前几天苏桃还进宫找她玩了,跟她说起了文琪的事情。
文琪经历的事情很多,但是说起来却又很快,在安都时候的事情自不必说,离开安都之后,那一家人的遭遇,皇后带着叹息跟皇上说了清楚。
就连文琪曾被一个人住在山上,是郑宇退伍回乡,上山打猎才把她带回村的,这些事情也都说了。
皇帝真不知道这些细节,只是听说这个人还活着,他也想着什么时候给她一点赠予,当成是补偿。可惜之前忘了。
“对了听苏桃说,文琪发现了能种植的黄金棒种子,现在都是收成的时候了,不知道苏桃安排人试着种的结果怎么样。”
玉米被精心伺候了,自然会有大量的产出。苏桃带回来的玉米都不是最好的,但是,这些种子的表现不俗,试产的产量,比一般的水稻等作物,都要高上一点二倍以上。
皇帝是在皇后生辰宴席上,听苏桃父亲说到的这个结果,另外,他们还提到了生态养殖的实验结果。
其实根据现在这些反馈,皇帝已经可以给文琪封赏了,只是他刚刚赏过郑宇,这时再赏文琪,只怕有些不合适。
从皇城到青阳村,侍卫带着东西,往返一趟需要将近三个月。有心人只要想一想,就能反应过来:皇帝才赏过郑宇,那怎么过了不久,又让人跑一趟,去赏文琪呢?八成1是之前忘了她这个人吧。
皇帝有些不好意思,“虽然文琪带给你们的事物,目前都有了一点成果,但是,我想再想想要怎么赏赐她才合适。这样吧,等明年再丰收的时候,苏家汇报的结果会更详细、更有代表性,那就在明年再封赏。”
宴席散去,皇帝坐在皇后身边,有点懊恼。他一向器重苏家和李家,苏桃这个人同时跟这两个家族密切相关,而文琪又是苏桃重视的人,他这次这么说,不知道会不会让她心里不舒服。
而且,苏桃还是皇后的好友,她丈夫李慕之也是。
“唉……老了啊。”
听到皇帝这么感叹,皇后捂嘴笑出了声,“怎地突然说自己老了?你还是壮年呢。”
“就是那文琪的事,你说我之前赏东西给郑宇到时候,怎么就没想起来,文琪也跟他在一个村呢?”
“就因为这个?”皇后笑得有些无奈,“你啊,就是爱多想。你管理着偌大的平王朝,能一直记得文琪这个人,已经是用心了,偶尔做什么没联想起来,那不是正常的吗?”
见皇帝确实有点在乎这个事,皇后接着说:“我隔三差五地跟苏桃在一起耍,听她说过好多次,文琪在青阳村怎么样怎么样,还有个叫郑宇的小伙子在追求她……你派人去上次3郑宇的时候,我也在,但是我没有想起来文琪,这么说的话,我才是忘性大吧?唉,老了老了。”
皇帝立刻板起脸,“胡说,你是长生不老的仙女,哪里就老了!好了,咱不说这些了,走,我陪你看看那些新戏本子。”
皇后是冤死的帝师的亲生女儿,被认回族谱之前,被一个开戏班子的人收养,是个唱戏的戏子。原本这不是什么高等的职业,只是多亏了后来戏剧的发展,人们对戏子越来越喜爱,才没有质疑她被皇帝纳入后宫的事。
从小小的贵人,到尊贵的皇后,她这些年一直没有改变过对戏曲的喜爱。皇帝宠爱她,除了经常让戏班子进宫唱戏之外,还总是买最新的戏本给她。
“《合欢花树下的男人》?”皇后随手一拿,就拿了本叫这种名字的戏本,“唉,现在这些戏本啊,名字是越来越没什么韵味了,当年李慕之写的……呃,这个是李慕之写的?”
她正想拿李慕之做正面例子,没想到她手中的反面例子也是李慕之了,一下子就说不出话来了。
皇后一瞬间露出了一点嫌弃的表情。本来苏桃说李慕之近些年有点“油腻”,她还不信,现在看来,这个大才子确实是有点走偏了。
皇帝跟李慕之的关系挺好的,但是听皇后这嫌弃的语气,脸上的表情有点其妙。
这个话本,其实是他“私人订制”的,之前皇后很喜欢那个磁屏风,屏风上面的合欢花很好看,于是他就动了点浪漫心,托李慕之以他和皇后作为原型,写一个爱情故事出来。
这个话本名字,也是皇帝自己取得。
不过这种时候,他还是把锅给李慕之背吧。
“哈哈哈,这名字确实不怎么像李慕之以前的风格,不过既然是他写的,这个戏本应当很有趣,不如看看吧?”
看当然是要看的。
皇后是个聪明人,她看了不到十几页,就觉得戏本里面的人物有种莫名的即视感。尤其是那男主,对花仙子女主说情话的时候,那些语气、措辞,总能让她联想到自己身边这个男人。
皇后捂嘴偷笑了一会,然后抱着另一种好奇心,把戏本慢慢看了下去。
这边帝后的事不再提,回到青阳村,今年的丰收让许多人心中大喜。
☆、第67章
丰收之后
在今年开春之后, 青阳村的村民,大多听了文琪的意见,都种了很多玉米。
到了丰收的时候,稻田养鱼使得水稻收成变好, 还额外有了鱼获, 除此之外,出乎意料的玉米的高产量, 也使得他们特别振奋。
这玉米可是好东西啊, 比起稻谷,玉米果实是一个个“棒槌”, 上面颗粒大, 更容易处理,产量也更高, 有些村民都在想,以后要不要只种最低量的稻子,其他田地全种玉米。
文琪刚开始时, 害怕玉米销售不出去,就提前跟唐老板口头上协定,他答应会以低于稻谷的价格,收购大部分玉米,用于制作切糖,减低成本。
现如今玉米已经成熟,村民们干的热火朝天,将玉米晒干剥粒后, 统一用大麻袋装好,全让唐老板给拉到镇上去了。
说到唐老板,他自从在文琪这买到切糖制作方子之后,大量投入金钱,终于让切糖在这里有了一定的名气。
因为切糖比别的糖要便宜很多,而且味道口感丰富,即使是富甲一方的大户,也宁可买切糖当待客之物,而不是一般的硬糖块。
切糖从去年开始售卖后,这新玩意获得了众多喜爱,只是因为原材料的价格在那,价格还是低不到哪去,不是什么平民都能天天买几块吃着玩的。
一般平民不会大量购置,只会在年节时,买些给家人打牙祭。
这也比以前不舍得买糖的情况要好得多了,这种价位的切糖,他们偶尔消费一下也能接受。
唐老板从青阳村这,低价收购了大量玉米之后,掐算着日子,很快就会到过年了。他一想啊,干脆把买来的玉米全部存起来,等到十一月之后,才开始用玉米做糖,并且宣布因为筹备过年,切糖整体降价一筹。
――那一筹分明就是玉米比糯米远远便宜,他才能省下来的,他缺偏偏要说是为了年节惠客,这才降价。
真是无奸不商啊。
古往今来,降价是最能勾动人们购买冲动的手段之一。唐老板刚宣布降价一成之后,人们疯狂购买,切糖再次成为一城热潮。
那边唐老板和合伙的另一个人,都赚得盆满钵满,而文琪坐在家里啥都没干,同样获得了大量的分红。
她现如今对银钱已经看淡了,对于那些分红,她暂时并没有什么地方用的上,便存放起来。
文琪趁着农忙之后的闲暇,收拾了一下家里,把轩轩书里面混杂的图画本挑了出来,但也没有处理掉,只是让轩轩每达成一个学习目标就可以拿一本书回去。
轩轩歪着头想了想,觉得那些书虽然有很多图案,但是他其实也看不懂太多,与其努力学习去要这种东西,不如干脆好好玩耍去。
“花花本本,你拿去吧,我不要了。”轩轩干脆地说,然后就拿着小玩具,想跑出去玩。
文琪觉得这样不行,孩子还小,爱玩无所谓,但是一点上进心都没有的话,以后恐怕做什么都是个半吊子。
“轩轩,不可以!你今天看书了吗?没有看书,没有记住一个字,一个数字的话,不可以放开去玩的哦。”
一天只要求两个字,其实文琪已经很放水了。
无奈轩轩一点都不配合,让他坐在那看书,他就是坐不住,唯独一直保持精神的时候,还是文琪给他讲一些事物原理的时候。
“唉,轩轩,我来教你组合一个小玩意吧。”既然他坐不住,不如教他动手,或许他会认真一点。
这里条件有限,不过她之前为了给轩轩的小车子减震,特意请杨东村的好铁匠,给打过一对粗弹簧。那弹簧就放在那儿,让文琪想起来组装一个小车子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