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她的质问,叶青下意识地垂了垂眼,平静地道:“这是逮捕时空罪犯的特殊手铐,可以锁定一个人的脑电波以及意识体,宇宙中不同的时间线会延伸出无数不同的位面,想要找到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只要你戴上了这个手铐,不管你跑到哪里,我都可以锁定你,找到你。”
他的语气就如一潭没有波澜的死水,平静得令人心生不详,仿佛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哪里不对。
林夕倒抽一口冷气,心想,如果叶青就是零,那么这个孩子八成是被她教坏了。
她其实有些生气,但是又很快丢掉了生气的力气,就好像面对曾经的零一样。因为她心里清楚他是个人格残缺的人,所以不管他做出什么事,林夕都无法对他发脾气,顶多会觉得无力。就像面对着一个稚嫩的孩童,他犯的错都可以原谅,因为他什么都不懂,所以才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及教导。
林夕有些丧气地拉扯了一下手铐,她这才发现那条青绿色的细线不是实物,而是某种光,让林夕想到叶青当初从额头里抽出的虚拟的丝。
这个手铐并不会束缚她的行动,只是会锁定她的方位以及存在而已。
林夕看着自己的手腕,突然想到了什么,立刻干脆利落地伸出手将面前的人往自己怀里一搂。虽然因为身高差而导致这充满男友力的一抱没有成功,但是两人的距离瞬间被拉近为零,远远看上去就是一个深情的拥抱:“零。”
叶青微微一顿,但是很快,他就抬起手轻轻环住了林夕的后背,垂眸看她:“……我在。”
“欸,没想到你真的是啊?”林夕觉得心里五味参杂,也说不清楚是喜是悲,但是更多的大概是一种惆怅,“你为什么要改名叫叶青啊?我都认不住出你了。不是答应过我要好好活下去,当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吗?为什么我觉得你越活越压抑了?”
“……”叶青更用力地回抱她,沉默了许久,才轻声说道,“……因为林夕不在。”
——如果之后的每一次旅行都是梦境,那这些充满黑暗色调的世界对他而言都是美梦。
——因为她还在他的身边。
“你说过,花有很多颜色,但是叶子基本都是青绿色的。”他面无表情地陈述着林夕没有见证的那一段岁月,“所以我拜托了老师,给我取名为叶青。”
“你说过要去看很多的风景,所以我开始了时空旅行。”
“你说要尊重生命,要努力活着。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除了比生命更重要的人,其他的都能舍弃。”
“我都有做到,林夕。”
那个没有梦的过去里,他的一生都染满了林夕的颜色,融进了林夕的回忆,于是思念就成了毒/药,化为了附骨之冝。
“所有人都说我在做梦,我看到的那些人都不是你。”叶青漆黑的眼眸微微放空,空落落的眼底是自己都不能理解的寂寞,“所有人都在否定。”
这样一个所有人都在否定他的林夕的世界,他又要如何融入进去?
林夕一脸懵地听他说完,退出了他的怀抱,却对上了那双沉静得近乎死寂的眼睛。
对于这个人格残缺的孩子来说,感情是什么,他依旧不懂——他只是单纯地觉得心里很空。
林夕觉得心口一热,整个人就又抱了上去,顺毛一样地对着叶青就是一顿拍拍摸摸,慷慨激昂地说道:“我会负责的!”
“结婚吧!以后我都陪着你!”
作者有话要说: ……我是直男写多了吗?一段感情戏居然能把我卡得半死。
心累,不说了。
叶青的名字就是来源于林夕槽的“绿树红花”,然而大佬并没有自暴自弃地给自己取名叫“叶绿”。
关于大佬和林夕的感情……没那么容易的=。=
我不擅长写单纯的荷尔蒙产生的感情,严格来说他们之间怀揣的是一些比爱情更高的东西。
第六十九章 骨瓷小镇(3)
自从发现自己能够穿越之后,林夕的人生目标就只剩下两个——变强,和娶大佬。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千辛万苦即将完成人生中富有意义甚至是可以竖立里程碑的第一个成就时,却被现实砸得一脸懵逼。
“结婚?”叶青显然对这个名词感到很陌生,他沉默了许久,才没头没脑地回了一句,“我并不想要孩子。”
林夕懵了一小会儿,左看右看发现艾薇和阿玛拉还捧着地图在讨论今晚落脚的地方,暂时没有注意到他们这边的情况,便立刻开始撬叶青这个不开窍的大贝壳了。鸡同鸭讲地说了半天之后,林夕才知道,原来在叶青生活的那个世界里科技发展太过迅速,辐射污染到处都是,这导致人类的婚姻关系几乎也染上了快节奏的步调——只有在联姻以及双方决定共同养育一个孩子的情况下人类才会缔结婚姻关系,婚姻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孩子,而不是为了两性的结合。
而因为叶青所在的世界人类的寿命已经被科技拉高到了容易活得腻烦的地步上了,所以爱情也成了一种奢侈的东西。
夫妻之间都有七年之痒,更别说在一个人类寿命普遍高达三四百年的情况下,要和同一个人渡过这么漫长的岁月了。
倒不是说没有因为爱情而走到一起的情侣,只是那个世界里,婚姻和家庭的意义与分量已经被降低了很多,人类也并不将它视为生命的必需品。
而对于叶青这种位面洞悉者来说,职业的特殊性也注定了他的人生跟正常人的轨迹不同——他如果想要结婚,那肯定是因为想要一个孩子了。
世界观不同如何愉快地玩耍?林夕听完叶青的描述,整个人都觉得不好了。
林夕看着叶青那双过分冷静的眼睛,突然间想到了一个让她很纠结的猜测,顿时又有些心累了起来——这个人格残缺的孩子,该不会完全不懂“爱情”是什么东西吧?林夕作为一个同样理性大过于感性的人,她比谁都清楚,对于他们这种类型的人来说,炽烈如火的爱是一种奢侈得近乎可笑的东西。
林夕自己也清楚,她对叶青的感情其实并不是特别纯粹,大部分是仰慕与憧憬,还有一小部分则是喜欢和动心,与爱无关,只是叶青是这么多年来最靠近她的男性,也的确触动了她的心。对林夕这样的人来说,些许的动心都弥足珍贵,这些许炽热的情感就像火星,只要好好培养,一样能成为燎原之火。
关于结婚的话题就被这么一笔带过,林夕也后知后觉地发现两人相处的时间大概还不到火候,需要一点时间来转变相处的模式。
“虽然我不介意你这么做。”林夕抬了抬手,露出细白手腕上的银色手环,“但是你知道,咱们两个带着手铐,风评大概不会太美妙。”
大概会被人脑补出一系列抖s和抖m之间的虐恋情深之类的狗血剧情吧。
叶青看了林夕一眼,确定她是真的不介意被他锁住的这个问题,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那手铐被他拆下来之后竟然被重新组合成了两枚款式简素精致的戒指。他握着林夕的手,低眉顺目地将一枚戒指套在了她的无名指上,俊逸的眉眼间竟有几分近乎虔诚的认真。
所谓无形撩妹最为惊人,林夕捂住心口,差点没原地爆炸。
林夕和化名为“兰斯”的叶青顺利归队之后,艾薇和阿玛拉十分眼尖地注意到了两人手上格外夺目耀眼的戒指,艾薇更是忍不住轻呼出声,一脸的羡慕嫉妒恨:“兰斯,你求婚了?你们速度也太快了吧?莉拉前阵子不是才刚刚告白吗?你们这么快就决定结婚了?好浪漫啊!”
林夕面无表情地想着,你要是知道这玩意儿其实是个逮捕时空罪犯的手铐,大概就不会觉得浪漫了。
与艾薇的惊诧产生对比的是阿玛拉的兴致勃勃,对于开放的欧美人士来说,闪婚并不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所以阿玛拉只是眼神迷醉地看着林夕的戒指,满带欣赏与赞美地说道:“好漂亮的戒指,简直像天上的星星一样璀璨。兰斯,你这是去哪里买的?我怎么看着不太像银呢?”
“不是银。”叶青想了想,他性格虽然冷淡,但是确实是个不爱说谎的好孩子,“大概是一种陨石。”
好吧,这回可不是“像星星”了,而是真的星星了。阿玛拉很羡慕,但是也知道这个玩意儿价格不菲,所以也只能偶尔羡慕地撇上一眼,没再开口。
六人小队终于决定好了晚上要落脚的地方,是一间旅馆,坐落在他们旅游的目的地——伊特诺小镇一处风景秀丽的湖岸旁。
“据说我们拿到的旅游票,可以在这三家旅馆里选择一家免费入住。”艾薇摇头晃脑地甩着地图,说道,“三家旅馆都不错啦,但是我和阿玛拉看了一会儿,觉得这一家旅馆大概会更舒适一点,环境卫生也不错,所以想去看看情况,你们觉得呢?”
林夕和叶青自然是无忧不可地应了,比起其他人的兴致勃勃,林夕更想找个地方坐下来,和叶青叙叙旧。
六人乘车来到了目的地,出现在众人面前的就是一间其貌不扬的小旅馆,只能称得上干净整洁,倒也说不上多高档。但是他们所在的这个名为“伊特诺”的小镇也并不是多么繁华的城市,自然不能奢求这么一个小地方出现五星级的大酒店,六人也不矫情,很顺利地入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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