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象中虽然记得一般人都可以吃,但这些人确实不能多吃,不记得具体什么病症了,只能写成这个样子。
多想一点总是没有错的,毕竟在这之前没有人把它弄成吃食,要是出了什么事情对大家都不好。
这条说明一发出来的时候,很多人议论纷纷,都觉得店家脑子有问题,哪有叫人家不要多吃的,做生意的就是要卖的越多越好。
明心听到这些话只是微微一笑,她崇尚的是双赢的局面,她是想赚钱可是也要说清楚自己知道的情况,不然这个样子和无良商家有什么区别,总是走不长久的。
长安除了被允许第一天在这里看热闹之后,第二天就被强制要求在家读书了,为了他的天下第一聪明,这几天都是吃的香香的,就乖乖听话了。
宋云霆和明心两人负责打包和收钱,现在还不做在店里吃饭的生意,路是要一步一步走的,不能操之过急,现在她只想走销量,过了竹笋的季节再慢慢加上别的服务。
还是热热闹闹的一天,也没有出现什么意外,傍晚,三个人的状态比昨天好了许多,墨成业的伤口完全结痂了,明心使唤他毫无压力。
傍晚,她带着墨成业出去补充食材,墨成业拎着大袋小袋的食材如若无物,轻轻松松,又带着他到屠夫那里采购猪肉,这是下午杀的猪,还是很新鲜的,她来买回去做晚饭,明天需要的猪肉明天再买,这是她的原则,要么不买这个,要是买了就一定要用新鲜的。
回去的路上,明心一身轻松,什么也不拿,身后跟着一个又背又提的墨成业,还无羞愧之心。
“你听说了没有,那边开了一家店,听说是卖那个叫竹笋的东西,那不就是竹子吗?拿东西能吃吗?真是奇了怪了这世道啊!”看到一个卖珠花的大娘在和旁边卖胭脂水粉的少妇唠嗑,明心放缓了脚步。
“我知道啊,我家那口子昨天去买了,听说他是排队的最后一个,轮到他后面那个人就没有了,还得意了好一阵,不过你可别说,那味道真是绝了,我过年吃的鸡鸭都比不上它,我叫他今天又去买了,也不知道买不买得到。”少妇语气很是期待。
“真的吗?那贵不贵呀?”
“不贵不贵,放心吧,我家都吃得起。”
明心满意地往“那家新开的店”走去,心里对这个效果很满意,很好,这才第二天,已经有一些知名度了,再给她们几天时间,一定可以闻名全镇。
晚饭犒劳了自己一顿之后,明心和宋云霆照例往宋家村走,准备回去安抚她的小长安,也不知道有没有乖乖吃饭,算了,下次丢下墨成业吧,回家弄晚饭给长安吃。
接连几天下来,竹笋店里的生意趋于稳定,可以准确地预估第二天要做的分量,鸣风楼在镇上彻底打响了招牌。
当然,在附近的村子里并没有引起很大的波动,毕竟靠地吃饭的人很大一部分都吃不饱,再好吃又怎么样,没有钱经常买有什么用。
但是明心并不在意,现在这个效果已经很好的,大街小巷的小孩子们都知道了鸣风楼,知道了鸣风楼的油焖竹笋,凉拌竹笋,猪肉炒竹笋。
最近小孩间最常见的对话是:“你家今天吃什么竹笋呀,我娘买了猪肉竹笋可香了!”
“我家吃了凉拌的,哼,等着,我也要回去叫我爹给我买。”
小孩间的对话简单又有趣,不过恰恰能说明鸣风楼的竹笋闻名程度。
明心很满意现在的局面,不过她也知道竹笋这一波很快就会过去了,再好吃的东西吃多几次也就平平凡凡了,看墨成业和长安最近的反应就知道了,两人从最初的每天报一次菜名:“我要吃竹笋烧鸭子,竹笋炖排骨,竹笋菜干头”
后来变成了:“我只要吃一个竹笋的菜。”
明心:“”
由此可以推测客人的反应,再不退出新的东西,单单靠竹笋,很快就会有人开始厌烦了,再过几天,酒楼的事要开始着手策划。
这一天,卖完所有的菜之后天色还特别早,现在已经不用试吃了,墨成业不需要再站在门口,不知道又去哪里“行侠仗义”了。
正文 60偷师
明心是不管他的,他身上带着店里的钥匙,中午的饭菜还没有吃完,要是饿了自己会回来吃的。
她今天准备回宋家做饭,虽然每天都会带菜回来给长安和宋家人吃,但是总比不上热腾腾的刚出锅的更好吃,要好好补偿一下小长安。
今天她买了五花肉和土豆,她奇怪了很久为什么猪肉这么便宜却没看到村子里的人买过,提起猪肉还是一脸无动于衷的样子,逢年过节也很少买。
就在上一次店里的猪肉买多了,她拿了一些回宋家,宋母和宋大嫂做的饭,明心经过厨房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女人的声音:“有钱了不起呀,看看,看看这买的是什么东西,肥肉都舍不得买一点,瘦成这样让人吃吗?猪都不吃。”
来到饭桌的时候,看着那碗白白的东西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好地五花肉被切成了一块完全肥肉,一块完全瘦肉,这刀工也是厉害了,明心啧啧称奇。
夹到嘴里试了一下,不咸不甜不辣,这是养生专用的吗?她很担心会拉肚子,最后肥猪肉被吃光了,留下了几块瘦的没有人动。
明心问宋云霆:“你们的猪肉都是这么吃的吗?没有别的做法了?”
宋云霆点了点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心随随便便弄的菜就是比别人的好吃。
从那以后,明心就知道了她们应该是不会用调料了,对于穷苦人家来说能吃饱就不错了,还花什么钱买调料呢,这些是富贵人家才有的东西。
这边的调料也确实不便宜,而且种类稀少,她至今还没有摸清它们的分类,靠山靠田吃饭的村民肯定不会有人琢磨这些东西。
舍不得用油舍不得用盐,大部分做出来的东西都不好吃,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猪肉的受众并不广了,在他们眼里这是富贵人家吃的东西,还难吃,比不上自家的玉米棒子。
明心决定今天露一手挽回长安崇拜的小眼神,倒是便宜宋家人了,算了,毕竟还是宋云霆的亲人,只要不要再做什么无法忍受的事情就先这样吧。
来到厨房,宋家人还在地里干活,春耕之时,地里的农活似乎永远做不完,再加上宋云霆最近一两个月都是早出晚归的。
失去了一个主要劳动力,这下不止宋家的女人们,连宋家的男人们也开始不满了。只是夫妻两人都早出晚归,听到的闲言碎语并不多。
明心在厨房里生火,开始切土豆和猪肉了,一块一块都被切得方方正正的,大小一致,摆在碟子里赏心悦目。
她在心里自恋了一把,本姑娘真是天下第一厉害的,上的厅堂下得厨房,宋云霆真是好福气。
脑海里想象着长安看着土豆红烧肉的色香味俱全流口水的模样,开心地笑了起来。
哼着歌有条不紊地在锅里翻炒着土豆红烧肉,她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窗口那里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神色晦暗不明,在夕阳的照耀下,面庞扭曲。
胡翠英在窗外站着很久了,今天轮到她回来做饭,她本来是想进来的,但是鬼使神差的,偷偷在外面站住了,一直盯着明心做菜的步骤。
这个让她厌恶让她妒忌的女人,刚开始的时候那个女人只是让她们嘲笑的对象,懒惰如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还想着嫁给她的丈夫,也不看看她什么样子。
最后还不是嫁给了一个鳏夫,她心里更得意了,但是她很快就开心不起来了,她没想到她居然那么大胆,当众忤逆宋母,肆无忌惮,什么也不怕的样子。
她先前瞧不起的鳏夫还对那个女人那么好,卑躬屈膝,一点也不在意那个女人对他呼来喝去,也不在意周边人的眼光。
这一切让她震惊,她从小被灌输的思想就是三从四德,出嫁从夫,孝敬公婆,操持家务,任劳任怨,那个女人做的一切都是她不敢想象的,她不敢,要是被休弃回娘家,她无法想象等待她的回事什么。
她的姨娘会骂她把她的脸都丢光了,兄弟姐妹们只会嘲讽她,父亲父亲甚至会赶她出门,不认她这个女儿。
离开了家,她能做什么,什么都不能做,很快就会流落街头跟个乞丐一样流浪,这是她无法忍受的,她要当人上人,把看不起她的嫡出的姐姐们都踩在脚下,让她们跪下来痛哭流涕地求她。
她当初会嫁给宋云哲就是这个原因,嫡母不会给她选好亲事的,嫁给这个穷酸秀才还能赌一把,赌他有功成名就的那一天,要是不成功再想别的办法。
她现在要在宋家讨生活,得罪不起宋云哲,也得罪不起宋父宋母,所以这些事情她想都不敢想,更不要说去做了。
怨恨积压在她心里,她疯狂地妒忌着明心,但是又不能撕破脸皮,她要保持大家小姐的风范,在这里,她和这些无知的农家妇女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