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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配:深吻男神100次 (黑白灰姑娘)


  事情并没有到这里便结束。
  艳姬死后心有不甘,厉鬼魂魄附着在画上的她,先是以女鬼最常见的吸**魄杀了厉帝。
  而后,这副美人图辗转到西凉王室子弟手里,艳彩便以同样的方法杀死每一位画的主人。
  一开始是皇族王孙,再到达官贵人……
  西凉大半王公贵族都命丧于一幅画,朝廷庙堂的中流砥柱一时间全部死去,这时敌国侵犯,西凉国就这么……被灭了。
  直到最后,这副美人图辗转流传到了薄熙之的手里。
  他们明知这副美人图是死亡魔咒,却无法抵抗它的魅力——
  因为艳彩在古画中创建出了一个“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幻境,是每个男人的梦想。
  他们都死在幻境里,在与艳彩的寻欢作乐中被吸干精魄而亡,魂归地府才清醒。
  ……
  “……所以这位艳姬在地府通缉令的排名一直很靠近,不过前些年都还是在二十几名开外。”
  见白墨听得饶有兴致,黑衣男子士气大振,似乎是带着某种讨好的意味在其中,继续说道:
  “直到二十年前,她布下修罗阵,一夜之间整座北城百姓几乎都被抽魂而死,变成行尸……她在通缉榜上的排名这才‘蹭蹭蹭’往上一路飙升到前十,干掉了无数厉鬼大佬!”
  白墨扯了扯唇。
  ‘干掉了无数厉鬼大佬’这几个字被黑无常用这语气说得就好像是‘牺牲了无数革命先驱’似的。
  白衣男子已经看不下去黑衣男子的狗腿了,掐过话题:
  “多谢你帮我们抓住这个在逃地府通缉犯,鉴于这通缉犯太过凶残,我们需要马上将她带回地府,就不多停留了。”
  说完,手一抖,黑色铁链将艳彩严严实实的捆住,只余下一双脚可以行走。
  黑白无常将艳彩带走后,白墨终于才从黑无常的那句话中意识到了不对劲——
  “什么叫做20年前布下修罗阵?明明就是昨天啊!?”
  薄少铮俊美如玉的面孔微微沉了沉,徐徐吐出一口气,说:“流苏,或许外面的世界,已经跟我们想象中的不太一样了。”
  ……
  幻境一天,人间十年。
  不知是艳彩的操控,还是古画自己作祟,外面的世界的的确确已经过去了二十年。
  帅府依旧在,只不过当年枭雄般的薄大帅,一夜之间痛失两个儿子,早已经垂垂老矣。
  那个房间和那幅画,薄枭没让任何人动,就是希冀着有一天,或许他的儿子能从画里出来。
  薄枭这一等,就等了二十年。
  日复一日,希望早已经被时光岁月消磨殆尽。
  薄枭还是得为帅府打算,便将八小姐薄葵留在家中,招了一位上门女婿,薄葵的孩子便是帅府将来的继承人。
  只是与惊才绝艳的薄少铮相比,到底差强人意。
  薄枭不止一次叹息。
  二十年过去,帅府的新继承人长大,枭雄般的薄枭也成了病痛缠身的老人,没有了当初的雄心壮志。
  他死前唯一的心愿就是再见最器重疼爱、花费无数心血培养出来、却在一夕之间被一幅画给诡异吞噬的小儿子薄少铮。
  当依旧风华绝代容颜不改的薄少铮出现在他眼前时,薄枭犹不肯相信,还以为自己是回光返照。
  “小九,是你吗?小九……”
  “是我。”薄少铮紧抿了下唇。
  对他来说不过在古画幻境短短时间,对薄枭来说却已经是二十年。
  饶是薄少铮心硬如铁,此生只对一个人余下柔情,此刻也不得不承认这对薄枭来说,似乎有些……残忍。
  但是,有些话他还是不得不说——
  “爹。”
  他郑重其事的喊道,随后牵起白墨的手,说:
  “这个女子,曾经我代薄熙之迎进过薄家家门,而现在——我要娶她。”
  光明正大的让所有人知道,你是我薄少铮的妻。
  ---
  【这章2400字以上,是两章合一,收费12书币】

  ☆、第1244章 民国:狠辣少帅,别过来!(番外)


  有人说:民国三年等不到一场雨,一生等不来一句我爱你。
  所幸,我等到了你。
  ——薄少铮。
  *
  =====番外·薄少铮=====
  烽火民国,乱世佳人,烟雨北城,薄家九少……
  这就是他——薄少铮。
  -
  或许是他的父亲——薄枭,手上鲜血与性命无数,前半生造杀孽太多,有伤天地阴阳之和,以至于膝下一连生了七个女儿。
  唯一的一个儿子还是个病秧子,并不能继承他年轻时金戈铁马绝色弋华打下的薄家江山。
  所以,他的出生被寄予了厚望——
  三岁识文断字,是为了今后能研读兵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五岁骑马射击,是为了今后能战场杀敌,毫不怯场例无虚发。
  从一生下来,他的人生轨迹就已经被完完全全规划好,按部就班的活成世人所希望的样子。
  他知道,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大哥薄熙之,在心底羡慕他能得到父亲的器重,嫉恨他在薄家帅府乃至整个北城都令人敬畏尊重。
  殊不知,世上从无两全其美的事,这些他薄熙之所羡艳的东西,都是他放弃某些才能拥有,哪怕并不是他心中真正想要的。
  习惯了将责任背负在肩上,久而久之,他也逐渐忘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幼时,他端坐在书桌前,冷着小脸读着《孙子兵法》,透过书房里的菱花窗朝外看去——
  琼花花瓣晶莹如雪,树下薄熙之和那个名叫慕流苏的远房小表妹在荡秋千。
  那时,他想的是……
  什么时候他也能像他们一样出去玩?
  哪怕只是一天,一天也好。
  稍微长大一点,他被父亲带去校场学习骑马射击。
  那时的高头大马对他来说,不亚于是庞然大物,一整天下来,从马背上摔下来数次,两只青嫩白皙的手拉着烈马缰绳,被勒出深深的血痕。
  强忍着双手的疼痛,满身狼狈一瘸一拐的回到帅府里,薄熙之却怡然自得的喝着解暑冰镇酸梅汤,在紫藤萝花架阴影下吹着凉风看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话本、折子戏。
  血缘关系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实际上谁也看谁不顺眼,天生气场隐隐敌对,这些都是有理由的。
  梁子,从幼时起便已经结下。
  所以,薄熙之在他们共同的父亲薄枭安排下,迎娶幼时曾到帅府小住过的那位远房小表妹——岭南慕家大小姐慕流苏,以身体病弱不适合长途跋涉为由,推脱着不肯前去岭南迎亲,父亲做主让他代之时,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
  最后,还是父亲分出一部分北洋军阀军权交给他,他这才勉强同意。
  身处在这个烽烟血火的乱世,哪怕他一开始并不想争戈,但已经坐到这个位置,也就不得不谋划什么。
  身处他这个位置,不管做什么都是四个字——权衡利弊。
  显然,只奔波千里替人迎亲就能让他那个嗜权如命的父亲割地赔款,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
  虽然这个人是讨厌的薄熙之,但尚在可容忍范围之内。
  后来,薄少铮不止一次的庆幸——
  幸好是他,幸好……他来了。
  -
  薄少铮对慕流苏的印象已经很久选了,只模糊的停留在——远房小表妹、淘气小哭包、娇娇气气的小女孩……上。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这个叫慕流苏的女子会深深、深深的闯入他的生命里,占据他的心间。
  以强势、不可扭转之姿!
  宛如宿命。
  就好像那一抹鲜艳明亮的红,不偏不倚以宿命之姿跌落在他的肩头。
  将她的容颜收入眼底的那一刻……
  怦然心动。
  他不是没有见过比她姿容更加绝色的女子,如有北城第一美人之称的陈韵儿。
  但是那些女子在他眼里,不过是红颜枯骨,哪里比得上她活色生香的美丽?
  只一眼就叫他心防失守,一见钟情。
  更打动他的是细节——
  那若有似无的浅淡橙花香气,那被咬过缺了一角的苹果,那见到大红盖头跌落眼里盈着的戏谑笑意……
  都令他,倾心不已。
  ……
  第二面。
  她换下那一身繁复厚重的大红喜服,着常装依旧美丽。
  人,撞入他怀。
  青丝,缠入他衣襟的第二颗扣子里。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而她一定不知道,那一缕曾经缠绕过他衣襟指尖,属于她的青丝,被他保存了下来,放入一只荷包里面,妥善安放。
  在此之前,他从不曾知道自己也有这样缠绵柔情的一面。
  他更不知道,世人称狠辣凉薄,可以算得上是冷血的自己,竟然也会有一天为了一个女子——
  奋不顾身,跳下万丈悬崖!
  没有丝毫犹豫,也不曾想过会摔得粉身碎骨的后果,就这么——随她跳下。
  万幸,他和她都活下来了,都好好的。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让他改变了本想徐徐图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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