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萧陵川炸出一锅肉丸子,比金黄色略深,外皮已经酥脆了,他自己尝了一个,自夸道,“味道还行。”
“是吗?”
李海棠拈起一个,惊讶地瞪大眼睛,这比后世在饭店里的干炸小丸子味道还要好上几倍,到底是古代没污染,猪肉还吃,还是因为野人夫君厨艺太棒?吃上一口,她就被征服了。
“我去给小弟送点。”
李海棠装了一个大碗,上面覆盖着虾片,她怕李金琥吃得多,晚上吃不下,毕竟年夜饭才是重头戏。
别的姑且不提,厨艺全靠天分,李海棠自认手里不错,煎炒烹炸,样样精通,可是在自家野人夫君面前,她只能服气。
水煮鱼,啤酒鸭,辣子鸡,很多都是前世她吃过的,也是比较喜欢的,光靠一张嘴形容,萧陵川第二日就能做出来,味道竟然和现代没什么区别,甚至要更好。
“夫君,等个两三年,我可能得带着小弟去京都一趟。”
李海棠往灶间里添柴火,这几天,她一直考虑怎么和萧陵川说自己的身世,关键她也有点乱。
李老太太对李金琥还可以,至少当李家子孙看待,不过每每见到她,背地里喊上一声野种。
当年娘阮氏嫁给李大河,没几个月就生了她,对外宣称早产,可明眼人谁也不傻,听说李海棠生下来,白胖胖的,一点不像早产儿。
那么,最可能的情况,李大河喜当爹,阮氏作为官家千金,能下嫁庄稼汉,想来也是迫不得已了。
“刘氏说过,我娘好像是和负心私奔,不知什么原因被抛弃,最后才嫁给我爹爹,而我和金琥,八成是同母异父的。”
家丑不外传,萧陵川不是外人,将来姐弟二人去京都,这个早在计划之内,得让他知晓。
李海棠觉得刘氏的话,可信度高,她的容貌艳丽,不可能像庄稼汉李大河,比阮氏更是美上几分。
早年在村里,也是养在深闺,原主很少出门,而且就穿普通的衣裙,就这样,也是十里八村第一美人。
她猜测,自己长得像那个渣爹。反正,她不是原主,对这一切看的淡,只能为履行责任,带着李金琥去京都认亲。
“大概明后年,至少等小弟考上秀才。”
李海棠说了自己的隐私,但是救小桃红要一万两银子是个插曲,她隐瞒了小桃红进浴桶的情节,怕萧陵川多心。
根据小桃红所说,阮家在京都属于高门,比李海棠自己想的还有势力,这等人家,能看上他们姐弟?别是当着打秋风的穷亲戚吧?
她是有自尊心的,不像被任何人看不起,所以这一两年,作为一个缓冲期,她至少得打响神医的名号。
“好,我陪你一起。”
萧陵川眸子暗了暗,不仅仅是娘子,他也得去京都,然而,面对的不是认亲,而是血雨腥风。
家早就没有了,二十几年以前,萧家被奸人所害,满门抄斩,那会儿萧陵川还不记事,被府上的忠仆用自己的骨肉掉包,他才能逃过一劫。
后来,师傅找到他,把他带到山里,还在西北组建了黑风寨,寨里的兄弟,有很多是当年他爹的老部下。
萧家满门忠烈,最后却落得个通敌叛国的罪名,这世间,何来公道!
他自从知情后,在心里憋着有一段日子,可惜,现在还不是吐露心声的时候。
辰时正,天色更暗了。灶间里飘来肉香气,也到了吃年夜饭的时候。
一桌子硬菜,三人分别坐在一个角落。
李金琥咽咽口水,磕磕巴巴地道,“这都是姐夫做的?”
“那个清炒白菜丝是我做的。”
李海棠根本抢不到锅灶,最后在她强烈要求下,萧陵川才同意做道菜。
桌面上摆了一壶自酿的野葡萄酒,度数低,还带着果香,李海棠一人倒一杯,“夫君,小弟,过年好!”
举杯之前,先许愿,但愿来年,一家人还能在一起,团团圆圆,平安吉祥,小弟早日考中秀才,而她,神医名声响当当,发大财。
至于自家野人夫君,李海棠只能祝愿他肾越来越好,自己能一直性福。
“干杯!”
三人共同举杯,一饮而尽。
家里只有两口锅灶,同时做菜,之前山鸡炖蘑菇,放在屋里的炉子上一直温着,肉已经炖得软烂到脱骨的状态。
“姐夫,你炸的肉丸子太好吃了。”
肉丸子顶饿,李金琥不敢多吃,看着又馋,他就盼望以后姐夫能多做几次,吃着好吃的,读书都格外的卖力。
“那就多吃点,吃完带你们出去走走消食,晚上还有一顿饺子。”
萧陵川给李海棠姐弟二人一人夹个鸡腿,他在山里打猎,不缺肉吃,对吃食上没有特别的喜好,能吃饱就成。
“夫君,鸡大腿我们一人一半。”李海棠盯着青菜,黄豆炒肉丁,软软的,舀上一勺子,放在窝头里,正经的农家菜,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第152章 夫妻斗嘴
大年夜,窗外飘雪。
萧陵川手艺太好,所以李海棠和李金琥都没控制住,一不小心,吃多了。
一顿饭吃了一个多时辰,天彻底的黑下来。山里四处被白雪映衬着,反倒和白昼一般。
李海棠用自家裂口的碗,做了个冰灯。其实,做法非常简单,就是在碗里放上水,加上一根粗粗的绳子。
等水结冰,把碗里的冰块抠出来,拎着绳子,上面放上一根蜡烛,没风的天儿,就可提着冰灯四处晃悠。
村里经常有小娃斗灯,他们发挥想象,在水里加上简直,菜叶子,大枣等东西染色,就为做出来的冰灯与众不同。
“以前爹爹出门做活儿,给我带回来的橘子,我把橘子皮掰碎了放里,也很好看。”
李金琥很是怀念,然而李海棠无感,她想,可能李大河心里清楚,原主并非亲生,因此重男轻女吧。
萧陵川用刻刀削了一个木头的手柄,用砂纸打磨光滑,缠在线上,递给李金琥。
冰灯不必那么局限,上面可以用硬纸做个外套,画个小兔子小鸡的形状,蜡烛就用红色的,一小节就好。
“姐夫,你真聪明,给冰灯加个硬纸包起来,还防风呢!”
李金琥用崇拜的萧眼神看着萧陵川,仿佛这是个了不起的主意。
萧陵川:……突然据地自己干了件了不得的大事。他不过是随口一说,至于吗?
也不怪李金琥见识短,村里的娃子,以前想到镇上去一趟,都是不容易的,李家那会条件尚可,李大河出门做工,最多带回来点小玩意而已。
冬日,小娃子们在一起,打陀螺,滑冰车,若是雪后,屋檐下结了圆锥形的冰溜子,他们都兴奋地打下来,放嘴里咬着吃,当个零嘴儿。
李海棠印象里有这么回事,只能感叹这年头水土好,无污染,喝水也没有漂白粉,一切源于天然。
“山上真好,这空气都带着甜味儿。”
李金琥打了个饱嗝,戴上自家大姐做的棉手套,跟在夫妻二人后面又笑又闹,使劲儿撒欢。
“你确定不是你嘴里葡萄酒的味道?”
李海棠回过头,用手点点自家小弟的脑门,这小娃特别喜欢喝葡萄酒,总共一大壶,有半壶都被他喝了。
“咱们玩跳房子吧。”
门口有一篇空地,落雪还没被人踩过,李海棠用树枝画好,拉着李金琥一起,萧陵川站在一旁,看姐弟俩笑闹。
平淡的日子真好,家里充满欢声笑语,他在黑风寨过年,多数时候都是和兄弟们喝酒,那又是另外一种热闹。
跳了几步,李金琥东倒西歪,他只觉得头晕,天旋地转,站立不稳。
“小弟,你这是咋了?”
李海棠吓一跳,赶紧扶着李金琥,见他面色陀红,嘿嘿地傻笑,好半晌才反应过来。
葡萄酒虽然度数低,不过后劲大,敢情小弟这是喝多了。
没办法,萧陵川抱着人,把人先一步送到炕上睡觉,夫妻俩收拾一下,又出门遛弯儿。
“夫君,我真想一辈子都住在山上。”
李海棠挽着萧陵川的手臂,跟着他一起去后山的寒潭,奇怪的是,明明冷得刺骨,寒潭里的水却没有冻住。
李家村的后山,是一座瑰宝,平日没有人上来打扰,一家人过着小日子,基本上能达到自给自足。
想吃肉去后山打猎,夏日院子里还能种菜,闲来无事,坐观云起云落,夕阳西下。
院子里被萧陵川放了一架秋千,两侧种着藤蔓,藤蔓上开满不知名的小花朵,秋夜,窝在秋千上,卧看牵牛织女星。
男耕女织,夫唱妇随,这日子多美好。
“夫君,你看前面,有两只山鸡!”
李海棠被两只褐色的东西吸引注意力,看样子,两只肥肥的山鸡是结伴去寒潭边上喝水。
“要打吗?”
后山的山鸡野兔泛滥成灾,或许是村里人不敢进来,被保护得太好,野物一个个膘肥体壮。
“要!”
李海棠激动得点点头。前几天,野人夫君说带着她打猎,那天他们去深山里,也是奇怪了,山鸡兔子统统不见,只有一只暴怒的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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