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一还没等她娘托人找到她爹,她娘的身份却已彻底暴露了,当年没能细算的老账又被翻出来,她娘又该往哪里逃?
哪怕她娘能替她找到亲爹,朝廷也没人再揪着她娘一个女的旧身份大做文章,一切都不像锦绣想得这么可怕,可先有她爹抛弃妻女的恶劣行径摆在这儿,她娘凭什么相信……找到她爹后就万事大吉?
锦绣便拿出前世从片儿警同事身上学来的本事,异常耐心的缠磨起了她娘,字字句句都是不叫她娘再白搭功夫,与其继续寻找她那不靠谱儿的爹,还不如娘儿俩速速往南边逃命去。
虽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南方临海到底不一样。
一来那边与大同、河间都离得极远,周围肯定再没有认识她娘的人,二来在那里换个新身份也比内地容易,怎么不比继续留在大同这个危地强?
实在不成娘儿俩还能搭上出海的大船去南洋呢,眼下的交通这么落后,那可不是大明朝轻易管得到的地方!
“再娘就真舍得不要我了么?还是娘以为找到了我爹后,他便能将我们娘儿俩一起接回去?娘向来都是个聪明人儿啊,怎么这事儿上却犯了傻?”
眼瞅着锦绣罢这话,泪珠都快掉下来了,她娘却依然不为所动的摇了摇头。
她当然知道女儿这是替她着想,生怕她再留在大同府这个旧地,早晚有一天惹祸上身。
过去女儿年纪还时,朝廷便没少差了人前往大同暗暗查她,她宋银屏仗着自己还年轻、身手也还好,又自恃地头熟,次次都叫来人有来无回,终归保住了母女俩的平安。
这就更别论女儿的那个爹……其实也不算个真正无情无义的,这些年来若没有他的人在暗中看护,单凭她宋银屏一个人,想要平安也难。
却也正是因为如此,她才一直都不曾带着女儿离开大同这个“福地”。
毕竟只要她人还在大同府,哪怕叫她闭着眼出门去,不论走到哪里,她都知道脚底下踩着哪块地,也不需多动耳目,便知道哪里安全哪里危险。
可是现如今不一样了啊,她不但已经三十出头了,腰腿再不像以前那样灵活,半年前还在一次搏斗中受了重创。
虽那一次的伤情她依旧与过去一样都瞒着女儿,可她的身体她自己清楚,她可能……就算努力扛过这个冬天,勉强保住这条命,也再难施展身手,再难护住女儿了。
那她又怎会听从女儿的劝告,这便带着女儿逃离大同府?
一旦她的旧伤在路上再次发作,却没有极其可靠的郎中给她医治,便极可能会令女儿成为彻底无依无靠的孤女,甚至娘儿俩一起赴死啊!
只是宋银屏既是刀尖上舔血多年的经历摆在那儿,她便很清楚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
早在她受伤之初她便想过,一旦她的伤势难治,严重到连自保都困难,她必须尽快将自己的密谍身份告诉女儿。
如此也好叫女儿乖乖顺从她的安排,尽早离开她这个做娘的、去投靠她爹才是最好出路,也免得将来真被朝廷顺藤摸摸过来,一损失便是母女两个。
要知道女儿的亲爹究竟下落何处,她心里清楚得很,早在十几年前便清楚。
这半年来那所谓的请人替女儿找爹,甚至摆出一副为达目的、就不惜不守妇道的模样儿,不过是她不得已为之,也免得再将旁人也连累罢了……
可她若是讲出她的身体扛不住了,这才急于给女儿找到亲爹、再叫女儿的亲爹将这孩接走,这孩哪里受得了?又怎会忍心抛下她不管?
宋银屏也便在摇罢头后陡然一惊,惊得是她为何还将女儿当成个孩糊弄着,以为只要她坚持、女儿便会如同时候一样听话。
锦绣这孩可是极懂事的!恐怕她越怕连累锦绣,越将那“蔓抄”得分外可怖,锦绣便越不会丢下她独自奔前程去!
她便连忙伸出手来,替锦绣将含在眼眶的眼泪抹了,又趁机将摇头时的坚决换成了平日里软软的笑容,仿佛认同了女儿的劝告道,你得倒也有几分道理。
“左右眼下夜也深了,我们娘儿俩都各自歇了吧?等娘躺下了,再仔细琢磨琢磨你的话,最迟明儿一早便做个决定可好?”
锦绣这才含着泪笑了:“我在厨房里温着热水呢,这就提来给娘洗漱。”
这时的锦绣又哪里知道,她娘这番辞不过是缓兵之计。
等她娘第二日一早起来,口中答应着她这就出去寻中人,也好尽早出手院和铺,实则却是又去了锦衣卫千户所找人。
“李百户昨儿夜里趴在厢房窗户边,应该已看清了我女儿的容貌,也知道我并没骗你吧?”宋银屏轻声笑道。
却也不待她的轻笑声落下,李百户突然又觉得脖根儿发凉,令他登时打了个冷颤,那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也随即浮起了一层,就和昨夜他在锦绣窗外的感觉一模一样。
他便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脖,这才讪讪的笑道,宋娘笑了。
“您既然了您的女儿是指挥使的骨血,那就铁定是真的了,哪里就非得瞧见姐的容貌才能笃定?”
话昨夜里那丫头实在是太过警觉了,还不等他在窗纸上捅出窟窿望进去,便一口吹熄了油灯。
可是别看这般一来,他就不曾瞧见那丫头的长相,也便无法断定那丫头是否真与指挥使长得六七分像,单凭那丫头的几声冷笑便能令他生出一层鸡皮,这骨血之就有九成真了。
只是这位李百户到底不敢承认,自己不过是偷偷趴个窗户根儿,还未来得及如何动作,便被一个十四岁的丫头凭着惊人耳力发现了,就连眼前这位宋娘也是心里明镜儿似的。
这话若是传到指挥使耳朵里去,他哪里还有脸再自己是指挥使亲信?这不是给指挥使丢脸么?
他就继续讪笑道,宋娘万万不要再那么客气:“今后您但凡有吩咐,尽管喊我的名字就是了,哪里就非得李百户李百户的喊着,着实令李勇汗颜。”
就在十年前,他李勇还是指挥使身边一个不起眼的长随,若不是他机缘巧合替指挥使挡了一刀,他至今还是个奴才身,又哪里坐得到如今这个百户的位。
而眼前这位宋娘,虽口口声称她不过是指挥使当年驻扎大同时的一个外室,甚至连个外室都不是,顶多做过几夜露水夫妻,到底给指挥使生了个女儿不是?
若这位宋娘果然愿意割爱,主动将女儿送回京城送还指挥使,还偏偏点了他李勇护送,这不是拱手送给他的大功劳么……
且不指挥使眼下已经三十有四,膝下也不过一个庶出的三岁儿罢了,那孩还三天两头病病歪歪的,都不知道能不能养得大。
单这位宋娘极有可能母凭女贵,不定哪日也会被指挥使接回京城呢,就算论身份顶多做个妾,这也是个好生养的不是?
也正是李勇将这番话出口后,宋银屏的笑容便更软了。
只因她虽然不知道李勇到底瞧没瞧见女儿的容貌,却也能从这话语中听出几丝谄媚来,想来便是对方心里已经有了数儿。
她就越发压低了声音,细细跟李勇如此这般讲了几句话;之后也不管李勇如何目瞪口呆,便扭身扬长而去。
……锦绣便在手脚麻利的做得了午饭时,也等回了她娘宋银屏。
她娘进门就从荷包里掏出几张银票,还特地捏在手里对她晃了晃,看起来便是已将院与铺顺利出手了。
她难免欣喜非常的迎上前去,就差挽着她娘的胳膊蹦起高儿来。
也就是因为此时的她太过高兴了,等她将手搭到她娘左肩时,她娘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额头上也瞬间就渗出一层冷汗,她却一点儿都不曾发觉。
“娘这一上午辛苦了,快坐下尝尝我做的红烧肉对不对味儿!”锦绣欢快的拉着她娘坐到桌边。
“厨房里还炖着骨头汤呢,我这就去端来!”
殊不知等她才刚离开正屋去了厨房,宋银屏便从荷包里掏出一个拇指大的药瓶来,先倒出一点和在锦绣已经盛好的饭里,想了又想,便将剩余的药全数倒在茶壶里。
或许就是宋银屏的伤势又有些加重的缘故,再不然便是她生怕药量过大害了女儿,她的手难免抖得厉害,险些便将手中的茶壶跌落。
待她重新坐回座位上,手倒是不再抖了,眼里的泪水却怎么都忍不住了,扑簌簌跌到桌上,瞬间便将木纹染出重重一片深色水渍。
锦绣端着汤回来后,却以为她娘只是舍不得大同府这个旧地,再不然就是舍不得她爹那个负心汉,唯恐她爹哪天回心转意前来寻找她们母女,却找不到人。
她就一边端着碗给她娘盛起汤来,一边软语轻声又不失欢快的笑道,娘不是还有我么。
“等我们到了南边落了脚,娘便只管在家享清福吧,我去盘个面馆儿做买卖养活娘。”
“大同府的面食那么多花样儿,南方人一定没吃过没见过,还怕生意不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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