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房的老仆望见孙大娘过来,一张老脸笑眯眯的,眼不花了,背不驼了,耳朵也不聋了。
“大小姐,车已经备好了,咱这就走?“
“走吧。“
孙大娘如今十七岁,蛰伏在这小城也有好多年了,如果不是惦记着一口恶气还没出,而且前几年没那么乱,她身上也没路引,出门并不方便,不然她早就远走高飞,四海遨游了。
也多亏了胡氏自己沉不住气,送上门来,不然她打上门去,未必有这么合适的机会呢……
老仆变戏法一般,从角落不起眼的位置,牵出一辆马车,一主一仆正要出门,就听见门外的小巷口处,脚步杂沓而来。
却是个形容狼狈的中年汉子,急急忙忙的朝小院跑过来,嘴里还不停地嚷着,“太太,不好了!“
打头碰上老仆和孙大娘,那汉子就是一愣。
“大小姐,老赵头,你们这是,要去哪?太太,可过来这边了?“
这中年汉子姓孙名忠福,正是孙府的管家,往日里往这边送吃穿用度,都是孙管家一手包办,因此是孙家下人里唯一认识大小姐的。
孙大娘点了点头,往院子里瞥了一眼,“胡氏在里头。“
略想了想,便问道,“出了什么事?“
虽然孙守业是个渣,花心养外室气死了这辈子的亲娘,但对于孙大娘来说,这个爹虽然不称职,但也还算守信用,能让孙管家这么惊慌失措的,肯定是有关于孙守业的消息了。
“大小姐,不好了!老爷,老爷他从海城回来的路上,在山阳县连人带货都被那黑风寨给劫了去!“
孙大娘浓眉蹙起,“听说我爹走的时候可是带着十几个伙计,还跟其他的几个商队一路同行,可有回来报信的?“
孙管家擦着满头满脸的油和汗,哭丧着脸道,“王老爷,刘老爷他们也都遭了殃,只有付老爷跑得快,带了个贴身仆人逃了出来,钱货都丢了……这信儿也是付老爷让人捎过来的。“
孙管家说完,便举头张望,想找太太禀报。
孙府的大姑娘已经十七岁了,身材人高马大,说话响脆,似是个精明能干的,有时同大姑娘说话,他都不敢正眼瞧,只觉得对方那双厉眼仿佛能看透人心,早两年他还在送来的供给上揩点油,这两年就没敢了。
但在孙管家心里,大姑娘再厉害,也不过是个未出阁的女子,这家里天塌了,当然要找当家太太商量事儿了。
“赵伯,咱们走!”
孙大娘没去费心思跟孙管家多说,这孙管家虽然是孙府里唯一没倒向孙氏的,可他不过是只忠心于孙老爷的好仆人罢了,对于孙大娘,并没多少香火情。
赵伯答应了一声,坐上了马车,扬鞭启程。
别看他七十多胡子头发全白了,可身板硬朗着呢!别说赶车了,就是拉车也不在话下。
看着大小姐利落地跳上马车,马车缓缓出了大门,孙管家一脸懵然,“大大小姐,你们这是要去哪儿?”
有什么要紧的事非要在这个节骨眼儿上出门?亲爹不幸落入了贼窝,不是应该紧赶着商量想办法救人么?
当然了,从梧城到那山阳县,没有一千里,也有五六百里地,这又是翻山,又是过河,孙家不过是梧城寻常富户,跟城里的县丞大人倒还能攀点子关系,可出了梧城,那真是两眼一摸黑,更不用说,跟那黑风寨的强盗打交道救出人了。
说不准,这头去救的人还没到,那边老爷就已经没了命哩!
孙钗单手撩着帘子,看了眼孙管家,“山阳县!”
原本她是打算离了这梧城,找个山清水秀,暂时无灾无祸的地方置下产业,再单人独马,四处走走看看,也好对这个天圣朝的情况有个大致了解。
却没想到又碰上便宜爹落到贼窝里这件事。
孙守业人品渣,跟前妻之女孙钗整年到头见不着一面没啥感情,就算是这些年给孙钗提供吃穿用度,但说起来,当初蔡氏嫁进孙家嫁妆不少,孙守业也是靠着前妻嫁妆才发的家,数万两的家财跟用在孙钗身上的花费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
但就算是看在这点子可怜无已的亲情上,孙钗临时决定了去向。
不管怎么样,去一趟黑风寨试试。
若是孙守业命大被自己救了出来,那也算是他的运气好,自己跟他,就再无亏无欠,从此两清了。
“大姑娘要,要去黑风寨!”
孙管家的眼珠子差点没给瞪了出去来,眼瞅着马车开动,他得一溜小跑才能跟上,“大姑娘,那强盗窝里可不是说话的……大”
姑娘两个字还没喊出来,就见大姑娘探头出窗外,伸手点了点身后的小院子。
“这院子,我已经给卖了,里头还有些破烂家具,孙管家看着办吧!”
她当初住到这里的时候,就跟孙守业要了地契,前两天就找人来看房子,两百两出了手。
不管怎么说,都是她住了十来年的,怎么可能留着便宜了胡氏?
没跟胡氏生的那个便宜弟弟争大宅,已经算是她大度了好吗?
卖了!
一波一波的冲击令孙管家昏头转向,这还没回过神来,那马车已是在巷子口拐了弯,再也瞧不见了,他刚想追上前去,却听身后传出了鬼哭狼嚎的大动静。
“孙管家,你可来了,这大姑娘是失心疯做反了啊!”
鼻青脸肿的婆子们抬着个昏过去的胡氏,一见了孙管家,简直如同见了亲娘一般,纷纷哭诉。
孙管家眼前就是一黑,“……”
老爷呀!你快回来,小的一个顶不住啊!
正文 6. 小郎君和女娘
SY县南屏山。
南屏山并不算多高多深,恰如一座屏风般,挡在了SY县的南面,也是SY县跟其它两个县的交界处,中间横过一条丹江,同千山万峰的横天岭搭界,正是交通便利,可出可藏的地势。
SY县城因有丹江渡口,南来北往的客商在此交汇,倒是个繁华的所在。
即使入了夜,仍有许多去处灯火通明,热闹纷繁。
城南一条巷子尽头,两扇门正是大开着,几只红色羊角灯悬挂在两侧,落下朦朦胧胧,暧昧旖旎的光影。
门首牌匾上字体婀娜清丽,正是倚红会馆四个大字。
夜色中,自巷口走来了一位黑衫客。
这客人步态稳健,行得不疾不徐,一径来到倚红会馆门前。
会馆门前自有等着迎宾的女娘,早上下打量过一回,见这客人身边虽未带着什么小厮仆从,衣着也不过是寻常布衫,但难得干净齐整,也算体面,且身材挺拔,猿臂蜂腰,长腿矫健,再往面上打量,不由暗赞一声。
好个小郎君!
浓眉如剑斜飞入鬓,眼眸如星璀璨生光,蜜金色的肌肤光润无暇,倒似琥珀一般。鼻梁挺直,薄薄的唇微微勾起,似笑非笑,别有一番勾人的神采,这通身的气质,真正是英气俊朗,在这倚红会馆中难得一见的俊哥哥。
原本还不大热情的两位女娘对了个眼色,都笑盈盈地贴了过来。
娇声唤得九曲十八弯,“这位小哥哥,快里边请~”
少年郎微微一笑,双臂微微张开,任由两个女郎勾住了臂弯,把他往院内带去。
至于浓香醺醉,暖意袭人,胳膊上紧贴着团团软雪,少年郎却是双目微眯,怡然自若,仿佛这都不过是日常所见而已。
两个女郎笑得甜蜜,心内暗道,却没想到这俊小哥年纪不大,倒是个花丛里的老手。
这般一想,更是贴得紧密。
毕竟,她们都是这馆里年纪略大些,姿容褪色,借着妆粉厚涂,胭脂点色,夜色下瞧不清面上皱纹和黯黄,又经验丰富,善于讨喜,这才到大门口做迎宾的。
“小哥哥,可是头回到我们院子里来?奴家香怜,便由奴家带着小哥哥去耍可好?”
虽然年过三十,人老珠黄,在这院子里早受冷落,寻她的客人渐少,然而在这行院里,衣食嚼用,哪样不花钱,因此只得在门口迎宾,多挣几个辛苦钱贴补。
“小哥哥,奴家玉爱,奴家善小曲儿,会琵琶,小哥哥可喜欢听不?”
虽说这位小郎君看着不似有钱老客,可人物俊朗,身板挺秀,便这样的,就是要她倒贴,也是千肯万肯的,哪能让香怜得了头筹?
两个女郎目光一对,便有隐隐争锋之意。
原来迎客的女郎,若是遇见相熟的老客,便径带去自己房中也是常有之事,但一般站在门首的往往都是过气女娘,若是那出手大方的贵客到了,都是为了院中新鲜美貌的女郎而来,哪里肯屈就她们,她们也有自知之明,并不敢兜揽,只往院中厅中送去,由着妈妈来应对。
今夜见了这俊哥哥,手头想必并不富足,却难得一个俏字。是以两位女郎,竟是你争我夺起来。
进了院内,倒似寻常富户人家光景,只景色格外精巧别致。
随处可见的红纱灯照出朦胧旖旎,各个小院子,掩映在竹林或假山间,隐隐飘来乐声笑语,勾得人心浮动,倒真是个打发长夜的好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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