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大娘,如果您要是不嫌弃,以后就把俩孩子当您的亲孙子孙女,等您老了,他们也长大了,咱们娘俩都指望他们俩孝顺伺候。”洛梦格外诚恳又朴实的说道。
陶大娘那慈爱的笑脸,稍稍的僵了一下,很快便从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陶大娘别过脸,迅速的抹了一把眼睛,又格外快的吸了一下鼻子,满脸满眼的欢喜和感动,“要是——要是真的——真的那样,大娘真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洛梦暖暖的笑着说道,“大娘,您是好人,您自己都说过,好人会有好报的。您对我的好,对两个孩子的好,我们娘仨都记在心里,做人,最不能忘的就是情分。”
“好。”陶大娘的声音有些哽咽,只说了这一个字,便再次的别过身去,佯装是给白萝卜削皮。
厨房里很安静。
厨房外吹过一丝带着凉意的秋风,吹的布帘歪了,吹到了竹篮里小狗狗的身上,那小家伙儿竟然打了个寒颤。
吱嗡——
稚嫩的奶音,惺忪却透着无比闪耀的黑眼睛,小狗狗有些费力的站起来,格外笨拙,却又十分呆萌的爬出了竹篮,迈着四条小短腿儿,朝着洛梦的方向走去,走的有些东倒西歪,不知道是没有睡醒还是睡麻了腿脚。
“呦呵,你醒了?睡得可好?”洛梦正在洗菜,突然觉得脚脖子处有些毛茸茸的,余光扫到了那个毛球一样的小东西。
陶大娘听闻,也飞来目光,笑着说道,“这小狗的精神还不错,别看这小崽子个头小,岁数更小,这记性还真不差,它怎么就不来我这老婆子的脚边,而是到你脚边?那定然是记住你的味儿了。”
洛梦听闻咯咯的笑了,说道,“大娘您说话真是可爱了,它不是记住我的脸?”
“你可拉倒吧,它那屁大一点,眼睛看着又黑又亮,但是根本看不来那么远,再者说,你站着它能看见你的脸?它连头都没扬起来,它就是记住你的味儿了。”陶大娘的情绪格外的好,说话也十分的有趣。
这边正聊着天呢,金粒儿揉着眼睛从储物间出来了,只是叫了一声娘之后,瞬间就发现了娘身边的小狗,金粒儿马上瞪大眼睛盯着看了片刻,“娘,这是谁家的啊?”
“咱们家的,以后咱们家呢,有陶奶奶,有娘,有金粒儿,有米粒儿,还有这只小狗狗,娘给它取得名字叫天狼。”洛梦温和的笑着说道。
金粒儿马上就欢快起来,忍不住的要去抱小狗,但是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事,然后便转身朝着储物间跑去了,很快,米粒儿也跟着出来了。
兄妹俩便跟着小天狼玩了起来。
主家吃过午饭之后,后厨的这些婆子丫鬟才开始吃饭,大多也是些剩饭罢了,可是在很多人都吃不饱甚至没得吃的时候,能有剩饭吃,也是一种福气。
午后的时光是愉快的,也是转瞬即逝的,洛梦跟夫人请示了要去买一些糖和配料,便早早的带着孩子从村长家离开了。
当洛梦带着买的糖到了望月坡山脚底下的时候,她那颗提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她生怕自己慢一点会导致到家时间太晚,要么她只能去找陶大娘过来,要么她就会耽误做山楂罐头,幸好现在天色还不晚,这样坏人也不会胡来。
“嫂子!”
就在洛梦刚刚长吁一口气的放松的时候,突然一道喊声,从洛梦的背后传来。
这突然的声音,把洛梦吓得浑身一个哆嗦,洛梦心想,幸亏太阳刚刚落山天色还没暗下来,不然这一嗓子非得吓得她魂不附体魂飞魄散啊。
洛梦转过身之后,看到了秋实正一脸兴奋的跑过来,而很快,洛梦的目光就落到了秋实背后的叶春暮身上。
“秋实?叶兄弟?你们这是——有什么事找我么?”洛梦面带疑惑的问道。
“嫂子,先给我吃点你那天给我吃的山楂果子,我再告诉你,不过,你要是听了之后生气,千万别跟我急,要着急,也是找春暮哥发脾气。不过嫂子脾气好,从来就不生气,我就没见过你生气着急发脾气,也没见你骂过人。”秋实笑嘻嘻的顽皮说道。
“好话都让你说了,我现在才是打不得骂不得了,要吃东西那要等等了,我要现做,不过你们找我到底是什么事?”洛梦再次的追问,毕竟秋实刚才那番话听起来好像是有什么大事。
第136章想办法陪着嫂子
“嫂子,站着说了这么多的话,我都口渴了,还有,你忍心让我和春暮哥站在风口吹冷风,你就不怕金粒儿和米粒儿被风吹的着凉生病?”秋实越说越顽皮了。
“你这嘴真厉害,我看以后谁家的姑娘敢嫁给你做媳妇儿。走吧。”洛梦笑着说道,然后便准备牵着米粒儿的手上山了,因为金粒儿那个家伙儿早就颠颠的跑去找叶叔了。
从山地下到山坡上,一直到了洛梦的住处。
洛梦也不避嫌,就直接从栅栏门旁边的大石头后面摸出了钥匙,开了门。
此时此刻,米粒儿和金粒儿已然成了吃“煮鸡蛋”一党,吃的嘴巴上沾满了鸡蛋黄的渣渣,有点脏兮兮却看起来着实可爱。
“你们坐着,我烧点红枣水。”洛梦说完,便让秋实和叶春暮坐在了屋里的方桌旁,而她则去准备烧水去了。
洛梦原本以为叶春暮会推辞一下,可是让她觉得意外的是,不管叶春暮也好,秋实也罢,两人竟然欣然接受,只是道了声谢谢。
洛梦掀开木盖,添了水,点了火,又在火上烧了几颗枣子,再将枣子放入锅中,便接着煮枣子水了,“你们不是说有事吗?”
秋实笑着说道,“让春暮哥说,我说不好。”
洛梦听完,便抬头看了看叶春暮。
此时此刻的叶春暮和往常看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依旧是憨实忠厚的模样,尤其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显得更加淳朴老实却又不失聪颖,大有一种大智若愚的样子。
“叶兄弟,你有什么事要找我说?”洛梦再次的重复了一下问题。
“三嫂,您是大人,走这山坡应该是没什么大问题的,但是您想金粒儿和米粒儿两个孩子,平日里爬山破是颇费力气的,尤其是米粒儿,这孩子孱弱瘦削,即便平时走路,您都是一直扯着她的手,倘若遇到个黑夜,再遇到个阴雨天,那是极其困难的。”
叶春暮说到这里的时候,稍稍的停了一下,看了看洛梦的表情。
洛梦在听叶春暮说那番话的时候,确实没有看叶春暮的表情,而是沉浸在了前两次的痛苦经历中:雨夜里摔的她差点死过去,黑夜被苗大牙劫路差点吓过去,她恐怕也就这么大的力气了,而金粒儿和米粒儿长大了,两个孩子却是跑也跑不快,但是抱着又太重的年纪。
“三嫂是个女人,力气也是有限,身边又没有人帮衬,一个人抱着金粒儿背着米粒儿,着实辛苦,不瞒三嫂说我鸡贼,我确实从村长那听说,三嫂现如今又有了些银钱,所以,三嫂你买一些材料,我可以趁着每天晚上修水渠下工之后,带着秋实过来,把上下山的路修一修。”
叶春暮说到这里的时候,再次的停下来,再次的瞄了一眼洛梦脸上的表情。
“三嫂若是觉得我们兄弟俩辛苦,那就等我们晚上干活的时候,求三嫂赏碗热红枣水暖身子解乏。”叶春暮再次的诚恳说道。
洛梦垂着眸睑,轻轻地抿了抿唇。
她是个善于察言观色,善于从别人的眼神表情和小动作上寻找对方心理活动的人,可是,她却万万没想到,她还沉浸在痛苦经历的时候,她的一举一动和一丝一毫的表情,被叶春暮尽收眼底,并迅速记住在脑子里。
“就是就是,嫂子,你若是觉得没时间给我们烧水,我们就不喝热水了,不过,我建议让金粒儿和米粒儿给我春暮哥当干儿子干闺女,春暮哥太喜欢这俩孩子了。”秋实巴拉巴拉的说道。
“去——不许浑说。”叶春暮低声的“斥责”了秋实。
秋实撇了撇嘴,不再吭声。
洛梦在思索了片刻之后,说道,“好,那就辛苦叶兄弟和秋实兄弟了。”
叶春暮似乎一直在绷着一根弦儿,在他听到洛梦的那句话之后,他偷偷的松了一口气,眼光底部,有着一种让人难以察觉的愉悦。
洛梦紧紧地抿着唇,她还在想着,那晚上苗大牙来截路,那个咳咳的声音到底是何人,很明显不是栓子,难道是一个路人?难道一切都是凑巧?
洛梦忍不住的想,难道是叶春暮或者是秋实?
倘若是秋实的话,那小子肯定说话不严,过不了多久就会漏嘴,至于叶春暮,恐怕不是那么容易从他的嘴里得到什么事情,不过,洛梦决定,还是从秋实的口里先打听一下,当然,这件事急不得。
“三嫂莫要客气,做人是要知恩图报的,我若不是因为小时候受了三哥的菜饼之恩,恐怕早就饿死了,三哥没了,我替他照顾两个孩子,也是理所应当的。”叶春暮憨厚的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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