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什么事啊?”苗秀兰见儿子话说一半,就面带难色的站在那里,便忍不住的追问了一句。
“我是想问问您,您和婶子打算去买点什么?”叶春暮马上问道。
秋实站在一旁,一把搭在叶春暮那宽阔的肩膀上,笑嘻嘻的说道,“哎呀!春暮哥,你这是要送免费劳动力么?”
“我和你冬梅婶子先去看看布料,然后再买点纸钱,买些年画,还有香烛,再看看还有没有人家卖白萝卜白菜之类的,当然,也再割一点肉回去,过年总是要吃顿饺子的。”苗秀兰和蔼的说道。
“哦,那您买的东西那么多,我还是陪您一起去吧。”叶春暮马上说道。
站在一旁,并且将手搭在人家肩膀上的秋实,嘴角狠狠地抽搐了一下,他真想想问一句:春暮哥你今天出门,脑袋是不是撞墙了,怎么这么迷糊?你什么时候像今天这么的孝顺了啊?
“啧啧啧,嫂子,你瞧见了没?我养的就是个白眼狼,就想着自己快活去,你看你,养了个孝顺的儿子,你说咱们都是女人,都养个儿子,差距怎么这么大呢?”侯冬梅大咧咧的苦笑说道。
侯冬梅那嗓门儿真是大老远就能听得到。
“三嫂,你也要给陶大娘还有米粒儿金粒儿买布料做衣服吧?”叶春暮格外平静的看向洛梦,那双质朴的双眸中,泛着慢慢的关心。
“恩,我来这落日镇,也就是去过木料石材市场,还去过一次狗市,然后跟秋实去过几次甜品铺子,至于逛街逛庙会,我还真是头一遭,我怕万一走散了找不到你们了,所以,我就劳烦姑母和冬梅婶子带我了。”洛梦微微一笑,温婉说道。
“哦哦,那也好,那也好。”叶春暮扯了扯嘴角,笑了笑,可是他那眼底明明藏着一丝窃喜。
“咱们往这边走吧。”侯冬梅是个豪爽的性子,干脆就一抬手,指了指牌楼下头,“走了这边之后,咱们直接走到岔路口,然后咱们再去福隆街。”
“照你说的吧。”苗秀兰回复道。
洛梦也微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便将便携小布袋套在手腕上,一手扯着一个孩子,跟着苗秀兰和侯冬梅。
“三嫂,我来抱着米粒儿吧。”叶春暮上前一步,伸出大手就要将米粒儿抱在怀里,“这样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可以尽情的跟着我娘和冬梅婶子挑选东西。”
“别介啊,我抱米粒儿,你抱金粒儿吧,米粒儿这么可爱,那得是风流倜傥的秋实叔叔抱着。”秋实说完,便一步上前,硬是从叶春暮的手里,将米粒儿给抢了过去。
米粒儿顿时扯着小嘴角,明媚纯真的咯咯笑起来,“秋实叔你挠我痒痒了。”
叶春暮见状,也没有过多的分辨,反正他帮三嫂也是为了让三嫂能好好的逛庙会,为了让三嫂能心情愉快。
叶春暮一把将金粒儿扛在肩上,然后便让金粒儿骑在他的脖子上了。
“嫂子,你看,这笤帚捆的真好,一看就是个干净利索的人。”侯冬梅拿着一个摊位前的笤帚夸奖道。
“他婶子,你又不买笤帚,你用了便跟我说,我让叶子给你扎一个就成了。”苗秀兰笑呵呵的温柔说道。
侯冬梅有些恋恋不舍的将笤帚放下,然后又在隔壁的摊位上拿起了一样家伙事,又是一番的夸赞。
苗秀兰依旧是那番话:你若是少用的,我叫叶子给你做一把便是了。
从牌楼下面一直走到了岔路口,洛梦确实见了不少的精致玩意儿,大多都是家庭日常生活中的用品,然而,最让她惊讶的不是那些东西的精致程度,而是苗秀兰那一路上的相同的一句话:你若是少什么,我叫叶子做一个便是了。
洛梦虽然也听人说过叶春暮手巧,甭看叶春暮长得健硕高大,但是一双手却无比的巧,小到做木碗打磨木筷子,大到造房子修水渠,处处的细节绝对都注意的到,并且绝对做到精美。
但是,洛梦却不知道,叶春暮竟然能会做那么多的东西。
甚至,洛梦有点神经的想:如果每家每户有个叶春暮,那岂不是家里一切都齐全,除了种菜种米什么都不用花银子?
第180章嫂子眼光好
“老三媳妇儿,你瞧,这家布店是我和你婶子喜欢来的,虽然一年来不了几次,但是每次来,都是来这家。”
苗秀兰说着,便格外和气的笑了笑,伸手扯了扯洛梦的袖子,拉着洛梦进了布店。
那布店的门面不是很大,招牌也只有简单的两个字:布店。
但是洛梦被拉进布店之后,发现这里面还真是别有洞天,店铺还挺大的,里面人特别的多,伙计掌柜总共要有十多个人,都在忙着热络的给客人介绍布料。
“他们家的布料,在落日镇的几家布店里,花色款式多,最主要是布料价钱低还结实。”苗秀兰脸上的笑容一直都挂着,看得出来,她今天很高兴。
洛梦也极其礼貌的回应着苗秀兰。
这时候,侯冬梅已经挤进人群里,跟店伙计去咨询有关一批青色布料的事情去了。
“秋实,过来,你看娘选的这块布料怎么样?”侯冬梅在人群中,大呼一声,摇着手的示意叶秋实赶紧过去。
苗秀兰见状,笑着说道,“你梅婶子是个急性子,走,咱们先看看她给秋实选的什么料子,若是好看,我也给叶子扯上一块布料做衣裳。”
洛梦听闻,便跟了过去。
叶春暮听完,也急忙的跟了上去。
洛梦看着侯冬梅手里拿着的那块青色料子,便觉得,秋实也不过十六岁,即便过了年,也只有十七岁,怎么穿个青色的?那多老成?可偏偏秋实的喉结突兀,胡须也是刚冒出来的,着实跟那颜色不搭调。
“娘,您这什么眼光啊,这颜色我不喜欢。”秋实不等侯冬梅和苗秀兰说完话,直接就撇嘴嫌弃的说道。
“你这猴崽子,不穿就光腚吧。”侯冬梅直接就佯装恼怒的吼道。
“哎呀,大妹子,你这脾气,这么多人呢,给孩子留点面子,怎么说他也是快娶亲的人了,不过你还别说,若是换成我,我恐怕也不太喜欢这颜色,过于老成了,不过,我倒是有个主意——”苗秀兰和婉温顺的说道。
不等侯冬梅开口询问是什么主意,苗秀兰便转过身,将身后的洛梦给拉过去,问道,“老三媳妇儿,你觉得年轻的男子,要穿什么样的衣裳料子和颜色好看?今年初春,我见你给老三做的那身衣服,我当时就想也让你帮我给叶子做一套呢。”
而此时此刻听到娘的这句话的叶春暮,突然就精神起来,一向不喜欢和人拥挤的他,竟然憋着大红脸,不顾身边人的从侧目,挤到了人群里,站在了娘和三嫂的身旁,默默的听着,并且充当起了暂时的人墙,以保护三嫂和娘的人身安全。
“呵呵,这个——”洛梦有些羞赧和尴尬,她搜肠刮肚的想了想,在洛七梦的记忆里,她终于找到了“那身春装”的款式和颜色,但是,她却不想按照之前洛七梦的眼光来表达了,毕竟,她不可能这样学一个人的性格和行为学一辈子,她已然顶了人家的身份名字,却再也不想顶着人家的性格爱好了。
“其实,我觉得布料的款式,冬梅婶子拿着的这一款就挺好的,至于颜色,我认为,秋实年纪尚轻,要是穿竹青色,或者天青色,都挺好的。”洛梦微笑说道。
“说来听听!”
不等苗秀兰和侯冬梅开口,站在一旁皱着眉头的秋实突然抢先开口说道。
“天青色,雨过天晴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正是雨后天晴的颜色,如梦幻般的色彩,没有正蓝色耀眼,却令人心安;而这样的颜色,稍不注意就在天晴雨后溜走,,无法定格,格外的活泼。”洛梦娓娓道来。
秋实听的竟然摇头晃脑起来,而叶春暮那双眸子的深处,则是无限的崇拜和炽烈的喜欢,他早就知道,三嫂不是个普通的女子,他甚至后悔,为什么不能早一点的遇到三嫂。
“至于竹青色: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是青翠欲滴的竹之色,竹子,不卑不亢,宁折不弯,君子之风,而竹青,最清幽的颜色,也是大多数年轻男子的气节。”洛梦说完,便看了看苗秀兰和侯冬梅。
苗秀兰很是惊诧,她虽然和洛七梦之前也聊过,知道洛七梦知书达理,孝顺厚道,勤勉能干,却真没想到,洛七梦竟然还能说这么多文绉绉的道理。
侯冬梅更是惊诧不已,“我的个老天爷爷,嫂子啊,你这侄媳妇儿还真是个厉害的角色啊,这女人家的,除了那些大家千金,哪里有认字的?你这侄儿媳妇儿说话还一套一套的呢。我都听不懂。”
“娘!您听不懂就别听了,我懂了就成,我觉得嫂子说的对,我就买那个天青色或者竹青色的料子,娘,按照嫂子的眼光买,我明年一准儿能相个媳妇儿!”秋实似乎很兴奋的说道。
侯冬梅虽然不太喜欢儿子的前半句话,可是听到儿子的后半句话,当下也就下了决心,要换旁边那一块天青色的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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