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尊主索爱:傻妃太冷情 完结+番外 (星影仙子)
小环和小月连忙跪下,哭道:“回大小姐,奴婢二人去追二小姐,好不容易追上,路上不知怎么被人敲晕了,醒来就发现二小姐躺在前面,夜明珠不见了。”
“啪!”一巴掌打在小环脸上:“什么?这么贵重的东西居然被抢了,要你们有何用!”大小姐肉疼,价值连城的东海夜明珠自己连摸都没摸过,居然就这么没了。
“大小姐饶命啊。”两人死命磕头。
大小姐心里更烦了,挥挥手:“下午给我看好了二小姐,再有什么差池,小心你们的脑袋。”
两人忙不迭地回答:“是,是。”
因着上午连续两次失利,夜明珠又丢失,夏紫语中午仅吃了一点儿,就吃不下了。一旁的夏紫嫣嘴巴填的满满的,油滚滚的嘴巴和手,看得夏紫语一阵恶心,更没胃口了。
约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夏紫语前往牡丹园。对于作诗,她有自知之明,是比不过诗兰的,不然第一才女的桂冠也不会落到她头上。以前两人是彼此不容,现在她只盼着诗兰能打败那个叫妍儿的,为她争口气。
夏紫嫣本来好好得跟在大家后面,可快到园门口时,突然跑掉了。小环小月赶紧去追,她又故伎重施,再次从后窗回到房间,换好衣服出来。
樱唇轻启:“啾啾,来,我们出发了。”
夏紫嫣来到牡丹园时,大家已经到了,好些人伸着个脖子往园门口看,看到戴蝶形面具的妍儿姑娘进来,才长舒一口气。
太子微笑着问她:“妍儿姑娘,既然来了,是不是表示要参加作诗比赛呢?”
大家实在太高看她了,作为一个灵魂穿越过来的现代人,再怎么厉害,作诗这块儿也比不过土生土长的古人啊,何况她根本就不会写诗。她只是清冷地说道:“我就是来看看,如果题目简单,说不定也会凑凑热闹。写诗我实在不在行。”
对于妍儿姑娘的清冷态度,太子自动忽略:“妍儿姑娘真是谦虚。”转而面向大家说:“本次奖品为御制特等文房四宝一套。就连我们几个王爷,用的也只是御制一品。今年百花节,父皇特批赏赐给有才华的女子。”太子随意拿起里面的毛笔,举给大家看,只见笔杆是特等宝玉雕制而成,顶端还镶嵌着一颗红宝石。
第一才女诗兰眼神高傲地环视一周,仿佛已经是她囊中之物,对奖品是志在必得。夏紫嫣不为所动,她又不会写毛笔字,要这干吗,看吗?
太子继续宣布规则:“今日既是在牡丹园,就以牡丹为题赋诗一首,一柱香的时间,写到绢纸上呈上来。绢纸上写有编号,以领绢纸的顺序,师爷记录好对应的名字。这样评判时,点评之人也不知道是何人所作,更为公平。”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别丢人现眼
太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附和:“这个办法好,公平公正,太子真有才华。”
恒王心道,这就叫有才华了,这马屁拍得真没水平。
夏紫嫣弱弱地说:“太子殿下,可不可以我念,请人帮写呢?”
太子疑惑:“这是为何,妍儿姑娘的手可是受伤了吗?”
夏紫嫣尴尬,如实回道:“回太子殿下,我的手倒没受伤,只是我不会写毛笔字……。”
毛笔二字被大家自动过滤了,妍儿姑娘居然不会写字,众人听到,感觉很不可思议。
“妍儿姑娘那么厉害,居然不会写字。”
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道:“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妍儿姑娘气质这么高贵优雅,谁能想到竟不会写字?”
另一个书生摇摇头:“这气质真看不出啊,不过,人无完人,她有不会的事情也很正常,是我们期望太高了。”
有人质疑:“不会写字的人,会作诗吗?”
一个富家公子嘴角撇了一下:“字极好的都不见得能作诗来,又有哪个会作诗的不会写字?”
诗兰听到大家的议论,心下更是得意,胜券在握。夏紫语虽知自己与奖品无缘,却也很高兴,这凭空冒出来、连恒王都投票给她的人,终于也有输的时候。不会写字,那作的诗也一定惨不忍睹,她还敢作,真是令人期待啊。
太子抬手示意大家安静:“反正诗是你作,别人只是代写,没问题。”
“本王替她写吧,本王也没什么文采,这样不会有作弊嫌疑。”一直安静看戏的沧王忽然自告奋勇。
太子一愣,没想到沧王会说话:“呵呵,妍儿姑娘好大的面子,有王爷亲自为你执笔,你可得好好作了。“
恒王打趣说:“三弟,你今儿很特别啊。平时凡事都不闻不问,怎么今天先是帮相府二小姐读谜题,现在又要替妍儿姑娘写字,还都是女人,你不是一向最讨厌女人吗?”
沧王露在面具下的优美唇角微勾:“或许今天心情好,对这两位小姐碰巧都不讨厌。”
太子八卦地问:“三弟,之前你说相府二小姐很美,那依你之见,这妍儿姑娘是美是丑呢?”
“她们在我眼里同样美,比任何女人都要美。”沧王不吝啬地夸奖。
大家都喷了,极丑之人和极美之人,这两个极端,居然在沧王眼里同样美,这是什么审美观?都说沧王性格怪异,果然名不虚传,连这审美都是怪异的。
妍儿姑娘也不禁多看了沧王几眼:“那就有劳三王爷了。”
太子清清嗓子,说:“这次我特意请到齐国第一才子徐逸飞和今年文科状元楚漓烨来评选。”
徐逸飞拎着个酒壶,摇摇晃晃地走出来:“太子不让我胡说,我今天就不说了。今天各位小姐真漂亮啊,嗝,漂亮。”
这个奇特的出场方式,让太子感觉脸面有点挂不住:“大家知道,我们的第一才子一向嗜酒如命。逸飞,你还能评诗吗?”
“太子放心,嗝,人醉了,心才愈加清醒,写出来的诗才愈加优秀。”
文科状元楚漓烨出来圆场:“谢太子抬举。开始吧。”
香燃起,想写诗的小姐们都去领了绢纸,师爷记好编号和对应的人名。
太子高声说:“大家也不用拘在这一处,牡丹园如此之大,可以边观赏边找灵感。”
沧王勾了勾唇角,对夏紫嫣说:“妍儿姑娘尽管去观赏,我就在此处。你作好了,来念与我听就行。”
夏紫嫣轻轻点头,两个人都戴着面具,站在一块儿,很是惹眼。
牡丹园很大,品种不一,各色牡丹在自己最佳的年华纷纷绽放着最美的姿态。看得观赏之人都醉了。
一个冲满火药味的声音打破了这美好醉人之情:“人啊,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觉得舞蹈侥幸得了第一,就跑去作诗。连字都不会写,别丢人现眼了。”
正文 第二十四章 作诗
被打扰了兴致的夏紫嫣皱了下眉,顺声望去,只见几株牡丹之外,夏紫语和丫鬟婉春立在那里,一旁还有几个相要好的官宦之女在向着她的方向指指点点、窃窃私语,几人掩嘴而笑。
没有必要跟她们争辩,脏了自己的嘴,夏紫嫣不理,继续观赏这醉人牡丹,脑海则在想着学过的牡丹诗。自己作诗?呵,开玩笑,没这个细胞。还好这是个历史不曾出现的年代,还好经历不同,抄一首前世学过的古诗来,神不知鬼不觉,用事实打夏紫语的脸,比言语嘲笑可来的漂亮多了。
牡丹诗么,她只记起了两首,斟酌一下,决定还是不要太招摇,保守得选择了不太出名的那首。慢慢往回走,发现好多人已经在书写了。
白衣翩翩的沧王看到她过来,面具下的优美线条立刻勾起。想必如果没有脸上的疤痕,身体能有力气站直,也应是一表人才吧:“妍儿姑娘可是想好了?墨已研好,只等大作,洗耳恭听。”
夏紫嫣的樱唇终于肯施舍一个微笑:“王爷对我如此有信心吗,我可是连字都不会写,又怎会作诗呢?”
沧王虚弱的声音说道:“我自是相信自己的眼光,很多事情不是人云亦云,要用心去端详。妍儿姑娘请念。”好看的玉手执笔悬腕等待着。
夏紫嫣也不推辞,放在她的眼里,王爷和凡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只不过出身不同罢了,一点没有受宠若惊之感,念道:“何人不爱牡丹花,占断城中好物华。疑是洛川神女作,千娇万态破朝霞。”
沧王越写越心惊,虽心知她一定会作诗,却没想到水平这么高,一点不输男儿郎。写完,又忍不住专心看了会儿:“好诗好诗,妍儿姑娘好才华。”
夏紫嫣心虚地笑笑,收下这不该属于自己的赞美。流传千古的诗作,能不好吗,那可是经过历史检验的。还好戴着面具,看不出异样,她收好绢纸交与诗爷。
一柱香烧完,才子徐逸飞和文科状元楚漓烨两人开始审阅。都是些闺房小姐之作,以两人之才,感觉很是乏味,不过太子相邀,面子总不能不给,两人只好接下,全当是无聊之余的点心。当看到最后一首诗时,两人的眼睛同时为之一亮,相互交换了个眼神,激动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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