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蛮子虽然生气,倒没有亏待了岳小姐,她还是住在大汗王帐里,日常所需也是按照大妃的品级供应。”老妪低眉顺眼地禀告,粗肥的腰身弯成了九十度。
“元烈为了讨好岳翼,还真的豁出去了,连身为男人的脸面都不要。能忍人所不能忍的耻辱,这个人的野心,着实不小!”黑衣人的脸被黑色布巾遮得严严实实,阴冷的声音从布巾后面传出,听得老妪头皮有些发麻。
“还就不信了,把一个失去贞洁的女人奉为大妃,元烈忍得,整个烈焰部落还都能忍得?”沉吟了半晌,黑衣人继续说道:“想办法挑起烈焰族人和龙虎卫的争端,最好闹出人命,呵呵……”
男人说着森冷一笑,老妪感觉周围的空气都有些泞滞。
“如果岳翼和元烈反目成仇,我们就可以坐收渔利了。”
初夏的草原,艳阳高照。
翠绿的牧草漫天漫地的铺开,在这一片翠绿中,呼伦河蜿蜒曲折地流淌在草原上,犹如一条湛蓝的玉带。
河水静谧沁凉,而元烈心中的怒火却在熊熊燃烧。
扬起脖子,喝干酒囊中的烈酒,甩手把空空的酒囊抛得老远。
广袤的燕北草原,被三条河流分割成三个部落:古纳河畔的乃蛮部落;聚居在呼伦河两岸的烈焰部落;毗邻苏亚江水系的克伦部落。
不同于鱼米之乡的大梁,以及山高林密资源丰富的乌赤国,燕国的国土是荒凉贫瘠的草原。
草原上的三个部落却经常为了抢夺水草丰美的牧场发生战争,而战争的引起的后果就是草原的人民更加贫穷。
自从父亲因为和克伦族血战而死后,元烈最大的愿望就是灭了克伦部族,统一燕北草原。让这荒凉又美丽的草原不再有战火,让燕国在他的治理下繁荣昌盛。
“烈哥哥!”清泠泠的声音伴着河水远远传来,打断了元烈的思绪,他抬起手遮在额前。
袅娜的身影,逆着阳光而来,好像踏浪而来的临波仙子,款款地走向元烈的身边。
“今年夏天到的早,河边开了一好大片鸢尾花呢。”莫筝捧着一大把紫色的花束,俏生生地站在元烈的身边。那浓烈的紫色,更加衬得她的肤色胜雪。
草原的蓝天白云下,徐徐走来的女孩如此纯净。她干净纯真的笑容,如泉水一样抚慰着元烈的心。
“筝儿。”元烈拍拍身边的草地,示意莫筝坐到自己身边。
少女的脸蛋在阳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娇媚的眼眸如丝一样缠绕在元烈刚硬的眉眼上。跳过了几个矮丘,她温柔地依偎在元烈身边。
“烈哥哥,这是我刚采的花,好看吗?”阳光下盛开的鸢尾花,把莫筝如花的笑靥衬得分外灿烂。
“你比花好看!”元烈心不在焉地抚摸着她的脸颊,语气淡淡的回答。
“那我比怀恩公主如何?”莫筝把脸埋进元烈粗糙的掌心,天真无邪地笑问。
元烈手臂变得僵硬,他飞快地抽回手,眼睛的颜色深了几分,将目光投向静静流淌的河水。
“筝儿,等战事一了我就娶你为偏妃。”元烈的声音里带着愧疚,他一把将莫筝搂进怀里,薄凉的唇吻着她的头顶心。“委屈你了,为了同大梁交好,没能兑现与莫干达可汗的承诺……”
“烈哥哥!”莫筝用手捂住了元烈的嘴,如烟的眼眸里波光粼粼。“只要能和你在一起,筝儿一点都不委屈!”
“筝儿!”元烈动情地搂紧了她的腰肢,深邃的眼睛又变得湛蓝如晴空。“我美丽的小雪莲……”
莫筝是乃蛮大汗莫干达的女儿。
半年前,莫筝在部落武士的护卫下朝拜圣山,于半路上遇到了被狼群咬得半死的元烈。
想起了那个漫天繁星的夜晚,自己从狼嘴里侥幸逃生,醒来后第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女孩,当时月光下的她,美丽娴雅。元烈的心里涌起一丝柔情,他抱紧了莫筝柔软的身体。
“善良的好姑娘,你救了我,可我却辜负了你……”元烈看向莫筝的目光里有着难以掩饰的愧疚。
“筝儿不要做大妃,筝儿只要和烈哥哥永远在一起……”明媚的春光中,娇艳的鸢尾花丛里,少女深情的告白淹没在浓烈的深吻下。
采撷着莫筝唇中的芳香,更加用力地抱住了眼前的少女。
眼前,浮现出岳绮云那张美丽倔强的脸庞,元烈刚刚消沉的怒气,不由得又涌了上来
两个女子,一个纯美如云,一个肮脏如泥,真真是云泥之别。
可是他想统一草原,想让燕国成为最强大的国家——为了自己的野心,他不得不把那污秽的女人奉为正妻。
这让他情何以堪,意何以平!
第七章 病猫
>> 在元烈和莫筝卿卿我我的同时,半梦半醒中的岳绮云却想起了半年前的往事。
半年前,她曾经为了给伤病缠身的父亲寻找疗伤的雪莲,曾经单人独骑只身到过这燕北草原。
可是,就在她即将达到传说中长有雪莲的圣山——唐古雪山山脚的时候,却接到了自家大哥的飞鹰传讯:父亲因为忤逆当朝圣颜,被下进诏狱,而母亲也跟着一病不起。
因着心系父母的安危,岳绮云日夜兼程地赶回江南。八千里路的遥远距离,她只用了十来天。可惜了她最心爱的汗血宝马,因为不眠不休的长途跋涉,在到达大梁国都的时候,被活生生地累死了。
——想起来了,那场把体力消耗到极限的长途跋涉,正是岳绮云新婚夜如此尴尬的罪魁!
记忆中,这身体的主人在激烈的长途颠簸后,不但大腿内侧的皮肉全部磨破,下面也有过出血的现象。可是那时候情况危急,当时的岳琦云根本就没有在意自己身体。
是了,就是那次,她才在不知不觉间失去了那层象征贞洁的薄膜,这样的事情在现代也是屡见不鲜的。
可这种事情实在是怪不得别人,谁让岳绮云同一般娇养在闺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小姐不同——哪个女儿家会整天舞刀弄枪,还敢独自骑马外出呢?
岳绮云猛然睁开眼睛,“蹭”地坐直了身体,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把守候在身边的两个丫鬟吓了一跳。
“小姐,您怎么了,哪里不舒服?”剑兰反应最快,急匆匆地跑到床边查看着岳绮云受伤的脖颈。
罗兰则捧着一碗温热的汤药,小心地递到岳绮云到眼前。“小姐,李大夫说,等您醒过来就把这药吃了。”
岳绮云在剑兰的扶侍下,依靠在床头小口小口地喝着苦哈哈的汤药。她低垂着头,尽量不让两人看到自己的表情。
真是不甘心啊!没想到,身为天下第一名将岳翼的女儿,却被昏庸的皇帝逼迫着远嫁燕北草原,再被莫须有的所谓失贞的传言,给生生的逼死了。
可叹镇国公一门忠烈,几代男儿血染沙场,护得了大梁的百年安宁,却护不住岳氏一门的安宁日子。
自建启元年,宁宗皇帝登基后,镇国公岳翼屡次被新帝斥责,最后居然被扣上藐视君上的罪名,羁押进了诏狱。
半年前,匆匆从燕北草原赶回来的岳绮云为了救父亲出诏狱,咬牙接受了所谓的公主封号,答应代替真正的长公主远嫁燕北。当岳翼得知自己之所以不再受牢狱之苦,完全是用小女儿后半生的不幸换来的,登时气得旧伤崩裂,缠绵病榻数月,才堪堪能够下地行走。
接下来就是乌赤国大军扣边,放眼整个大梁,宁宗皇帝也没有找到可以替代岳翼的武将。无奈之下,才又把兵权还给了岳氏一门。
可怜传承了百年的第五代镇国公岳翼,以伤病之躯率领岳家儿郎同乌赤国死战,而自己最珍爱的女儿却披着嫁衣,含泪远嫁草原,从此后骨肉分离。
艰辛的往事一幕幕掠过岳绮云的脑海,汤药碗中温热的水气涌到脸上,她感觉眼眶有些潮湿。有着现代人灵魂的她,也曾为古代文臣武将对君王的愚忠感慨不已,可这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她只有深深无力感。
凭着三万岳家军精锐铁骑,镇国公完全可以操控大梁国都的政局。可他却秉承着对宋氏天子的忠诚,把一家老小的命都卖给皇帝不说,还被皇帝猜忌不容。这天下第一名将当的,也太窝囊了些!
齐云的魂魄还不能彻底适应岳绮云这具身体,在喝下了汤药后,脑袋逐渐开始发沉,迷迷糊糊中又睡了过去。
常年习武的岳绮云,到底复原能力非常惊人,喝下李御医的汤药后,接近傍晚的时候,终于彻底恢复了过来。
穿越时空而来的魂魄经过了一天的酣睡,同岳绮云的躯体彻底契合,除了内心深保留着对镇国公根深蒂固的眷恋,其他的思维模式,完全成了现代人齐云的了。
缓缓地睁开眼睛,岳绮云对于满眼的红色非常抵触,喉头滚了滚,艰涩地发出轻微的声响。
“小姐醒啦!”守在一旁的罗兰轻声细语地问着,搀扶着岳绮云缓缓坐了起来。
“什么时辰了?”经过了一天的睡眠,岳绮云除了嗓子还有些沙哑外,倒也没有什么大碍。
“已是申时末,小姐可是饿了?”罗兰取过大红色锦缎襦裙,想着草原的夜晚寒风料峭,自家小姐的衣衫有些单薄。
“罗兰,准备些热水,我要沐浴。”推开了那刺目的红裙,岳绮云闻到了自己身上散发出的异样味道,却原来是贴身小衣上还残留着那个刻薄男子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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