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明珠的下方的地砖与其他地砖无异,然常缄走过去,运气摁下了地砖,就见旁边厚重的墙壁,缓缓打开,露出另一条地道。往下走十层阶梯,这条地道有点潮湿,也不算太长,约十五米左右,走到头,是一间长五米,宽三米的刑室。
三个黑衣男子被石壁上的铁钩锁住了琵琶骨,他们被吊离地面些许,若不想琵琶骨被铁钩撕扯得太疼,可以踮起脚,只是他们身上有伤,体力不支,踮不多久,脚一软,铁钩就会再次撕扯他们的伤口,令他们生不如死。
看到徐朗主仆进来,居中男子破口大骂道:“徐家小贼,你要是个男人,就给我们兄弟一个痛快。”
徐朗勾了勾唇角,道:“我是不是男人,不由你们置喙。你们的生死,却由我掌控。”
常缄从旁边提来一张椅子,放在徐朗身后,“主子,请坐下审讯。”
徐朗一撩锦袍,在椅子上坐下,那中年男子不知从何处倒来一杯热茶,恭敬地双手奉到徐朗面前,“主子。”
徐朗接过茶杯,吹了吹,抿了一口。看他这作派,三个被吊着的人面露愤怒,居中之人再次骂道:“徐小贼,你这个虚有其表的伪君子,世人都被你蒙骗了,你有什么手段尽管使出来,老子宁死不屈。”
徐朗冷笑一声,常缄走了过去,拉了拉铁链,那男子闷哼了一声,脸因疼痛而扭曲。徐朗看着他身上的血滴落到地面,道:“三位不愧是他培养出来的走狗,骨头硬,不愿意招,那就这么吊着好了,你们就慢慢熬着好了。”
三人已被折磨了四天了,不管是身还是心,都濒临极限,左边那人面上闪过一抹挣扎。徐朗捕捉到了,眸光微转,抬手将一杯茶水泼向左边那人。他眼法准,水全泼在了那人的伤口上,那人发出一声惨叫,“我招,我招,我招。”
居中之人脸色大变,喊道:“闭嘴,闭嘴,你给我闭嘴。”
“大哥,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居左之人激动的脚下站立不稳,拉扯了铁链,铁钩又拉扯他的琵琶骨,痛得他差点落泪,他受够,真得受够了。
居中之人道:“死有何惧?十八年后又是条好汉。”
“你们这些走狗,死后会下十八层地狱。”徐朗冷冷地吓唬他们。
居左之人惊恐瞪大了眼睛,“徐大人,徐大人,我愿意招,我愿意招。”
“余柱,将他带到里间去,好好审审。”徐朗发话道。
“是,主子。”中年男子也就是余柱,抬了下手,从角落走出两壮汉,取下挂在石壁上的铁环,架着居左之人,去里间审讯。
徐朗站起身,弹了弹锦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道:“这两个狗东西没用了,剁碎了做肥花料。”
“是,主子。”常缄挽袖,做凶恶状。
居右之人顿时崩溃,大喊道:“不要不要,我也愿意招,我也愿意招,徐大人,您大人大量,饶了我这条狗命。”
居中之人绝望而无奈地闭上了眼睛,他不怕死,可另外两人却怕死,他拦不住,却也绝不同流合污。徐朗也不需要他招供了,示意将居右之人也押去里间审讯,他把手背在身后,转身走出了密室,穿地道,回到了地面上。
与此同时,程珏也在接受他母亲苗氏的审问,“康宁县主身份高,你说不高攀,好,那我们就不高攀。吴大人是工部员外郎,他家的闺女这总门当户对了吧,吴家姑娘长得也不错,知书达理的,你咋还不愿意呢?”
“母亲,您别急,先看看这个。”程珏从袖袋里掏出一张叠着的纸,双手递给苗氏。
苗氏接过展开一看,脸黑了,“这上写得都是真的?”
程珏温和地笑笑道:“母亲,我是不会诬陷人,查清这事,费了不少功夫,毕竟吴家人瞒得死死的。”
苗氏对自家儿子的秉性还是清楚的,“这吴家姑娘是个面上人,可不能娶,娶回一搅事精,会家宅不宁的。”
“母亲说得对,娶妻不贤,祸害三代。母亲,我的亲事不着急,慢慢寻访,得挑个好的,孝顺的老人的,才能娶进门。”程珏淡笑道。
“你怎么会想着去查这吴家姑娘?”苗氏又看了眼手中的纸,叹了口气,那吴家姑娘瞧着大方得体,怎么私下这么恶毒呢?难道她真得老了眼花,看不清人了?
程珏轻摇纸扇道:“从来都是抬头嫁女,低头娶媳的,可吴家反其道而行,这里必有蹊跷,因而去查了查。”他说得也算是实话,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不想娶吴姑娘,但说服苗氏并不容易,才这么迂回行事。
“吴太太长了张寡嘴。”苗氏气呼呼地道,想到吴太太在她面前说得话,觉得不是自己眼光不好,她是被人哄骗了。
程珏笑而不语,他不会直接说自家母亲耳根子软。
苗氏还是有点心虚的,差点害了儿子一辈,道:“行了,这事我心里有数,你的亲事,我会慢慢寻访的,不会再闹出这种事来,你回房歇着去吧。”
“儿子告退。”程珏起身离开,顺利解决迫在眉睫的亲事,唇角上扬,心情愉悦。
☆、第一百五十二章 马场骑马
徐朗和程珏的事,沈丹遐不知晓,也无从知晓,她乖乖地宅在家里,过她闺秀生活,看书练字,画画下棋,悠闲自在。
沈柏宽被打伤的事,也不知道是怎么运作的,反正最后魏家为了给魏兴民脱罪,把魏牡丹许给沈柏宽,这事就了结了,沈柏宽的亲事有了着落。昌信侯府虽败落,但饿死的骆驼比马大,魏家的门第还是要高于沈家的,周氏对这门亲事十分满意,得瑟的在林氏和陶氏面前炫耀了好几回,陶氏无所谓,林氏气得直磨牙。
魏牡丹年纪不少,已年满十七岁,是十八岁的大姑娘了,这亲事不能耽搁。可伤筋动骨一百天,沈柏宽毕竟有伤在身,总不能让他躺着去迎亲。两家一合计,把迎亲的日子定在了九月初一。这也没几个月了,沈家二房忙着收拾房间,准备迎娶新媳妇。
二房的事,沈丹遐参合不上,她被江水灵约去西郊马场骑马,一大早,带着莫失莫忘出了门。大丰女子虽不象男子一样,必须学习骑术,但性情活脱的姑娘基本都会闹腾着学骑马。沈丹遐原本就不是那种循规蹈矩的老实丫头,被江水灵窜掇了两回,就心动了。
江水灵比沈丹遐积极,早早的等在马场外,身上穿着大红色的骑马装,还披着绣花薄披风,英姿飒爽。沈丹遐从骡车上下来,挥手唤道:“水灵。”
“沈九,你怎么不弄个披风呢?”江水灵问道。
“弄披风做啥?”沈丹遐不解,这大热的天,裹一层披风不热吗?
“哎呀,一会策马扬鞭,披风随风翻飞,那感觉多好啊。”江水灵幻想道。
沈丹遐嘴角抽抽,第一天学骑马,就想策马扬鞭,她就不怕一个不稳,栽下来摔个半死?话不能说得这么直白,沈丹遐委婉地道:“没带披风过来,下回吧,下回再感受那种凌风之感。”
江水灵也不可能为了个披风,让沈丹遐回城拿,她解开披风,丢给一旁的婢女,道:“你没带,那我也不穿了,我们要共同进退。”
沈丹遐笑了笑,随她进了马场。马场的管事过来给两姑娘请安,乐呵呵地领着两人去马厩选马。沈丹遐和江水灵根本不懂得如何选马,如是就依照个人的喜好,一个挑了匹雪白无杂毛的白马,一个挑了匹棕红色的马。
马挑好了,两人牵着马出来,教骑术的师傅已在初练场里等着了,看着那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人,沈丹遐满意地微微颔首,这个江水灵总算办了件靠谱的事。
那妇人指点两人上了马,摆正姿势,让两个牵马小厮牵着马,在场子里转圈圈。江水灵转了两圈,就不耐烦了,“这么慢悠悠转,真是不爽利啊!”
“你想怎样?”沈丹遐紧张地看着她。
“不要他们牵马,我们自己拉着缰绳,跑几圈,怎么样?”江水灵兴奋地道。
沈丹遐翻白眼,不怎么样。
“沈九,别怕,胆子大点,这马挺温驯的,我们肯定能驾驭,绝对不会出事的,沈九,好沈九,我们就骑马跑几圈吧。”江水灵讨好地笑道。
沈丹遐的胆子不算太大,但也不太小,被江水灵一怂恿,头脑发热,觉得跑几圈不打紧,如是笑道:“那我们就骑马跑几圈玩玩。”
“好好好。”江水灵兴奋不已,“你们把缰绳给我们,快点。”
牵马的小厮迟疑片刻后,把缰绳交到两人手上,叮嘱道:“江姑娘,沈姑娘,你们一定要抓好缰绳,马儿奔跑时,你们跟着马儿的起伏虚坐在马鞍上,双脚放松,不要用力踩着马镫,脚后跟要平放,不要抬起来。”
“知道了,知道了,刚才师傅说过了,都记着呢。”江水灵急躁地道。
两个牵马小厮让到一边,江水灵重重一拍马屁,窜了出去,“沈九,快来追我。”
沈丹遐拍马追了上去。
马场的地很平整,马儿跑得稳当,两人顺利的跑完了一圈,意气风发的江水灵,开心地道:“沈九,我们来比一比,看谁先跑完三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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