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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嫁到:兔仙相公求调教 (慕晓雨)



“笑得好难听,别笑了。”安歌无奈道。

沈思语这才晓得方才自己一不小心就笑出了声音,还好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场上,并无人去理会沈思语,不然沈思语此回又要丢人现眼了。

莺时只淡然道了声:得罪了。”便这般将致仗整个人抬了起来。

两根手指便可以直接这般讲致仗抬了起来,莺时的力量可想而知。

在场的人无一不倒吸一口气。

莺时许是怕致仗难受,又将致仗放了下来,道:“再来罢。”

致仗放才经过那么一出,还心有余悸。

无他,不过是方才他被举起来之后浑身却莫名动弹不得,也不知莺时到底是如何做到的。

话毕,致仗再次朝莺时挥剑,莺时也终于挥剑,防住了致仗的攻击。

“在下早就道过,论剑,阁下并不是在下的对手。”说着,莺时便直接后退几步,嘴角勾起一抹邪笑,与他的模样一点都不符合。

致仗自然是受不得这般侮辱,又再次挥剑,二人在刀光剑影中打得难舍难分。

但很明显的,分明是莺时占了上风。

“莺时应当是在耗费他的体力,不让他输得那般难看罢。”沈思语猜测道。心却道:“这个莺时也当真是狂妄,天下第一剑客可是沈亦双啊,你把沈亦双放在什么地位了啊?”

“体力耗光后直接倒在场上,这般还输得不难看?”安歌无奈道。

沈思语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就是不知他们会不会轻功啊……”沈思语心道。

然,沈思语不过才这般想,莺时便直接驾着轻功从致仗轻轻松松飞过去了。

沈思语不禁吞了吞口水,敢情这个世界本就是非一般的存在?

但她回想了一下,她初次私奔的时候还是杜雅南驾着轻功将她从粪坑里救出来的,这也就并不奇怪为何莺时会轻功了,而是这个世界的人本就会轻功。

致仗便也跟着驾着轻功来到莺时身边,莺时只满面春风道:“来吧。”

在沈思语反应过来的时候,致仗就已经挥舞着剑到了莺时的面前,莺时却快速弯下腰躲过了方才那一击。

“他是何时来到莺时身旁的?”沈思语忙问道。

安歌轻笑了声道:“想来场上只有在下与莺时还有他本人才晓得他是何时来到莺时身旁的了。速度当真是快,是在下所见的凡人里速度最快的,想来也是一练武奇才。”

再一番打斗后,二人便再次站在了场上。

蓦地,致仗便单膝跪地,道:“在下,输了。”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太好了,陛下有贴身侍卫了!(十)

沈思语不禁讶然道:“为何就输了?”

按照规矩,应是三个回合内能将对手打到场外两回后才算真的胜利,理所当然地,也可以自己选择认输。

“是在下技不如人。”致仗略有些痛心疾首道:“本以为在下的速度无人能及,却奈何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终还是有高人存在的。”

“无须这般。”莺时忙扶起他道:“阁下亦是武功高强之人,有好几回在下都差点被阁下刺到了,阁下且看。”说着,莺时便将自己一缕被削掉的青丝拿给致仗看,莺时轻笑了声道:“能以木剑削青丝,想来能这般做的也不是什么闲杂人等,承认了。”

芷荷看呆了,但忙走到他们中间,大声道:“此回比赛,莺时胜利!可列入陛下的贴身侍卫之列!”

这边便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结束了这场比赛。

即使比赛结束了,但进入到决赛的参赛选手还并不能离开,要等着沈思语拟好圣旨,由李公公宣读后,才可以自行离开。

故莺时便与致仗坐在了场地的另一边的位置上,正好与沈思语面对面。

沈思语以一脸崇拜的表情看着莺时与致仗,莺时只礼貌地拱了拱手,并不做何举动。但致仗见沈思语这般,原先看起来严肃的脸突然却变得甚是“智障”,无他,不过是致仗伸出右手手指示意沈思语继续这般看着他。

沈思语忙收回了视线,给他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心道:“别以为你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致仗倒好像甚是喜欢沈思语这番反应,只憋着愣是没有笑出来。

沈思语当真想收回方才以为致仗一脸正气凛然那番话了。

当下要上场的便是闻天与一不知名的彪形大汉。

沈思语当真是想不明白为何闻天也来参选贴身侍卫,许是闻天当真是想要以后都留在皇宫了?

沈思语瞧着闻天之时,闻天刚好也看向了她,但波澜不惊的眼神好似他并不认识她。

也罢,人多眼杂,闻天这般做自然也是有他的道理的,沈思语便也不去计较。

二人相互抱了抱拳,闻天道:“在下闻天,敢问阁下尊贵大名?”

那彪形大汉道:“在下弦桐,取自宋谢庄《月赋》的‘于是弦桐练响,音容选和’。”

凡桐道完自己的名字后,还略有些得意地翘起了嘴角。

沈思语无奈地抽了抽嘴角,问道:“为何我对这首诗没印象?”

安歌见她这般,无奈地笑了笑道:“想来你是因背完此诗后便直接忘了的罢?”

沈思语无言,便当作是默认了。

她原先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本来平日里老师也没少让她看书与背书,但她大多数皆是考完亦或者写完作业后便将其抛之脑后了,故才会对苏辙的这首诗没印象。

再瞧向场上,闻天与弦桐皆已站直了身子,就等着芷荷的敲锣声了。

因贴身侍卫平日里只能使用佩剑,故此回比赛才会给每位选手配上了木剑,禁止使用其他的武器。

沈思语分明看见方才有好几个武功底子甚是不错的人,但因不擅用剑,才会被打败。也罢,她不过是在选贴身侍卫,又不是在选将军,只能这般了罢。

芷荷看着二人已“虎视眈眈”地盯着对方,忙大声道:“比赛开始!”说着便大力瞧了一声锣,又快速跑下台来。

弦桐“嘿嘿”笑了两声后,道:“闻天兄,得罪了。”

话毕,便挥舞起手中的木剑,向着闻天的方向砍来,闻天便静静看着弦桐朝着他砍过来,待弦桐的剑锋快要砍到他之时,他这才稍微往旁边挪了挪,弦桐的剑便直接砍偏了。

那般轻轻松松的模样,好似并不曾把弦桐当作对手。

“这个弦桐应当不是擅用剑之人吧?”沈思语转过身小声地问道。

“果然好眼力。”安歌又再次充当起了“解说员”,耐心道:“这个弦桐并不是什么普通人,是江湖上人见人怕的怪力男,且不能因他这个模样而以为他是擅用铁锤之人,他啊,最擅长用的武器还是暗器,一枚树叶形状的飞镖。”

“可是小李飞刀?”沈思语兴奋道。

安歌一脸茫然道:“何为小李飞刀?”

沈思语这才忆起大禹朝的人根本就不晓得这些,忙道:“你听错了罢,你继续道。”

安歌便也不去追问了,又继续道:“他还有一个称号,便是‘江湖第二暗器高手’。”

“那第一是何人?”沈思语不禁好奇道。

安歌无奈地叹了口气才道:“此人今日不在这,与你讲他也无用,还是跳过罢。方才那个致仗也同样不是普通人,以极快的速度与上乘的轻功闻名,皆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沈思语大力地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今日老天爷开眼,故才接连来了几个武林高手?”

但转念一想,倘若她能将他们收于旗下,自己的势力可是又大了一些?

然不容她多想,便又看向了闻天与弦桐的决斗。

弦桐方才一弯腰躲过了闻天的一剑,快速翻了个身,将木剑刺向闻天,闻天眼疾手快地跳了起来,躲过了方才的攻击。

还不等所有人反应过来,闻天便一掌拍在了弦桐肩膀上,弦桐这个彪形大汉便被这般拍了出去,但弦桐终究武功底子甚是不错,愣是在快要落地前回到了场上。

芷荷见状,敲了下锣,道:“第一回合,闻天胜。”

沈思语又再次大力吞了吞口水,心道:“敢情之前我能把他敲晕应当是他放了水的罢?”

“第二回合,开始。”芷荷大声道。

弦桐有了第一回合的教训,晓得自己不能轻敌,略有些恶狠狠地看向闻天。

闻天倒还是淡然,挥剑向天,在弦桐冲向自己之时趁机翻到了弦桐的身后,再次大力拍了弦桐一掌,弦桐因有了第一回合的教训,直接弯腰躲过了闻天的这一击。

弦桐趁着闻天攻击的空档,挥拳,闻天快速退后,看着弦桐方才的那一击打在了场地上,木板愣是被弦桐打出了一个大洞。

沈思语吞了吞口水,道:“看来,接下来精彩了。”

正文 第九十二章 太好了,陛下有贴身侍卫了!(十一)

弦桐看着场地被他砸出了一个大洞,也同样是面不改色,只立起了身,大笑了几声才道:“闻天兄,当真是有两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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