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回到自己的房间,不禁吐了口长气。这次系统交给她的任务比较特殊,既不是取得某些人的好感,也不是相夫教子,而是改写陆萍的人生,成为独立的女性。这次沈凌穿的这个人物也比较特殊,她是以民国时代做背景的一本书中的一个女配。
书中的男主,正是她现在的丈夫卫临,他在这本书里是多情温柔的男主,他在十七岁那年娶了陆萍后,在二十岁那年遇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也就是女主林雨涵。
林雨涵得知卫临已有妻室后,就决心与他一刀两断,卫临舍不得放弃她,回到老家开始与陆萍商议离婚一事。
陆萍是那种传统女性,自问服侍卫太太十分尽心,死活不肯与卫临离婚。卫太太也觉得儿子做的不对,站在儿媳这边,坚决不同意他们离婚。
卫临无奈之下,只好回头再求林雨涵,给他几年时间。这一拖就是好几年,终于林雨涵还是被卫临打动,两人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因为很少有人知道卫临老家还有一个发妻。所以两人生活的很幸福,就和其他自由恋爱结合的夫妻一样,不到两年就有了孩子。
有了孩子以后,卫太太终于妥协,同意卫临与陆萍离婚之事。由她出面,分给了陆萍一笔银钱,并将老家的房子记在她名下给她养老。虽说是离婚,但是陆萍依旧住在卫家,与之前的日子并无差别。
卫太太过世后,陆萍自己孤独的生活了几年后,死于一场伤寒。
陆萍死后,觉得自己这辈子过得十分憋屈,虽然卫家对她还不错,几乎养了她一辈子。但那并不是她想要的日子,她非常想要一个温暖的家以及几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哪怕丈夫并不如卫临那样玉树临风和学识渊博,只要对她关心体贴就好。
上一世陆萍被卫家养了一辈子,一直都是靠人接济,虽然卫太太对她还不错,但陆萍很长时间觉得自己更像是卫家的一个女工,丝毫没有得到卫家人的看重。她希望自己能有一份可以养活自己的工作,哪怕辛苦一点也没什么。
这些心愿,都由系统交给了沈凌完成。
沈凌觉得这次的任务说难也不难,但要说简单也不是很简单,毕竟以陆萍现在的身份,想要温暖的一个家以及疼爱自己的丈夫,恐怕有些困难。
沈凌昨晚之所以顺着卫临的意思说,是想留给他一个好印象,毕竟自己这几年好歹也要在卫家生活,能和卫家人打好关系,对她自己也是件好事。不过她虽然觉得卫临昨晚对自己的态度还算可以,但是一想到那个未来会出现的女主林雨涵,她还是很快就将卫临从自己的名单上划了出去。
她的打算是,可以先在卫家这边住着,等卫临遇到女主以后向她提出离婚,到时自己就可以顺利的离开卫家。在这期间,自己可以慢慢熟悉周围的环境,好好想想,将来找一份什么样的工作。
卫临走后,沈凌将陆萍原来留下来的那些嫁妆看了看,不过几件衣裳和一些首饰,约莫值个几十块大洋。她正在回想陆萍可有什么擅长的手艺时,女工吴嫂过来房里给她冲茶,操着一口吴语道:“少奶奶,太太叫你到她房里去一趟。”
沈凌嗯了一声,将衣裳和首饰收起来,对着镜子照了照,抿了抿鬓边的头发就去了卫太太那边。
卫太太见她进来,指着面前的一个包袱道,“这是卫临的大姐在你们成亲时送过来的贺礼。之前卫临在家,我没想起来给你。他走后,我找什么东西时,看见箱子里这个包袱,这才想了起来。这里面是几块不错的料子,正适合你这样的年纪穿。你拿去交给裁缝,也做几身衣裳穿。将来卫临回来,也让他看看。”
沈凌就嗯了一声,接过装着包袱的布料。
等她拿着包袱回到房里,看着那几块布料,忽然有了一个想法。陆萍的女红非常不错,沈凌自己经过几个世界的磨练后,女红已经算得上非常出色了。
自己何不利用这个特长,开一家做衣裳的店铺呢!
沈凌有了这个念头后,就对着布料比划起来。她虽然没有学过服装设计,但是做了这么多年衣裳,比那些专门做衣裳的裁缝也不差了。就是不知道现在的流行趋势是什么,毕竟陆萍一直生活在乡下,而乡下女人们在衣着上又不是太讲究,不能给沈凌什么参考。
沈凌只得依照陆萍原来的衣服,简单裁剪了一下,然后准备缝制的时候,在细节之处做一些小的改动,让衣裳更为贴身一些。
三天以后,衣裳就做好了。正值沈凌娘家那边过庙会,沈凌征求了一下卫太太的意见,就坐着驴车回了娘家。
作者有话要说: 当年文学史学到鲁迅的时候,教我们的老师说了很多鲁迅发妻朱安的事,当时就特别同情她。
第71章
沈凌的娘家是江浙一带典型的一个小镇, 庙会那天, 镇上的仙女庙前就像是集场一样,处处都是货摊,吃、穿、用、耍应有尽有。
陪同沈凌赶庙会的是她的嫂子还有几个堂姐妹, 几人簇拥着沈凌立在一个杂耍摊前,看场中的人耍猴。沈凌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民间表演,不由看的津津有味。
接下来,她们一行人又看了半个多时辰的戏, 沈凌听不懂戏文唱的是什么,她的注意力在那些周边摆着的摊位上,那里有各种各样的民间小吃。
在沈凌吃了两块糕和一串糖葫芦后, 一行人又去了庙会的货摊前。沈凌的嫂子想买一件窑货,就在一处货摊前停了下来。
嫂子徐氏蹲在摊前选砂锅,沈凌和几个堂姐妹在边上等她。几人正说些闲话,就听后面有人说道, “你这件衣裳上绣的花纹真好看, 是在哪做的啊?”
沈凌身上穿的是其中一块杏黄色春绸做的夹袄夹裙。夹袄的腰身处稍微收了一下,下摆袖口处则用金色缎条滚边。裙子上则绣着一种淡绿色的小花, 疏疏淡淡的点缀在上面,看上去清新雅致。
她穿这身衣裳纯是出于爱美的天性,如今听到有人赞叹, 便转过头,看见是一位年轻的少奶奶,头上戴着金簪, 穿着海棠红的对襟衣裳,身后还跟着几个下人。
沈凌客气的答道:“当不起你的夸奖,这衣裳是我自己做的。”
那位少奶奶不禁好奇的打量了她一眼,然后试探的问道:“你这衣裳上绣的小花,可不可以描个花样给我?我可以付你银元的。”
沈凌就笑了笑:“对不住,这花样我以后还要留着做衣裳,不能给你。不过你若实在喜欢,我倒是可以帮忙缝制一套这样的衣裳。”
那位少奶奶要来花样本就是为做一身这样的衣裳,如今听到沈凌可以帮忙缝制,当即喜出望外,“那就这样说好了,我也有块杏黄色的缎子,比着这个做一套袄裙,至于报酬,就比着城里的裁缝来,你看如何?”
沈凌自然没有什么问题,两人交换了双方的地址,约定了时间,那位少奶奶就带着下人们走了。
沈凌接了这单生意后,再没了逛庙会的兴致,在娘家只待了两天就匆匆返回了卫家。
第三天,许少奶奶依约让人送来布料并她的尺寸,沈凌告诉来人让她五天以后再来。这一番来往,自然被卫太太问起,沈凌就实话实说,告诉了卫太太实情。
卫家在当地只算得上小有薄产的人家,一年的出息全靠祖传的几十亩地。又要供卫临在学堂念书,是以卫太太有时也带着吴嫂替人家做一些针线活。
如今听见沈凌替许家的女眷做衣裳,卫太太记得那许家是当地有名的大户人家,就放下了心,叮嘱了沈凌几句,回房去了。
沈凌花了三天的时间将那套杏黄色的夹袄夹裙做好,剩下的那两天时间则另外用一块淡绿色的料子做了一件对襟长褂,上面绣的却是白色的蒲公英。
许少奶奶派人带着银元过来拿衣裳时,沈凌告诉那人,那件对襟长褂是她额外赠给许少奶奶的,希望她能替自己多介绍几个客户。
那人拿着衣裳走后,沈凌将钱袋的银元倒出来一数,一共有十块。虽然这点银钱在她看来,根本不算什么,但是毕竟是自己依靠双手得来的,也就十分高兴。将银元仍旧放进钱袋,收到箱子里。
过后几天,许家少奶奶那边并未派人上门,沈凌索性将自己穿过见过的衣裳捡那些样子雅致的通通画到纸上,然后再加以修改。
卫临的大姐给的布料里除了那块杏黄色的春绸,还有一块藕色的缎子和一块轻灰色的春绉。
沈凌打算用那块藕色的缎子做一件对襟褂子,上面可以用银线绣几丛兰叶,至于花瓣花蕊则可以缝上细碎的米珠拼成相应的图案代替。
而那就轻灰色的春绉,沈凌则用它做了一条百褶裙,颜色正好配藕色的对襟褂子,至于在款式方面,沈凌也借鉴了现代的样式,进行了一番修改,比旧式的百褶裙要稍微合身一些。
这两件衣裳做好以后,沈凌就借口有事和卫太太说了一声,穿着这两件衣裳由吴嫂陪着去了城里找陆萍的一个表姐。
陆萍这个表姐嫁给了城里的一个商户,是陆萍的亲戚里唯一一个有钱人。沈凌觉得与其等许少奶奶给她介绍生意,还不如自己主动去找几个潜在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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