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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妻倾世 (雪中回眸)


  裴珩皱眉,毫不犹豫将钗拔了给她。
  自己一头青丝散落。
  倒是叫宁芝迷了一下,乖乖,这男人这么诱惑……真的合适?
  宁芝低头,默念了即便色即是空,然后接了钗:“下回我就用它。”
  裴珩不知一根男人用的钗她怎么就喜欢了,太大了,女子用不合适。
  但是她喜欢,他无所谓。
  宁芝捧着裴珩的头,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还要答应我,不要受伤好不好?”
  裴珩看着她担忧的眼,轻轻吸口气,然后道:“好。”
  再次抱住她,也不管自己依旧散乱的长发,心想有这个丫头在,他真的觉得很好呢。
  毕竟是大战当前,没空儿女情长。
  所以很快,裴珩随意吃了些东西,就又赶去了前线。
  宁芝今日太累了,就没过去,和衣先躺着。
  夜半的时候,第二批伤员送回来,这回却没有休战。
  战事不算吃紧,可是也延绵不断。第四日的时候,宁芝总算见着了孤笼镇驻军们的身影。
  她不认识他们,不过士兵们认识她。
  一来二去,宁芝此人的各种事迹总算经由孤笼镇这些人的嘴里,传遍了左洲军。
  也不过数月而已,孤笼镇这一万人,就俨然以宁家军自居,不觉得自己是左洲军了。
  甚至因为自家姑娘的慷慨,觉得被左洲军享福的多。
  至少,宁芝给一个胳膊受伤严重的小兵包扎的时候,那小兵就很激动的与她说自己赚到了一两半了。
  宁芝失笑:“半个怎么算?”
  “怎么不算!等我好些了,还回去杀敌,怎么也凑够二两银子了!”
  宁芝好笑的敲他的头:“好,算!你好好养几日,就可以回去了。”
  小兵美滋滋的应了是,回头又偷着把宁芝夸了一遍。

  ☆、第164章 略输一筹

  宁芝做这些事,固然是有要名声的意思。
  她一个女子,注定是无法像男人一般用常规手段笼络人心的。所以这些事,她就可以做。
  好歹,这是个开放的时代,她不能如裴将军那样疆场杀敌,至少也可以给受伤的小兵们做事。
  可是真的做了,她又真的喜欢这件事。
  即便那帐子里真的很难闻,蚊虫都不少,可是她看着那些受苦受罪的人,就觉得她做的事情很有意义。
  哪怕不说笼络人心,就只为帮助他们,其实也很好,很快乐。
  种种想法,不过宁芝并未有叫左洲百姓或者是朝中官员有什么想法的心思。
  可是,左洲城里,韩佩鸳和贺秋云还是不可避免的听到了这些消息。
  受伤的士兵们分两种,一种是养些时候好了继续杀敌,一种是残疾或者太过严重,就只等先送回左洲城中治疗。
  这些送回去的,难免就要说起来。
  也不过几日,宁芝的事,就在左洲城传开了。
  韩佩鸳和贺秋云两个人都是聪明的,绝没有这时候要凑上去的意思。
  可是她们两个,却也隐隐是被架在火上烤了。
  要是什么都不做,她们与宁芝的差距会越来越大。有了这样‘贤良淑德’的嫡妃,她们两个出身再好,也会在世人面前失色。
  要是都甘心做妾也罢了,可显然,她们两个都是不甘心的。
  那么,此时就不能无动于衷。
  可是,要是凑上去了,又是拾人牙慧,叫人不齿。两人都不是彭筱那种性子,着实是做不到没脸没皮。
  一时间,竟是进退两难了起来。
  何况,如今去军中,不管做什么不做什么,首先就要落下个不懂事的名声。
  所以,再三斟酌之后,她们主动出资,替被送回左洲城的伤兵们安抚家小。
  当然是好事,伤兵们感激涕零。
  可终究是略逊一筹,比不得宁芝在前线做的事了。
  而在杏树岭的宁芝和裴珩根本顾不上她们两个做什么,只要不出幺蛾子,都随意。
  因为从七月初七夜里开始,塔族人就加快了进攻的步伐。一度猛烈到叫左洲军难以支撑。
  杏树镇兵临城下,形势一度很不好。
  宁芝几个在帐子里忙的昏天黑地,送进来的伤兵越来越多。早就不是一开始几十个的人了。
  每次宁芝都会问那些新进来的人,如今如何。
  他们断断续续,也叫宁芝听出形势来。
  塔族人本就兵强马壮,又擅长射箭,臂力都比大晋士兵好的多。
  如今攻城更是不顾一切一般。
  宁芝毕竟不懂排兵布阵,只能皱眉加快手里的速度,能救人也好啊。
  甚至,短短几日,她包扎的速度就跟上了一般的小军医。
  当然了,白芷几个也一样,连翘因为习武,倒是比军医还快了。
  大帐中,气氛不太好,裴珩没有皱着,一张脸铁青:“本殿是皇子不假,但是本殿也是这左洲军的将军!难道因为怕死,就不能出战了?大敌当前,本殿不出站,难道是等着输?你们该不知不知道大晋输不起吧?”
  大晋如今的所谓前线,都是过去的中心城市。再丢了,大晋也就真的没几年了。
  众人哪里不知道,可是这是金贵的皇子,万一出事……就是受伤,他们都担待不起啊。
  “本殿就要出战,本殿自认不如你们会带兵,故而很多事不敢指手画脚,那是为了战局。可本殿打小习武,倒是还有一身武艺能见人的。你们要是还拦着本殿,难不成是根本不服本殿?”裴珩这话说的重,众人一时没有话说。
  裴珩冷哼了一声又道:“当然,本殿还是那句话,不如你们会带兵,所以本殿出战,只是武力,这计谋么,还是要与众位一起商议的。”
  众人被他这么说,也实在是不好阻拦了。
  何况,此时要是二殿下出战,对于战局来说是绝对有好处的。
  最后只能应了。
  于是,这一天下午,裴珩第一次穿着那一身银色战甲,上了真正的战场。
  没有什么仪式感,也没有什么鼓励三军的仪式。只是,他跨上战马,提起长剑,冲进了最中间。
  然后有一个年轻的小将喊了一声:“跟着二殿下,杀了这些狗贼!”
  然后,裴珩亮眼的银甲就像是海上的明灯,大晋士兵们都看得见。
  就算是远处看不见,也像是看得见一般。
  爆发了一轮不怕死的血性!二殿下是皇子,皇子都亲自杀敌,皇子都不怕死!他们怕什么呢?
  终于,不知道裴珩第几个杀死了塔族人,他跳下战马,因为长剑不适合马上用,所以他下马,与塔族人战在一起。
  再一次被那滚烫的血液溅到了脸上,他觉得恶心,可是没时间恶心。
  他将一把剑挥舞的密不透风,甚至想起了五六岁时候开始习武那会子,第一个师傅说的话。
  他说你不能怕,举起了剑,就要做好准备,你要是用不好这剑,自己就会受伤。
  他在混乱中想。其实那时候,师傅想说的是用不好这剑,你就会死吧?只是,他是皇子,师傅不敢说,也不能说。
  可是现在,他懂了,是的,用不好就会死。
  剑是如此,身份亦然。
  皇子这个身份,看似高高在上,可是要是不能用好,也许就会像腐朽在北方皇城里的那些哥哥们一样,死掉,死的屈辱。
  于是,裴珩默不作声,混不像是第一次上战场。他脑子很清楚,手很稳。
  一把剑,挑,刺,挥舞的依旧密不透风。
  靠近他的塔族人会死,靠近他的自己人会觉得安全。
  被他传染,大晋士兵们渐渐的也安定了下来。
  他们用的长矛,短矛,戈,大刀,也挥舞的密不透风。
  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想法,怕什么死!死也要拉几个垫背的!
  从裴珩这里开始,像是一个点,沸腾的点,然后像四面八方扩展开来。
  脚下倒下的人很多,谁也顾不上低头看。所以并不知道是自己人,还是塔族人。
  他们只是努力杀,杀每一个与自己不同的异类。
  大晋士兵如此,塔族人也如此。

  ☆、第165章 我喜欢你

  这一场终究是没有败。
  从午后直到次日清晨,第一缕阳光上来的时候,塔族人终于开始后退。
  其实裴珩的手已经开始抖了,再是从小习武,也没有连着一夜半日不歇息的。
  可是这里是战场,哪里能停,停了,就是死。
  塔族人鸣金收兵还是学大晋,最初的时候,他们来不会击鼓,退也不会鸣金。
  裴珩脑子都空了,他想,这群畜生,什么都学大晋人的。
  然后他就脱力的坐在了地上,全不顾旁边全是死尸。
  然后举目望去,大家都一样。
  然后裴珩就笑了,先是小声的笑,随即是开怀大笑。
  他一个人的声音,先是叫身边几个不明就里的小兵笑了,然后发展成一片。
  所以,左洲军……哦,应该说是大晋军。从未有过这样诡异的情形。
  一场胜仗之后,主将坐在战场上,在尸首中间,放声大笑。
  裴珩身边,并不是全是自己的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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