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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痴狂[快穿] (月离争)


也不必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了!
横竖,他俩也等不到。
吻了良久,华听风松开她,满脸惶然。
他替她细细擦干相吻时蹭到的血,只是很难擦得彻底,幸好脸上没沾上,只有唇角蹭到一点,已经干掉了,像劣质胭脂留下的痕迹。他叹了叹气,舌尖轻舐过夕欢唇畔,将其舔干净。
像被大猫吸溜了一下。
这次,华听风要走的决心下得很狠。
当夕欢从这带血腥气的吻中反应过来的时候,轻功一踩的他已经消失在山林之中,再也不见人影。

☆、第19章 魔教教主养成记

夕欢没走太远。
在她往来时路回去的时候, 杜浩歌便落在她身旁:“师弟走了?”
“嗯。”
她心不在焉的抬手, 抹了下唇角。
就那么一舔,血的味道仍残存着,彷佛是华听风的气息氤氲不散。
在现实中接过的吻, 似乎都比不上这次震憾。她活得谨慎,学生时期也没跟动真格的混混谈过对象,也不会对性格偏执的男性有高于路人的关系——艺术作品里的病娇疯子又萌又带感, 现实里则不好惹, 且长得帅还缺爱的, 当中必然大有问题。
如此鲜血淋漓, 热情难舍的一个吻, 还是头一回。
夕欢回头, 对上杜浩歌的视线, 抬眉:“你不去追他?”
“师弟……听风心意已决, 自然有他非走不可的理由,我当他是朋友,尊重他的决定,不会再多过问,”
杜浩歌望向漆黑一片的树林, 这乌云蔽月的一夜,也愣是被他的气质衬出朗润明月的氛围:“不过, 如果刚才来得及, 自舍一目的事, 无论如何我也要拦下来。”
连称呼都改了, 看来是她小看了他。
但是,以她的喜好,大抵在定人设的时候,也不会定个迂腐的善人出来:“你有何看法?”
“人已经走了,在背后议论他不好,我只代表我自己,有我在的地方,只要听风愿意回来,随时有他的位置。”
……
这话她听在耳里,怎么一股哲学气息?
嗯,一定是她多心了。
不过,尊重师弟的决定,不过问,不议论,不批评,但情谊尚在,随时等他回来,倒是把他当真兄弟。
这俩都是好少年,夕欢寻思片刻,始终认为帮主武功高强,情商欠奉,杜浩歌和华听风性格里温柔明亮的部份,还有超于常人好修养,不是从娘胎里带来,多半就是被任性的陈贞儿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
见她沉默,杜浩歌猜到两人的关系,体贴地不打断她的忧思。
良久,夕欢唇角微微一翘。
“走吧,你是来接我回去的吧。”
“……啊?嗯。”
夕欢问:“帮主叫你来的?”
“是的。”
“他不叫,你就不来了么?”
夕欢再一问,语气稀松平常,跟问一句‘吃了没’无甚分别,然而吃过她牙尖嘴利苦头的杜浩歌很警觉,偷偷观察她侧脸的神色。只不过,除了漂亮,也看不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来,倒让她逮住了只暗中观察的小狗,夷然一笑:“看我作甚?我脸上写着你的心思吗?”
不答话也碰钉子,杜浩歌摸摸鼻子,英俊的少年吃起瘪来,模样也是可爱的。
他立刻老实了:“师父就是不叫,我也不可能任你走这荒山野岭啊!这儿白日还好,晚上飞禽走兽,别说地上爬的了,天上飞的啄你一下,都受不了。”
“你就肯定能找到我?”
“以你的脚程,走不了多远,如果我找不到,那肯定是听风带你走了。有他看着你,我放心,”说到师弟,杜浩歌不由感慨:“不过,他走前拜托我照看夕姑娘,我猜他是多半不会带你走的。”
这段拜托,夕欢来得晚,没听见。
她心中失笑,这俩师兄弟倒是互相信任。
夕欢故意放慢了脚步,比平常要慢上许多,杜浩歌不以为意,就跟着她的步调来,慢慢走。她是想多跟他说几句话——华听风一走,没开上帝视角的她真不知小说剧情该如何继续下去了,等他?等到猴年马月去!
以她对自己的了解,她在预备长篇小说的时候,大纲人设经常想一出是一出,有时写到二十万字,能把前头一个伏笔人物忘得干干净净,读者不提,就能当无事发生过一样完结,十分缺德。要是华听风这一走,她做设定的时候根本没把这人当成重要角色,那就凉透了。
加上,她委实不想等任何人。
等待比期待更惨,拿着爱的号码牌等待就更加可怜了。
无论男女,最好最有活力的时间段只占了一生人中很短的部份,一等,没完没了,容易心生怨怼,不如不等。正常恋爱的时候,夕欢约会从不迟到,也不能接受爱迟到的男人,更不要说出国读书异地恋让她等了——不可能,异地就分手,一别两宽,各自欢喜。
别人怎么样她不晓得也不会管,异地当然有真爱,但不会是她的真爱。
华听风出走,何时归不得而知,起码不会下周就回来。
要是连载文,她要怎么水掉这段空档期?
在天海帮种田吗?
《老公离家出走后的种田日子》,听上去就是糊进地心,只能靠全勤混口饭吃的书名。
夕欢问他,华听风为何突然发难要走,杜浩歌为难:“我也知得不全,不过师妹后来跟我炫耀,我本来想明日去劝师父莫要勉强,没想到今夜就出了这种事。”他把前情告诉她——居然还有挟师父以令徒弟,逼婚这一出,陈贞儿也算是厉害了!
不过想来也是,始终是古代文背景,规矩再随意,都不是现代的自由恋爱。
她闲闲问起:“师妹心仪的二师兄走了,你可松了口气。”
这是陈述句,她在拿他逗闷子。
杜浩歌却理解成了问句:“松口气?那没有,如果二师兄喜欢师妹,他俩在一起,我再高兴不过了。”
别人说这种话,她是要笑的,但他说,她倒是信了:“你真大方。”
“这与我大方何干?无论师妹还是听风,都不从属于我,更不是可以让来让去的物件。我若是心仪师妹……终归也得看她选谁,我要是认下夕姑娘的夸赞,那就太厚脸皮了。”
这回论到夕欢觑向他的脸了。
两人道行有差距,她只消看一眼,他如朗朗明月的笑映进她眼里,她便知道是真心话。
夕欢心中,腾地升起一阵不爽——
陈贞儿联合帮主这样搞听风,虽然小姑娘大抵是没想到二师兄的性格偏激至此,但这锅,现在的陈贞儿背一半,剩下那一半,归儿时拿眠蓝花来折腾他的小师妹背。
不行,不能让她太得意。
一路上,夕欢安静下来,杜浩歌以为她终于调侃腻了。
而她满肚子的坏水,噗通噗通的冒出一个个坏主意气泡。
自那天起,华听风没回来过一次,江湖上也没有‘华少侠’的传闻,彷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又或是在哪平凡普通的活着。虽然失了一只眼睛,但他武功不坏,只要不惹事生非,想自保过活,应当是没问题的。
杜浩歌像是误解了什么,隔段日子就让下人传消息给她,每次都语带歉意,实在没有关于听风的消息。
他不想师妹听见伤心,这事瞒着她,然而落在陈贞儿眼中,却是狐狸精骗走二师兄,又诱惑她的大师兄,超级气人。夕欢想给她点不痛快,忽悠了杜浩歌也不跟师妹说实话,让她气得跳脚,可是无可奈何。
两个月后,陈贞儿知道大师兄又被夕欢叫了去,很想大发雷霆。
但陈征将她禁足一年,更是将院子隔绝开来,让她在闺中练字,夫人看牢她,她也不能对娘亲动手,只能藏一肚子气,快气出白头发来了。
杜浩歌几乎算是被传召过去的。
他倒也好脾气,没觉得被女子呼之则来是折辱,而且夕欢很懂拿捏分寸,既然叫人来,就算是调侃他,也必然要让他欢喜的离开。很多年轻妹子以折腾男友,让男友当狗为傲,实则很蠢,可以折腾,但让人心甘情愿的被你闹,才叫高手。
闹得高高兴兴的,是情│趣。
闹得人难受委屈,那是拿感情当令箭,无端折腾人玩,不合适。
像陈贞儿那种,只是没长大,以前跟娘亲哭奶,现在换了哭奶的对象而已,男子挤不出奶来,解决不了她最根源的脑子问题。
“哟,”
老熟人了,夕欢每次都好好打扮一番,浅粉挑丝的衣裳,穿在她身上,衬得面容也像桃花,朝他盈盈一笑,欢得让人心悦诚服:“来了?”
他颔首坐下,轻车路熟的替她沏茶。
只不过,这回没先说华听风的事。
杜浩歌的目光克制地望了一眼夕姑娘的脸色,似乎心情不错——但他对她有点了解之后,发现这人即使心情再好,该不好说话的地方还是强硬得很,让他捉摸不透。他放低声音道:“师妹的事……夕姑娘玩够了吗?”
闻言,夕欢诧异的看他:“我跟她两月未曾见面,何来玩之一说?”
“你不想我告诉她,我来找你是为了何事,想让她生闷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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