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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人若彩虹 完结+番外 (扬琴)


  老太太拿起她的那杯, 轻轻吹了吹。“小陆啊。又到中秋了。”
  “是, 又到中秋了。”陆霄的拇指在杯子的边缘滑了一圈,也想到了老太太言语里的所指之意,声音不由得怅惘了几分, “我还记得,当年跟阿郁一道回来见您和爸的时候,也是中秋。”
  月光的清辉洒下来,老太太点点头, 嗓音苍老而带着回忆,“是,是中秋。”
  “我记得那天, 我跟阿郁的爸爸刚刚在跟阿郁通电话,老远就看到丫头打着手机,牵着一个人过来。那天你穿的,是灰色的衬衫不是?”
  “您都记着呢?”
  “不是记得, 是觉得。人越老,直觉就越准。觉得你还是二十几岁,穿一身灰色的衬衫跟我女儿一道来的。”
  “但是。”老太太顿了顿,摇椅晃了两晃,“都快九年了。”
  “是啊,九年了。”
  “小陆,这九年……”老太太顿了一下,颇为惭愧,“是我家阿郁耽误了你。你的大好青春,实在是值得再找。何况你们没有结婚,你照顾我们两老这么多年,我们是惭愧的。”
  陆霄表情沉静,轻轻摇了摇头:“妈,阿郁去世后,我当你们半个儿子。其实心里安心的人是我。”
  “是你?”
  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喉头咽下一口暖茶:“心里因此还有点东西。不至于和阿郁之间什么牵绊都没了。”说话的时候,边境多年磨砺的沉稳越发醇厚,过去的那些到这一刻算一算已经剩不了悲伤。
  都成了人生的一段剪影,是可以坦然再叙的。
  抬手为老太太添上一点茶水,陆霄讲:“跟阿郁的那一段,是该记的。是我一生的薄幸,能握住一程,是感恩戴德。”
  老太太替女儿鼻尖酸涩,颤颤巍巍用手去捻月饼,陆霄伸手去拖,咬下的饼屑落他手上。
  老太太抬眼看他,喉间滚了滚,问:“回来还有别的打算吗?”
  陆霄坐回去,将手上的碎屑掸落在餐巾纸里,包好。“有的。”他说:“跟我爸妈他们说好了明天去拜佛,再有……”
  再有。
  “可能去见一些老朋友。”
  “去见朋友也好。”老太太说:“你们年轻人就应该做年轻人做的事。顺道认识认识女孩子,你啊,真的不能再那么傻了。”
  其实六年前出国前就已经将洵郁的那一段在心中归置妥当,这些年过的都是刀锋舔血的日子,将命悬在脖子上的氛围最容易融合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所以也不是没有将心交出去一段时间。“其实我后来有交过女朋友。”茶水将喉咙变得舒畅,出来的声音也很远阔,能让人想象那一段美好。
  老太太是喜形于色的人,连忙问人:“那带回来了吗?”
  陆霄将茶盏放在桌子上,细说:“分了。”
  他自顾补充完整:“是一个乌克兰的女孩子,学的心理学。交往过一年左右,后来彼此和平分手。”
  “怎么不继续下去呢?”仿佛是天大的遗憾,老太太表情拧在了一起。
  陆霄笑:“爱情由激素控制,时间到了就没有了。”其实还是人不对。不像是那个对的人,让人觉得在一起,纵使没有命悬一线,每天也很有生气。
  总归是心没有百分百觉得,是这个人了。
  老太太:“后来那姑娘怎么样了?”
  陆霄:“我们分手后,她调去了另一个部门,后来和一个美国人相爱,已经结婚育有一女了。”
  老太太不住啧叹:“真是造化弄人。”
  陆霄觉得不是。
  相爱的感觉很好,和平离散也很不错。如果非得和一个人过一生,过命也得深爱。
  “为了您,我会再接在励的。”他跟老太太说玩笑话,逗得老人家不住摇头,忽得想起他带回来的行礼,不由打听:“那一袋子的信有没有机会?”
  信?
  听话的人愣了一秒,但其实也没那么长的时间,仿佛停格在某一瞬的回忆,唇角也笑了。“其实我自己不知道信有没有机会。若不是这回归国,可能我一辈子也收不到那些信。”
  疑惑的表情在老太太的脸上浮现,她饮了口茶,唇角挑起,“想来这有故事。”
  “是故事。”沉静在陆霄的脸上出现,“一个傻子,寄了六年信,地址都是错的。”
  陆霄起初分配到的地址是在边境的B区,与后来意外调任的C区隔了数百英里的距离。边境收信很麻烦,但家属也会担心亲人的安危冷暖寄送衣物物品,就像古时候为远征人寄云书,送寒衣一个道理。
  送不送得到,是一份执念。
  陆霄的父母也寄过他东西,但信件在少数。因为这东西比较特殊,会被人层层打开来去检验观看,所以少有细致,少有恳挚。同行的人里有恋人封封来信,热恋的词汇层层上来红了不少人的耳根子。
  所以回程的时候去B区交接部分事宜,拿到一大麻袋的信,着实震惊了陆霄。
  后来一封封拆开来看。
  一开始字迹歪七扭八,需要仔细辨认。后来行云流水,像是书法作品。留的言也从来不是热恋词汇,只是一些简单的字句。最开始是一些冷暖叮嘱,后面几年都是请你要活着。
  也没说要不要回来。
  就只要人活着。
  陆霄很清楚这点:边境生活不是只有一腔热血就能过一生,更多时候除了危险,独孤就是全部。因为这里没有家人,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所以挑来的都是心理素质过硬的,但或许,也不乏有人孤独致死。
  强烈的心理暗示是有让人拼命活着的可能。
  信
  大抵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要他活着,别死就成。
  “您困了吗?”说完故事,看到老太太接连打了好几个哈欠,陆霄上前搀扶。
  月华落在地上,在阴影的交错下铺出一条道,老太太站起来,点点头:“那我就去睡了。你也早点睡。”
  “好。”陆霄将人扶回卧室,重新回到院子里坐了半晌,最后抽出一根烟,烟轻轻地往上飘。
  这时候想。
  有人这一年已经二十五岁了。
  ·
  中秋的市面上到处都是灯光,各个商家打着眼花缭乱的促销招牌。从机场的那一条商业线上来看,这个季节也免不了热闹非凡。
  慢咖啡厅里坐着好几波人,服务生们为客人送上一杯杯画着漂亮图案的咖啡。
  空气里飘着咖啡豆的香味。
  此时已经是夜里的十二点多钟,过往的这个点,这家咖啡店里的人就很多,今天晚上楼上的包厢都被这个点回程的旅客塞满。
  据说,吸引很多旅客来这家咖啡店的原因,不止是咖啡的手法很好,味道纯正。而是自三年前起,每到晚上,门前就会亮起一盏明黄色的灯。
  人们问起这灯的原由,也有谈论这是商用的把戏。众说纷纭,一直没有一个定论。只知道这家咖啡店的是一个女老板经营的,手下一直做的都是奶茶生意,后来转战咖啡业,三年前盘下了这家店,在这里开了咖啡分店。
  一共十二所连锁店,分布在各个省市,每一家店的门前都挂着一盏古式的方形灯,一到夜里,第一个进入人的眼里。
  陆霄拿着手上的地址,站在这家店的门前,古体灯在这里扎眼得很,会让他想来此坐一坐。
  推开正门。
  看见柜台上坐着一个女人,女人指甲干净,一头乌黑的长发被束在两耳后,似乎是用金属的发圈绑了起来。
  她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拿着笔在写什么。
  陆霄走过去,一段短短的路,隔了有六年的长度,轻轻敲了敲桌面:“你好,我想要一杯卡布奇诺。”
  “好的……卡布……”女人放下笔抬头之间,望见眼前的这张脸,流畅的句子一下子顿住了。
  “你来了。要加一些辅食吗?”她背过身去,原来长发刚刚在背部的中央,确实是被一个金色的金属扎住,没有刘海。很快把咖啡做好,亲自端出来,“我带你上去坐坐。”其实嗓子在发颤,但笑容太过恬静,六年的成长,一切都很好了。
  终于在三楼的专间里坐下,杨蔓将托盘放稳,拿出一杯放在他的那头,一杯放在自己的这头。“你怎么来了?”
  陆霄没有品尝咖啡,将一张纸放在桌上,从咖啡杯这头,推向她。“渺渺告诉我的。”
  “薛姐姐?”
  “对。”
  杨蔓下颌轻抬,到他的那杯咖啡上:“要不要先尝尝?我做的很好喝。”
  他啜一口,味道确实很棒。“什么时候学的?”
  “奶茶店开始回本赚钱以后,就有这个打算了。多一条门路就多一分出路。我读书不在行,原来这些还有点天分。”
  陆霄再喝一口:“是非常的有天分。”
  杨蔓说:“那边结束了?”
  陆霄说:“嗯。”
  “以后会去哪里?”
  “可能还会去那边,或者去别的地方,都说不定。”
  “嗯。”她轻轻嗯了一声。
  心也轻轻跳了一下。
  “很快就会走吧?”她问他。
  “三五天。”
  “那边一定很辛苦。”她话赶话。对方却没有立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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