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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家的美娇娘 (鬼鬼)



司马越脸色尴尬,李清欢的样子明显是对他失望了。“你再让我试一次。”

“别,你等会别把我家灶房点燃就不错了。”李清欢立即阻止蹲下身去自己生火,不一会火红的火苗便窜了上来。

司马越不得不承认,他确实不会干这个。

“那我帮你做点其他事吧!要不然我一个也挺无趣的。”他又讨好道。

李清欢看着一派诚意的样子,突然就有种想要捉弄他的感觉。

“你真的想帮忙?”

“嗯。”司马越颔首。

“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想起有件事我没空闲做。”

“是什么?”他眸子亮晶晶的看着李清欢,一副愿意为你效劳的样子。

“我想做一道特殊的菜,需要用剪刀处理一下,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帮一下忙。”李清欢忍住笑意道。

……

阿桃刚从李大爷家中回来,便见司马越一身朴素的布衣半蹲在灶房门口,嫌弃的看着自己的手。刚开始她还以为是阿姐又欺负了他,才让一向高傲的越公子脸上露出可怜为难的样子,直到她看到司马越拿着剪刀真对着螺的屁股剪下去,紧接着螺屁股露出一节又黑又脏的螺肠子,她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那些东西对于生活在乡下的他们来说一点也不会觉得恶心,可对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越公子来说,却是一种生不如死的考验。

阿桃今早还挺讨厌司马越的,可会子却实在不忍看他的可怜样,便道:“越公子,要不还是我来吧!”

若是以前,司马越一定求之不得,可如今想到这是李清欢交给他的任务,为了讨得美人满意,便只得摇摇头道:“不用了,反正我差不多剪完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长生媳妇

李清欢在厨房里面听闻,差点笑出声来。其实她故意整司马越,不过是想让他知道自己难以接受在乡下不怕脏长大的她罢了。虽然她很感激司马越今日不顾性命的救了她,但也没想过要以身相许。司马越越是对她好,她就越觉得危险。

为了避免他这次回去之后,再对她死缠烂打,她便决定尽量对他不好,也好让他看到自己的决心,哪怕这样让她有点昧着良心。

从司马越死活不肯穿张大粮的衣服后,她就发现了他有洁癖,所以她故意让他剪田螺屁股。可没想到,司马越居然坚持了下来。不过事后,司马越整整洗了几十遍手,直到手中没有了腥味,才肯罢休。

李清欢做了油焖大虾,还有清蒸螃蟹和炒螃蟹,以及炒肉田螺,还有带壳的炒法。除了李清欢自己,没人敢尝试吃田螺。她见此,便干脆一直一人碗里各夹了一种炒田螺。

“你们尝尝,要是不好吃,我保证不强迫你们吃第二口。”

三人对望了一眼,最后还是李青开始动的筷子,不过他很快就自个夹了第二下,第三下。

李清桃尝了一口,也觉得不可思议。直呼好吃!

司马越见他们都吃了,便也硬着头皮尝了一块田螺肉。那滋味到了他口中,简直不敢相信。

他剪螺屁股时,明明闻着那味道十分的腥臭,而且脏。可这会子吃到口中,却又香又入味,简直比他吃的鲍鱼还要好吃。

“你是怎么做出来的?”司马越惊奇道。

“这是我的独门秘方,说给你听了,你也不会做。”不过看司马越这么不可思议的样子,李清欢倒是又想到了一种赚钱的法子,只是不知道现在的酒楼里有没有。心想着明天上镇上,她倒是刚好可以去看看。

吃完饭,李青主动要去洗碗。

他觉得自己这次打伤了司马越,不但给家里惹了麻烦,还给阿姐也惹了大麻烦。因为他看的出来,这位越公子虽然对阿姐十分的好,但阿姐却无心嫁给他,所以他心中觉得愧疚。又害阿姐近日来累的连口茶水都喝不上,反而还给他们做这么多好吃的。只希望这次这个越公子走了以后,就不要再来了。

他也觉得三妻四妾的司马越哪怕再优秀,也配不上他的阿姐。

一切收拾妥当,李清欢累的骨头都要散架了。正欲回屋好好休息时,她听到一声轻微的叫声。找了许久,才发是昨日她和司马越抓住的豹猫。

这小家伙被她套在袋子里一天,只怕是饿坏了。她今日忙,倒也将她忘了。她想着豹猫吃肉,她要不要再去拿一条鱼给她吃。

司马越却阻止了她。“这小东西狡猾的很。你放心,一时半会的饿不坏它,等明天去了集市,买个铁笼,再买点肉给它吃就是。”

李清欢听他这语气像是要她将这小东西养起来一样。可这小东西顿顿要吃肉,她哪里养的起啊!

“我看要不然还是把她放山里去吧!我连自个和弟妹都不一定能养活,哪里养活的了它啊!”

司马越想想也是。又道:“你不是缺银子吗?这豹猫肉虽然不值钱,可这身毛皮却能值些银子。你可以把她卖了,换点银子用。”

李清欢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可低头一看那小家伙卷缩在一顿的身子微微发颤,好似听懂了司马越的话,在害怕一般,她便又不忍心了。

“算了,这小东西也挺可怜的,还是放了,还它自由吧!”

“可他若再跑回偷你家的东西怎么办?”

“……”这确实是个为难的问题。

司马越兜兜转转了一圈,最后道:“要不,你把这小东西卖给我?你放心,我只把它当宠物养,不会伤它性命的。我出……”

“司马公子要是喜欢,拿去便是。这豹猫本来就是你帮着抓住的,而且上次你救了我。你既然说它值钱,那就当是我感谢你的救命之恩,以后我们刚好两不相欠。”李清欢笑道。

她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虽然有点坑司马越。不过她一个小女子,没必要讲这么多的江湖道义。

司马越听闻,果然脸色一黑。

他不傻,自然听的出来,李清欢这是在直接的拒绝了他,也拒绝以后再与他有任何来往。突然,他心中划过一抹失落。看来他还是无法打动李清欢,或许真的是他强人所难了。

他没有再说什么,而是默默的回了自己睡的屋子。

李清欢瞧着那失落孤寂的身影,仿佛是被人抛弃了一般,脸色有些灿灿。不过她这个人向来决定了的事就不会改变,所以只能辜负司马越的美意了。

况且她现在的目标是赚钱,如何度过即将来临的第一个冬天。

……

翌日天还未亮,李清欢便起来准备了。

她把井里的鱼提上来装到大木盆里,这是她昨天去张大粮家借的。

他经常要卖肉,家里最多的就是各种大大小小的木盆,李清欢借了两个,想着这次若是卖了银子,也要再采办一些家具才是,免得老是去麻烦人家。

司马越一再坚持,最后用他的马的将李清欢的鱼驼下了山坡,然后他自己骑马回家了。因为他也不想太晚走,让人看到他如今这副衣着褴褛的样子。

因为是包的牛车,所以李清欢上了马车后就不用再等其他人了。这次她还带了上回做的柿饼,以及最后一次能够采摘的银耳。现在已经快进入初冬,温度下降,木桩上不长银耳了。

李青兄妹也跟着一起去,反正是包的牛车,一共二十文钱。而且下车时,李清欢一个人也抬不动这么多的鱼。没想到牛车刚走到村口时,被一个年轻的小媳妇拦了下来。

这女子看起来和李清欢差不多大,不过十三四岁,身姿瘦小,脸色苍白,神情也很是疲倦。若不是她梳着妇人髻,李清欢甚至以为她是个缺少营养的女孩儿。

其实李清欢之前也和这小妇人差不多,只不过经过她自己这半个月的调养,脸色要比以往好看多了,人也看起来精神了不少。

“李大爷,你就多搭我一个吧!我实在是赶时间。”女子手中跨着一个竹篮子,上面盖着一块青布,倒像是去镇上卖什么东西的。

“长生媳妇,我这都包给人家了,实在不好答应你啊!”

李大爷颇为为难。因为他的牛车昨日已经答应了李清欢,早上这趟只载他们三姐妹以及货物。车上虽然还能坐下两人,但他也没权利让小妇人坐上来。

被唤长生媳妇的那名女子听闻,肩膀微微耸动,用衣袂沾了沾眼角,显然是有些绝望的哭了。但却没有再恳请下去,而是微微低首以示礼貌,转身直接走了。

李清欢看的心乱如麻,这时代的女子实在是太可怜了。她方才之所以没有让那女子上来,是怕她看到了自己木盆里的鱼,回头又去村里面胡说,惹得她不痛快。

“李大爷,这长生媳妇为什么因为坐不上牛车就要哭啊?”看女子的样子,家里并不像条件好的。

李大爷先是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李清欢不记得以前的事了,便解释道:“这长生媳妇是三个月前才嫁入李家村的。说起来也可怜,她娘家就是前面上河村的。因家中弟娃子多,所以才十四岁就被爹娘强迫嫁进我们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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