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欢早已和他们混的滚瓜烂熟,也早已视他们为朋友,根本就没往感情方面想。而且她整日里忙着自己的事,连口水都懒得多喝,哪里还有闲情去想这些感情事。
李清欢忙完这段时间后,正打算在家好好歇息几日,便又闻沈氏上门。她与她这个三婶倒是没有什么恩怨,人家客气上门,又还提了东西,她自然不好拒之门外。
“这么热的天,三婶今日怎么有空过来了?”李清欢客气的将沈氏引至堂屋坐下,又去倒了一杯温茶给沈氏喝。
如今是六月天,正是热的发慌的季节。沈氏这一路过来,虽离的不远,但还是大汗淋漓。
沈氏也不客气,接过李清欢手中的茶水道:“此番是有些事要劳烦侄女,这才跑一趟。之前你乔迁大喜,婶子碍于侄女莫要怪罪才是。”
李清欢摇头。“怎会,婶婶的心意清欢明白。您有什么事,尽管说便是,只要侄女能帮的上的,一定帮衬。”
沈氏听闻她这句话,便放心了下来。笑道:“侄女人美心善,婶婶便在此先谢过了。”
两人寒暄一阵后,李清欢才知道沈氏今日前来,原来是想她给开个药膳,替她调理一下身子。
沈氏没其他毛病,不过却嫁进老李家多年都不曾生育,这也让她时常受人讥笑。
沈氏的要求倒是不难,不过李清欢虽然会些医术,却不是正儿八经的大夫。而且她对妇科疾病了解的更是少之又少,自然不敢轻易答应帮忙开什么药方。而沈氏诚心上门,她也不好拒绝,更不好敷衍了事。
这让李清欢一时间为难起来。
沈氏见她犹豫,便又道:“侄女放心,药膳的银子婶婶会按你店里的价给,绝不坑你的。”
李清欢摇头。“倒不是怕婶婶赖账,而是侄女做的药膳,并无针对婶婶病症的。不若这般,婶婶先自个去找大夫瞧瞧,要是瞧出什么病症来了,再告诉侄女。侄女也好对症下药,再给您研究药膳配方。”
沈氏面色有些难堪。她一个妇道人家,要是得了普通的病症,去瞧瞧也就罢了。可这不能生养的事,说出去都丢人,更别说是去看大夫了。
她这也是没法子了,这才想到了李清欢。
李清欢同为女子,她脸皮厚些,便也就说了。要是能够对症下药的调理一番,说不定就好了。可这会,李清欢却让她先去给大夫瞧过,她自然没脸。
李清欢瞧对方脸色为难,顿时就猜到了什么。
她心中哀叹。这个时代的女子果然命苦,连得个妇科疾病都不敢去找大夫瞧,难怪那么多的妇人死于疑难杂症,甚至是生产。
“婶婶是觉得不好意思吗?”
沈氏点头。“我这是不能生孩子的病,哪里好意思到处找大夫看。”
李清欢点点头。心想着,既然沈氏都来求她了,她就算是为了报答沈氏当年十文钱的恩情,也应该尽力帮帮。便道:“那婶婶便先回答清欢几个问题,回头,我再替你去问问我药铺的大夫,看他怎么说,这样可好?”
沈氏自然是道好。如此一来,她也不怕被人知晓她为了生孩子的事求医问道。于是又对李清欢一番感恩戴德。
“婶婶千万别这般说,你且放心回去。等过几日我有了答复,自然会去找你的。”
沈氏倒好,又硬要将自己提来的东西留下。说不是什么贵重物品,还望李清欢不要嫌弃才是。
李清欢拒绝不过,只得应承下来。
沈氏走后,阿桃他们刚好散学回家来。
阿桃打开沈氏拿来的包裹一看,竟是一人一套夏季所穿的衣裳,颜色布料都算是小镇上最好的了,做工也十分精细。
李清欢算了一下,这三套衣衫怎么也得要二三两银子。这即便是沈氏自己,只怕都舍不得穿呢!
沈氏为了自己的肚子,倒也算是下本钱了。一来便是这么厚的礼,李清欢即便日后为难,都不好意思拒绝什么。
她心中微叹,想着那句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的话果然没错!不过瞧着阿桃阿青欢喜的模样,她又觉得是值了。
自己这半年来,一直忙着各种,也忘了给弟妹们添件新衣,倒也是她大意了。
阿桃喜欢那衣衫的很。拿在手里一直细细观摩,连试穿都舍不得,显然是舍不得穿脏了。
李清欢笑。“明日,你便穿这身衣裳去上学吧!”
阿桃摇摇头。“这么漂亮的衣衫,穿脏了多可惜,还是先收着。”
李清欢可不认同她这套谬论。“这衣衫你今年穿刚刚好,要是再舍不得穿,等明年又长了个子不能穿,那岂不是浪费了?”
“可”阿桃还是有些舍不得。
“穿吧!你要是喜欢这个色,以后每年阿姐都给你们各做一套。”李清欢大方道。他们如今身上有银子,她也不吝啬花点银子在弟妹的吃穿上。再说了,她当初努力挣银子的目标,不就是要让弟妹过上好日子,像司马越那样的大地主一样吗?
阿桃听闻,自然是欣喜的。可她觉得阿姐赚钱辛苦,又道:“还是不要了。这衣服怎么穿都一样,何必多花银子。”
李青也“啊啊”两声,表示赞同阿桃的话。
李清欢知道他们两是心疼她挣银子辛苦,遂也不多劝。只道让他们喜欢便穿着,为了积极他们两个,她还表示自己明日也一道穿上。
二人听闻,果然这才同意了下来。
翌日一早,阿桃便穿上新衣在床上蹦跶了。不过她又怕自己跳的太欢,到时候出了汗,将衣服弄脏了,所以整个人都变的淑女了很多。
李清欢看在眼里哭笑不得。
她平素也不怎么约束阿桃一定要成为一个规规矩矩的大家小姐。因为在她眼里,顺其自然的发展就好。但看阿桃如今的样子,又想想这个时代的女子要想嫁好,还是得学规矩些好。毕竟她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改变所有人。便想着,等阿桃读完学业后,她要不要再给她请个教琴棋书画的先生?
阿桃是一身朝气蓬勃的桃红色裙儒,穿在身上,整个人看起来都明艳活波了不少。再加上李清欢帮她的一番梳洗打扮,令她看起来与一般的大户小姐无异。
李清欢心中连连感叹,果然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以后还是要多花些心思在弟妹身上才是。再看李青身上的穿着,更是让李清欢惊叹,爹娘当年竟捡了这么个丰神如玉的阿弟回来。
正文 第两百四十八章谋杀亲夫
李清欢记得刚穿越过来时,阿青还是个小萝卜头一般的瘦弱孩子。而现在再看,整个人拔长了不少不说,气场也变了许多。
他身着的是一件宝蓝色的元领长袍,衣衫的颜色和长短都恰到好处,托的他整个人身姿挺拔俊朗,一身贵气,气质超凡。远远望去,更甚一般大户人家的公子爷。
这让李清欢再次想起了阿青的身世之谜。身上能拥有那么贵重的玉佩,还有阿青本身的气质,令她怀疑自己这个白捡的阿弟是否有什么大的来头。不过现在想这些也没用,去年她便让人打听过了,根本找不出一丝线索。
如今有何只能看抛弃阿弟的那家人,会不会有心回来寻人了。只是真到了那个时候,李清欢心底恐怕会不舍吧!毕竟他们三姐妹的感情十分要好,又互相依赖彼此。
清桃和阿青穿那么一身好衣衫出去,自然是惹人羡慕嫉妒,皆羡慕他们两有个会挣银子的阿姐。
李清欢也按照约定穿上了沈氏送的那件衣服。
沈氏的眼光不错,给他们做的衣衫也都大小合适,更重要的是布料的花色李清欢十分的满意。不是那种花花绿绿的,也不是那种单调的素衣长袍。
她的衣衫是鹅黄色,既不显得老气,也不显得稚嫩,有种少女的憨娇俏皮。裙儒的设计虽不是繁复高端的那种,却简单而不失温婉的气质。特别是腰间那一条宽边要带的设计,完美的收住了衣裙的宽大,衬托出了她高挑的身姿和盈盈一握的纤腰。更衬托出她胸前早已发育的小笼包饱满挺拔。
还有拽挽的裙摆,走起路来时,裙摆犹如莲花般散开收拢,来回摆动。清风徐来,轻薄的纱锦,完美的展现了她修长的腿部曲线,以及一身恰到好处的曼妙曲线。
李清欢向来不在乎别人的目光,也从不为自己这一年多来的发育感到羞耻。走起出来,也是抬头挺胸,举止端正,令人说不出什么由头来。
反观突然打扮起来的李清欢,哪里还有两年前在老李家那副面黄肌瘦弱不禁风的模样?
司马越来时,正好瞧见李清欢穿着一身新装站在田坎上观察稻子的生长。若不是那个背影太过熟悉,他可能会直接认错人。因为他自从认识李清欢来,每日见她都是随便梳妆,素脸朝天,就连衣物也是一层不变。
如今突见她打扮起来了,心里自然觉得奇怪。虽说李清欢打不打扮,在他眼里都一个样。不过李清欢这身恰到好处的衣裙,衬托出她完美的身姿,还是令他惊艳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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