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吧,别在我们跟前儿晃荡了,你害死了我们的孩子,我们不去找你算账已经便宜你了,你要是再敢妄想别的,别怪我们跟你翻后账儿。”
尤氏听到彩霞提及那次流产的事儿,不禁恼火不已,那件事儿,本来就是彩霞故意诬陷她的,她什么都没做好不好?再说,她都没有提及此事,彩霞这个栽赃陷害的凭啥拿这事儿来要挟她啊?
因为委屈,尤氏忍不住叫出声儿来:“可是…。我根本就没推过你啊,你那个孩子掉了,跟我一点儿关系都没有,你冤枉了我这么多年,我都没有说什么,你怎么还不依不饶呢?”
尤氏的话音刚落,彩霞已经炸了,“呦,这么说,孩子是我自己弄掉的呗?我就为了栽赃陷害你,把自己的亲骨肉杀了?呵呵,尤寡妇啊尤寡妇,你是不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啊?就凭你,也配我搭上一个孩子来对付吗?你算老几啊?”
彩霞的声音徒然拔高起来,整个人也变得尖锐锋利,似乎随时都能跟人打在一起似的。
尤氏看到彩霞这副狠叨叨的样子,吓了一跳,赶忙转向沈大春,可怜兮兮的说:“大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媳妇她误会我了,我真的……”
“我媳妇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沈大春也打断了她,很不客气的说:“当年的事儿我不想再提来,你走吧,别再上我们家来来,咱们之间没什么交情,也不用走动。”
冷冰冰的几句话,把尤氏彻底给打击到了,她还没有提及要给他当小妾的事儿,就已经被他们俩给否认了,如此这般,她还怎么开这个口啊?
“走啊,没听见我家男人让你走吗?你怎么还死皮赖脸的赖在这儿,还要不要脸了?”彩霞见尤氏失魂落魄的站在自家的大门口儿,一点儿要离开的意思都没有,忍不住刻出声骂了起来。
尤氏听了,扯了扯嘴角,强颜欢笑的说:“我走,我这就走,不打搅你们了……”
说完,低着头急匆匆的离开了。
彩霞看着那道落荒而逃的背影,暗暗的啐了一口,‘贱人,想来破坏我的家庭,做梦吧!’
尤氏满腔的热情被沈大春的一盆凉水给浇灭了,她一跑开,眼泪就已经决堤而下。
她不怕被孤老们辜负,也不怕被男人们戏耍,因为她压根就没爱过他们,她跟他们之间都是买卖关系,买卖过了也就算了,但是大春儿不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爱到了骨子里,她没法忍受他的冷漠和敌视,也没办法潇洒的忘记他。
天啊,她该怎么办啊?
**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新年到了,这段时间,尤氏一直呆在租住的屋子里,深居简出,很少见人。
自从她的热脸蛋儿贴了沈大春的冷屁股后,她着实安分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她不在关注沈大春儿,也不成天在屯子里乱窜了,而是在镇上的成衣铺子里拿了不少绣活儿来,天天躲在屋里起早贪黑的干活儿,既能给她挣口饭吃,又能让她的生活不至于太寂寞。
过年这天,凤凰村热闹极了,仙子啊家家户户都有钱了,过年的时候,都比赛似的置办年货儿,放眼看去,全屯子的人都穿上新衣裳,家家户户又是贴春联又是放烟花的,好不热闹,只有尤氏的家,不,是只有沈大锤家和她家,还冷冷清清凄凄凉凉的,一点儿过年的样子都没有。
沈大锤家冷清,是因为他们家没钱置办年货,家里就只有沈大锤一个人赚钱,他又是个瘸子,劳动力很差,一家四口都张着嘴儿等着他挣的那点儿钱吃喝度日,能吃饱饭已经很不错了,又上哪找钱去置办年货呢?
而尤氏没贴春联,不是因为没钱,而是因为她只有一个人,女儿不要她了,喜欢的男人也不要她了,尤氏觉得她被整个世界给抛弃了,如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贴春联放鞭炮也没意思,她也就没有那份心情去操持那些了。
索然无味的过了这个年,尤氏还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失魂落魄的消沉下去呢,没想到一个好消息传到了她的耳中,让她一下子又看到了希望。
那就是——大春媳妇又怀孕了!
怀孕的头三个月不能行房是谁都知道的事儿,大春儿的性欲有多强她也知道,如今他媳妇不能再跟他干那件事儿了,他肯定受不了,那她的机会不就来了吗?
听到大春媳妇儿怀孕后,尤氏像比沈大春儿还高兴似的,立刻满心欢喜的期待起来。
她决定不立刻去找他,先憋着他,等憋他一两个月左右,憋得他蹭蹭冒火的时候再去找他,到时候不怕他不上钩儿。
等他上了钩儿,她一定要缠着他多做几回,最好是她也能怀上。
只要她也怀上了,就算她不开口,沈大春也一定会张罗着娶她的,那样的话,她不就得偿所愿了吗?
这个想法,让尤氏一下子振作起来,本来萎靡不振的她,一下子变得精神焕发的。她还特意打来水替自己梳洗打扮,只是,对着水盆儿的时候,她的精神头儿有一下子黯淡下来。
水盆儿里的影子,跟从前的那个她相差太大了,不光是皮肤粗糙暗黄,脸头发也不像过去那么乌黑亮丽了,还有她的脸也有点儿垮,从那张脸上,再也看不出风情万种的妩媚妖娆了!
第164章 进京待嫁
正月十五过后,张兴旺迫不及待的离开了家,往抚州去了。
回家这几个月,除了上吉州那几天,他的耳根子没有一天是清静的,不是老婆子死缠烂打的问他有没有在外面养野老娘们,就是大儿媳妇哭穷说没钱花,话里话外的透出对老婆子的不满,因为老婆子偏心,有钱就都留着给三勇花,舍不得给他们大房花。
张金凤还天天往死里做,还要重新再找一个婆家。
现在,她已经完全对那个孙屠子是死心了,但是对爱情还没有死心,现在见家里边儿有钱了,就想叫张兴旺多给她点儿嫁妆,只要嫁妆多,肯定会有人乐意娶她,这样她就能嫁出去了。
老张头觉得以张金凤的性格,就算嫁出去了很可能还会被休回来,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所以就没搭理她,由着她寻死觅活的做,他只当自己聋了、瞎了,看不见也听不着,由着她去耍。
还有他那个不省心的小儿子,小小年纪不寻思好好的读书做学问,却一门心思的想要钻营投机取巧,因为他没能帮他向领娣求婚成功,这小子竟然急得嘴唇子都起泡了,可见这件事对他的打击还挺大。
不过,张兴旺一点儿都没心疼他,只觉得他是活该,要是他能就此死了这条心,能收回邪念专心读书学习的话,还算是有救,要是他还不死心,继续钻营的话,早晚得把自己坑了,不过,这小子心眼子多,心思也重,他这个当爹的根本说不动他,至于他往后的路怎么走,就看他自己的了。
大儿子张大勇还跟以往一样蔫巴,针扎到身上都不会喊疼的手儿,他那俩儿子倒是挺欢实的,天天上跳下窜的,跟俩孙猴子似的,想法设法偷老婆子的东西,跟老婆子斗智斗勇,没一刻消停的时候……
总之,这一大家子人,就没一个能入他的眼的,跟他们在一起生活两个月,老张头只觉得头都大了,现在终于能离开他们了,他一点儿跟亲人分离时的痛苦都没有,只觉得离开他们,他好幸福啊!
老张头决定了,往后尽量少回家,虽然不能回来看他们,但是可以多给他们些银子,用银子来弥补他离家不回的过失,他相信,家里这几个人也一定乐意要这种补偿。
要是他的陪伴和银子二选一的话,家里那帮人百分之百都得选银子!
马车一路向南,走了一个多月,路过一座县城时,在县城的街道上忽然看到一大帮人聚在那儿,嘁嘁嚓嚓的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老张头十个爱热闹的,看到前面有事发生了,就叫车夫停下,下车去看热闹。
挤进人群里,他看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躺在地上,胸口插着一把刀子,刀子的一半儿已经没入胸口了,鲜红的血躺了一地,那中年人惨白着脸,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也张着,似乎想喊啥,但是已经喊不出来了。
因为——他已经死了!
原来是斗殴死人了。
老张头暗暗道了声晦气,早知道是死了人他就不过来凑这个热闹了,真是的!
刚要转身离开,转身的刹那,无意中看到那死者长的竟然很像沈德俭沈兄弟,老张头儿的脚步顿了一下,揉了揉眼睛。
像,太像了,就是看起来比沈兄弟年轻些,消瘦些,不然的话就更像了,简直就像亲兄弟啊!
老张头叹息了一番,只当这是路上的一个奇遇,很快就转身离开了。
他不知道,这个躺在大街上血都流尽的中年人,正是他沈兄弟的亲弟弟沈德贵。
沈德贵因为自己玷污狗剩子媳妇儿被狗剩子砍残了,没脸再呆在家里了,就卷了家里所有的钱财跑了出来,本打算跑到南边儿找个没人认识他,认识他的人也这辈子都不可能到这么远的地方的地方来安顿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