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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养家记 (北佚)


  哈更斯等人大约算得上是大厅里最悠闲的,很是好心情的点了东西,坐在一边谈笑间用餐,在静默的大厅中,颇为呱噪。
  叶徐两位则僵在原地,不知想着些什么。
  温知秋交了卷出来,面上看不出表情。适才极剧的头脑风暴让他此刻腹中辘辘,于是也点了一份糕点。
  温知秋其实更想吃些热的、带汤的,奈何场中都是人,还有不少前辈,吃这些带味儿的总归有些失礼。
  只是――
  温知秋无奈的咬下一口冷馅的莲蓉包,饭厅不能吃饭,这叫个什么事儿。
  罗家和从温知秋一出来就陪在了他身边,起初还小心翼翼的试探两句温知秋的心情,结果一见人家还有好心情吃东西――比场上绝大多数人都强了,于是无奈道,
  “你倒是心情好,我刚刚心都险些从嗓子眼蹦出来了,生怕你规定时间内写不完被当作弃权。写的怎么样?”
  问了半天,最后一句才是重点。
  温知秋咽下了口中的莲蓉,因笑而更显挺翘的唇带着几分孩子气,
  “罗大哥你且等着看就是了。”
  罗家和喉头一梗,只能瞪他一眼,注意力全都放回场上。
  翻译和誊抄完成后,就是评审阶段。同样的,为了保证公平公正,评审团的四人将在众目睽睽之下,选出两份自己最钟意的作品。最终票数居首之人,便是此次的胜者。
  在时针最终缓慢落幕,评审团四人都已经选出了各自欣赏的两份。由每一个人宣读自己的选择结果,查世良则在一块竖立的黑板上画正字记录。
  “桃花姬。”
  “四月桃花。”
  “桃花姬。”
  ……
  午夜的酒店,却依旧灯火通明,映着玻璃门外冰冷的黑夜,颇为萧寂。
  然酒店大厅里却气氛极为火热。
  八份的结果很快便在黑板上一目了然。八票六人,叶徐两位无一有票数,堪称惨烈,面色苍白如纸,身形也摇摇欲坠。而有三票都投在了《桃花姬》下方。
  哈更斯看着《桃花姬》下方的英文,矜傲的抬起了下巴。他赢定了。
  “票数排第一的是《当年》,四票当选。我宣布,本次为首的,便是《当年》的作者。”
  贾平仄缓缓道,面上半点不显露心声,同传的声音也跟着响彻在大厅。
  评审团里的白人已经矜持的为哈更斯鼓起了掌,却在哈更斯难看的脸色下渐渐停下。
  怎么回事,难不成《当年》不是哈更斯写的?!
  却听一道字正腔圆的温润男声响起,说着再标准不过的英语,
  “哈更斯先生,承让了。”
  稍顿,同样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却换成了汉语,
  “谢谢评审员对于我的肯定,我将再接再厉。”
  场中之人闻声,俱都将惊讶万分又不可置信的视线投在话音源地――温知秋的身上。
  贾平仄和史仁这时才真真正正露出一个满是赞赏又包含骄傲的笑来。
  一看见《当年》中足足的华国韵味,两人心中便已将作者身份摸了个透,加之其深厚的功底和出乎意料却又精准把握小小说精髓的构思,足以配得上六人中的第一,结果中自然要有这《当年》的一份。
  两位白人评审面色都瞬间沉如水,哈更斯也是气急败坏的大喊起来,
  “我对结果抱有质疑,我怀疑你们泄露了文章的作者身份,给本国的作家予以便利!”
  其余两个白人作家显然也都是这么想的,叫嚣着要求华方给个说法。
  贾平仄从翻译处听来,确实十分镇定。贾平仄询问两位白人评审,
  “二位也觉着结果有问题么?”
  白人评审毫不犹豫,
  “当然,我要求重新比过。”
  他们来自伟大的不列颠,怎么会输给一群未开化的黄皮猴子!
  史仁冷笑,
  “《当年》有四票,而评审团只有四位,也就是说,其中票数二位也都有贡献,如若我们泄露作者身份,我倒觉着《当年》会第一个出局。”
  这话是不是夸大其词,温知秋的威胁有没有这么大,看了《当年》的白人评审想必是深有体会。
  “我――”
  白人评审哑然,相视一眼,只能隐秘的甩给哈更斯一个眼神,愤而离席。
  哈更斯却很是不相信自己会输给这个矮小的、胆敢同情自己的黄皮猴子。他的《桃花姬》写的是貌如桃花的公主被爱人背叛,最终化成桃花散落漫天。灵感取自玫瑰公主和冰雪女王这等世界名著。有限的文字,却创造了无限的意境。让读者自己想象,点到为止。其中意境连哈更斯自己都沉迷了几分。
  而这方面的实力,哈更斯有自信碾压在场一众华国人,孰知居然惨遭滑铁卢!连己方的评审都偏于那个猴子!
  “我认为评审不够专业,我保留对这次比赛结果的质疑。”
  哈更斯无视了同伴的眼神,一脸不屈。
  温知秋失笑,朗声道,
  “我请求将我和哈更斯先生的作品当众朗读出来,汉语英语各一遍。”
  然后又以纯正的大不列颠腔向还留在场内的三个白人复述一遍。
  三人相视一眼,矜傲的颔首。
  贾平仄自然无不应的,亲自捧起了温知秋的手稿一字一句,缓声念到。贾平仄念一句,就有翻译对照着译本念一句。
  一百四十个字不多,饶是贾平仄再如何以饱满而缓慢的语速,还有译本在其中穿插,也不曾念了两分钟。
  《当年》是六份作品中,唯一一部题目中不含关键词的作品。倘若放在长篇文章中并不是问题,在这样一篇短小的小小说中却足见作者功力深厚和自信,毕竟每一个字都极为珍贵,不敢轻易浪费。
  《当年》讲的是将军在得胜回朝前,打发了自己的妾室桃花,许其另择夫婿,重享人生。桃花心恋将军不肯离去,将军却只当其是可舍的物品,毫不留恋的策马回朝,与老封君和妻儿享受天伦之乐。命如蒲柳、身份卑贱的桃花冒雨奔至二人常去的一处桃花坡,却只见将军策马离去的背影。
  桃花心死之下,卖掉了房屋珠宝,带着钱财,朝着与京都南辕北辙的方向而去。
  多年后,将军携家眷虽帝南巡,其妻见一家首饰店精美夺巧,遂与将军进店。却不想,店铺的老板娘,赫然是当然被将军舍在边关的桃花。
  如今的桃花已同数年前大不一样,满身富贵,显然日子过的极好,又多了岁月人情沉淀的韵味。面对旧人,将军难得支吾,桃花却淡笑依旧。在将军被其妻携手离去时,怅然若失,忍不住回头一望,却见斯人有夫,为其披衣,桃花满面嫣然,恰似当年初遇时少女的满面绯红。
  一百四十字远远写不下这么多的故事,实际上,温知秋只写了二人多年后意外重逢的场面。然而温知秋将整个短篇塑造的意蕴十足,寥寥几笔细节,哪怕桃花袖口的一枝桃花,都叫人忍不住就浮想联翩,去探测揣摩当年真相究竟是如何。
  以上不过是贾平仄自己的揣摩,就是史仁,已经跟他想的颇不一样,更遑论在场成百上千之人。
  但殊途同归,众人对温知秋操控文字的能力都纷纷心中一敬。仅一小时二十分钟,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场中只怕除了贾史查三人,再无其他能匹及。思及此,众人除了叹服,还是叹服。
  读完,贾平仄直视哈更斯,面上带着和蔼的笑,
  “接下来要读的,是哈更斯先生的作品,《桃花姬》。”
  语罢,就要拿起哈更斯的译本开嗓。
  哈更斯的面色早就青青红红,僵硬的从牙缝中挤出一句话,
  “不必!”
  便愤而离场,只是僵硬的身子和气势汹汹的背影怎么看十分违和。
  在场之人虽然听不懂,但眼睛却健全的很,见此也就知道哈更斯自行惭秽,纷纷笑了起来。
  外人离去,剩下的便都是自己人。场内人人面带喜色,哪怕出了这个门,又都是彼此争抢饭碗的对手,此时也都将其抛之脑后。
  今天不但为华国人挣了面子,赢了这群鼻孔朝天的白人,更是赢得及其漂亮。温知秋顿时成为了场内的焦点,许多人向其涌去,夸赞也好,探讨也好,总归是想和温知秋说句话。哪怕眼下已经午夜,都未能阻止众人的热情和激动。
  最后,还是贾平仄和查老站出来解救了温知秋,在离去前又很是感慨了一番,最后道,
  “天色不早了,早些休息,明日也不比早起,身体才是最重要的。”
  立在一边的罗家和闻言,顿时心中一喜。这明摆着几位大家都对温知秋十分爱重关照,温知秋将来的路,定当要更加广阔平坦。
  温知秋也确实疲惫,回了屋子倒头就睡,酣眠到天亮。
  罗家和却在床上百爪挠心,绞尽脑汁想着两个白人评审怎么会把票投给温知秋,明明《多年》的华国韵味如此明显。
  难不成真的是翻译神通广大,在短短两个小时内就将其完全换成了西式风格,掩饰了温知秋的华国人身份?
  罗家和睁着眼睛盯着天花板,毫无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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