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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色袭人:撩君上瘾 (秦淮夜雨)



比如全家一起排斥,逢年过节不让她上桌,想吃什么都自己到一边吃去,不可以再叫他们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无数次躲在被窝里偷偷抹泪,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们会那么讨厌她,都说了将来会帮他们好好照顾弟弟妹妹,可他们依旧认定她会养不熟,将来不会孝顺他们。

初二那年,弟弟自己不慎把电视砸碎,却诬赖在她头上,那是养母第一次打她,弟弟发现无论他做什么,只要嫁祸到她头上,大人都会深信不疑,所以开始肆无忌惮,第二个月,他小小年纪居然偷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三千多块,然后可想而知,那么多钱,腿都差点被打断。

终于背着包包离开了那个对她没丝毫温暖可言的家,天桥下结识了四姐妹中之一,她带着她四处骗钱,后买火车票一起离开了那座城市,从此后,生活变得越来越美好,每天都活在快乐当中,哪怕是来到这古代,她也是幸福的。

有个儿子,还有那么多同病相怜的兄弟姐妹。

长叹着用脸颊蹭蹭宝宝头顶,如今她也是有亲人的人了,还是她生出来的,谁也抢不走的亲儿子。

第二天,街道中,左弈春风满面的走到清洁如莲的美人身侧,相识至今,未曾触碰过一下,却又喜爱至极,可想而知有多么珍惜这段缘分了,更清楚的感觉到了心跳会因那飘来的芬芳砰然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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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啥人看,但有在看的亲们放心,夜雨坑品很好,上本文,一天几块钱,照样写把存稿给写完结了,而且预计多少字就是多少字,绝对不缩水草草结文。

第三十一章 不认识他了

这边笑语有度,而拐过弯的一条街道上,某个只有一个掌柜和伙计的小小珠宝行可就没那么安生了,贴着胡须,扮作一中年大汉的顾曲扬唇整理整理粗布衣襟,沉下脸冲入店中拿起桌上一笔筒狠狠砸下,凶狠的叫嚣:“掌柜的,你们童家珠宝行好歹也算有头有脸了,居然敢卖家伙给我,知不知道大爷我本来都可迎娶到美娇娘,就因为你们一个假金镯而被赶出大门?”

四十来岁的掌柜大叔一脸呆滞,敢在童家商行这么耍横的还是第一个,回神后,怒喝:“大胆,哪来的刁民竟敢在此……”

“刁民,行,卖假货不说,还出口伤人,刁民是吧?今天就刁给你看。”转头看了一圈,抓起一把金链子撒腿就跑。

“嘿……”掌柜再次惊呆,还能如何?追啊:“还愣着干嘛?快跟我去追啊,那么多金银,丢了谁负责?”

事情来得太过紧急,一股脑就想着追贼人了,没去想店里无人看守该怎么办。

躲在角落里的楚离枫戴上与掌柜同款的帽子,一身锦衣走进,站在柜台后。

而女扮男装的兰纹则被拉来充当伙计,因和兰纹长得如出一辙,所以不但满脸胡子,还故意驮着背,能不露脸就不露脸。

于是乎,在林婉带着左一入店时,掌柜眸子一亮,恭敬上前点头哈腰:“大小姐,您怎么亲自过来了?不是说好待会让伙计将东西送到府上吗?”

林婉故意羞怯地看看左一,后温和道:“富叔,不碍事,我就是想出来转转,你把东西给我吧。”

“是是是!”楚离枫立马直起腰,冲旁边的兰纹大喝:“你个没眼力见的,还不快把东西交给大小姐?”

兰纹吓得连连点头,到柜子里把方才准备好的东西双手递上。

左弈不等女孩儿伸手就体贴的接过:“我来吧!”

“谢谢公子,富叔,那我就不逗留了!”

楚离枫激动得不能自己的大力弯腰:“恭送大小姐!”

林婉冲他礼貌点头,后含笑走出,并原路返回。

而另一边被追了整条街的顾曲感觉差不多了,转过身一把将那堆珠宝砸到了掌柜怀里,后继续卯足了劲拐进一条巷子。

“掌柜的您没事吧?”伙计看他痛得弯下腰,立马却步搀扶。

“呼……呼呼……老了老了,东西没少,别废话了,赶紧回去吧,店里不能没人照看,这都是什么世道?”居然敢明着抢劫,也实在追不动了,既然东西没少,就放他一马,再敢来,一定抓去见官。

回到店里,发现什么都没少,方才松口气,幸好不是调虎离山,否则这事没完,以童家的势力,挖地三尺也能给他找出来。

林婉果然没猜错,一见面,那左一就不想分开,一会带她吃美食,一会游湖泛舟,愣是给拖到了傍晚才肯放她离开。

“我觉得吧,火候已经差不多了,他已经完全相信了小婉的身份,那么何必还要去骗童老爷离开?”

小院内,兰纹边摘菜边提醒众人。

林婉悠哉悠哉躺在贵妃椅内,将一粒花生米扔进口中,冷笑:“在没开口问他借钱之前,的确深信不疑,一旦开口,你看他会不会怀疑。”一万两雪花银,相当于两百多万块呢,哪那么轻易,说给就给?

呵呵,如果让他知道他心目中冰清玉洁跟白莲花一样的人其实已经有个五岁多的儿子了,会如何呢?那表情一定很好玩。

看他以后还敢嚣张不。

“我是没你们想的那么细密,总之不太难的活都可以派给我,至于勾搭男人,还是算了吧。”

楚离枫也正拿着一张顾曲自制的请柬出门,直奔童家山庄,到了门口后就被两个护院拦住,送上请帖:“大哥,小弟来自南门镇,是李员外家一名小斯,让小的将这张请柬务必送到童庄主手中,可否转交一下?小弟还得去别家继续送贴。”

“这样啊,刚好老爷在家,行,你去吧。”

“那正好,告辞!”拱拱手,焦急的小跑开。

这里到南门镇有两日路程,而乔月戏班要三天后才开场,那么说明天他们就要开始行动了,而且顾曲也说过那左一是个极为精明的人,这一票必须速战速决,多拖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林婉,你说给它取个什么名字?”

院内,小石头边将一粒粒牛肉倒进盘子喂貂儿,一边瞪大眼睛看着它问着身后人。

林婉取下盖在脸上的编制花式草帽,懒懒的望着高空:“嗯……看它长那么白,就叫小雪吧。”若是叫小白的话,她总觉得会变成蜡笔小新那条傻狗,还是小雪高大上一点。

“小雪,阿弥陀佛,来,都给你吃。”从不杀生的小石头一点也不嫌弃它会吃荤,林婉说它是肉食动物,不吃肉会死的。

小雪也不客气,站立着,伸出两前爪抱着肉粒拼命的往嘴里塞,圆圆的小脑袋,圆圆的小眼睛,耳朵耷拉着,小嘴巴蠕动个不停,看得兰纹和兰舞大气儿都不敢喘,深怕惊吓到它,实在是太可爱了。

忽地,吃东西的动作渐渐变慢,抬头看了下屋顶,后又怯懦着低下头……继续疯狂的进食。

见状,云天鹤那坚毅的唇角轻轻扯动,不怪它会叛变,以前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出去觅食,更不敢在他面前吃荤,如今则饭来张口,更有人陪它戏耍,等了一夜,是真的不会归来了,那剑还得靠自己来找。

孟雨已经恢复了冷静,有那孩子在,他不知道如何出手,那女人又不肯出门,有些事他必须要问清楚。

终于还是给孟雨等到了机会,天黑之际,林婉决定出去再给小雪买点别的食物,正悠闲甩动着手中荷包惬意行走各色摊位中。

孟雨也换去了一身道袍,而是穿着一套与当年救她时相差无几的蓝色袍子,瞅着她正面走去,居然只看他一眼就转开了脸,莫不是真把他给忘了?狐疑地直接站她身前。

某女皱眉,仰头笑问:“这位公子有事?”

“你不认识我了?”孟雨同样蹙眉,不可能啊,虽然时隔六年,但那好歹是她的初夜,而自己也算她的救命恩人,面对面,岂会认不出?

林婉抓抓脑袋,努力的回想,后摇摇头:“不认识。”而且那表情似乎有点愠怒,我去,不会是以前骗过的目标吧?攥紧荷包后退一步:“你认错人了吧?”

可千万别是来寻仇的,那就不好玩了。

不像是在演戏,想到掌门次日也忘得一干二净,莫不是她后来也失了记忆?究竟是什么样的蛊毒能起到这种效果?笑着点头:“难怪觉得有点出入,兴许是真的认错了,告辞!”松下口气,满面红光的越过,不记得好啊,最好这两人永远都别想起来,那么全天下都不会有第二个人知道那事。

全阳宫声誉得以保全。

第三十二章 一群宵小

神经病,某女白了一眼,继续逛摊,鸡肉、鸭肉、猪肉分别都买了一点,一群大人,宝宝又那么冷酷,难以交流,难得有个小东西能陪他,自然要好好对待。

说来也奇怪,那貂儿一看就不是野生的,毛发光鲜亮丽,身上还有淡淡的竹香,干净漂亮,怎么就被小石头给撞见了?而且她发现那小东西非常有灵性,无论小石头在哪里,它都能准确无误的找到……嗯?他怎么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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