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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肴记 (恕恕)


  此人姓何名钦,三十出头的年纪,是云霆霄从汴京带出来的。
  云霆霄带来的那一万兵马,是朝廷拨给他的。这个何钦和另一位参将贺锋,都是他的副手。
  他们二人都是跟云霆霄一起剿过匪的,算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
  云霆霄对他们的态度,是既有信任,又有防范。而他身边,只有几十个近卫,是从云家军里挑出来的,都是以一抵十的好汉。
  关键时刻,这些人可以起到力挽狂澜的作用。
  “何参将的想法不错,你们觉得呢!”
  “是不错!”
  “我也同意!”
  云霆霄点了点头,“众位参将觉得,这二三千人由谁指挥比较合适?”
  蛇无头而不行!
  侧面包抄的这个主意,只是一个中规中矩的点子,但若是掌握好时机,便可起到奇效。
  掌握时机的人,无疑就是领兵之人。
  因而谁来当这个蛇头,是至关重要的。
  何钦看了看贺锋,又看了看周围的几个参将,道:“少将军,不如让贺锋带人去吧!”
  云霆霄没说话,沉默了大概几秒钟的时间,才道:“我记得,贺参将箭法卓绝,在军中是出了名的一箭定乾坤的人物。”
  提起这个,贺锋难免有点小得意。
  自己的箭法是名师传授,他年轻的时候,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在胳膊上吊着青砖,不把胳膊练肿了,都不会休息的。
  “末将这点微末本事,竟也能入少将军的眼,实属荣幸!”
  云霆霄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又道:“鞑子攻城,难免会架梯,投石。你跟我留在城楼上,杀个痛快可好?”
  军中的阶级观念是非常强的!不管你年纪多大,资历怎么样,必须得听从上级的安排。
  贺锋就是有啥想法,也不会公然跟云霆霄对抗。
  “是,末将遵命!”
  云霆霄点了点头,表示满意。
  何钦和贺锋比起来,确实有些头脑,也更不安分。不过没关系,日子还长着呢!
  “马参将,这次包抄的事情,由你领头!我给你点三千兵马,你给我瞅准时机,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我?”马加没想到,这事儿能轮到自己头上。
  说实话,云霆霄来的时候,他确实不大服气。
  以为他只是个纨绔。
  可是相处一段时间以后,他发现自己的想法很有可能是错的,新来的这位少将军,可不是什么绣花枕头。甚至有一次,两个人还切磋了一下,结果不用问,当然是云霆霄赢了。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马加是十几岁就出来当兵了,在军中这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云霆霄的功夫,他是服气的。
  这个时候听到云霆霄让他带兵,他自己是高兴的。
  这证明,少将军并不是排除异己,只想扶持自己势力的那种小人。
  “怎么,没有信心?”
  马加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是。我老马干别的不行,打仗没的说。”
  云霆霄点头,算是同意他这个说法了。
  马加虽是粗人一个,没学过什么兵法,但是有天赋,是个能打仗的好苗子。
  “你是倒马关的守将,在这儿守了三年时间。对这一带的地势,地形都很了解。你跟蒙古人交过手,自然知道一些他们的路数,没有人比你合适。”
  几句话,就算是交待了他让马加去的原因。
  其实这种感觉还挺憋屈的,手下的人年纪都比他大,对他了解不多,也不服气,若不是他还有大事要办,犯不着跟这些人较劲,他肯定要换一种带兵方式的。
  “何钦,你负责南门警戒,给你三百人,在南城墙一带布防,若有异动,立刻放信号。”
  何钦很不满。
  南门地势险要,傻子才走南门呢!
  不过,危险也要小一样,那些蒙古鞑子杀起人来,可是从来不眨眼的。
  “是!”他应了下来,想着不管怎么样,只要守住南门就不算失职。
  “贺锋跟我带着剩下的人在东门迎敌,此次鞑子进犯,规模不小,他们定不会善罢甘休。咱们只有先吃掉他们的先头部队,才能再想以后。”
  “是!”
  “少将军放心,定不能让鞑子踏进我倒关马一步。”
  “对对!”
  云霆霄点了点头,道:“还是再派个人去一趟雁门关,亲自把这里的事情跟王总兵说一下吧!以雁门关的兵力,想要解决鞑子,应该不成问题!”
  守城是被动的,跟等着挨打没有什么两样。若是有足够的兵力,他们大可以出城迎敌,跟鞑子决一死战。
  但是雁门关若是不出后人,他也就只能缩在城中,这种感觉很不好。
  “少将军,不如末将去一趟吧!”
  说话的这个人,叫秦昭,也是跟着马加一起驻守在倒马关的人。他比马昭低一级,年纪也小上几岁,不过此人很是沉稳,跟马加是两种性格的人。
  “也好!你是王总兵的旧部,在倒马关多年,想必你的话,王总兵会上心的!”
  云霆霄知道王柏青有问题,圣上在密旨中说得清清楚楚。
  雁门关的安危,关系重大。而王柏青在此镇守多年,在军中声望极高,若无真凭实据,不到万不得已时,他是不会跟王柏青闹僵的!
  但,人都有第六感!
  对未来将要发生的事情,会有某种程度的预知。
  云霆霄觉得,王柏青在憋着坏呢!
  秦昭好像并没有听懂云霆霄的言外之意似的,他只道:“属下即刻动身,快去快回。”
  云霆霄点头,轻叹一声,“但愿吧!”
  就在这时,青风的声音突然在帐外响起:“爷,鞑子攻城了。”
  云霆霄不敢耽搁,连忙道:“准备御敌,大家各司其职,不得擅离职守。违抗军令,临阵脱逃者,军法处置。”
  “是!”众人抱拳行礼,纷纷出了中帐,回到各自的岗位上去了。
  云霆霄与贺锋一起离开中帐,与青风,青松打了个照面。
  “现在什么情况!”
  “爷,鞑子的先头部队已经离关口不足三里了,这些人装备精良,听说还带了投石器!”
  “听说?”云霆霄的脸色很不好,探子是干什么吃的,竟然给他这种模糊的答案!


第七百六十二章 失败告终
  都什么时候了,他们居然给他这种模糊的答案。
  云霆霄脸色很不好,但是这个时候不是发脾气的时候,等退了敌军,再处置他们,也来得及。
  云霆霄一马当先登在城楼,向远处望去。
  敌军越来越近了。他甚至能看到他们的旗子。
  他们排着整齐的方阵,按纵队排列,人数很好数。
  确实有两万这众。
  两万人,再加上战车,马匹什么的,规模不小,一眼看过去,只觉得远处黑压压一片,给人压力不小。
  两万人,在这个年代,也算得上是一场中型战役了。
  天气很冷,风很小,却很刺骨。
  城墙上的将士们都严阵以待的看着不远处的鞑子,弓箭手们更是紧紧的盯着鞑子,时刻准备着。他们一般三人一组,其中两个人是射手,一个人负责给他们的背囊中添箭。两组轮换着上场,放完箭后再撤下来,另一组人上。
  这种有条不紊的更换节奏,可以把功效放大。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射出更多的箭,争取射杀更多的敌人。
  弓箭手也不是谁都能当的,至少手上要有准头,不能浪费箭。
  云霆霄伸手摸了摸城墙头上的冰,表示满意。
  早有接到鞑子扣关的消息时,云霆霄便让人往城墙上浇水。天气这么冷,水浇上去就冻成了冰,多浇几次,墙上的冰就变得厚实无比,鞑子想架梯子登高,也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现在城墙上的冰变得很厚实,摸上去非常滑,想必对付鞑子的梯子,有些用处。
  云霆霄顺着城墙走了一圈,将自己能想到的,能看到的事情都检查了一遍,最后又登到了城楼上。
  鞑子的两万大军,离他们越来越近,气氛也越来越紧张,所有人都不由得放轻了呼吸,生怕自己一个不注意,发出什么动静来,打破了这种局面。
  鞑子的大军,在倒马关前面停了下来。前方是他们的先头部队,后方是吐蕃将领及其亲卫军。
  这是保存实力的一种做法,如果攻城困难,甚至是处于弱势的时候,可以保证高级将领的存活率。
  此时大军压境的紧迫感,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鞑子这是被算计怕了,不跟你们玩什么埋伏,遭遇战了,直接攻城,两方人马正面冲突,看你还能耍什么花样。
  对于这一点,其实云霆霄不太理解。蒙古人的特点是擅长马背做工,长途奔袭,攻城这方面来说,他们相对要弱一些。所以蒙古人才派了吐蕃人过来攻城,这跟让他们送死也没有两样。
  只是吐蕃人,为何会甘愿沦为蒙古人的卒子呢?
  要说这里头没有利益牵扯,云霆霄是不信的。
  有人策马上前。
  那人梳着番邦发式,头上扎了许多小辫子,发尾上,还拴了许多五颜六色的装饰品。耳朵上,戴了一只很大的耳环,十分夸张,看起来很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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