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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不想拯救世界 (浅色线条)



而像成为一只松鼠的叶轻,按理说,她这样的低等生物,能够活个十几年,已经是上辈子积来的福分。

当然,她算是一个异类。

人类能凌驾于寻常生物之上,主要在于前者拥有的智慧,人类的高起点,使得人类修炼成为仙者的数量远多于妖物,但步入圣者领域的妖物却往往能力强于人类,也许,是因他们经历过更多的苦难。

总的说来,世间是公平的。

话又说回来,那位圣者为什么要损坏这杻阳山?

那圣者是否还在附近?

见越想越远,叶轻把思维拉回来,这些问题,暂时与她并无关联。

半个时辰后,祭祀礼仪结束,要上山的人得到进入许可。

前面笑话叶轻三人的四名年轻男子背上装备抢先一步上了山,像是让别人先走一步他们就要吃大亏了一样,一位老猎户跟在他们身后。此外,还有两支三人组成的队伍,见那一行五人挑了最好走的山路,他们一左一右离开,去寻其他路上山。

“走哪边?”

胡影枫看看那五人队伍离开的方向,眯眼说道:“大树底下好乘凉。”

等前面的队伍走远,三人才慢慢往前走。

行到半山腰,天却快黑了。

叶轻从乾坤袋里拿出上午在家熬的蔬菜粥和新鲜水果,让榕生洗了手吃。来之前,叶轻专门去挑了个大容量冰箱、小型发电机以及各类便捷厨具,备了近一个月的粮,统统装进她的乾坤袋里。

虽然没有肉,胡影枫图个新鲜,也凑过去吃。

他靠在树干上,啃着红彤彤的苹果:“什么破庙会在这山坳里啊?小叶子,方向可别错了。”

回答他的不是叶轻,反而是榕生。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言下之意,他说胡影枫孤陋寡闻,山坳里的寺庙多着去了。

“只有两个和尚的庙,也是庙。”胡影枫瞅着榕生,痞痞的笑:“小和尚,你怎么不剃光头了?可是准备还俗?”

“这叫入乡随俗。”

“随俗?”胡影枫咧嘴,继续笑道:“那你改吃荤不?今后娶媳妇不?”

胡影枫故意调侃,榕生脸颊两侧升起一抹红霞,他目不斜视盯着地面,耳根子悄悄红了起来。

他吸了口气,轻声说道:“你等着瞧。”

胡影枫正还要再说什么,叶轻把手放在嘴前:“嘘。”

两人转过头去,只见叶轻压低身子,盯着十米开外的草丛。

草丛后隐隐传来马蹄声,踢踏踢踏,约莫五六秒,一只野兽从那足有一人高的草丛后冲了出来!

那野兽有些像马,又不是马,头颈为纯白色,身上带有虎纹,后面还有一条暗红的长尾,它的一双眸子闪耀着摄人心魄的光彩。

它的后臀插了一支箭,血顺着它的腿,滴到地上,随之摇晃的长尾呈现妖艳的猩红。

明明已经体力不足,可它依然奋力奔跑。

它想要逃过一劫!

“嗖——”另一只箭紧追而上。

野兽被一箭封喉,当即倒在地上,鲜血不断外涌。

“小心。”

也就在那箭射向野兽时,它与胡影枫擦肩而过,胡影枫的注意力都停留在野兽身上,没能及时注意到身后的暗箭,若不是叶轻拉了他一把,他可能就被误伤了。

胡影枫要是受伤,倒真成了出师未捷身先死。

叶轻保证,她会去墓地看望英年早逝的胡影枫:“对了,你想葬在上古,还是八宝山墓园?”

胡影枫反应过来,气冲冲转过身,望向草丛。

而草丛那头,传来几个男人兴奋的声音。

“上山十来次才逮到这畜生,真是特么功夫不负有心人呐!哥几个,咱儿终于能回去换银子了!”

“快去看看,那鹿蜀到底死了没有?”

这话音一落,射杀野兽的一行人露出了脸。

从草丛里出来的人,正是山下莫名嘲笑胡影枫他们的年轻男子。

“狗皮哥,有,有,有人在。”

最先跑出来的男子急急刹住脚,停在草丛外,他跑得极快,不过胆子小了些。

“哟?又是你们!”

这队人里领头的男子外号狗皮,他一把推开结巴男的脑袋,瞪着一对牛眼,扯开嗓门,朝胡影枫一顿粗吼:“还不给老子赶紧滚——”

“怎么滚?你先滚给我看看?”

胡影枫嘴里叼了根狗尾巴草,抬高下巴,斜眼望过去。

明显的挑衅话,听得几人只觉一股热气直冲脑门。

狗皮的手刚摸到腰间的弯刀,他身边的男子在他耳边说道:“狗皮哥,看样子,他们是想捡落地桃子。”

“要不要……”男子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几人都瞅着狗皮,等待他的指示。

第二十四章 南山记(四)

这时,站在最后的老猎户开口道:

“他们还带着个孩子,跟我们不是一路人,苟贵,让他们走吧。”

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几人的低声谈话和小动作,早被叶轻和胡影枫听到耳里看到眼里。

她看一眼胡影枫,随即让榕生坐下继续喝粥。

“狗皮哥,你,你,你看呐!”

几人还在商量,对面的女人和小孩已无视他们。

当即,狗皮抽出腰间的弯刀,面带阴鸷的神情走过去。

“苟贵!”老猎户欲阻止他。

狗皮瞪他一眼,警告道:“老家伙,没你的事。”

老猎户面带愧疚看看对面三人,最终还是转身走远了。

四个男人,一字排开。

狗皮左右手分别握紧一把大弯刀,刀面亮得晃眼,他将两把弯刀对着击打两下,弯刀发出哐哐响声。

他大声道:

“小白脸,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给老子磕三个响头,老子放你和男娃下山,第二,老子把你砍成肉渣,你们一个都走不掉。”

几人的视线移到叶轻身上,内含赤//裸裸的贪婪,他们早注意到她,常年窝在山沟子里的男人,最喜欢这种细皮嫩肉的小姑娘。

鹿蜀是他们的,女人也是他们的。

几个男人年轻,干得又是这行,身上都有股子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劲儿,干了两年,尝到甜头,身上还有一股狼崽的狠劲儿。

狗皮放了狠话,却见对面看起来“弱不禁风”的胡影枫,伸出三根手指:

“我选第三。”

“没,没有第三!”结巴男纠正他的话。

“第三就是你们跪下给小爷道歉,否则,都陪这鹿蜀在这儿睡。”

几人脸色一变,一起冲了上去。

就算没有灵力,胡影枫对付几个毛头小子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儿,他变幻的速度很快,收拾人的花样多,跟人打架就跟猫儿逗老鼠玩似的。

对待与他实力相差甚远的凡人,直接干掉对方会显得太无趣,他一般的做法是先给那人希望,再让那人失望。

“别玩了。”

叶轻喊了一句,胡影枫虐得起劲儿没搭理她。

叶轻只好起身,一脚踢飞一人,直到把四个男人踢到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几个男人顿时傻眼,原来,这小姑娘才是那个狠角色,精神肉体遭受双重打击,男人们捂住胸口连喘气都觉得无比困难。

“为什么捕杀鹿蜀?”叶轻站在伤势最轻的结巴男面前,俯视他。

“巴,巴巴……巴老爷的告告示。”

一问,得知是杻阳城里的大财主巴老爷又死了儿子,巴老爷已五十有六,别说儿子,他连女儿都没有一个,前几个月好不容易得了一子,满月之时又夭折了。

有道士告诉巴老爷,山间有兽名鹿蜀,原本乃天上神物,其吼叫之声宛如歌者吟唱,凡人若是穿上鹿蜀的皮毛则可多子多孙。

于是乎,巴老爷布下告示,花重金换此兽皮毛,利益驱使下,城里的猎户和壮汉纷纷上了山。

待老猎户回来,叶轻道:“你把鹿蜀带回去吧。”

反正鹿蜀已死,不如让人带给命中缺子的巴老爷,不然一直会有人上山猎杀。

老猎户连忙道谢,说完看着地上几人。

“他们就留下来祭山神吧。”

“姑娘,他们本性不恶,就是……”老猎户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叶轻挑眉:“你想陪他们?”

老猎户捆好鹿蜀,用麻布袋子套上,绳子一头驮在肩头,他也没再说什么,趁天没黑透,着急忙慌下了山。

人走后,她把四人绑到树上:“生死有命,能不能活就看你们的造化了。”

照佛珠的指引,叶轻三人上了山顶,却没有任何发现。

再看佛珠时,它居然失去了光泽。

“GPS失……”

胡影枫嘴里的“失效”二字还没说完,月黑风高夜,杻阳山山顶忽现一只九尾狐。

“怎么回事?”

叶轻又施加了法力,胡影枫依然保持九尾狐的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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