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高阶异族的琥核他不会卖,他炖汤给尔弥吃。
尔弥从小到大,可以说都是霍星朝养大的。哥哥对于她来说,就是另一个父亲。
哥哥会为她扎漂亮的发辫,会教她认字,会给哄她睡觉。
每次从学校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有时候是亮晶晶的糖果,有时候是漂亮的小裙子。
童年的时光,对于尔弥来说,是最幸福的。
只是后来,她长大了一点儿,没有医师的调养,嫡姐的眼睛越来越不适应她,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特别特别疼。
终于有一天,家里来了几个陌生人,他们说,自己有个姐姐,需要她的几滴血来护眼。
母亲挡在他们面前,但是没有用,他们仍然冲了进来,把长长的针扎进胸口,抽走了一管子的血。
尔弥以前不小心摔倒过,也流过很多血,但是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难受得好像要死掉一样。
她才八岁,很多东西似懂非懂,只知道死掉是一种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
后来,哥哥回来了。
她缩在哥哥怀里,小声地哭,又不敢哭的太大声,怕哥哥心疼。
她看见哥哥眼里的神色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愤怒,而后低吼了一声,变成了一只巨大的大狗狗。
大狗狗舔了舔她,动作很温柔,就像哥哥哄她睡觉的时候一样。
尔弥想,一定是自己眼睛太疼了,才产生了幻觉,哥哥怎么会是大狗狗呢。
她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梦,那个梦里,出现了一种她从来没有见过的,奇异的色彩。
从哥哥的眼睛里流出来,从她胸口的伤口里流出来,哦,还有好像很小很小的时候,从前方一只模模糊糊的手上流下来。
哇,真神奇呀。
尔弥在梦里睁大了眼睛,这是鲜血的颜色吗,哥哥说,旗帜也是这个颜色。
真好看!
她想着想着,甜甜地笑起来,而后陷入沉沉的梦乡。
......
银虎兽悲怆地低吼了一声,小心翼翼地把小女孩放在床上,向夜色深处奔去。
属于尔弥的东西,他都要拿回来。
包括那双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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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大狗狗就是霍星朝。
其实也不是大狗狗,他的兽身有一个名称,叫做银虎兽。
毛发是银色的,形状似虎,双肩有飞翼。
谓之银虎兽。
整片大陆,目前只剩下两头。
一头半残不残,一头似虎非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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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从很小的时候,霍星朝就知道,自己和周围的人不一样。
或者说,也和周围的兽不太一样。
因为他可以是人,也可以变成兽。
每一次生病的时候,或者念力突破的时候,或者受了重伤奄奄一息的时候,他都会变成一只陌生的野兽。
那种感觉并不好受。
仿佛被剥皮抽筋,骨骼寸寸断裂,脑子里全是嗜血的渴望。
但是浑身虚弱,只能躺在地上低吼,敌人一刀就可以直入心脏,从此就以野兽的形态死去。
他有一天,终于忍不住,哭着问父亲,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世上,有的人一出生就是神,有的人却只能是茹毛饮血的野兽。
父亲的眼神很奇怪。带着深深的憎恶、愤怒,又满是悲怆和绝望。
他说,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神,所谓的神,只不过是被人类关押在城墙之印里的一只修炼成所谓“神女”形态的兽。
每年异族之战的时候,神族就会催动城墙之印,用万千道念力去鞭笞那只兽。兽会愤怒,会发狂,而它反击的每一道力量,都会成为人们眼中的“护城之力”。
父亲说,星朝,你知道为什么会有神族吗?其实他们跟人类没什么分别,只不过每一个神族,都是能成功炼化兽的精血的那一种人类。
这个世界,等级划分森严。
奴隶。平民。贵族。神族。神。
而这个世上,最卑微的,日夜忍受着无边无际的孤寂,泣血而鸣,仿佛轮回一般承受着道道鞭笞的奴隶。
就是那位万人敬仰的神。
父亲最后说,星朝,你知道吗,那只兽,就是你的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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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霍星朝心里,最恨的人,不是那些城外的异族,而是城内的神族。
他们关押了自己的母亲,让她苟延残喘,抽取精血,又加以供养,而后再抽取,一次次反复重来,日夜折磨着她。
他们夺走了自己妹妹的眼睛,在她八岁稚龄时,又夺走了她的性命。
在他眼里,这个世上最邪恶,最冠冕堂皇,最应该死的东西,就是那些身居高位的所谓神族。
尔弥死的那一天,霍星朝发过誓,总有一天,他要抽尽城内所有王国的神族的精血,食其肉,啖其血,敲其骨,吸其髓,寝其皮,薅其毛。
挖下每一双眼睛,给他妹妹陪葬。
后来,霍星朝真的成功了。
但是尔弥的的神魂依然没有安心进入新生。
她很痛苦。
对于她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人是母亲和哥哥。
哥哥活的那么难受,她就算获得再多的眼睛,看见再多的色彩,也还是痛苦。
能让尔弥的星光值恢复满值的唯一办法,不是让她过的有多么快乐,而是让霍星朝自己能够活的洒然肆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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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之后,霍星朝把储物箱里的琥核洗净,然后托继母放入锅中烧上一晚上。
锅里的水放进了蚀琥草,如果不是它的作用,就是烧一晚上,也不可能把琥核里的能量烧出来。
尔弥的身子弱,霍星朝这几年一直在用这种方法给她调养身体。
他这几年,在城外杀了不少异族生物,每月收回来的琥核加起来,在平民区已经能轻轻松松养活一个三口之家。
但一方面,他们家里只有一个劳动人口,另一方面呢,继母每月要喝的药材都是一笔大开销。而且霍星朝获得的高阶琥核,通通没有卖掉,而是给小妹妹当做调养品,所以几年下来,家里的积蓄仍然没有能攒起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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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捧着一本图画书,认认真真地听哥哥教她识字。
哥哥指一个字,她就跟着念一个字,乖巧又听话。
不过认了不到半个时辰,霍星朝就不让她继续看了,摸了摸她头上的小揪揪,
“尔弥,我们该睡觉了,再看下去,你的眼睛又要疼了。”
“好。”
小姑娘脆生生地应了一声,然后让哥哥给自己洗干净脸和手脚,躺在床上,眼睛上敷着热腾腾的草药。
她的小手在肚子上放的整整齐齐的,过了一会儿,感觉到哥哥还在身边,就叫了他一声,“哥哥。”
“怎么了?”
“你下次不要给我带礼物了,早点回家吧。”
“怎么了,尔弥不喜欢这些糖果吗?”
“不是,妈妈说,哥哥赚钱很辛苦,尔弥不吃糖,哥哥你是不是就不那么辛苦了?”
霍星朝揉了揉她的脑袋,声音轻轻的,“哥哥不辛苦,尔弥要乖一点,总有一天,哥哥会让你看见许许多多的颜色的。”
.....
眼睛还是要拿回来的。
报复也是要亲手报复回去。
四年。
离尔弥的八岁生辰还有四年。
夺回那双眼睛的期限,也只剩四年。
......
第55章 神的后裔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的时候, 霍星朝就起来了, 热了热昨天剩下来的切糕, 就着米汤, 简单结束了自己的一顿早饭。
平民人家不讲究,除非逢年过节,否则平时只要吃的饱,就已经是万事大吉了。
而且他们家两个女眷,只有霍星朝一个未成年的毛头小子在外养家,对比起其他人家来说,更是应该节俭些。
今年入冬的棉花, 霍母都是挑着别人剩下的便宜残次品买, 不过她手巧, 自己再收拾收拾,也很是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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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霍星朝每次出城拿回来的琥核绝对不少,每月假若全换成蒂亚币, 进益堪比两个在工厂做工的成年男子。
但家里还是过的很节俭。
医药补汤自然是一方面, 还有就是,尔弥今年已经四岁了,再过两年就到了上学的年纪,上学第一年开学,需要交齐满两年的学费,家里必须提前存好这些钱。
尔弥的天赋很好, 三岁多一点儿的时候,就可以完成一个小小的旋风术,霍星朝估摸着,她的念力可能比自己当初还要强一些。
所以对于小妹妹的学费,霍星朝是按照帝国学校的标准额度来准备的。
攒了两年吧,到今天为止,大概还差四分之三。
换句话也就是说:
霍星朝觉得,按照这种状态下去,基本是不太可能在尔弥上学之前攒够学费的。
所以他今天一大早起床,就是想早一点出城,进入迷雾森林更深处。如果运气好,能够碰上一只白银阶的异兽,那一颗琥核就值好几万蒂亚币。
尔弥几年的学费都够了。
他在院子里练了一会儿剑,活动开筋骨之后,就背上储物箱打算离开。
这个储物箱是最低级的那种,体积大,虚子空间小,能装下的东西大概只有表面容量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