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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系统:宝贝,你认错人了 完结+番外 (古月清风风)


  她双臂放在膝盖上,看着他处理脚底板的伤口,此时离得近了才发现,他的手真的好白啊,是那种瓷白,像刚刚烧出来的骨瓷,仔细看白的发甜,什么瑕疵都没有,就像翡翠皮里头包了一层水,托在阳光下温润透光,细致到透骨。应该是常年不见光的缘故吧?就像医生一样,整天被从上到下包裹着,想不白也很难啊。
  也许是她的目光太灼热,上官燕绥抬头不解地看了她一眼,又底下头去。凌小骨的脸刷地就红透一片,为了缓解尴尬的氛围,她笑着问道:“刚刚上官先生说,你的职业类似于医生,难道是兽医?”
  上官燕绥身子一顿,手上动作一停,轻笑一声后,缓缓说道:“不是兽医,是入殓师。”
  入殓师?就是那种帮死人化妆,整理仪容的人?凌小骨一听,吓得脚一哆嗦,他手中的棉签重重地按了上去,又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上官燕绥低叹一声,抬头直视着她,一双墨玉眸子深沉如海,“怎么?很害怕?可是怎么办呢?现在已经害怕已经晚了。”说罢,重新将她的脚握在手中,继续着刚刚的上药包扎。
  凌小骨只觉有股寒凉之气顺着脚底板钻入身体中,然后又顺着血管流经身体各处,将血液都冻僵了。她勉强露出一个惨笑,声音轻颤,“上官先生,你不要说这种冷笑话了,很恐怖的。”
  上官燕绥似乎听取了她的意见,低声哦了一下,又投入到了处理伤口中,神情专注。过了一会儿才说道:“我还以为开个玩笑,你心里会轻松一点。”
  可你这分明不是在开玩笑啊,你这明明实在吓唬人!凌小骨看着他漆黑的发旋,忽然想到什么,急急问道:“上官先生,你是在y市市立医院上班吗?”
  上官燕绥想都未想,直接答道:“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怎么知道?凌小骨也这样在心里问自己,难怪总觉得那双冰冷的墨玉幽瞳熟悉,似曾相识,此时想来她和他真的见过面啊,正是两年前她出车祸的时候。那白色的长廊,那擦肩而过的高大男人。
  想到这里,她浑身一震,心上蓦地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颤抖着声音问道:“上官先生,你可曾记得两年前在y市市立医院,你是否帮一位名叫萧沐阳的死者化过妆,整理过仪容?”
  上官燕绥手上动作不停,似乎是想了一会儿,才幽幽说道:“不记得了,因为处理过的死人太多了,我们一般都不会问死者的名字,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就行。”
  凌小骨听到他的回答,似乎有些失落,但想想他说的也对,一般入殓师谁会在乎死者叫什么名字呢。如此想来,她和他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呢。倘若当时他没有戴着帽子和口罩,她是不是也会这般疯狂地扑上去?她轻笑一声,似乎在自嘲。
  但她心里对这个职业真是充满了好奇,总觉得每一个入殓师定然是心理素质过硬,灵魂足够强大,倘若是她,估计早就被吓死了。但同时有觉得每一个入殓师都很伟大,正是因为有他们,死者的家属才可以安然地将他们送走不是吗?看到的最后一面是安静美好的,就好像只是睡着了一般。
  倘若当初她看到的是支离破碎的萧沐阳,估计她一辈子都不会从那个可怕的阴影中走出来吧?这样想来,正是上官燕绥高超的化妆术间接拯救了她呢。凌小骨天马行空的想着,从东到西,又从南到北,她看着他俊美的侧脸,忽而小声问道:“上官先生为什么会选择当入殓师呢?”
  上官燕绥终于将她两只脚上的伤都处理好了,嗓音依旧淡淡的,带着磁性的暗哑,“我也不是很清楚,时间太久了,我都忘记是为什么了,也许是因为性格吧。你应该也发现了,我这人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说话直来直去,应该挺容易得罪人的。天天跟活人相处太累了,说话做事都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倘若完全不顾及他人感受吧,又会被说成是不近人情,没有人情味儿什么的。
  像我这种性格,不说话,被说成是高冷,说话的话,又被说成是毒舌男。真的很难理解,人类怎么就那么复杂呢?与其那样,还不如跟死人相处,他们不会说话,不会挑你的错处,更不会对你感到不满。我们给他们最后的礼物,就是将他们打扮得像正常人一样,带着祥和离开这个世界。”
  凌小骨听完这段话,对他是肃然起敬,原来他刚刚并不是故意冷言冷语,只是在直接地表达自己的主观感受。他应该才是最单纯的人吧,喜欢就是喜欢,不会假装说什么“还能接受”;不喜欢就说不喜欢,没有什么模棱两可的“还可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人与人交往,开始戴上面具,总是言不由衷。为了达到目的,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为了完成一个目标,可以毫不犹豫地牺牲朋友。哎,她不也是这样吗?明明不喜欢萧沐阳,却因为家族联姻,为了家人,在心里极力说服自己,他有多么的好,多么的温柔。反正都是过一辈子,与其苦苦等待那惊艳岁月的人出现,不如赶早选择那个可以温柔岁月的人过一生。
  她对萧沐阳的感情,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感激多一些,所以他死去的时候,她才会更加愧疚。一直以来都是他在照顾她,而她还未来得及变成他的妻子,他就已经离去了。
  也就是因为心里的愧疚,她再次做出了言不由衷的选择,欺骗了自己的心。她认识萧恒杰的时候,他还不叫萧恒杰,只是她们家司机的儿子,叫杜恒杰。两人从几岁的时候就认识了,她一直把他当作是大哥哥,从未想过有一天会变成他的新娘子。
  萧沐阳死后,在她最低沉的时候,萧恒杰仍不离不弃地守在身边,那时候她在想,既然一直等待的人不出现,既定的未婚夫也离他而去,不如就和萧恒杰在一起吧。与其找一个素不相识的男人结婚,不如跟从小一起长大知根知底的人过一生。就算没有相爱的砰然心动,也会有平淡的细水长流。最主要的是萧恒杰是萧沐阳的弟弟,倘若嫁给了他,也算是对萧家的补偿吧。
  可就在她刚刚下定决心,想要就此过一生的时候,眼前的男人却突然出现了。看着上官燕绥的眼睛,她会砰然心动,明明是一张冷寒带着冰霜的脸,几乎没有丝毫温情可言,性格还有些孤僻,更不擅言谈,为什么却独独对他刮目相看呢?
  凌小骨觉得自己自从遇见了上官燕绥,整个人就好像病了一样,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为什么会对他生出那种如附骨之疽一般的熟悉感?感觉不仅仅只是一面之缘那么简单。她心里这样想着,也就随口问了出来,“上官先生,我们以前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上官燕绥那墨玉般的眸子直直看着她,里面波澜不惊,好似一汪深潭望不见底,过了许久,才幽幽说了一句,“也许吧,只不过那时不认识,又或者擦肩而过,没有记住而已。”
  额,这话说的,跟没说有什么区别!算了他这种性格,还是不要跟他计较比较好,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给家里打个电话啊,估计爸妈和哥哥,额,还有萧恒杰都急疯了吧。凌小骨的反射弧终于传导到了神经末梢,想起了这件十万火急的事。
  凌小骨看着上官燕绥,轻声问道:“上官先生,能不能把你的手机借我一用,我想给家里打个电话。当时从车上下来,根本就没来得及拿手机,家人肯定都在急着找我呢。”
  上官燕绥凝眸看了她一眼,从口袋里翻出一个黑色的手机,解锁之后递给了她,似乎想到什么又说道:“你的伤现在还不宜动来动去,明天一早我会送你回去的,晚上就暂且在我家住一晚吧。”
  在这里住一晚?这样不好吧?凌小骨心里有些挣扎,但她现在受了伤,倘若让家人看到,定会伤心难过,不如像他说的,先养一晚,明天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不会被发现吧。而且她确实需要自己单独待上一晚,她至今不知该如何面对家人,又该如何面对萧恒杰。
  电话接通后,她小声地把自己的情况说了一下,为了不让家人担心,只谎称是在一个女性朋友家里住一晚,说明天一早就回去,自然也没有提受伤的事。对方不知说了什么,她只一直摇头,说是需要时间好好静一静,最后又让对方帮她跟萧恒杰说一声,才挂了电话。
  凌小骨这边刚把电话挂了,上官燕绥那寒冰做的脸就伸了过去,声音好似冬天的风,裹挟着呼呼作响,“我是你的女性朋友?果然人类就是这样,喜欢说谎,张口就来。”
  凌小骨被他突然一吓,小手一抖,手机就滑了下去,掉在了被子上。她的脸皮红得像刚刚煮熟的虾,白里透红,看着他支支吾吾,“我,我,我也是逼不得已,那你让我怎么跟爸妈解释?说我在一个刚刚认识的男人家里?他们肯定立刻马上杀过来!看到我身上的伤,肯定又会难过了,本来逃婚已经让他们乱成一团了,难道还要再让他们操心吗?有时候逼不得已,说个善意的谎言,应该是无伤大雅的吧?”
  上官燕绥深深看了她一眼,眼眸依旧暗沉一片,完全看不出他在想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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