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运气。”但是小女孩坚持自己的看法:“看看水鹿,他不就是因为运气才打到那一头猎物的吗?”
水鹿的名声传遍周围部落,不同于虎牙剑走偏锋的勇敢,水鹿是实打实的打回了一头成年的水鹿,所以来到石洞部落后格外的受尊敬。
水鹿个头极大,壮实的如同小牛犊,而且头上的角大而尖锐,在它们发情的时候,两只公鹿会用头上的大角进行搏斗,胜者才拥有资格和母鹿交配,而如果被这样的鹿角用力一顶,就算是成年人也会被顶出去好几米远,再用鹿角一踏,能当场出人命。
所以这种危险的素食动物,历来都需要整个部落的男人一起狩猎。
而当水鹿拖拉拽着那个体重不输于自己的猎物走出树林的时候,轰动了整个大河集会。
“能带回猎物的男人受人尊敬,但是最勇敢的男人才会成为部落的首领。”虎牙可不认为自己会输:“水鹿打猎很好,可是在小河部落里,能够作为部落首领的,还是最勇敢的豹爪。”
豹爪,听名字就知道了,他也是在这样的大河集会狩猎上,遇到了一只黄豹,在一番激斗之后,他成功的留下了豹子的爪子,并以此为名。
虎牙的说法并没有错,水鹿和豹爪是同母异父的亲兄弟,在水鹿打到一只大猎物后,不少人都猜测小河部落的下一任首领将会是他,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居然会离开小河部落,作为火石的伴侣“嫁”到石洞部落来,而豹爪,也成功的成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和弟弟的感情却江河日下,几乎当成了仇人。
“那个,楼主啊,你有没有觉得他们遇到的野兽有点多?按照比例来算,他们狩猎的时间都是一天,怎么遇到的不是豹子就是老虎?”宫斗论坛里,一个玩家小心翼翼的问道。
一言激起千石浪。
“对啊,我也觉得奇怪,平常狩猎的时候,男人们也是隔个好几天才能看见一次狼,怎么到了这个大河集会,猛兽都是成堆的出现?上面不是说了,每年都有好几个部落的人,因为遇到猛兽就gameover了。”
“没什么不可能啊,你们看,大河集会的狩猎本来就是放在猎物最多的地方,猎物多,猛兽不也就多了嘛。”也有人持不同意见。
“是啊是啊,孩子们去的本来就是最危险的地方狩猎嘛,听说那个地方平常大河部落自己都不怎么去的,就是因为野兽太多,老有伤亡。”有人附和道:“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这些野蛮部落的男孩都有成年礼,不是去杀一只狮子就是去带回来敌人的头颅,现在这种这是去有危险的地方打猎,已经够好的了。”
“楼上的都错了,最重要的一点不是猛兽太多,你们有没有注意到,从虎牙到豹爪,几乎都是每个部落最勇敢最能干的那个男人,会遇到最厉害的野兽。而他们能够扬名,都是因为他们本来认为必死无疑,但是却成功脱身。我就奇了怪了,难道狮子老虎也有定位系统,专门在那些最强的男人面前出现?”
“你刚才说,所有部落最厉害的男人,都会遇到长牙虎那个级别的猛兽?”罗琦问道。
“几率很大。不过有一个部落例外,他们部落里的勇士从来都是带回满满的猎物,而很少遇到虎豹的危险。”
“哪个部落?”
“大河。”
第一百三十章 老人
大河部落的火光已经熄灭,大多数族人已经窝在山洞或者土坑里面进入了梦乡。
大河部落居住的山谷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但是用来居住的山洞却很是尴尬,只有部落里面有身份有能力才能够获得在山洞之中睡觉的权力。
但是在山洞的不远处,隔着百十步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小山洞。
这处小山洞当然比不上前者的宽敞,但是舒适却远远超过了。虽然现在已经是春天了,但是小山洞中还是升起了一个火堆,暖烘烘的烤着地面。
在小山洞背风的一侧,是居住在这里的主人的床铺,用最柔软的干草厚厚的铺了三层,然后又放上了棕树的树皮,躺在上面如同回到了母亲的怀抱,温暖而踏实,最奢侈的是,床铺上还有一整只狼剥下来的黑色狼皮,睡觉的时候可以盖着取暖。
大河部落的富足胜过了周围部落,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有一件兽皮衣服,哪怕是脏乱破败不堪,好歹也是兽皮,比那些经常用树叶和干草来遮蔽身体的部落要强得多了。而这个床榻上的狼皮,仅仅从毛发上判断,也能看得出属于一匹健壮而且强大的公狼,剥下来的狼皮很大,足够盖住一个人的身躯,而且狼毛油光水滑,看得出这头狼在生前的营养一定很好。
这样的狼皮,如果在周围部落里,那么肯定是部落首领的衣服,就算在大河部落,同样品质的兽皮也没有几件。但是在这个小山洞里,这样珍贵美丽的狼皮,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扔在睡觉的草甸上,只能作为主人的盖被使用。
但是和主人身上穿着的那一件兽皮相比,这样的狼皮也算不得什么了。
那是用硬蹄鹿未出生的小鹿皮做成的兽皮衣服,一般来说,还没有出生的小鹿就算将兽皮剥下来,勉强能够包裹住手臂,而眼前的这件兽皮衣服,却异常宽大,甚至盖住了主人的脚面。
硬蹄鹿的毛色是黑色的,但是还在母亲肚子里的小鹿,毛色却是珍惜难得的银白色,剥下来的小鹿皮轻薄柔软,上面还有一粒粒如同种子一样的小毛球,看上去如同流淌的月光一样美丽。
象耳偷偷的抬起了头打量面前的老人,同时也是这座小山洞唯一的主人。
是的,老人。
任何人看见大河部落真正的首领,都会诧异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老的人。
他的肌肤上满是皱纹,就像是那些干裂枯燥的树皮;头顶的头发已经稀疏,而参差的胡须却雪白如同雪花;他的身体萎缩干瘪,让人分不清这是一个人还是一只黑色的猴子。
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很老很老而且已经失去了力气的老人。
在不同的部落里,男性老人拥有不同的待遇:有些部落会将已经无用的他们驱逐出去,免得浪费食物;而稍微仁慈一些的部落,会继续留着那些没有伤病的老人,但是他们不得不从早到晚的干着那些枯燥而且繁重的工作。
他们年轻的时候也都是勇敢的男人,他们的力气也敢于和虎狼较量,他们也曾带着石矛为了部落几天几夜的追逐猎物,但是当他们有幸或者不幸的活到了老年,当他们已经失去了价值,那么那些年轻人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们踢开,毫不留情的将他们视为废物。
但居住在这座小山洞里的主人显然并不是任何一种。
在大河部落里,他享有无上的权威,就算是象耳,在他的面前,也乖巧如同孩童。
“都布置好了吗?”
“是,就像以前一样,都弄得好好的。”听到老人的提问,象耳连忙提起精神信心满满的回答:“那些部落的男孩到哪个地方狩猎,都要听我们的,石洞人……最近草原上的豹子狼和虎都多了,我们知道把他们放到哪些地方。”
“在你的石矛还没有杀死猎物前,不要急着高兴和欢呼。”老人缓缓说道:“不要忘了小河部落的事情。”
小河部落……的事情……
象耳当然不会忘。
为了保持大河部落的超然地位,象耳他们对周围部落一直在暗暗打压。而靠近大河部落的小河部落,更是因为彪悍的风气格外受到注意。
小河部落一直由最健壮的男人来担当首领,而大河人就将注意打到了这个上面。他们在大河集会上做了手脚,让小河部落最有希望成为首领的豹爪遇到了食人的黄豹,本希望能够用豹子除去小河部落未来的首领,但是没有想到,豹爪的运气和勇敢都超过了想象,他最终活了下来,并且因为砍下了豹子的一只爪子而名扬各个部落。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等到小河部落又出现一个能够角逐部落首领的少年的时候,他们又将目标放在了水鹿的身上。这一次,他们将这个少年引到了水鹿的栖息地上,成年的水鹿力量惊人,如果杀死了少年,那么小河部落失去了一个好猎手,如果少年能够成功杀死猎物,那么他们将会小心的扶持他,引起他和豹爪为了小河部落的首领之位而争斗。
到时候,小河部落的实力必然大大削减,而大河部落自然可以高枕无忧。
那个少年成功的杀死了猎物,并且因为而拥有了新的名字,但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竟然放弃了小河部落首领位置这样的诱惑,作为一个女孩的伴侣加入了石洞部落。
毕竟年纪大了,老人咳了两声,才继续慢慢的说道:“这一次,和以前都不一样了。强壮的长牙虎能够杀死敢于冒犯的野狼,而天上的黄腹鸟,却会将自己的蛋下在别的鸟的巢穴。”
象耳当然领会老人的意思。
这一次,他们不是要除去石洞部落某个英勇能干的男人,而是要将石洞部落所属的地盘拿下,让那些从大河部落“分流”出去的人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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