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大河部落的出身,那一身长长的鹿皮衣服,不少女孩的目光,从他第一次出现开始,就黏在了他的身上,再也移动不开。
槐叶也在紧紧的盯着这个男人,但是眼睛里蕴藏着的,显然并不是什么善意的目光。
浣三从小就生长的高大,平日里吃的食物也比叶猴兄妹两个多,所以平常欺负槐叶叶猴的时候,多半都有他的参与,叶猴为槐叶挡下的拳脚,也有不少是面前这个男人打出来的。
最最可恨的,这个浣三还有一个了不得的母亲。他的母亲叫做莎草,负责带领女人们出去采集食物,和根据每个人的劳动成果分配食物。而对着和自家儿子打架的两兄妹,莎草怎么可能公平的起来,随便的一摇头,两兄妹的晚餐就要少上一半。
此时此刻,看见“仇人”,槐叶气愤之余,更添上了几分担心:
要是浣三也想要白茅姐姐做伴侣……
虽然讨厌浣三,可是槐叶也没有办法捂住眼睛昧着良心说自家哥哥比浣三更高大能干。
不过浣三看见叶猴,更是吃惊的嘴巴都长大了:“叶猴?你来干什么?”
他看见了叶猴手里抱着的那个兽皮包裹,忍不住笑了:“你也想和白茅结成伴侣?就你?”
可是下一刻,叶猴的话却让他的笑容凝固在脸上:“是象耳让我来的,他说白茅是一个好女孩,很适合我。”
浣三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错。
怎么可能呢?
昨天的大河集会上,白茅大放异彩,漂亮的如同天空中悬挂着的月亮,不知道让多少男孩的睡梦中都添上了一张俏丽的面庞。浣三也未能免俗,他都已经和母亲说了,一定要和白茅结成伴侣。
但是一向答应他各种各样要求的母亲,这一次,却用格外严厉的语气告诫了他,让他重新选择姑娘作为伴侣。
“不要打那个女孩的主意。”浣三记得母亲用一种很难描述的语气,带着满满的疲惫这样说道。
更令浣三惊讶的是,部落里其余参加大河集会的男孩,一个个也都接到了类似的嘱咐或者说劝告,让他们离开白茅的身边,寻求别的伴侣。
可是现在,叶猴,这个大河部落里最瘦弱最无能的人说,象耳要让他成为白茅的伴侣?
呸!怎么可能?!
浣三立刻就想到,这一定是叶猴和自己一样,偷偷跑过来亲近白茅的!对,一定是这样!
哼!这个可恶的骗子!就算你再怎么撒谎,白茅也不会喜欢像猴子一样可怜可悲的男人!她未来的伴侣,只能是我!
浣三带着骄傲的神色看了叶猴一眼,并没有将这个“情敌”放在眼里。
————
没有人退缩。只有最勇敢的男人才敢朝着长牙虎举起石矛,同样,敢朝最美丽的女孩求爱的少年,也是每一个部落里最出色的那一批。
一个脸上画着蓝色图案的少年走了过来,他的手上捧着的东西很快吸引去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个来自于蓝纹部落的少年同样长得高大如同成年男性,但是却出奇的害羞,红着脸结结巴巴的说:“白、白茅,这个送、送给你……”
在他的手掌心里,是一块折叠的整整齐齐的兽皮,毛色是极其细腻的银灰色,在阳光下,细小的毛发甚至折射出类似于珍珠的银白光芒。
“这是什么兽皮?”
“我从来没见过这种颜色的野兽!”
这块新奇的兽皮,很快就引起了周围少年们的讨论,但是他们仔细的回忆,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是什么兽皮。
“哈,这是硬蹄鹿的鹿皮。”还是浣三认了出来。
“硬蹄鹿的鹿皮是黑灰色的。”有人反驳。
“这是小鹿的皮,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被从母鹿的肚子里挖出来,就是这么柔软漂亮的颜色。”浣三当然不会错过这样表现自己和打击对手的机会。
事实上,要不是浣三曾经见识过更大的一块小硬蹄鹿兽皮,那么他很可能和这些人一样认不出来。因为是还没有出生的小鹿,所以蓝纹部落少年手里的这块兽皮不大,只有成人的肚皮大小,但是浣三曾经见到的那件鹿皮衣服,却一直垂挂到了脚背上,不知道耗费了多少兽皮,捕杀了多少怀有身孕的母鹿。
“这块兽皮虽然好看,但是这么小,怎么做衣服?还不如看看我的。”有人挤了出来,大大咧咧的将自己的礼物拿了出来。
周围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这个头上插满了蓝色羽毛的少年,手里提着的,赫然是一根足足有小臂长短的羊后腿。
可以看出这是好几天前打到的猎物,羊腿肉已经呈现出暗红色,不是那么新鲜了,万幸的是储存的好,上面并没有出现可憎的虫子。
因为不能在这里打猎,所以各个部落的食物都存在匮乏的情况,这个时候拿出来这么一大块肉……
周围响起的口水吞咽声也是此起彼伏。
“只有自己打猎到的肉,才能作为礼物。”一个脖子上挂着贝壳项链的少年唱起了高调,很快就引起了周围少年的一致赞同,他也拿出了自己的诚意:“这是我亲手打磨的骨珠项链,只有它才能配得上你的美丽。”
那是一串用动物的骨头细心磨制的骨珠,每一个珠子都大小相同,颜色细腻洁白,中间最大的几个珠子上面,还用了植物的汁液和红色的石头粉末染成了各种颜色,看上去委实非常好看。
“我的我的。”
“看看我的吧。”
“白茅,这是我送的,你一定要收下。”
……
剩下的少年也都不甘示弱,纷纷将自己的礼物拿了出来。
能做成最好石器的坚硬黑色石头;
用最好看的贝壳串出来的项链;
虽然没有小鹿皮那么漂亮但足够大的黑羊皮。
……
轮到浣三了,他手里的兽皮包裹早就引起了周围人的好奇,此刻在众人的注视下,他带着微微的傲气,缓缓的将兽皮打开。
“哇!”一片参差不齐但是同样震撼的惊叹声。喵呜,最近在看《魔卡少女樱》,然后发现我童年的时候真的是太单纯了2333
各位看官,你们可不可以投喂几个五星好评呢づ ̄3 ̄づ
第一百二十二章 刀
一个洁白的动物头骨。
头骨并不完整,后脑盖上缺了一块,而且下颌部分完全的消失了,看上去和普通的头骨并没有什么两样。
既不能磨成骨针,也不能做成骨刀,连用来做成装饰的骨珠也无法磨制,在别的部落里,这种残缺的头盖骨,早就被当做无用的垃圾给扔了出去。
但是眼下,周围部落的少年们,却齐齐的发出了羡慕的惊叹声。
“这是雷兽的头盖骨!”
“我、我没有看错吧?”
“怎么可能!”
“这、这也太……”
这种能够吹出响亮声音的动物的头骨,早就被各个部落的好奇少年们围观过了,大河部落为了展现自己不来的强大,并不介意他们的围观,还会告诉他们,什么样的头盖骨才属于一只真正的雷兽。
眼前他们所见的,就是一个标准的雷兽骨:
前窄后宽,头骨的后面有狭长的洞口,从这里用力吹气,就能让头骨发出响亮的声音,最重要的一点,雷兽的鼻骨和牙齿中间的位置上,存在着一个硬硬但是圆圆的凸起,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雷兽虽然是素食动物,但是身体高大如牛象,又是群居动物,连长牙虎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又远在大草原的极南之处,所以周围部落的人连见都很少见到这些动物,又怎么谈得上猎杀呢?
大河部落有这种动物的头盖骨,并且拿来作为提醒各个部落的号角,已经让各部落心生敬畏。而浣三拿出一个雷兽的头盖骨送出去,让他们何止震撼,简直要惊悚了!
虽然浣三手里的这个雷兽头骨更大一些,而且也多有残缺,但那也是一个雷兽的头骨啊!
有聪明的人,已经想到了拥有这个头骨的种种好处:
吹响头骨的声音可以震慑野兽,在茫茫森林里通知族人,不知道比用嘴巴呼喊要好多少。
就算没有多少用处,这样珍贵的头骨本身也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比那些羽毛和骨珠要高到哪里去了。
在惊呼之后就是一片寂静,正是因为清楚雷兽头骨的价值,所以在场的人都很清楚:
他们输了!
毫无疑问,就像是一头长牙虎定然胜过一匹饿狼,就像是红色的野果总是比青色的野果甘甜,就像是太阳的光芒胜过了月亮和星星的总和。
浣三的胜利简直是一定的了。
一个少年失望的收回了视线,却在看到叶猴的那一瞬间又亮了起来:“你还没有给我们看看你的礼物呢?”
那些失望的部落少年也都纷纷的露出了希冀的神色来:
对啊对啊!大河部落那么强大,那么只有同样来自大河部落的人才能胜过他了!
“哈哈!他?”浣三仿佛听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哈哈大笑:“他能有什么?”
近乎轻蔑的看了叶猴一眼,浣三说道:“一个连打猎都不会的男人,还好意思做白茅的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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