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你主人觉得蜀王是有缘人,我记得你前主人是个道士?道法很高么?”江承紫问。
云歌“呔”了一声,说::“本来嘛,我不该说我前主人的坏话。但是,他也就是个普通的道士,穷困潦倒,平时帮人算个命,驱个鬼赚点小钱。我还帮着去骗过钱呢。什么鬼啊,神啊,我主人根本看不见。”
江承紫很是震惊,她以前听李恪说云歌的前主人是个道人,把鹦鹉送给他的时候,鹦鹉就能流利地讲话了。不曾想,根本不是道人本事高,是人家云歌天赋异禀。
“再说,我那前主人能看得出有缘人个屁啊?他就是看蜀王这小娃长得特别好看,穿得也好,我丢过去肯定吃穿不愁。”云歌忧伤地说。
“好吧,看脸,看衣着......”江承紫顿时无语。无端地以前看过的一个笑话,说小蝌蚪找妈妈,在路旁看到一只开着法拉利的青蛙,一下子就蹦出去抱住大腿就动静地喊“妈妈,妈妈”。
“可不是?我那前主人,还好色。”云歌不屑地说。
“打住,别说你前主人了,没人爱听。”苍炎不悦地说。
“行了,你们问起,我才说的。”云歌继续吃葡萄,顺爪还给了一个给白凤。
白凤摇摇翅膀,表示不吃,继续说:“我长姐前几天见着云歌了,说在我没有生之前,昆仑还有那种鹦哥的,但后来最后几只也死了。估计云歌是被留在外面的鸟蛋。”
“也对,可能不是普通的品种,要不然怎么能活这么久。”江承紫点头,所以又将问题绕回去,问,“那么,白凤,我呢?”
白凤摇摇头,说:“我长姐也说不清,她说我的能力与体质根本不可能在短短时间里达到分性别的境界,可是你走的时候,我顿时就提升了。她说,人类虽寿命短暂,却有着无穷的智慧与坚韧不拔的性格,有着不可想象的力量。而且,所谓我们以前的主人神,只不过是能力比现在的人高一些,寿命比现在的人长一些而已。据闻外祖母讲,神隐时代的来临,很多主人得了瘟疫。那一场浩劫之后,幸存者的寿命短了很多,能力没以前高了,但他们去了从前的人看不起的地方生活,那些地方瘟疫横行,旱涝战乱。总之,不再是从前的乐土。”
“这说的是现在的人们?看不起的地方,就是人间?”云歌听得认真,连忙插话。
“恐怕是。外祖母不知活了多少年,神志不清的样子。”白凤说。
“哦。我也懒得过问,我现在日子过得惬意。有吃有喝,有好的主人。”云歌拍拍翅膀,像是一个人摊开了双手。
江承紫却久久没有说话,她似乎窥伺出了万年前的秘密,又似乎始终隔着一层纱。而白凤停了一会儿,继续说:“我长姐的意思是说,毕竟现在的人类,其实是我们那部分得了瘟疫的主人族人的幸存者,虽然经过许多代的繁衍,那血脉里的神奇能力已被反复冲刷殆尽,但总是有那么些特殊者存在。”
“我就可能是那特殊者?”江承紫问。
白凤点点头,说:“你降生的时候,五彩鸾鸟绕梁三匝,投下五色石。那鸾鸟就是昆仑的,正在睡觉,忽然爬起来,说感应到主人的血脉涌动,衔起五色石就飞了,等它回来筋疲力竭,没多久就涅槃了。”
“涅槃,是变成更厉害的凤凰吧?”云歌插嘴。
“是,但也忘记了从前啊。”白凤回答。
一旁的苍炎一听,紧张起来,问:“那你涅槃之后,岂不是要将我们都忘完了?”
“这,不知。”白凤很惆怅地回答。
“呔,你又不会有它活得那么久,你以为你能看到它涅槃?”云歌鄙视苍炎。
苍炎一听,落寞地说:“也是,一只老鹰是活不过凤凰的。”
白凤嘴笨,不知说什么安慰的话,倒是一旁的云歌嗤笑,道:“我才不管这些呢。今朝有酒今朝醉。”说完这句,又转头问江承紫,“这句是这么说的吧?”
“嗯。”江承紫点头回答。
云歌继续得瑟:“苍炎啊,不是我说你,你不要不知足啊。我们吃好喝好,还比别的鸟都有更多的奇遇。你能遇见几个跟你说话的人类,还听得懂你说话的?”
苍炎扫了江承紫一眼,说:“就她。”
“是啊,遇见阿芝,我们就已经比别的鸟类幸运一万倍,还想别的吗?”云歌说着,拍了拍肚子,说,“”我闻到烤肉来了,白凤你躲一下。”
照例是白凤躲起来,那群丫鬟将烤肉,一些切好的水果,以及一些干果种子端到案几上。江承紫挥退丫鬟们,三只鸟就毫不客气地吃起来。
待它们吃饱喝足后,江承紫看着白凤问:“那么,你来帮我,有什么交换条件吗?”
白凤一惊,连连摇头,说:“不,没有别条件。阿芝是我的朋友,我,我心甘情愿帮你的。”
苍炎也觉得自己刚才说过确实过分且生硬,便说:“并不是交换条件,只是白凤的长姐说,可能你的血对白凤到时候飞上高山之巅有帮助,只是想试试。”
“如果我拒绝帮你们?你们现在就走?对吧?”江承紫继续问。
“不,不会的。”白凤连忙说。
江承紫略一笑,说:“届时,再说,我或者还想看看要不要上昆仑一趟。等这次任务后,你问问你长姐,我能否去昆仑。”
“好。”白凤松了一口气。
恰好锦云回来,江承紫说这杨府不怎么好安顿这三只鸟,让锦云带给李南,让他好好照顾,但不可让旁人瞧见白凤。
锦云得了命令,这番带着三只鸟又跑了一趟。平时,李恪的这些暗卫在住城郊的别业,那别业是杨淑妃的。后来,送给了李恪。在那里做管家的人,正是李南。那别业很大,林木众多,三只鸟藏在那边,再妥帖不过了。
江承紫送走三只鸟,兀自发呆,觉得这身世莫名诡异。不过,她不是什么追求长生不老的人,也对成神成仙没啥兴趣。她只想跟在乎的人活在当下。便旋即释然,按照既定目标去生活就是,至于生活最终会成什么样子,她并不想去窥伺未来。
活在当下,并为活得更好而努力!这就是江承紫对待一切的态度。
第七百四十四章 夜行
江承紫想到此处,心境豁然开朗,整个人无比平静。她很喜欢这种状况,这是她每次执行大型任务之前,努力调整到的状态。
她喝了一杯茶,准备睡下,却又想起在甘露殿那里见到的长孙无忌,那时的长孙无忌像是一个落寞的佝偻老者。
也不知现在醒了么?江承紫看了看窗外的天,天倒是晴朗,但没有月亮,只有漫天的繁星。于是,夜色茫茫。
要不,去国舅府看看?
当然,江承紫所谓的看看,当然不是正当拜访。她决心探一探国舅府。
于是,她换上夜行衣,轻车熟路,来到国舅府。
整个国舅府灯火通明,小厮婆子没人敢睡去,都默默地在各自的岗位上待命。江承紫不好去前院,前院太多人,没法隐藏。于是,她依旧隐藏在祠堂那边的一棵树上,但祠堂里面却没有跪着长孙冲。只有几个洒扫的丫鬟,在祠堂门口拭擦祠堂的柱子。其中有个黄衣丫鬟很担忧地说:“也不知老爷什么时候能醒?大公子什么时候能被放回来。”
“都是那贱人。”另一个青衣丫鬟恨恨地说,“也不看什么身份,想要入尚书府,如今算是毁了大公子。”
“是啊,现在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这贱人就是生了不该有的心思。她抱的那个贱种,也不知是不是大公子的。照我说,就旁人指示来讹诈咱们大公子的。”黄衣丫鬟的语气也越发恶劣了。
“若是老爷有个三长两短,不用老爷动手,我们定然也要撕了这贱人。”青衣丫鬟说,戾气横生。
江承紫听不下去这种女人为难女人的论调,也不准备去拯救这些丫鬟,或者纠正人家的三观。她便轻轻一跃,利用自己的速度,在国舅府里走了一圈。
那长孙冲的外室与孩子并没有在国舅府,看样子是被张司直带走了。张嘉办事,也算是滴水不漏。江承紫于是放心了,便收拾了一个很小的丫鬟,换了衣衫,去了前院。
前院里,长孙夫人带了人守在长孙无忌的房间外,有个老头很是威严地守着。
“徐伯,老爷怎么样了?”长孙夫人拿着一串佛珠不断地祈求,一脸的担忧。
“是啊,我父亲怎么样了?”长孙无忌的几个孩子也一并问。
“你们不要喧哗,王先生和刘先生在施针。”徐伯面无表情地说。
“那,那情况怎么样?”长孙夫人放低了声音。
“夫人,你回去歇着吧,如今老爷病了,你得掌控大局。”徐伯安慰。
长孙夫人抬袖就要哭,徐伯伸手晃了晃,意思是示意不要在这里哭。长孙夫人默默地退走,一边走,一边抹眼泪。
整个长孙府众多人未眠,却悄无声息,整个府邸的人都等待着属于他们的命运。若是长孙无忌就此倒下,长孙冲如今前程也断送了,这偌大的长孙大房怕就此败亡了。长孙无忌别的孩子都是平庸之辈,长孙濬如今在北地,诀别书都送回来,看样子是凶多吉少。而长孙濬在书信里推荐的则是长孙无忌的幼子,如今才五岁多,纵使天才,也不至于能撑起整个长孙大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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