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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 (羽小飞)


  这态度颇为无理,林可却不在意。她冲着李飞飒然一笑,从腰上解下一把刀来递过去,开口说道:“你是条好汉子,我若没有穿软甲,决计打不过你。好刀佩英雄,你若不嫌弃,我就将这把跟随我多日的刀送给你。”
  李飞一愣,接过刀来,从刀鞘中拔出一段,便觉刀光如雪般耀人。他是个耿直的粗汉,别人敬他一尺,他便愿意还人一丈。回想起自己的态度,他不觉有些赧然,当下便道:“果然是好刀。蒙柯公子看重,我没别的本事,愿意鞍前马后,替公子效犬马之劳,从此就是公子的人了!”
  这身高九尺的壮汉星星眼的望过来,杀伤力十足。林可干咳一声,方才接着说道:“你不要叫我柯公子了,不知唐国跟你说过没有,其实我就是林可,你日后叫我林哥便是。”
  “这……”李飞吃了一惊:“柯公……林哥为何隐瞒身份,报名当一个普通的小兵?”
  “我自有道理。”林可笑了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却道:“离天黑还早,我想去城外看一看,你且陪我去一趟吧。”
  城外只有荒山野地,如今又不是赏景的好时候,若是无事,没有谁会特意出城“看一看”。
  在李飞看来,林可行事越发捉摸不定。不过林可是主,他不好多说什么,只好点头应了。
  林可牵来两匹马,二人出了城门后一路疾驰,等到了一处高地才停下脚步。
  风声飒飒,林可拨转马头,远远望向天水城池。平原之上,古城雄伟依旧,再见时她却已不复当日心境。
  孟昶青曾道:天水有虎踞龙盘之象,钟山毓秀之美,乃是大楚极为重要的经济腹地,可惜山防为低矮丘陵,水防则防线过长,若有强敌来攻,只凭坚城恐怕难以防守。大楚对漕运依赖过深,一旦天水覆灭,交通体系随之崩溃,只怕大势一去,顷刻间便是灭国之祸。因此改漕归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这相当于让大楚多了一条大动脉,哪怕战事不利一时失血,也可以依靠海运勉强缓过来。
  这些天来,林可读了不少兵书,对古代城防也有了一些了解。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对大楚有些感情,对皇权却没有半点敬畏。所谓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大楚的漏洞,对她来说就是机会。因此离开天水之前,林可便特意出城,举目观察城外的地势,思考若是自己,将要如何做才能攻下这座防守严密的雄城。
  她看了一会,便举起马鞭,遥遥指着天水道:“此地一马平川,全赖山南淮县一带层层防御体系保护。若是长池失守,天水危矣。且城中守军不过三千,平民却有几万之众,一旦城池被围,人人自危,若是守将乱了阵脚弹压不住,城内定然生乱,恐怕天水难逃覆灭的下场。”
  林可神色淡淡,言语间却自有一股令人信服的昂扬之气。李飞在她身侧,见她气度不类常人,分析大势又头头是道,心中已有六分臣服,不由说道:“我大楚有林哥这等英豪,北齐鞑子打不到天水来。”
  “五年。”
  林可却转头看向他,肃然说道:“五年之内,大楚与北齐之间必有一战。到那时,便是我云阳战兵保家卫国、扬名立万之时。”
  说完,她从怀中掏出一张纸来。李飞定睛看去,发现那正是自己的卖身契,一愣之下正想说什么,便听到嘶拉一声,林可竟将文书撕成了碎片。
  “林某身边,只留兄弟,不留奴仆。”林可道:“大丈夫不能九鼎食,那便九鼎烹。李飞,你若不愿大可就此离去,你若愿意随我左右,那便跟我一同去云阳,随我一道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

☆、第56章 美貌

  林可撕掉卖身契震慑人心,随即先是展示实力,后是展现远景,等到回城路上,李飞已对林可五体投地,乃至有了效死之心。
  但这对林可来说,只是开始。两日转瞬即过,三百丁壮招收齐了,林可叫密卫十一代她行使职务,自己却跟李飞一起混在兵士之中,穿着粗布麻衣,随身只带一柄短刀,看上去与普通纤夫无异。
  这些人的家眷财物都已先行随船运往云阳,林可有心锻炼这支新军,因而事先下令,叫所有人步行前往云阳,全当一次远程拉练。
  “林可”的名字在军中暂时没有多少威信,路途遥远,众人私下里不由抱怨连连。
  “唉,坐船不行吗?”三子把绑腿一圈圈解下来,揉了揉长满老茧的脚丫子,不满地说道:“这姓林的小子就是花巧多,他娘的走个路还要列队,什么左右前后的,反正老子是分不清,也不想分!”
  “一盘散沙顶什么用,练队列是为了能把大家的力量拧成一股,自然是有好处的。”
  林可在旁笑骂道:“三子,你自个笨还说别人,今天又出了多少错?凭白丢了我这队率的脸面!明天我盯着你,你可不许再扯咱们一队的后腿了。”
  她化名“柯林”混在队中,因为在陶然居出过风头,身手好又识得字,被选进一队成了个小官。他们这三百人被分成七个小队,其余小队均是五十人左右,唯有一队只有十余人,皆为军中精英,将来用以充当林可的亲卫,队中不设什长,只有她一个队率。
  李飞将林可一拳打翻他的事迹反复宣传,因此林可年纪虽小,其他人对她却都挺服气。
  三子被她骂了一句,不仅不恼,反而凑上来高兴道:“我就知道林哥不会看着我挨罚不管的,你可得好好教教我,这些东西,我是真有些弄不懂。”
  “吃饭时拿碗的是左手,拿筷子的是右手。”林可耐心地说道:“再不行,你就在手上做个记号,久了自然便记熟了。”
  荒郊野岭,三百多人也不可能投店居住,只能扎营过夜。不轮守的士兵三三两两的围坐在篝火旁,时间尚早也不忙着睡觉,便都过来听林可说话,不时提问几句。
  林可不厌其烦地又讲了些列队的诀窍,有人叹道:“不愧是林哥,就是厉害,什么都能讲出个道道来。”
  “那是,林哥可是念过书的,秀才公呢。”另外一个人满脸崇敬地说道:“哪是你小子能比的!”
  林可压根没参加过考举,可解释过几次压根说不清,也就只好由得他们误会。她这些天来有时间便教这些士兵认字读书,或者讲一些古往今来的经典战例,人人都将她当作身怀大才的读书种子,一队自然对她死心塌地,其他队里的人也都对她敬仰有加。
  一问一答间废了许多时间。过了大概半个多时辰,该问的差不多都问完了,于是有人嚷嚷道:“林哥,林哥,你再给俺们将一段三国演义吧!”
  这时市民文化已经有了一定的发展,街头小巷不乏说书人,三国演义也已经有了雏形,但论精彩程度,如何能跟现代情节完善的全本三国相比?何况林可小说看了不少,对怎么放扣子、留悬念自有心得,一段火烧赤壁讲得是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叫人意犹未尽,对吴蜀政权结局如何当真是牵肠挂肚。
  林可也不矫情,当下又讲了诸葛亮空城计退司马懿,旁人听得如痴如醉,她却是一边讲,一边开始分心盘算云阳那边经营得如何了。
  她正想着,便听得周围有人问道:“林哥,三国之内,你最喜欢哪个人物?”
  这些人刚刚已经讨论过一次了,林可方才没注意到,这时闻言也没有多想,脱口而出道:“自然是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卧龙先生委实令人敬佩。”
  说完众人却全都面色古怪。
  林可疑惑道:“怎么了?”
  有人戳了三子一下。三子左右看看,挠了挠后脑勺说道:“这个……嘿嘿,咱们都喜欢大小乔……”
  李飞在一旁反驳:“谁说的,我就喜欢貂蝉。”
  林可:…………
  总有一种误入了男生宿舍卧谈会的感觉,这些日子来这帮大老爷们憋得久了,隔着夜色连眼睛都是绿油油的,林可一眼看过去,总觉得瞧见了一大窝的色狼。
  她干咳几声,正想说点什么补救一二,却听一人小声说道:“其实我觉得,谁都没有林哥来得好看。”
  此言一出,大家的视线就都集中到了林可的脸上,气氛一下就变得微妙起来。
  林可轮廓分明,眉眼中带着一股英气,若是平时,很少有人会怀疑她是女子。可凡事都怕比较,军中全是五大三粗的汉子,便凸显出林可五官精致、皮肤细腻,她才十五,本就是雌雄莫辨的年纪,橙红色的火光跳跃,映得她容貌愈发柔和,一时之间,竟当真有人起了邪念。
  见势不妙,第一队立刻就有人站了出来,怒骂道:“钟大头,你看什么看!林哥是什么人,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林可的人缘毕竟不错,钟大头不敢犯众怒,连忙低头认错道:“我没别的意思。先说林哥好看的又不是我!”
  李飞忽地一声站了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道:“你再说一句!”
  钟大头哼哼几句,不敢出声了,脸色却不大好看。
  李飞和三子几步上前,抓着他的后颈就想打人,林可却挥手止住他们的动作,不在意地笑了笑:“以前别人跟我说,在军中待上一年,老母猪都能当成美人,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算了,钟大头也没做什么。大家兄弟之间,没必要闹得这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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