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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 (羽小飞)


  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呜咽了一声,抱头蹲在地上,一眼也不敢往自己的老婆那里看。
  旁边鞑子士兵被叫得烦了,走过去将妇人踹翻在地,举手还想打。林可心中一动,快步走过去将妇人捂着嘴扯到了一边。士兵认得她是刚刚三白眼陪着过来的人,倒也没有继续为难她们,转身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了。林可松了口气,把妇人扶了起来,柔声安慰道:“别怕,桂婶子,你会活下去的,旺德也会活下去的。”
  桂婶一愣,随即像是有了主心骨一般,靠着林可的肩膀小声地哭起来。
  …………穿越之后,她好像成为了妇女之友?
  林可有些好笑地暗暗想道。
  顿了顿,她抬头看向那些仍旧惶惑不安的流民,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语气坚定地说道:“这一路咱们都互相扶持着过来了,老天爷不顾着咱们,我来顾。我林可,定会尽我所能,让大伙儿都活下来。”
  林可是这么说的,自然也是这么做的。
  北齐人给那些匠人拨了些吃的,不够吃,但至少饿不死。但其他一无所长的流民在他们眼中就是炮灰,每天只给一碗米汤,汤水清澈得像是白水,一整碗里面只有几颗黄色的小米。
  林可利用职权之便,将匠人们吃的粮食克扣些下来,匀给其他人。匠人为了自己活命,抛下亲人不管,但林可把他们的口粮扣下来给他们的父母儿女吃,他们却到底也说不出什么怨言来。而那些得了好处的流民,更是将林可当成了救命恩人,小哑巴这个外号早就没有人叫了,现在人人都管他叫“林哥”。
  林可在流民中的声望水涨船高,心里的忧虑却是一天比一天深。北齐人正在深入大楚境内,随军带着不少辎重,还有些叫不出名字的器械,看上去不是抢一把就跑的,而是打算攻城。
  若是攻城,按北齐鞑子的习惯,怕是会赶着这一拨流民上去做先锋。到时候,林可没信心能在战场上活下来。何况活下来又能怎么样,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就是被北齐人掳掠回去当奴隶。
  那些北齐人,可根本没把大楚百姓当人看。这些天已经死了不少流民了,有些是体弱饿死病死的,有些则是因为“背大车”。
  越往大楚境内走,山路就越多,附近地形较前些天已经有了变化。路不好走,装了粮食的车子有时候会陷在坑里。北齐鞑子想了个办法,碰到路实在不平整的,就叫流民躺在地上填坑,车轮直接从人身上轧过去,便是所谓“背大车”。背过大车的人,没一个能活下来的。
  这样朝不保夕的日子……
  穿越以来,林可第一次深深理解了战争的含义,对她来说,死亡正在变得如吃饭喝水一样平常。
  但她还是不想死,至少不想死在这种地方。
  “林哥。”一个满脸胡子的男人靠近她,压低声音道:“换防的规律都已经摸清楚了,吃的也已经偷偷攒了一些。这一带离咱们村子近,以前村里小伙子们经常到山里打猎。只要往林子里一钻,鞑子休想抓到咱们。”
  “好。”林可点点头:“今晚后半夜,叫小安溜出去烧了他们的草料,引起骚乱之后,祥子你就领着大伙一块往外冲,能跑出多少人,就看老天爷保佑了。”
  其实林可心里知道,这样做没多少人能活着跑出去,至少去烧粮草的小安一定会死。但他们手里的优势实在是太少了,想逃出生天,唯有豁出命去拼上一把。
  “林哥。”祥子皱眉看她:“你今晚还要给那鞑子头头看病去吗?这一拖,你来得及跑吗?”
  “没事。”林可摸出一个木桩。
  木桩一端是尖的,她寻了块合手的硬木,细细磨了许久,才得到这么一件算是趁手的兵器。
  顿了顿,林可淡淡地说道:“我有我的办法,你们不必等我。”
  祥子张了张嘴,到底没有多说些什么。
  这一方面是出于对林可能力的信任,另一方面,逃跑的时机一闪即逝,若是真的要等林可回来,那…………
  谁都不想死。
  林可理解地笑了笑,拍拍祥子的肩膀,开口道:“如果我赶不回来,乡亲们就都要靠你担起来了。放心,北齐人不会花太多时间搜寻我们的,你要好好活着,等北齐人走了,再把人都收拢起来,领着大家一起活下去。”
  祥子深深地看了林可一眼,忽然俯身郑重地一拜:“我祥子这辈子没佩服过谁,只有你,林哥,你是条响当当的真汉子!”
  林可:…………
  你才真汉子,你们全家都是真汉子!

☆、第4章 杀人

  冬日风冷露寒,天光渐亮,正是凌晨时分。
  北齐千夫长伤口疼痛,折腾了大半个晚上。等他终于睡着了,林可才从帐篷里出来。一个亲兵奉命领着林可回流民居住的地方,大晚上的领到这么个差事,心中不快得很,板着个脸,一句话也不同林可说。
  林可也不在乎。她走在亲兵身后,一面盘算着小安动手的时间,一面不动神色地观察周围的环境。
  将旗在朔风中猎猎卷动,守夜的士兵站了一晚上又累又冷,呵着白气搓手,相互抱怨这滴水成冰的鬼天气。林可想了想,上前几步,装作十分谄媚的样子扯住那亲兵的袖口,比划着轻声说道:“大哥,前些天我得着了一件东西,这好东西不是我这种平民百姓能用的,不如送给大哥。”
  语言虽然不通,但意思还是能传达到的。
  她这些天陆陆续续送了不少小恩小惠给这些人,所以那亲兵也不以为意,只斜睨了她一眼,脸色变得好看了一些。
  那天看情形还算乐观,林可就趁着晚上宿营的时候,偷偷把那串珍珠手链给取了回来。此刻她将袖口稍稍往上一卷,露出一丝半点能亮瞎眼睛的珠光宝气来,亲兵的目光立刻就粘在了那圆润晶莹的珠子上,再也挪不开了。
  这人果然是个又蠢又贪财的,不枉她这些天来花了这么多时间观察试探。
  林可立刻又把衣袖放下,指了指一处极其偏僻的地方,在亲兵耳边说道:“这里人多,不大方便。咱们到那边去。”
  财帛动人心,亲兵眼中全是那串价值连城的珠子,此时此刻哪还能分出心力想些别的,当下点了点头。到了地方,他一把攥住林可的手腕,将手链给撸了下来,急不可耐地细细把玩起来。
  这片林子里只有他们两人,林可慢慢绕到亲兵的视力的死角处,从怀里摸出了那根木桩,正要动手,却闻到了夜风中一股浓郁的铁锈味道。
  亲兵似乎也回过神来,略微皱了下眉,似乎是想说些什么。林可顿时不再犹豫,猛地扑了上去,两人滚在一起,生死相搏之间根本没什么招式战法,亲兵一口咬在林可的胳膊上,同时奋力伸手想要去拔靴筒里藏着的匕首。林可闷哼一声,举起木桩,重重地刺向对方的胸膛。
  木桩入体时有一股阻力,随后就是一空。温热的血溅到脸上,林可根本顾不上擦。她咬着牙把木桩又往里捅了一些,然后将那匕首摸了出来,抹了那亲兵的脖子。
  头一次杀人,她的脑中变得一片空白。血顺着脸颊淌下来,林可抹了把脸,木然地按照先前的计划机械性地剥下对方的战甲,套在自己的身上。戴上皮帽,林可从地上站起来,远处的喊杀声越来越响,火光将天空映得通红。
  她做到了,她真的做到了。
  流民们已经展开了行动,看似怯懦的羔羊向着狼群露出了獠牙,因为他们不想死,他们想要活下去。
  我也不想死,我也想要活下去!
  林可轻声喃喃,听着那震耳欲聋的喊杀声心中微动,再抬起头时,目光中已经没有了迷惘。她低头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往最混乱的地方跑去,沿途到处都是流民的尸体,但北齐人多少也有一些折损,一具北齐士兵的尸体旁散落着弓箭,林可捡了起来。手握武器,她在这个陌生的时代终于有了一点安全感。
  ——她确实不会治病救人。
  她不会制造玻璃肥皂。
  她不会背西游记红楼梦,吟不了诗作不了画。
  但作为一个体训生,她练射箭练了足足十多年。这乱世,她有资格活下来!
  三白眼在远处跳着脚大骂,气急败坏地将一个上前报告的士兵踹翻了个跟头。没人敢在他面前傻站着,数百士卒负弓荷箭前往追捕那群不知好歹、四散而逃的“汉狗”。无数马蹄声如闷雷般隆隆响动,震耳欲聋。借助夜色的遮蔽,林可假装去抓流民,也混进了人群,只是跟着跑了一段路之后,就毫不犹豫地拐进了山林里。
  沿途她也碰上了几波北齐士兵,但她穿着千夫长亲卫的衣服,没有谁敢来为难她。半个时辰之后,林可已经顺利摆脱了北齐军队。然而没等她松口气,左边林子里却有呼救声传来,声音隐隐还有些熟悉。
  “林寡妇?”
  林可心头一惊,躲在暗处看着那边的情形。暗淡的月色映出了林中三人的轮廓,两个北齐鞑子抓住了林寡妇,其中一个满脸淫.色,将林寡妇按倒在地,用力撕扯着她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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