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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男神,她也很绝望啊 (羽小飞)


  “对,我也是密卫。”初六松开手,无悲无喜地后退一步,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只是淡淡地说道:“记着,杀了你的人,名字叫做初六。”
  北齐发生了何事,孟昶青现在还一无所知。
  他现在正站在穆风的床前,第一次打量林可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亲生儿子”。
  “你是谁?”
  穆风警惕地看着他:“爹爹呢?丑丫头呢?”
  “我姓孟,你可以称呼我为孟叔叔。”孟昶青微笑,耐心地一一回答:“阿可去处理公务。小丫头被送去了天水,她的哑病或许有办法治好。”
  姓孟……
  穆风脑子里立刻冒出一个人来。这些天来七大姑八大嫂们早就跟他八卦过林可的风流轶事,传说穆三娘是林将军的朱砂痣、白月光,可惜穆三娘无福消受,香消玉殒之后,有个姓孟的趁虚而入,经常与林将军同进同出,宠爱将正牌夫人蔡厂主都给比了下去。
  接下来的故事版本有很多,连孟某人的身份性别也有无数种不同的说法。但孟昶青代替了穆三娘在林可心中的地位是不争的事实,幼小的穆风在第一次听到这人的名字时,就很小心眼地决定要讨厌他。
  于是他皱了下眉,冷着脸道:“我不想叫你叔叔,你走开。”
  孟昶青挑眉:“怎么,你心情不好?”
  穆风不悦地扭过头:“要你管么!”
  “一言为定。”孟昶青打蛇随棍上,笑道:“从今往后,你就归我管了。不想叫孟叔叔,就叫孟先生吧。”
  穆风:…………
  “大夫说,你好得差不多了。”孟昶青道:“六岁,也该开蒙了,好好读书,别总缠着阿可不放。我这里有本三字经,小风,背熟之前,你就不要出门了吧。”
  穆风:…………

☆、第113章 乱局

  寒凉小雨绵绵而落, 积水顺着屋檐滴落, 溅在地上发出有规律的响声。天地茫茫, 唯有廊下烧起红泥小炉,融融火光映着杯中琥珀美酒,林可撑着一把油纸伞立在园中,有些意外地看着眼前这个不速之客。
  “你在等我?”
  林可道:“太晚了,这个时候, 别人都已经睡下了。”
  “拿到一坛好酒,想着让你也尝一尝。”
  孟昶青一拢玄衣,微笑着靠在廊柱上, 随意地倒满一杯酒, 将那小巧的玉杯递给林可,笑吟吟道:“我去见过穆风了。”
  “是么。”
  林可接过酒一饮而尽,觉得身体暖和了许多, 便收起伞在他身边坐下,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地拿起了酒壶:“觉得小风怎么样?”
  “是个好学的孩子。”
  孟昶青道:“捧起三字经、千字文就放不下,听说这几日都想闷在房里看书。”
  穆风来历不明, 背后难保有什么阴谋, 孟昶青不想看到林可身边出现这样一个不确定的因素。更何况他难得回云阳一趟, 半点也不希望多出个小鬼来, 挤占自己与林可原本就少得可怜的相处时间。于是芝麻馅的孟某人顺手挖了个坑, 毫无心理障碍、义正言辞地用一大堆学习资料把苦逼的穆风给埋了起来。
  “读点书也好。”
  林可哪能想得到某人心里这些个弯弯绕绕, 闻言便点点头道:“小风更喜欢舞枪弄棒, 我正头疼呢, 没想到你竟然能说服他坐下来安安静静地看书。”
  孟昶青脸不红气不喘地回答:“我与小风投缘。”
  “这么说来……”
  林可忽然想到什么,一拍手道:“因为爆炸的事情,子期近日有些忙。但书院一直关着也不是个事,你有空给我温酒,肯定闲,正好对孩子又很有一套,要不你就代子期去给孩子们上课吧。”
  孟昶青:…………
  “每天记得上满两个时辰。”
  林可拍拍他的肩膀,语气认真地叮嘱道:“好好备课,千万不要误人子弟。”
  孟昶青:…………
  坑人者恒坑己。
  “阿可。”
  孟昶青决定换个话题混过去:“仓库爆炸之事,向秀有头绪了吗?”
  这几年因为纺纱机和织布机,向秀对器械很感兴趣,林可趁机给他灌输了点私货,什么科学的实验方法,什么标准的建立,什么对照组,什么统计学,有些东西连她自己都是一知半解,向秀却深以为然,埋头苦修起来。水风扇就是他鼓捣出来的,这牛逼的科研与发明能力,简直让林可这个正牌的穿越者感到汗颜。
  其实粉尘爆炸,林可上辈子是听说过的。但她是半瓶子水晃荡,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便把调研工作全都丢给了向秀。
  “他找了块荒地做试验。听说炸了一次,差点出事。”
  谈起此事,林可叹了口气:“子期好奇心重,钻进去就不肯出来,没弄出个结果来,谁劝都不会中途而废的。谢中士倒是吐了点东西出来,说提供这个法子的是个道士。说实在的,能想出这种办法炸纺织厂的,也算是个人才。”
  ——放在现代,至少得有初中文化程度吧。
  孟昶青饶有兴味地弯起唇角:“你想找到此人?他应该与东儒党有些关系。”
  “红阳教的苟丕我都能用。”林可笑了笑:“天书上那些化学式……你可能听不懂,就姑且听一听。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当年化学成绩烂得一塌糊涂,根本弄不出天书上所说的工业基础,三酸二碱来。听说最早的时候,□□就是道士炼丹的时候瞎鼓捣出来的,想要搞化学,靠我自己,说不定还不如靠这些专业人士。”
  事实上,古代的科学技术比今人想象得要发达,比如华佗在东汉就能创制麻沸散,但这些发明都是孤立的,没能形成一套完整的科学体系,因此后来才没有进一步发展。
  孟昶青想了想:“关键在谢中士身上。”
  “用刑不能太重,他的身体实在太弱了。”林可叹了口气:“我今天去看他了,还烧着呢。没说几句话,他一激动就昏过去了。另外,谢雁城派人来找我求情,也不知道还能瞒着大哥多久。”
  “不对。”
  孟昶青闻言皱了下眉:“谢雁城遣人来,第一个想见的不会是你。”
  林可一怔,随即反应过来:“你是说,大哥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同一时刻,北齐。
  朱漆大门顶端悬着黑底金丝楠木的匾额,上书“端王府”三个大字。府中后院,几个壮汉守在门前。屋内侍女捧着装满温水的脸盆,噤若寒蝉地站在一边。一个妇人坐在床沿上,动作轻柔地替昏迷的拓跋焘擦拭冷汗,秀美的娥眉紧紧地蹙着,一双丹凤眼中满是忧虑与心疼。
  “焘儿不会有事的。”
  一个面容严肃、鬓角花白的男子抬手,覆上她单薄的肩头安稳道:“吃了药,熬过今天晚上,这条命就算是保下来了。”
  “我的小老虎。”妇人抬手拭泪,恨恨地咬牙道:“夫君不在了,焘儿就是我的命。家公,若是抓到沈香亭的那个小贱人,可定要将她扒皮抽骨,替我儿报仇。”
  “那人应当是南楚的密卫。”拓跋克寒声道:“焘儿这一刀,我要让南楚千万条性命来填。”
  “可焘儿这样子不能担任主帅……”妇人忍不住道:“想必那小贱人也刺探到不少军情,既然如此,家公,这出兵时日能不能往后推一推,也好再多做些准备?”
  拓跋克冷冷扫了她一眼。
  那妇人立刻低下头,不敢再妄言国事。
  拓跋克才开口冷冷道:“该是焘儿的,谁也抢不走。他受伤的消息,不准传出这间屋子。赫连氏,你可记住了?”
  赫连氏唯唯诺诺地应了。
  拓跋克冷哼一声,挥挥手叫所有人都出去,走到床边不满地看了拓跋焘一眼:“女色误人,我说过多少遍?还好没被迷得神魂颠倒,不曾将自己心脉位置与常人相反的事情给说出去,否则狼兵找到的就是一具尸体。”
  拓跋焘缓缓睁开眼睛,抬手按了下胸口的伤,面无表情地望向床顶的帷帐:“祖父,尔虞我诈一辈子,太累了。”
  “大齐唯一的异姓王不是那么好当的。拓跋家的人,没有混吃等死当纨绔的命。”
  拓跋克神色冷硬:“三个月的时间,你要至少恢复到能上马的程度,我能替你保住副帅的位置。你差点死在女人的裙子下面,这是耻辱。而耻辱只有用敌人的鲜血才能洗刷。”
  小红……
  拓跋焘闭眼,随即道:“我会亲手杀了她。”
  “我记得常大夫以前曾配过一种伤药,药性极其猛烈。”再睁开眼睛时,他的眼中满是冷意:“不必三月,一个月我就能恢复。祖父,替我拿到主帅的位子。”
  初六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
  沈香亭的人化整为零,一部分转换身份留在中京,一部分通过其他路径分散到大齐各处,而他则带着于明秘密穿过楚齐边境,时隔多年,才又一次踏上了大楚的土地。
  杀拓跋焘时,初六心情受到些震动,以至于忘了补刀。走出一段路他才想起这件事来,但后有追兵不能回头,而且他下手心中有数,那一刀肯定能够送拓跋焘到阎王殿里去报到。
  先前初九的情报也指出了这一点,两相对照,可以确定北齐要对大楚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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