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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娇宠:山里汉宠妻无度 (红眼兔)



“我去租一辆马车,让他直接送我们去边境,也省得我们再跑了,你现在这样,肯定是不能自己走路或者是坐马的。”

“谢谢。”

没有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成拖后腿的了,乐乐心里有些不好意思,但是她也决定,等时筝把自己送回家之后,她一定得好好的答谢他才行。

“你已经跟我说过很多谢谢了,还是让我把你平安的送回家之后你再跟我说谢谢的事儿吧。”

时筝冲着乐乐摆摆手,然后就出去租马车了,本来这不会出什么意外的,但是这人要倒霉的时候,真的是喝口水你都得塞牙缝,他离开客栈没有多久,就遇着抢钱的了,是明目张胆的抢,而且对方还是一伙!

看着自己的钱袋落到了对方的手里,时筝怎么可能同意呢,那可是他最后的身家了,要是没有了,他就真的得跟乐乐一起去乞讨了,他一个大男人想想这事儿都有些接受无能,更不要说让乐乐去乞讨了,人家可是出身不凡呢。

时筝很勇敢的上去抢夺自己的钱袋,可惜对方人多势众,最后他不但没有抢到,而且还被对方死揍了一顿。

“你怎么了?”

乐乐在客栈里等着时筝回来出发,行李都收拾好了,结果看到时筝顶着个猪头脸回来,顿时大吃一惊。

“没怎么。”

时筝闪躲着乐乐的眼神。

“你是不是遇到那些绑匪了?”

乐乐看到时筝闪躲的模样,第一反应是他碰到了抓自己的人,可能对方认为时筝是帮助自己逃跑的人,所以对他下了死手,

“那些人呢?”

“不是,我是在街上遇到抢劫的了。”

看着乐乐眼底隐藏的一丝害怕,时筝有些不忍,告诉了她真相。

“抢劫的?”

听到时筝这么说,乐乐顿了一下,

“你……跟他们打起来了?”

一般来说,遇到抢劫犯,只要自己不反抗的话是不会受伤的,时筝伤成这样,肯定是跟对方动手了。

“对不起……”

时筝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乱,

“我,我不能送你了。”

“为什么?”

听到时筝这么说,乐乐只觉得心里一凉。

“因为我没有银子了,再也没有能力照顾你了,所以我不能再送你了,接下来的路,得靠你走了,我想要回时家村了。”

时筝有些泄气的说道,以前他的行动范围就在时家村和离时家村最近的小镇上,说实话,从小到大遇到的事情没有这几天遇到的事情多,不管是追乐乐的绑匪,还是今天遇到的抢劫犯,对于时筝来讲,这两类人,原本应该是离他的生活很远的。

当他们离他的生活很近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着他们根本就是无能为力。

这也让他对自己的能力产生了怀疑。

他觉得自己以前对自己的能力真的没有充分的认知,他一直觉得自己挺厉害来着。

但是这几天的经历,给了他非常大的打击。

他只是想要送乐乐回家而已,没有想到看起来很简单的任务,竟然让他做得这么难。

把地图塞到乐乐的怀里,时筝转身就走了。

他真的没有能力再送乐乐了。

一直目送着时筝的背影消失,乐乐都没有回过神来,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时筝早已不知道去哪里了。

他怎么能把她扔下呢?

在这异国他乡,就算是他没有银子,她有个人陪着,也比一个人要好啊。

站在街头,乐乐一时有些茫然无措,她突然发现这几天习惯了时筝的照顾,已经对他有一些依赖之情了,现在时筝离开,她竟然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了。

时筝的银子花光了,她身上也没有银子啊~

接下来她该怎么办?

身上唯一的一张银票又不能用。

如果她身上这会儿有金饰的话,倒是可以拿去当了换银子。

可惜,她平常就没有什么戴金饰的习惯,出门前更是把身上的金饰都给拿下来放在家里,现在,她算不算是自作自受了?

以后回家,不管怎么样,身上起码得戴上一个金饰!

恶狠狠的在心里发了一个誓,乐乐打起精神,开始研究起地图来,既然时筝离开了,接下来她就得靠她自己了,好在时筝说过,这里离边境已经不远了,只要过了北秦的边境,回到东晋,一切都好了。

时筝的地图她虽然看得懂,但是太简洁了,乐乐禀着路在嘴上的想法,最后寻了客栈的掌柜问路,以自己有亲人在边境为由打听去边境的路,别说,这一问,路线可比乐乐自己看地图要清楚得多。

在离开城镇前,乐乐把行李里所有的衣服当掉,只留下自己身上的一身,这是她唯一能想到换银子的办法了,时筝的衣服本来就比较旧,不怎么值钱,乐乐原本的衣服面料倒是不错,但是外套已经坏过,所以也不怎么值钱,最后她竟然只当了二十文银子出来。

总比没有好吧!

拿到二十文银子,乐乐心酸又阿Q精神的想着。

第404章 追上来了

要是时筝没有走的话,她还能分十文给他呢,这样他回家的路上,总比身无分文的要好吧。

把十文钱装好,剩下的十文钱,乐乐全部拿来买来馒头,然后就这样独自踏上了回家的路。

她不知道的是,她刚出城没有多久,就有一群人找到了她之前住的客栈,如果她能看到的话,就会发现这群人带头的就是第一次抓她时候,赶车的那个车夫——老耿!

此时的老耿,已经不再是一副憨厚模样,而是一副凶狠的样子,身上的打扮也不再是朴素,而是相当具有气势的黑衣。

通过询问掌柜的,知道了乐乐的路线,老耿立刻就带着人追了出去。

而就在老耿离开后不久,时筝去而复返,虽然他已经身无分文,但是他觉得就这样把乐乐丢下,实在不是男人行迹,所以自己又回来了,他都想好了,就算是得乞讨着去边境,他也不能让乐乐去乞讨,反正他一个男人脸皮厚,到时候他就去乞讨,他的要求也不高,一天能给乐乐讨来一个馒头,他心里就满足了。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他回到客栈,得知乐乐已经离开了。

而在他顺嘴询问掌柜的是否知道乐乐的行踪时,又意外的知道有一批看起来很凶的人在不久前询问了乐乐的行踪。

肯定是那些坏人!

这个认知让时筝非常的着急,二话不说的就往乐乐的方向追了过去。

且说乐乐一个人出城之后,没一会儿就发现整条路上只剩她一个人了,这种环境下,虽然安静,但是对于她来说,也并不是一件好事儿,所以她一边赶路,神情却是紧绷着,时刻寻找着藏身之地,当她听到隐约传来的马蹄声时,二话不说的就跑到旁边一个杂草堆里躲了起来。

“哒哒哒……”

没过多久,乐乐就看到一群骑着马的男人快速的从自己面前飞过,虽然对方的速度很快,但她却是认出了为首的老耿。

果然是来找自己的!

乐乐一边心惊,一边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因为老耿已经追上来了,所以乐乐自然是更加的小心了,一直到听不到马蹄声后,她才慢慢的从杂草堆里跑出来。

站在路上犹豫了一会儿,乐乐还是决定继续前行,老耿他们既然走这条路,很有可能是知道了她的行踪,为了追她才会故意走这条路的,当他们到前面找不到她的时候,还有可能回过头来寻找自己,但是她对路况不熟,随意的更改路线,极有可能走叉道,或者是迷路,她身上的馒头可不多,她又没有野外生存能力,与其乱跑,倒不如是堵一把了。

这样想着,乐乐在地上滚了几圈,将衣服弄脏,又在脸上弄了不少的泥巴,确定连她娘看着她都不认得她的时候,这才再次上路。

而就在她将自己弄得跟个乞丐样儿的时候,老耿觉得有些不对劲让队伍停了下来。

“老耿,停下来干什么啊?”

见他停下,老耿身后一个男人问道。

“不对劲。”

老耿摇摇头,

“那掌柜的不是说那个女人才停开没有多久吗,咱们出城的时候还问了守门的,也说她出城没有多久,而且她是走路的,咱们追了这么远,不可能追不上,我看很有可能是我们错过了。”

“啊,错过了?”

听到老耿这么说,说话的人道,

“那咱们回头去找罢。”

“那个女人要回东晋,这是必经之路,她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不可能再乱跑,唯一的可能就是咱们路过的时候,她提前的藏了起来。”

“不能吧……”

“你们别小看了她,虽然她手无寸铁,但是这个女人很狡猾的,不然也不可能在我和阿彩的手上跑掉,而且后面阿彩本来都再次抓住她了,结果又让她给跑了。”

老耿摇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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