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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谣 (美伢大人)



……

等晚上,江戈从军营回来的时候,就看到了愁眉苦脸,正在饭桌上等他的林蓁蓁。

“怎么了这是,愁眉苦脸的。”

林蓁蓁赶紧起身,伺候江戈褪去一身的铠甲。今天去军营,是必须要穿盔甲的。

林蓁蓁还算是有点见识,看出来了江戈今天穿的是锁子甲。

锁子甲这种铠甲,是将军们的第一选择。

它的好处呢,很多。第一,安全。那种东西不害怕弓箭,所以远距离的攻击不用太过于分开精力。第二,轻便。是一个个的铁环扣在一起的,比钢甲或铁甲都要轻。战袍,就我个人来说,不是将军就不用战袍了,太碍事,容易给对手留破绽。咱祖辈发明的玄甲(黑色的上半身盔甲)不错,三国时就有了,不过只在魏地普及了,蜀和吴都不是很有能力研制兵甲。

林蓁蓁在心里大赞渴自己一声知识渊博!

江戈戳戳她,道:“问你话呢,你想啥呢?傻吧你。”

林蓁蓁被骂了说不出话来,连忙组织了一下语言,将今天的事给江戈说了。

“哎哟……你都不知道今天给我愁死了。秦大将军不知道什么时候和大长公主两个人招惹到一起去了!然后两个人估计是哪里不合,今天一大早就在门口打起来了。据说是公主叫人把要去军营的秦大将军给堵了,然后就下来要揍他!”

“写给我吓得哟……我就赶紧去拉架啊……把他俩给拉开了。可是他俩好好说了没几句,大长公主那个意思是说秦大将军不务正业啥的……然后就把秦大将军给惹怒了!秦大将军气得好像发了疯,可是也不能和大长公主一般计较啊,就回房了,锁了自己一整天呢。哎……你不在,我都要头疼死了。”

说着就撒娇地扑到了江戈怀里,求安慰求抱抱。

江戈将怀中的小玩意儿往下扯了扯,私心里有些不以为然。江韶他们这些人,男女游戏玩的多了,经常因为走深不走心,或者一个人不小心走了心……

而大打出手的事儿……他在京城真是见多了……

一向没那么多时间去搞这些事情的江戈,才没变成那个样子。还是蛮洁身自好的……

不过呢。

江戈又看了看在自己怀里撒娇打滚的林蓁蓁,心里坏笑了一下。

正文 052 坏心眼子

052坏心眼子

江戈到现在还记得,自己刚追着林蓁蓁回到元木城的时候,秦晟的眼睛里,对林蓁蓁那抹不掉的爱恋。

于是他的心里渐渐有了个主意。哼,男人小心眼起来,也是很毒的!

林蓁蓁见他半天不说话,就抬起头来看他。

就见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

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

林蓁蓁下意识的就去摸了摸他的眉毛。

痴痴的道:“真好看……”

江戈看她那个花痴的小样子,低下头去,深深地吻了她一下。

这个吻看得那些和侍女面色通红。

林蓁蓁笑眯眯地亲了他一会儿。见他不说话,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对那些事情不感兴趣。只要没有人受伤,而且事情算是没有闹大,就好啦。

见他面色那么蜡黄,就知道今天一定累坏了。

江戈抱着林蓁蓁,一天的疲惫都消失了。

林蓁蓁对江戈道:“知道王爷今日要去军营,肯定又是身先士卒,吃的肯定很一般,也很累。今天蓁蓁亲自下厨,给王爷做了好些好吃的呢!”

林蓁蓁发现,江戈好像格外喜欢吃自己亲手做的饭。

为心爱的人洗手作羹汤,也是作为女孩子,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呀。

是谁来自山川湖海,却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一对情侣选择走入婚姻的殿堂,必定抱着此生最大的诚意与爱意。无论以后要面临的是琴瑟和鸣还是劳燕分飞,至少在说出“我愿意”三个字时,他们的心是如此真挚地想要和执手之人“囿于昼夜、厨房与爱”。

林蓁蓁突然想到了王建的《新嫁娘》。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这首诗歌是说一位新嫁娘巧思慧心的情态。

她第一次烧饭菜。为了把握婆婆的口味,先遣婆婆养大的小姑尝试。语虽浅白。却颇为得体,合情合理。新娘的机灵聪敏,心计巧思,跃然纸上。“先遣小姑尝”,真是于细微处见精神。

林蓁蓁不由自主就想到了当初自己为了讨好未来的大姑姐,江韶,没想到却被下了大牢……

爱情还真是让人百感交集。

林蓁蓁让江戈去洗了手,然后命人将饭菜送了上来。

先是小米捞翠斑。

这道菜刚上桌,江戈就被其金黄的色泽和浓郁的香味吸引,禁不住拿起调羹尝之。

果然,林蓁蓁的厨艺非常了得。这汤底鲜得很有层次感,用小米加鸡汤熬成的汤底本就鲜美无比,再混合了鱼肉本身的鲜,用鲜得令人落眉毛这句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搭配上滑嫩的翡翠斑鱼片,那个滋味令人赞不绝口。俗话说,小米粥在中医里有“代参汤”之称,用小米粥作汤底来配翡翠斑,除了菜品的卖相、味道、口感都很好之外,也是一道营养价值很高的佳肴。

第二道菜是粉蒸肉。

林蓁蓁做的的粉蒸肉,米粉放得不多,一蒸笼上来,肉型清晰排列在眼前,很完整,不似有些地方不锈钢盆子端上来,一盆子米粉埋肥肉。

从这个角度讲,这一款比较投南方人的心,卖相比较得体,量也适中。

有的人偏偏就爱吃那厚实的米粉,油润润的,和着五花肉大口大口吃下去,热量加倍了。如果光是肉,那只是吃菜,可稻米粉又是粮食,拿粮食当菜吃,对于生活优越的人来说,也是有一点负担的,这也是粉蒸肉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

眼前的粉蒸肉,米粉的部分已经降低到很少,只是保留了蒸菜与米粉的意思。那肉里带着水汽,很酥。相对而言,这样的做法,比较秀气一点。一直觉得粉蒸肉,要比红烧肉更荤,那大肉里肥的部分,直接就是米粉的调料之一,其实也是粗放的朴拙。说粉蒸肉不油腻的人,都是爱肉爱到当饭的。吃下一长块粉蒸肉,可以配合喝半碗西红柿鳜鱼汤,这样不至于胃里太肥腴。

主食是一道干挑辣酱面。

干挑辣酱面是林蓁蓁在穿越之前曾经的一种经典吃法,面嚼起来特别有劲道,软硬适中,不粘牙,不黏口,一看就胃口大开。此面还可湿吃即汤面做法。古朴木制大碗汤面上桌,料多汤浓,实实足足。至于面上浇头的讲究,豆腐干有嚼劲,小方肉有柔劲,茭白莴笋有脆劲,且辣度适中。

从汤头、面料、浇头,下面,调味等每道工序体现了精致口味的讲究。

菜色不多,可是道道都经典又美味。

江戈好心情地摸了摸林蓁蓁的小脑袋,“吧唧”一声亲了她脑门一下!

于是两个人就呼哧呼哧地吃起了饭。不到一刻钟,江戈居然就吃完了!

林蓁蓁才吃了一半,见他已经吃完了,就一脸蒙蔽地看着他。

江戈“哈哈哈哈”非常大男子主义地笑了几声,示意她继续吃,然后自己就去院子里溜达了!

林蓁蓁一脸黑线。这男人的确就是粗犷的代名词啊……

两个人吃饱了喝足了,就叫人搬了几把椅子来,沏了壶好茶,在院子里坐下了。

秋天,炎夏终于悄悄地溜走了,阳光照射大地的时间比夏天短了,不再从早上五六点一直照到傍晚六七点;阳光开始变得柔和温顺了,不再像炎夏时那样怒气冲冲披挂上阵,让人望而生畏;秋天的阳光已经较为斜射,不像炎夏时那样直射,因而温度明显降低了许多。

林蓁蓁窝在江戈的怀中,感觉真是岁月静好。

林蓁蓁看着江戈的侧脸,喃喃道:“我家敬亭下,辄继谢公作。相去数百年,风期宛如昨。

登高素秋月,下望青山郭。俯视鸳鹭群,饮啄自鸣跃。

夫子虽蹭蹬,瑶台雪中鹤。独立窥浮云,其心在寥廓。

时来顾我笑,一饭葵与藿。世路如秋风,相逢尽萧索。

腰间玉具剑,意许无遗诺。壮士不可轻,相期在云阁。”

说完以后久给了自己一个赞!这么久了居然还会背!

江戈有些惊讶她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伸出大手摸了摸她的脑袋。

“自己作的?”

林蓁蓁不要脸道:“那必须的!”

江戈:“不要脸的傻玩意儿……”

林蓁蓁被噎了……趁着夜色冲他翻了个白眼。但是也无言以对……

毕竟的确不是自己作的诗嘛……

“王爷……我真的想要跟你去随军……你就带着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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