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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女医官 (舒白念)



常小溪把自己来自2062年的事情,已经告诉了狄少华和沙麒麟。她当初离开突厥,就是不想卷入宫廷斗争,跑到长安追求平安喜乐去了。没想到阿史那云也追来了长安,直接问她,要不要尽圣女的义务。

有些事,逃是逃不了的,关键在于,到底要怎样面对呢?

第一百三十二章 物是人非

阿史那云直面质问常小溪,为什么逃避作为圣女的责任,轻易的离开了突厥。这让常小溪很为难,她该怎么告诉阿史那云,她已经不是阿史那兰了呢?她告诉狄少华和沙麒麟,自己来自2062年的事情,是因为这两个男人都救过自己,他们对自己是有情谊的。阿史那云就不一样了,他尊重的是已经死去的阿史那兰。甚至,如果他知道是自己占了阿史那兰的身体,一定会仇恨自己的。

常小溪思忖一下,认为告诉阿史那云自己是穿越者,实属不明智的行为,她想了一想:“我是要回去的,不过是十年之后,这段时间我要在长安精研医术。”

阿史那云又将常小溪的手抓住:“回到突厥,你也可以精研医术,何必十年之约?阿史那罗不懂事,他有什么资格放你离开?这次你就跟我回去吧?我是专门来接你的。”

常小溪把自己的手抽回来:“你是来接我的?你不是来和亲的吗?”

阿史那云苦笑:“不和亲,我怎么到长安城来?今年年初紧那罗还带着人在南云城厮杀,年底我就到长安做友好访问?若不是说和亲,只怕我都进不了这长安城!”

常小溪怔住:“那你不准备娶个公主回去?”

阿史那云无所谓的点点头:“且看看唐王给我安排了个什么公主,能推掉最好。但是不能激怒唐王,如果推不了,就先带回突厥去。草原那么大,无非是多养一两个女人。”

这样啊,常小溪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劝阿史那云尊重女性?阿史那云与李钊对敌时,她是见过的。他运刀如风,一刀就砍下了李钊的右手。那时候常小溪就知道此人心肠坚如铁石。

就在两人谈话陷入僵局的时候,门外传来舒白的声音:“狄大人怎么过来了?这天寒地冻的,为何不喝了茶再过来?”

狄少华温言道:“舒先生也站在门外?难道你不怕冷?”

常小溪知道这是舒白在示警,忙让阿史那云躺下,自己打开药箱。

舒白一面开门,一面笑道:“我最怕跟病人呆在一起,万一过了病气,可是自己遭罪。”

狄少华自从那夜听到舒白向自己坦露真相之后,对他印象极好,舒白是常小溪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老乡。狄少华有时见到常小溪与舒白说笑些自己听不懂的事情,心里也是极高兴的。常小溪不孤单就好。所以此刻舒白作伪,他竟完全没有看出来。

狄少华进房的时候,就看到常小溪在收拾药箱。阿史那云虚弱的倒在床上,面色苍白:“这次劳烦狄大人了。”

狄少华忙给他施了礼:“大王旅途劳顿,所以才会有恙。不过大人年轻力壮,想必康复也快!不知道大王的病情怎么样呢?常医官?”后面这句话却是转向常小溪说的。

常小溪忙回道;“不要紧,只是普通的风寒。吃几副汤药就没事了。”是她让阿史那云装病的啊,看来还得开几副清热排毒的汤药。

狄少华见常小溪去开方子了,这才安慰阿史那云:“大王不要着急,虽说你年轻,到底这是病,也不要掉以轻心,还是应该好生调养。”

阿史那云无奈道:“多谢你了。”然后眼睁睁看着狄少华带着常小溪告辞离去。一股无力感油然而生,她不想回突厥去,阿史那云狠狠的一拳砸在了床板上。可是为什么呢?她生长在突厥,又恢复了往昔的记忆,她为什么不愿意回突厥呢?

目送狄少华和常小溪两个人离去,李恪摇摇头:“这两人感情真好,可惜不能长相厮守。”

舒白奇怪的看了李恪一眼:“两情相悦,又不能长相厮守,为什么?”

李恪微笑:“我虽然不了解这个常医官,但是以她的本事,断不会给狄大人做妾。而据我所知,狄大将军不会同意常医官嫁进狄府坐正妻的。”

舒白想想这个时代,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大将军府怎么会让一个成天抛头露面,还跟贩夫走卒,甚至罪犯打过交道的女子嫁入狄府做夫人?舒白叹息一声,就连郎才女貌的事情都这么难办,自己的心事该怎么实现呢?

谁都没有注意,本应该躺在床上养病的阿史那云已经起身,就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溜达呢。阿史那云抖一抖披风,若无其事的走开,原来如此,是这个年轻的大唐官员偷走了她的心。

常小溪跟阿史那云见过面之后,就把这件事抛到脑后去了。毕竟她不是真正的阿史那兰,无法跟阿史那云产生的共鸣。虽然皇帝升了她的官职,但是并没有给她增加一两个可用之人,毕竟领着朝廷的俸禄,大理寺的这些杂事就够她忙的了。

自从走失了大盗冯经纬之后,大理寺联合刑部发下海捕文书去,在城门还有闹市都贴上冯经纬的画像。常小溪也看到过,对于这种单线条的画风,常小溪持保留态度。但是官府附上的悬赏一千两银子可是真的。有很多人为了这银子兴冲冲而来,又灰溜溜而去。

因为冯经纬牵扯到宝藏的线索,所以朝廷对这件事很重视,人虽然是从大理寺天牢跑掉的,却是由刑部与大理寺联合缉拿,兵部和京兆府协同,目的就是要把长安城扎成一个口袋,让冯经纬逃不出去,最终来个瓮中捉鳖。

今早来的这个举报者,跟以往的都不一样。是个二十多岁的俏丽女人,穿着廉价而又艳丽的衣服,面上虽然用了脂粉,还是难掩憔悴之色。

狄少华并没有因为这女人的外貌而轻视她,温和的问道:“你有什么线索只管说来,若是说错也无妨。”

那个俏丽女人,没有想到锦衣玉带的官老爷说话竟是如此温和,胆子略大了些:“奴家沈氏,就住在城西枣园,平素不怎么出门,都是家中嬷嬷料理琐事,所以今日才看到官府的海捕文书。”

狄少华示意书吏记录,有很多线人,其实早就知道逃犯的线索,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选择第一时间举发,这些人又想领赏银,又害怕官府揪自己知情不报的后账。狄少华微微一笑:“这却是无妨的,只要能抓住人犯,大嫂还是有银子可以领的。”人性如此,何况是一个弱女子来举发?

那沈氏才放心,羞答答的说出了自己的职业。原来像倚云阁这种高档的**一掷千金,不是什么人都能消费得起。似一般贩夫走卒,也是肉长的身子,保暖之后难免要想女人。这种人寻欢作乐,只好去找那些收几文钱的便宜货色。这沈氏就是从事这一行业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黄雀在后

沈氏说了一个日子,正是冯经纬从天牢逃脱的时间。原来她是个半掩门儿的寡妇,一般只做熟客的生意。但是那天来的那个汉子,是自己一个相好的领过来的。想起自己曾经向这相好的抱怨过生意不好,这汉子应该是他领来关照自己生意的。于是沈氏就留那汉子住下,日常起居,就如同夫妻一般。好在那汉子出手大方,前前后后也给了自己好几两银子。

沈氏做这门生意,自然不可能只接这一个客人。只是这汉子住在家中,有些熟客相招,她就得出去。本来像官府发的那些海捕文书什么的,沈氏一向都不看,第一她不识字,第二在她的认知中,官府的差官比平常打交道的混混可怕多了。

但是她昨日去接了一个熟客,那客人说有一桩大钱,只是不知道怎样拿到。她凑趣多问几句,这才知道原来官府缉拿一个越狱的大盗,悬赏一千两。只要提供线索就有一千两银子拿?俗话说财帛动人心,沈氏就上了心。详细问了之后,沈氏不由得心惊肉跳,原来那个江洋大盗的特征,与自己家的那个汉子完全吻合。回去的路上,她又特地去看了城墙上贴的海捕文书,越看越觉得就是一个人。

思忖了一夜,沈氏终于下定决心,要来官府出首,拿到那一千两,自己下半生就不用再做这皮肉生意了。一大早,她先温言抚慰了恩客,说自己娘家有事。恩客倒是通情达理,毕竟两个人朝夕相处了这么些个日子,而且马上就要过年了,回家看看亲人也是合适的。

狄少华沉吟一下,想起常小溪跟自己提过的一件事:“你与那人相处,有没有发现他身体上有什么特征?”

沈氏与那汉子朝夕相处,他身上有什么特征,自然是一清二楚,但是这个问题由面前这个修眉俊目的官员问出来,她还是有点害羞:“他身上伤疤很多,尤其是右腿膝盖那里,有一道很长的伤疤。”

这就对上了,狄少华马上把姚立叫过来,命他火速调遣几名高手。又叫了京兆府出外勤的差官,换上便装,布置妥当,这才转向沈氏:“你如平常一样归家,现在就布置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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