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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不好惹:大明小医妃 (春又绿江南)



“嗯,我知道,我现在就开始练习!”叶池挽说着,抬手将她往外面推去,“四姐,你先回去吧,别在这里打扰我。”

“你真要赶我走呀?”江抒佯装不满地撇撇嘴。

“当然!”叶池挽微微抬头,冲她粲然一笑,目光不经意落在她发间那只晶莹剔透的白玉簪上,眼中出现一丝意外之色,伸手向她的头上探去,“四姐,这只簪子你不是给我了吗?怎么又回到了你这里?”

正文 第169章 偏偏这副德行

“你还好意思说!”江抒抬手打开她,“你明明知道崇文门大街上有十家商号店铺都是朱常洵的,你还把这只簪子拿到那里去当,这不是给我找麻烦么?”

“所以说,这簪子……”

“是朱常洵给我的,”江抒板着脸孔道,“他认出了这是去年所下的聘礼中的一件,让我不要再拿去当了。你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吗?就是说,这么难看的簪子,以后要一直在我这里。”

“四姐,我不是有意的,”叶池挽无辜地朝她摊摊手心,“一只小小的簪子,谁知道他会认得呀?那家当铺出的价最高,任谁都会拿到那里去当的。”

“你还价比三家?”江抒不由蹙了蹙眉头。

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拿了福王的聘礼去换钱,是不是?

叶池挽并未领悟到她话里的真意,一脸天真地道:“当然了,不然要吃亏的。”

“那你当了多少钱?”江抒忍不住翻个白眼。

叶池挽眼睛一眯,得意地向她伸出一根手指头。

“一百两?”江抒试探地猜道。

“才不是,一百两还不够我赎黑风呢!”

“那是……一千两?”

“嗯,”叶池挽煞有介事地点点头,一张小脸上像乐开了花一样,“我怎么都没想到,一只小小的簪子竟然值那么多钱。这光秃秃的,戴在头上也不好看,一不小心,还容易弄断了,换成银子就不一样了,想干什么干什么,多好啊!”

“那你换的银子呢?”

“这个……你让我算算,”叶池挽掰着手指头边数边道,“赎黑风用了三百两,去云香楼吃了三次饭,用了六十两,在崇文门那边的天桥下套圈加买小吃,用了二两,买了一对会说话的虎皮鹦鹉,用了一百两,这就是四百六十二两。剩下五百三十八两,拿到赌坊去赌了。”

“那你赢了多少?”听她一一数完,江抒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当时嘛,手气不是太好,所以……所以……”

“所以就全输了?”

“我也不想这样嘛,这也没有办法的事情。四姐,你知道的,赌钱这种事,全凭运气,我当时也是……”

“行了,别说了,”江抒没好气地打断她,“朱常浩说得一点都没错,你果然是个败家女!”

“四姐,你怎么可以这么说我呀,”叶池挽有些委屈地向她头上指了指,“你看,你这只簪子都回来了,这一千两就等于是白得的,既然是白得的,输了又能怎么样?”

“你还不认为你赌钱是错的,是吗?”江抒的脸色更沉了几分。

怎么唯一对她好的一个姐妹,偏偏是这副德行!

“不就是赌个钱嘛,有什么大不了的!”叶池挽依旧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人家大诗人李白都说了,人生得意须尽欢。如果非要说我有错,就是出门之前没看黄历,白白输了那么多白花花的银子。”

“你……”

叶池挽眼珠一转,凑在她的耳边道:“四姐,我知道你为什么不高兴了,一定是让未来姐夫花钱赎回这只簪子,你心疼了,对不对?”

“胡说,谁要为他心疼!好好练你的画吧,我走了!”江抒见她说得有些离谱,淡淡甩下一句,转身向外面走去。

没走几步,身后传来叶池挽清脆悦耳的声音:“四姐,你别生气嘛,十日后的斗画大赛得第一名的有一百两银子的奖金,我到时候拿到手,请你去正阳门外吃辣锅。”

正文 第170章 那要出门多早

江抒脚步微微顿了顿,没有回头,淡淡道:“还是等你拿到之后再说吧。”

这种画技,还妄言要拿第一,真是大言不惭。

语毕,不再停留,抬脚走出房门。

带着屏浅沿着花影斑驳的曲折小道一路缓行,回到卿冉阁,此时,哲哲正站在院门口翘首张望着。

看到迎面走来的二人,立刻快步迎上前来:“恩人,你回来了?”

江抒点头应了一声,看着她在自己面前停下来,问道:“罗新没有为你安排住处吗?”

“不是,”哲哲缓缓摇摇头,“是我没让他安排。”

她微微迟疑了片刻,轻声道:“在外面的时候,哲哲对恩人说了谎,其实哲哲家里并不是只剩下哲哲一个人,还有一个六十多岁的奶奶。哲哲当时是不愿再过苦日子,才求恩人收留的,但后来想了想,就算日子再艰苦,也不能丢下奶奶一个人。”

“所以,你的意思是……”

哲哲一脸歉疚地望着她:“现在城门已经关了,出不了城,哲哲想在恩人这里暂留一晚,明日一早就回家。”

“这样……也好。”人家都这样说了,江抒也不便挽留,顿了顿道,“待会儿我让屏浅拿些银子给你。”

“恩人,不用了,”哲哲忙摆摆手,“恩人已经给过哲哲银子,都够哲哲和奶奶用一年的了。”

说着,从怀里掏出那块江抒从万长祚那里要回来的银锭子举向她。

江抒淡淡瞥了一眼,笑道:“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勉强了。你今晚就跟屏浅挤一晚吧。”

“嗯,谢谢恩人。”哲哲将那块银子收回怀中,感激地冲她一笑。

江抒轻轻勾了勾唇角,没有再说什么,缓步走进院门。

由于前一晚睡得早,第二天天还没有完全亮,江抒就早早的醒来了。

穿衣、梳洗,简单的用过早餐,送走哲哲,墙角的更漏显示,才刚刚辰初三刻,距离与朗莫约好的见面时间辰正三刻还有半个时辰。

江抒不想让人等她,决定还是早去一些,寻了个理由支走屏浅,拿着几天前所买的那只纸鸢,独自出了家门。

见面地点就是他们上次分开的风筝摊旁,位于西长安街中段路北,距离叶府比较近,只需要绕过几条巷子即可。

江抒觉得自己出门早,本以为到了之后需要等上一会儿,没想到刚刚转进西长安街,便遥遥地看到朗莫已在约好的地点等候了。

此时的他,并没有像往日那样一袭深紫色官服,而是穿了一件玉色长衫。浅淡的颜色,使整个人看上去少了几分平日的肃重,多了几分翩翩浊世的儒雅。

江抒何时见过这般气度的他,不由一愣。

待回过神来,却见他已经发现了自己,正向这边走来,于是笑着迎上去,朗声道:“朗大人,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叶府所在的小时雍坊南面所邻的就是这条西长安街,距离很近,自己来得早一些正常,而他家在朝阳门那边的思诚坊,距离这里比较远,能够在自己之前到达,那要出门多早?

正文 第171章 可是会摔死人的

朗莫微微止步,看着她走到近前,笑道:“巡城需要早起,已成习惯,休沐的日子也无福继续安睡,既然已经起来了,便不如早些过来。”

“那我们要去哪里放风筝呀?”江抒向他举了举手中的纸鸢,偏头问道。

朗莫微微一笑,抬眼向西望去:“城西的石景山下。那里沃野数里,风光秀丽,若说放风筝,没有什么地方比那里更合适的了。”

“那我们怎么过去啊?”江抒顺着他的目光向那边望了一眼,有些担忧地道。

隔着高耸的城墙,只能隐约看到外面遥远之处有一个烟雾环绕的小小的山头。

根据近大远小的规律,那所谓的石景山,肯定离得很远。

而自己是步行出来的,朗莫身边也没有代步的工具。再往大街上去看,由于时候尚早,原本繁华热闹的街道上只有零星的几个行人,就是想要雇马车也雇不到。

朗莫自是看出了她的顾虑,低低轻笑一声,转身面向附近的一条窄巷,啪啪击了三下掌。

掌声刚刚落下,只见一个身穿暗黄色飞鱼服的年轻男子牵着两匹枣红色的高头大马从巷子里走了出来。

此人正是朗莫的下属,那个锦衣卫的戴千户,戴胜。也就是屏浅口中的苍山派四大弟子之一的四弟子。

不过,此时江抒却没有心思欣赏苍山派弟子的风采,注意力只集中在那两匹高头大马上,看着朗莫迎上去,蹙了蹙眉头道:“我们该不会是要骑马去吧?”

朗莫从戴胜手中接下其中一匹马的缰绳,抬手抚了抚马脸,转过头来道:“石景山离得有些远,马车单程就得一个多时辰,骑马能省下大半的时间,可以玩得尽兴一些。”

“可是……”江抒面上微微出现几分为难之色,“我不会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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