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怀南捏着手里的雪茄,弹钢琴似的弹了几下下,烟灰点点往下落,沾到军靴上。
立马就有人上前讨好地弯腰擦拭,他看都不看一眼,缓缓吐出细白的烟圈,道:“我侄女还小,过两年再看。”
回去的时候,车从大门行驶进去,在喷泉旁停下。他下车,张妈照例带着佣人迎来,接过他的披风,道:“厨房煲着鸡汤,小姐让备下的,四少要是饿了,我这就去端来。”
他惊讶于她在叶家的如鱼得水,连张妈都心甘情愿被她使唤。
这时候回过神,发觉她的不起眼,或许只是他一厢情愿而已。
他示意自己在外吃过,不必麻烦。说着话,一脚踏入屋里。
瞬间灯火通明,少女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欢喜地凑上来,甜甜唤一句:“小四叔,你回来啦。”
壁灯刚好指向两点,咚咚塑料鸟跳出来报时。
叶怀南掩住眸底的惊讶,点点头,余光从她身上掠过。
她穿着半新不旧的白色荷叶边真丝睡袍,外面披了件外衣,沉沉乌黑的头发披散肩后,洋娃娃精致的五官透着几分通宵的困倦,此时见了他,眼里的倦怠瞬时化成安心。
不得不说,除了拿工资的佣人,家里有个其他的人等自己,回来时心里头确实是暖的。叶怀南往里走,“这个点了,还不睡?”
她跟过去,从张妈递来的热水盆起揉起毛巾,动作自然,拧干了水,折叠成半递到他跟前:“我习惯了。”
她说的习惯,当然不是说晚睡。每晚她都会等他回来,他也习惯了。只是今天等到这么晚,倒是出乎意料。
温热的毛巾贴在脸上,每个毛孔都透着舒服。所有的烦闷都化作水汽,被毛巾轻轻一揩,全都消失不见。
他将毛巾丢进盆里,抬眸望见她仍在旁边站着,知道她肯定有话要说,犹豫半晌,最终还是问出声:“怎么了?”
她说:“明天我想重新回学校上学。”
叶怀南松口气。
宋家的事大致都处理完毕,总是要往前看的,她主动提起想回去念书,也是好事一桩。
叶公馆就他一个,家里又无女眷可带她出席外头那些小姐们的茶会,难为她闷在叶公馆这么久,不吵不闹。
他自以为贴心地问:“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她说:“叶公馆离学校远,我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大概是怕他觉得麻烦,话说到最后越来越小声。
灯光打下来,她白皙近乎透明的肌肤似剥壳鸡蛋,小小的唇上下微抿,睫毛又长又浓,未施粉黛,天然去雕饰的美,清纯至极,眉眼那一蹙,仿佛娇嫩芙蕖在雨里被吹得东倒西歪,害怕紧张又迷茫。
叶怀南看着看着就迷了眼。这样的相貌,搁哪儿,都是顶尖的。
意识到自己的过度停留,他收回视线,往旁挪开步子,刻意离她隔了段距离,“我让副官开专车送你。”
她往前,一蹦一跳小跑着跟在他身侧:“陆军署的专车太郑重,不适合我一个学生用,普通汽车就好。”
此时两人往楼上走,她的屋子在走廊左侧,上了楼拐进去第一间就是。
泛黄的灯光下,她等着他的回应。
叶怀南点点头,“好。”
她的声音里透出喜悦,用洋文跟他说谢谢。
叶怀南也是留过洋的,流利清晰的发音回她一句不用谢。
多日的冷漠疏离因这简单的两句而磕开口子,仿佛只属于两人的交流模式,她倚在门边,一改之前江南软语的晚安语,用洋文短促地说了句晚安。
叶怀南也照样回她一句。
她单手抬在胸前,又挥了挥手,说明天见。
这种单纯的依依不舍令他觉得温馨又好笑,逗小孩子般似的,看她站在门口还未进去,白色睡袍下露出一双瘦削的脚腕,一只脚微微抬起搭在脚背上,仿佛猫咪一般,眼神怔怔地看他。
叶怀南无可奈何地挥挥手,“睡吧,明天见。”
因这一句,第二天睁眼起来,第一个瞧见的就是她。
她端了早餐,语气诚恳地说道:“我怕四叔今夜回来的晚,过了时辰,就不算今天了。”
平素她从不打扰他早起的准备,怕他瞧了她觉得不习惯,连早餐都不曾上桌一起吃,只是在夜里等他回来,说句晚安就算是两人每日必要的叔侄交流了。
叶怀南将军帽往头上一戴,从她手机接过早餐,“今夜没有应酬,不会晚回来。一起吃吧。”
隔着西洋长桌,他漫不经心地往那边探。
她的餐桌礼仪极好,可见宋父平日的费心教导,今天要回学校念书的缘故,穿了学生装,和那天在日头底下等他的装束一样,领口处打了补丁。相同的色系,稍微有点落差,仔细看还是能看出来的。
等吃完饭,他让人开新买的美国小汽车送她,两人站在门边,不远处外头士兵全副武装,等待着履行接送督军的重任。
叶怀南转过头,“过两天我带你去做几身新衣服,一年四季各式各样的全都备下。”
她歪头看他,轻柔道:“我衣服够穿,四叔不必费钱。”
他皱了皱眉:“你越这么说,我越要带你做贵的,住我这,穿着打补丁的衣服是想叫人笑话我吗?”
她下意识抬手遮住衣领处的缝补痕迹,低低地应了句,“嗯,我知道了,一切都听四叔的。”
得了乖巧的一句,他心里倒冒出愧疚来,觉得自己语气可能重了些,想补上一句,却又想不出什么话来。
转眸忽地望见她红彤彤的小脸,嘴边还留着喝过的牛奶痕迹。
刻意放柔的话到了嘴边:“你这里沾了东西。”
他比划着,她瞪眼照着他说的方向去擦,怎么也擦不对,偏生还不停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问:“好了吗?”
叶怀南叹口气,只好自己动手替她擦拭。
指腹碰上去,弹性白嫩的肌肤触手生温,脂膏似的,软软滑滑,从唇角滑过去的一瞬间,她忽地笑起来,弧度刚好令他的手指陷入那汪浅浅的梨涡。
他慌张地收回手,面上不动声色,“好了。”
她低下头拿手帕替他擦手指,也不说平时拘谨的话,语气柔顺自然:“要我打水来洗手吗?”
他爱干净,但也没到这种过分的程度,顺手拿了她的帕子又擦了擦,说:“不用。车来了,要我送吗?”
说出来,自然是客套话。
他还要赶着去陆军署,哪里有功夫送她去学校。
她贴心地回应:“有四叔这句就够了,我又不是小孩子,哪里需要人送着上学?”
走的时候两人擦肩而过,她轻轻吐出一句晚上见的洋文。
叶怀南来不及回应,她就已经钻进了车里。
等她的车缓缓开走,叶怀南才上车。想起哪里不对劲,低头一看手里还捏着帕子。开了窗,想要丢,动作一半又停住,重新塞回口袋里。
他阖眼,脑海中冒出昨夜她穿睡袍倚在门边的样子,忽地开口问前面开车的副官:“宋小姐好看吗?”
副官不假思索回答:“好看。”
叶怀南不说话了,压了压帽子往下遮,正好挡住脸。
好看是好看,就是年纪太小了。
才十五。
第28章 三更合并
圣玛丽安女子中学是颐州有名的女子学校, 出入者非富即贵。当初宋父托关系将宋幼秾送入学校读书,为的就是让她能接受最好最新潮的教育。
停学了几个月, 重新回去念书, 老师欣赏幼秾的才华,同时怜惜她丧父丧母, 在学业大考上并没有过多为难她。只是简单布置几篇全英文章让她写, 题目出得也不难,她来学校前就已经写好。
在叶公馆这几个月, 除了熟悉叶家情况,摸清楚叶怀南的喜好外, 南姒大多数时间都在看书。
倒不是她喜欢看, 而是原身喜欢, 多少有些影响。
她将叶怀南的那些藏书全翻看了一遍,他喜欢读莎翁,原版的英文下面满是注释, 书页里夹着几页密密麻麻的墨蓝字迹,很久之前留下的, 纸都泛黄了。他自己译的,用词幽默精准,有专业翻译家的水准。
后来她也曾翻到几本法语书, 看不太懂,只知道他也爱在上面写注释。透过飞扬飘逸的字迹依旧能感受到他当时看书的兴致。
张妈说,四少爷从小极有念书的天分,什么书都爱看, 在书房一待就是一整天,请来的先生都说他是难得一见的奇才,在外国留学时,本来打算继续念下去,说要念博士,老爷不准,父子俩沟通很久,不知说了些什么,反正四少一回来再不提念书的话,直接就从军了。
南姒来这里,没见过其他的上将少将,唯一能对比的就是叶怀南身边的副官。光从气势上来说,别人确实矮了半截,倒不是因为军衔的落差,而是因为叶怀南天生就有种高位者的威严,加上他身上那股子文人的气质,总给人一种清冷神秘的感觉。
很多时候南姒偷偷看他写字,斯文,内敛,优雅,偶尔写到不顺畅的地方,抬眸一个凌厉眼神,仿佛下一秒就能毫不犹豫地将钢笔当做凶器插进敌人大动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