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洞里有一只漂亮的火狐狸抬头望上空,它眼睛水灵灵的,充满灵性。
“你听见了吗?我在下面啊!”小火狐哼了哼,很是委屈,它低骂害她被困的大黑狼。
当初,如果不是大黑狼让它去偷偷画镜岛的幻灵果,它也不会被画镜守护神封印在这里,那个该死的守护神竟然让它在这里苦心修炼,等有它的有缘人,这一等就是五百年啊!
呜呜,它太激动了,终于让它等到她的有缘人。
“树洞开!”倾城使用念力,打开树洞,金光一闪,一只可爱的小火狐飞了出来。
旋即,在倾城的面前停下。
“主人,我爱死你了。”小火狐热情地跳到倾城的肩上,抱着她的头亲了亲。
“你是神兽吗?”游戏中的很多修仙者手都有神兽,难道这只神兽是专门等她的。
“回禀主人,是的。”
“你怎么被困在树洞里?”倾城把小火狐从肩上弄下来,轻轻抚摸火狐的头。
“我是被冥王大人的灵宠大黑狼设计,去偷画境岛的圣物,结果被画镜岛的守护神追杀,逃到这里,就被封印了,哼,那家伙真的好过分,害我被困五百年,等我再见到他,我非拔了他的狼皮。”小火狐愤愤然地哼了哼。
“主人,你救了我,我愿意跟你缔结契约。”她小火狐知恩图报的好狐狸,嘿嘿,找个美人当主人,也不错呢,小火狐笑嘻嘻地看着倾城,“主人,据我所知,这个大陆有很多个门派都在修炼灵力,有神兽也不足为奇,你没不要惊讶哦。”
“和你缔结契约,我有什么好处?”倾城假装不理小火狐,小火狐可怜兮兮眨眼,“主人,人家很有本事的,第一,我会帮你打探情报,第二,我会当你的坐骑,我第三,我会逗你开心,反正我的用处很多很多,多得数不过来。”
“好吧,看在你这么有用的份儿上,我就勉强收下你。”她家主人好**,说话就是傲娇啊!小火狐笑眯眯地跳起来。
“主人萌萌哒,我好爱你哦。”小火狐兴奋地跳到倾城的怀里,倾城咬破手指,用血和它缔结契约。
“我姜倾城和小火狐结为死契,我生它生,永不背叛。”
血落在火狐的身上时,与她的血液融为一体。
“主人,你的灵力很强大哦。”缔结契约后,小火狐美滋滋的,她早就知道倾城不是一般人,她身上的灵气,是她所需要的,而她也会成为她的得力助手。
“想要灵气就先干活,你家主人穷得很。”倾城抬眸一笑,“你去打点猎物回来,我会带你去一个好地方。”
小火狐打量倾城一番,才发现她身上的衣服只是粗布衣:“主人,你真的好穷呢,穿得这么寒酸。”
“你嫌弃我吗?”倾城瞪小火狐,小火狐讪笑:“主人穿什么都很美,小的哪敢嫌弃主人。”
默然片刻,倾城淡淡地问:“你被困那么多年,应该知道哪里有猎物?”
“主人,树洞东边有一头又懒又蠢的野猪,估计有一两百斤,我早就想吃它的肉肉了,我们去把它杀了,回家烤五花肉。”小火狐嘴馋地吞口水,“主人,以后,我去你家,可以天天吃肉吗?”
“你家主人我都没有肉吃,你还想吃肉。”感情她捡到了一只吃货,还天天吃肉呢,她都穷得要命了,哪有肉给她吃。
“我会帮忙赚钱的啊,再说主人乃人中龙凤,岂会穷一辈子。”
小家伙很会讨人开心,她笑眯眯道,“主人,打野猪的事儿交给我,我会让你看到我的表现。”
“好,如果你能打到野猪,我就给你取个好听的名字。”
“主人,我有名字的,我娘亲生我的时候,给我取个美丽动听名字,叫妖妖。”
小火狐想起她的娘亲,眼睛有些湿润了,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是有感情的。
“确实很萌很好听,你就叫妖妖吧。”倾城见小火狐如此人性化,她心里有些触动,自小,她也没有母亲,来到异世,才感受到母爱是什么!
不一会儿,倾城和妖妖去了野猪窝,野猪感觉危险来临,它猛地蹭起来,防备地瞪着倾城和妖妖。
“妖妖,看你的了。”倾城退到一边,让妖妖和野猪搏斗,一猪一狐,上窜下跳,打了十几个回合,野猪终于被弄死了,它背上有妖妖抓伤的血痕。
倾城看着断气了的野猪,有些犯难,这野猪该怎么带回去呢。
空间里没有绳子啊!
“主人,树洞里有绳子,我去拿。”妖妖趁倾城沉思时,已经取来大麻绳。
“你还蛮精灵的。”
倾城高兴地夸妖妖几句,随后,她绑好野猪,她对妖妖道,“我带你回家,会引起村民们的注意,你暂时进我的空间,有事情,我再召唤你。”
说着,倾城已经把妖妖带进空间,妖妖看到空间的美景,她上蹦下跳:“主人,你好厉害,竟然拥有随身空间。”
“我里面的东西,你可以享用,但不能搞破坏,我先把野猪拖出去,不然我哥会担心我。”倾城交代清楚,才出空间,拖着野猪去找她哥哥。
.......
“哥,我回来了。”姜哲轩看着自家妹妹拖着一头大野猪走出林子,他已经惊得说不出话了。
“......”
☆、第34章:给村里的老族人送肉
“你怎么打死这头大野猪的?”姜哲轩缓过神,才问倾城,倾城撒谎,说野猪是从陷进里捕到的,也不知道是那个猎人留下的绳子,让她捡到便宜。
“小妹,野猪肉很贵的,一般猪肉要卖四五十文一斤。”姜哲轩心想,卖掉这头野猪,他们家就可以买几个月的口粮了。
倾城估算这个时代的银子,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铜钱(又称一贯),可以买同时代下的糙米两百斗,十斗为一石,一石为六十斤,相当于一千二百斤粮食了,可以供他们一家四口吃一年。
可见,当年,她的父母是多么的勤奋,才能赚到几百两的银子修建大房子,哎,真是便宜极品一家了。
“哥,我们赶紧把野猪拖回家,留着自己吃。”倾城不打算卖野猪,家里人正需要补身子呢!
“小妹,这种精贵的东西,我们自己吃,太浪费了,还卖十几两银子啊!”姜哲轩是穷苦人家的孩子,知道粮食对家人的重要性,肉这种东西,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吃啊!
“哥,我捡到一株野人参,到时候卖了野人参,我们就可以修房子了,你不用担心没饭吃。”倾城悄悄从空间拿出一株五百年年份人参递给姜哲轩看,再次把他姜哲轩吓傻了。
人.....人参这种东西他只在书本上看见过,没亲眼见过啊。
妹妹到底走了什么大运,不是打到野猪,就是挖到野人参。
“哥,我早说过越是最危险的地方,宝贝越多,我打猎的时候,还看见一堆白骨,估计是以前打猎遇险的人。”倾城小心翼翼把野人参收好后,故意忽悠她哥哥。
“天无绝人之路,我们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倾儿,你太有本事了,大哥自叹不如啊。”姜哲轩有些内疚,作为男子汉,他一点儿忙都帮不上,真是愧对妹妹!
“哥,你不要这样想,你是拿笔杆子的人,将来还要给我和娘整个诰命回来呢,我们兄妹联手,一起把日子过好,才对得起天上的爹爹。”
倾城知道她哥有些自卑,她轻言细语地安慰一番,才和他一道下山。
......
他们下山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山脚的干活的村民见他们满载而归,都纷纷上去围观。
“倾城,你们去哪里打的野猪,你们不怕被野猪吃了吗?”
之前在山脚干活的余氏非常羡慕倾城。
“我们这种穷鬼,哪考虑那么多,看到野猪,自然要拼命抓住它,如果抓不住,我们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倾城讥讽地应着。
小贱人,得瑟什么,不就是一头野猪和几只兔子吗?
余氏冷哼一声,看着倾城兄妹从她面前经过。
一路上,大家都对倾城兄妹非常好奇,有些小孩子还跑到家里去围观。
老屋院中在晒衣服的老爷子看到孙子孙女拖着野猪回来,他也怔住了。
“这么大的野猪,你们怎么拖回来的,瞧,你们累得满头大汗,赶紧擦一擦。”老爷子回神,马上进去拿毛巾给倾城兄妹擦汗。
倾城接过老爷子手里的帕子,擦了擦汗:“我去独角峰打猎,看到野猪窝有野猪,就把它打死,拖回来。”
“你这丫头,我不是让你不要去独角峰吗?你还真去了。”虽然打到猎物,但老爷子还是担心孙女和孙子的安危,他宁愿穷点,也不让他们去冒险。
“爷爷,您忘了我会武功吗?”
倾城挽起老爷子的手撒娇,“爷爷,这头野猪我们自己吃,我不卖,我还有宝贝给您看。”
“宝贝,什么宝贝?”老爷子宠溺地点倾城的鼻子。
“你们有什么宝贝?”这时,村长夫妻也来了,他们听闻倾城兄妹打了大野猪,便下来瞧瞧。
许氏定眼一看,石桌旁躺着的黑毛猪不是野猪是什么啊,天啦,这丫头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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