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处理不好会祸及很多人,她不能光想着自己。
这让让白溪改了观——果然这个乐儿不是一个考虑事情单纯的大小姐。
事情变得有趣,他是越来越有兴致了。
一行人讨论完毕,就开始安排后面的行程计划。刚出厢房的门口,他们就看见原本楼下还空荡荡的桌椅,已经坐满了人,现在是午饭时间,客栈里面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他们一行人,原本三男两女已经够引人注目,而且三个男人都还气宇非凡。
沈耀健壮黝黑的身体,眉宇之间却有一个异乎常人的超凡气息。
白溪一身白衣,文质彬彬,腰间却配了把玄武刻纹的大刀,让人捉摸不透。
林云笙更加不用说,他的样貌出众,是晋国公认的第一美男子,就算同样是都是男子,在楼下的客人也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路过的那些花季少女,卖菜大妈更是惊叫连连,发出一声声赞叹。
而吉祥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婢女,但是她常年跟在李安乐的身边,生活习性自然有规有矩,虽然她文化水平不高,但是在李安乐的身边耳濡目染的,也有一些自然形成的气质。即使是一个宫女,也比寻常百姓家的小姐还要高贵有见识一些。
李安乐更加不用说,虽然她穿的只是普通女子的服装,梳着京中小姐间流行的发髻,但是她的姿色无人可以比拟,即使不经粉饰,那也是那些女子不能比拟的,更不用说她举手投足之间的气质,让人根本移不开眼睛。
他们一行人下着楼,别人的目光就一直在他们的身上。
还有几个在吃着饭的男子,已经在悄悄议论说:“那中间的那位是哪家的小姐?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另外一人说:“这里的女子我都认得,这位怕是从外面来的,若是这里的女子,恐怕上门提亲的人都踏破她家的门槛了。”
林云笙斜眼看了在下面议论纷纷的几个人,下意识地挡在了李安乐的身前,把她护在了身后。
李安乐察觉到林云笙的举动,心里感激不尽。虽然别人在赞美她,但是她何曾接受过别人当面的议论,在众目睽睽之下,她连头都不敢抬起,还好林云笙挡在了她的面前,不然她可能连门口都不敢出。
在众人目光的洗礼之下,他们总算是把李安乐护送出了客栈,林云笙把李安乐送上马车之后,依旧坐在了马夫的位置上,一脸的阴沉。白溪看着,笑而不语,依旧坐在了他的身边。
第七十三章奇怪的人
店小二牵着两匹喂好的马给它们套上了缰绳,一系列动作干脆利落,白溪又赏给了他十几枚铜钱,小二笑逐颜开地送别他们,那热情的样子,把李安乐都逗笑了。
这次他们的用膳,除去出来时的那种尴尬,还算是挺让人满意的。不过林云笙已经开始思考,等一下就要让李安乐蒙上面纱出行。
晋国的公主,不是那些普通人可以随便看的,而且他知道李安乐的样貌,容易让一些别有心裁的人觊觎。
不防不行。
他扬起鞭子打了马屁股一下,两只马快速地拉动了马车。
目前为止,一切还算顺利,林云笙的忧虑稍微放松了一点,在他身边的白溪,却有点担忧,说了句:“今天遇到的不知道是祸是福啊!”
马车走上了泥路上,踢踏的声音淹没了白溪的话语,林云笙没有听见白溪的那一句感叹。
在行程的最开始,遇到的都是一些恶善良的人和事,会让涉世未深的他们以为,这世间就是如此的和平,殊不知,出门在人,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即使林云笙和李安乐一味的说要求低调,但是他们一行人加上这一辆马车,在别人看来已经特殊得可以,想不引起别人的注意才怪。
白溪行走江湖多年,这些道理比他们四个人任何一个都要懂得多。
一路上还算风平浪静,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沿途投宿了一间客栈。
现在的他们没有走多远的路,还算是在天子脚下,所以一路上遇到的都是些比较富足的城镇,想要买点食物或者说投宿都还算是便利,但是越靠近十里村的时候,他们走的路会越荒凉。
这是为什么十里村会成为罪犯聚集地的原因之一——远离天子的管理,地方偏僻,人烟稀少。
白溪已经和林云笙预计过路程,现在他们要去十里村就算马不停蹄也要两天的时间,况且为了李安乐的安全着想,夜晚的适合还是要选择投宿客栈,这要耽误一点时间,所以算下来要三天的时间。
他们已经想好,到时候他们先到十里村附近的瓷镇。
那里虽然靠近十里村,但是民风还算淳朴,因为那里的泥土能做出上等的瓷器,所以人们都不叫他原本的名字,直接称它为瓷镇。
因为那里有供皇家使用的官窑,所以官府还是办事得力,一定程度上没有遭受到十里村的干扰,所以他们选择在那里落脚。
到时候,林云笙想好了自己和沈耀一起前去十里村调查,而白溪负责留下来保护李安乐她们。
林云笙当然也想留在李安乐的身边,但是论武功,白溪远远胜于他,只有留着他,林云笙才能放下心去调查事情。
林云笙这次也挑了个看起来比较干净的客栈,因为已经是晚上了,客栈里面纸剩下两桌在吃饭的客人。
白溪走到柜台前,老板娘正对着账本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感觉到自己的烛光被挡,她抬起头,原来是有男有女的一群人。
她撩了撩垂在额前的那一撮长发,对着白溪抛了一个媚眼说:“客官吃饭还是留宿?”
白溪对于她的举动完全不感冒,面无表情地说:“留宿。”
老板娘看了一眼众人,目光马上留在了林云笙的身上。
他的脸色冰冷,甚至让人觉得近他者死,不过他的样貌却是世间少有,这样的美色,她移不开眼睛。
“那要几间房呢?”老板娘直接是对着林云笙说的,不过林云笙完全没有看她一眼。
这些事情,交给一向懂得安排事情的白溪来办就行,他完全不用费心。白溪虽然看起来像是粗心大意的,但是办起事来绝对是心思细腻,不逊色于他林云笙。
“四间,如果有对门的话,我们要三件连在一起的,另外一间要和中间的那间相对,如果没有对门,那我们要四间连在一起的。”
林云笙挑眉,白溪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这次出行,李安乐是重点保护对象,这样的房间布局,不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都是最好的。
白溪比林云笙想象中还要更加心细如发,这让他都有引他入朝做官的倾向了。
那年过半百,涂着红艳艳的嘴唇的老板娘,故作可爱的思考模样说:“小哥,你的要求可真多,不知道能不能给你空得出来。”说着,她又看了一眼林云笙。
白溪忽然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说:“麻烦你了,请尽量帮我们安排。”
看着白溪俊朗的笑容,原本半倚着柜台的老板娘,嫣然一笑,换了一个站姿撩了一下长发说:“既然小哥这样说,我便给你安排。”
说着招呼了一个在擦着桌子的小二,让他带他们上上面的客房去。
李安乐原本听着老板娘的话语就觉得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干脆移开眼打量了一下在吃饭的两桌客人,一桌是三五个在喝着酒的男子,桌上的几瓶东倒西歪,碟中的饭菜也吃了七八成,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朋友相聚。
在看另外一桌,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姑娘,一身粗布麻衣,长发全部束在了头顶,一半编成麻花辫子把剩余的一半头发围了起来,看起来像是一个男子的打扮,唯一让人觉得她是姑娘的装饰大概就只有她头上辫子处插了个银铃铛的簪子,银光闪闪。
“小姐,你看,那姑娘身边还坐着一条狗。”吉祥在李安乐身边说着。
顺着吉祥的话语看过去,李安乐笑了。在那小丫头的右手边真的蹲坐着一条灰黄毛的狗,只是那狗半眯着眼睛,两只耳朵直直地竖立起来,像是一个在打坐的仙人一般。
“那是狼。”沈耀在身边纠正。
他从书上面看过这种狼,在他那个时代已经灭绝了。
这让李安乐惊喜,这样奇异的的动物陪伴在身边,想来那姑娘不是一个普通人。
又一番打量以后,李安乐又发现那姑娘穿着一双男人的黑色长靴,身边还挂着个已经发黑的葫芦。
葫芦还是李安乐第一次看到的东西,之前她只在书上看过,据说能装水和酒,有的人也会用来装药。
想到这里,李安乐不觉又多看了几眼。
大概是察觉到被人盯着看,那小丫头一抬头直接对上了李安乐的眼。
李安乐一时之间没有办法形容看到她的第一感觉。明明是个小丫头的身段,但是眼睛里的深邃却和林云笙一样让人看不透,完全没有属于她那个年纪本该有的纯真,满满的给人都是一种似有似无的压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