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么,我还听说呀,那位为人跋扈,连圣上都不放在眼里,几次驳斥大臣不说,还拂袖而去。”
第三人低声插了一句:“无论如何,当初千里干旱,是国师用十年寿元换得上天降雨。”
“呵,你当为什么会千里大旱?”
“难道……”
……
余初手中的资料里,驻地一手扶持教导出来的国师,确确实实是已经失踪了。
可朝廷当局,却用了个“病遁”。
有意思。
余初一壶茶喝了近三个小时,店小二收了赏钱,服务很殷勤,不厌其烦的替她免费续杯。
茶水加第四遍的时候,余初起身付账,临走时像是不经意的问起。
“我正打算找个地儿吃饭呢,对面的酒楼怎么关门了?”
“姑娘,您说怡春院呀。”店小二朝着门外看了一眼,“一个多月前突然就关门了。”
他说着眼底露出疑惑:“您说是不是奇怪,这头天晚上还宾客如云呢,第二天就没有开门了。也没有听说过要盘出去的消息,也没有看见遣散伙计,说关就关,连掌柜的带伙计,都消失了。”
“王屠户和刘记的酒家,听说还有一大笔账没结呢。”
余初清了清嗓子,义正言辞:“这些奸商,怎么不报官把他们都抓起来?”
“怎么没报官……官也报了,钱也花了,找了许久也没有找到人,这段日子也难过得很。”店小二被余初逗乐了,“您啊,离那门远一点就是了,前段时间还有两个人找上怡春院,说是找故友,邪门的是,后来也消失了。”
“消失?”
“王屠户翻了整个长平城都没有找到人,可不就是消失了么?”
喝了一肚子茶后,她的脑子清醒不少。
长平驻点全员失踪不说,之前出发的自由人,貌似也在这不见了。
那么问题来了,人呢?
**
余初走出茶馆,外面春日正好,暖风吹得人微醺,
从兜里面掏出一只怀表,已经是下午三多点了,这个点,倒还有时间压压马路。
驻地这次给的活动资金给的足,金子和银子就给了满满一盒子,底下还压着一叠银票。
简单地说,她不缺钱。
余初先去成衣铺,给自己买了几套成衣,两套女装一套男装,都是挑的素面不起眼的。接着去了秦玉堂,拒绝了掌柜极力推荐的粉底,买了她家热门的古代口红。
路过小吃摊的时候,顺手打包了一些自己爱吃的零食小吃,准备打道回府。
“啪!”
凌空炸响一记鞭声响起,紧密的哒哒马蹄声从地底传来。
余初个子不够,视线被前面的人挡住,等到她看见马匹时,手臂已经感觉到了它疾驰时的带过风。
她眼神冷了下来,连退几步,和奔驰而过的马擦身而过。
原本事情应该到此为止——
只是不知道哪个路人好心,眼看她就要卷入马蹄之下,拽着她的袖子,往后向一旁狠狠拉扯去,反而将她自己的重心拉偏了。
对方为了救人,可能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力气之大,让余初摇晃着往后滚了几圈。
“碰——”
“哐——”
连着撞翻两个摊位才停了下来。
她就那么五体投地的躺在大街上,摊子上的荷包和纸张被撞飞后,最后都落了她一脸一身。
余初扒拉下自己脸上的纸张,皱着眉坐了起来。
街上很多摊位被波及到,不少行人也受到了惊吓,众人自顾不暇。
只有隔壁摊位的大姐,穿着一身灰色的粗布衣,眼神牢牢盯着她,嘴里不干不净骂了几句,被余初塞了支口脂后,又喜笑颜开的重新支起摊位,捡起荷包一个个摆了回去。
倒是代写书信的摊位——
摊主是一名二十五六岁的青年男子,肤色黝黑,五官看着违和,一双眼睛却很亮。
他大概是受了伤,身上都是浓郁的草药味,拄着拐杖,一瘸一拐的捡着散落在地上的白纸。
只是伤口的腐烂味道,压过了草药味,以这里的医疗条件,腿保不住还是小事,万一细菌感染的话,就会像顾文青那熊孩子一样,连命都可能保不住。
余初收回思绪:“您先坐着,这些放着我来捡就行了。”
对方抬眼,扫了她一眼,垂眸继续捡东西。
余初有些不好意思,加快了捡东西的速度。
捡到大半的时候,余初的手一顿,视线向下,落在了手里捏着的纸张上。
和之前捡到的一沓白纸不同,这张纸上写了一阙词,墨迹未干透,显然刚写没多久。
这是一阙最常见的祝寿词,在古代区的普及度,大概类似于现代的“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内容没什么特殊的。
但是这字,太漂亮了。
字如苍松,风骨透纸三分,笔锋内敛,气势却惊人。
余初再抬头,看对方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这种书法造诣——
一级保护动物。
第八章
驻地第一代总负责人徐老,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
——古代区是古代人自己的,可是艺术家是全人类的。
这句话侧面反映了,他们对古代区的态度,看似公正,实则有所偏倚。
就好像人类面对动物时,会根据动物的稀有程度,划分相应的等级,从而投入与等级相匹配的资金和保护力度。
他们面对古代区时也思维模式也有些类似,只是评判的标准,有些不同。
并不是根据身份、官职或者财富进行划分,而是根据其在艺术或者学术上的成就。
古代区有着他们有自己社会体系运行法则,并不需要他们横加干涉。
富商病死,自会有嫡子接手,皇帝驾崩,也会有太子顺位登基。
但是如果一个艺术家或者医学圣手消失,可能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自古医圣只有一个张仲景,诗仙只有一个李白,而书圣也只有一个王羲之,千年来也难找到几个与之比肩的。
而眼前这位小哥,这一手书法,不说登峰造极,也是个中翘楚。
标准的一级保护动物。
按照驻地规定——
“给我。”
“哦——”余初回过神来,对上小哥没什么波动的眼神,将手中的纸递了回去,“给。”
小哥收回右手,将这阙词收进袖中,不再看余初,默不作声转过去,重新支起摊位
挂招牌时,他腿脚不便,重心不太稳,伸着手挂了几次没有挂上。
余初赶忙上前,将招牌接过,露出一个讨好的笑:“我来,我来,先生您坐下休息。”
对方视线落在她的脸上,眼神突然冷了下来。
整理好纸张,摆好笔墨砚台,布质的招牌再次飘起来的时候,代写书信的摊位就算是重新开张了。
余初将自己的东西从地上捡起来,也不在意是不是弄脏了,随意的拍了拍上面的灰尘,摞到路的一边。
自己找了块台阶坐下,抱着零食,边吃边看小哥上班。
古代区的文化普及不够,即使是在长平城这样的城区,识字率也不一定突破了个位数,需要代写书信的人并不少。
等街市纵马的风波彻底过去,小哥就迎来了他新一单的生意。
一个包着蓝色粗布头布的老太太,手里提着一小篮子鸡蛋蔬菜,坐在了小哥的摊位前,说要给云锦城里当伙计的儿子写信。
“……你媳妇给你生了个大胖小子,生的时候七斤八两,圆头大耳,接生的七婆说,这孩子生来就有福相,以后必定大富大贵。她说的话你晓得的,一说一个准,村里的琼哥考上秀才之前,她不就说过琼哥是个当官的面相么……”
“今年大旱,村头的老陈头都准备要逃荒了,还好国师祈来了雨,庄稼补种了一茬,村子里给国师供了神像,希望他一世安康,长命百岁……”
小哥写字的手一顿,半垂着眼帘盯着纸张,过了几秒钟,他换了一张纸继续写。
“……隔壁莲嫂子托我问你,你大牛哥上次写信回来说,得了伤寒,不知道有没有落下病根子,在外要多穿一点,注意身子。我养了几只老母鸡,等你过年回来……”
午后的阳光暖意熏人,老太太絮叨起来,有让时间慢下来感觉。
余初从油纸包里捡了颗梅子扔进嘴里,视线从老太太身上,落回到摊主身上。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脚底的布鞋还打了补丁,长发只用了根木簪盘着。
站着的时候还不觉得什么,此时他端坐在摊位前,半垂着头,鼻梁高挺,侧脸的弧度十分耐看。
尤其是写字的样子,周遭很玄妙的有了一股子儒雅的书生气,上身挺直,手腕悬空,左手握着毛笔……
余初思绪一滞。
他刚刚接纸和挂招牌,都是用的右手,说明惯用的手就是右手,现在写字用的却是左手?
委托人叙述的多,写起来耗费时间,一封信写起花了大半个时辰,等到第三单结束后,已经日落西山。
小哥站起来,行动不便的收拾完摊位,摆好椅桌。然后左手拿着包裹,右手提着布招牌,离开了街市。
相似小说推荐
-
我的外挂叫地球 番外完结 (女神踩过的地板) 晋江金牌推荐高积分VIP2018-09-06完结 9.15更新番外完结19026 35969 营养液数:51815 文章积分:470,386,784末...
-
朕的皇后是机器人 (南楼小主) 2017-07-20完结599 978 文章积分:20,343,122陛下!皇后把牢房炸了!秦南面无表情。陛下!皇后逃走了!秦南面无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