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长谦将手中剥好的虾仁放在余初碗边的小碟子里,怎么晒书蒙着眼睛,他大概能猜出十之八九来。
她过目不忘,只要入眼的文字,必定会入脑。
但是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大量的信息不分种类,不分良莠,不分重点,一股脑的塞进大脑,不仅生理上会觉得头疼,就连之前存在脑子里的文字,也会被如海的无用文字给盖住。
所以,干脆眼不见为净。
“……有一次,阿初跟娘去上香,下山前庙里的小师傅告诉娘,说阿初伙同他人偷玉米,还自己去灶下把玉米烧熟了,到现在我们也没能问出那个同伙是谁……”
余初默不作声,喝汤。
……
家宴一直到结尾都不算很热络,始终有着阶级产生的距离感
将宋家所有人的三观都碾碎了一次,想要重组,估计要缓个几天。
余初原本打算,和叶同志在宋家住两天,就当是婚嫁回娘家放松一下。
现在这种情况情况下,她果断放弃了。
所以计划变成,让叶同志一个人回去,她留下来。
叶长谦没有反对,脸上也没有任何不悦和不解,接过她手中的披风给自己披上:“那我过两日来接你。”
余初:“好。”
余初被丫鬟带去自己的房间后,宋家众人,也是打算接媳妇的接媳妇,回屋子休息的回屋子休息,只有老大老二凑在一块,决定一会儿转身就去书房秉烛夜谈。
宋母还在状况之外,她常年在后宅,从未见过国师的真容。
看着丈夫和儿子们的反应,以为余初嫁的是皇家子弟,这眼底便露出些忧虑来,这二十五以上的皇子都早早娶了妻,阿初莫不是做的侧室?
可是这个又不能问,只要默不作声一直到结尾。
她咬着牙又是心疼又是被安抚了一些:“这是哪家皇子?眼下看着还不错,就不知道以后。”
宋小弟下意识回答:“什么哪家皇子,这是国师大人……娘……娘!你怎么了!”
宋母晕过去了。
***
宋家扩建过,余初闺房还留着。
就是可能当她已经沉江,人一死,里面东西基本都换了。
余初今天陪叶同志凌晨就起床,自己又忙了一天,洗完澡就几乎是爬上床睡的觉。
迷迷糊糊中,余初感觉有人靠近,熟悉的味道让她连睁开眼的动力都没有。
只有被人抱住时,她才下意识扑腾了几下:“叶楚,热。”
黑暗中传来某人的笑声:“睡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
“哪里来的登徒子。”余初看了一眼外面黑漆漆的天色, “半夜爬完墙头爬床头, 你可知这是哪里, 简直胆大包天。”
还是女婿爬的岳父家墙头。
叶长谦双手圈住余初的腰,搂着不撒手:“小娘子莫不是想抓我见官?”
“我宋家一朝四官,你想见哪个?”余初将某人搂在自己腰上的手掰开,打了个哈欠, “昨晚闹了我一夜,一大早又不让我睡觉, 不抓你抓谁。”
两人现代区, 即使睡一张床, 某人也一幅君子风范, 新婚后余初才发现, 叶同志其实很喜欢类似的肢体接触。
纯盖棉被睡觉, 这春末夏初的天气,也不嫌热把她圈在怀里, 一晚上都没有放开。
加上闺房床不够大, 一个人睡还不觉得,两个人一块有些拥挤, 余初半夜迷迷糊糊醒来, 就感觉到自己出了一身的汗。
“回头你补个觉,这两日宋家可能有些忙, 不一定顾得上你,你要是无聊了就派人给我传话,我来接你。”
“我会自己找乐子的, 这么一大屋子的孩子,不用担心我无聊。”
两人正说着话,就听见外面响想起了动静,有灯火亮了起来。
凌晨三四点这么大动静,余初愣了一下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叶长谦倒是猜到了缘由,解释道:“今日是朝会的日子,岳父和大哥应该是要准备去宫里上朝了。”
余初以前在宋家,宋府不过是刑部一名普通的侍郎,并没有资格去殿前上朝会。
“说真的,你爬墙也就爬了,大哥奉公克己,宋家爹爹为人刻板,你可别被他们撞见,若是撞见——”
“?”
“我不成了共犯。”
两人跟接头的地下党似的,都笑了起来。
某人走后,余初一觉睡到了大天亮。
今日小弟休沐,宋家就他一个成年男子,吃早饭的时候,前厅分成了两桌,媳妇孩子一桌,宋母、余初、宋小弟三人一桌。
照理说,一家女眷孩子,吃早饭的时候应该比较热闹。
只是宋宅的成年人三观裂了后,症状不一,不过初期的共同点,是多了几分尊敬,少了几分亲近。
早餐过半,余初却只听见了大人们碗筷和碗碰撞的声音,还有孩子们咀嚼的声音,后来有孩子哭闹,两个嫂子更像是请罪一般,将四个孩子都领了下去。
宋母担心怀孕的新妇,也跟了下去。
一大家子人,转眼间就只剩下两人,相对而坐。
余初用勺子舀了一口白粥:“小弟呀——”
宋小弟立刻放下筷子,垂眸低眼,一脸的严肃:“夫人。”
“……”余初,“把头伸过来。”
宋小弟犹豫了一下,最好还是一脸肃穆的将头跟王八似的伸了出去。
余初伸手,一巴掌拍在了宋小弟的脑袋上:“再说一遍?”
“夫……”
余初第二巴掌拍在了宋小弟脑袋上,表情淡然:“继续。”
宋小弟捂着头把脑袋重新缩了回去:“姐。”
余初夹了个小煎包,放在宋小弟面前的碟子上:“吃饭。”
早餐过后,宋府迎来了送礼大军。
宋母把宋小弟抓去陪客,二嫂则带着几个丫鬟,统筹后厨前厅,烧水泡茶给客人上点心,而大嫂在督促下人盘点礼物入库,制定回礼。
余初作为闲散人士,跟怀孕的弟媳在院子里,带孩子玩。
自家小弟她还能上手训训,宋母那也能撒娇打诨过去,只是见过两面的弟媳妇拘束起来,她就没办法了。
索性把重心从神情紧张的小弟媳身上移开,转移到一群大小孩子身上。
余初小时候玩的时间不多,长大后参加工作的早,在宋府磨了几年性子,恰好错过爱乐的年纪。
但是她脑子里有游戏库存丰富。
什么老鹰捉小鸡,什么丢手绢,什么木头人,什么两人三足……
每个游戏都受到了孩子和小丫鬟的追捧,一时间院子里笑声四起。
半个时辰下来,就连一岁多的小侄女也摇摇晃晃走过来,一把抱住她的大腿,露着一口白牙傻呵呵的笑。
逗得余初也笑了起来。
余初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糖,先给三个小孩子各分了一些,只留下一颗握在掌心。
她将人抱了起来,从袖子里掏出一颗糖打算喂孩子,只是糖纸刚剥开,就被一道声音制止了。
“阿初——”
余初手瑟缩了一下,将糖塞到小侄女手中,递给了一旁的丫鬟。
然后低头看着几个孩子,眨了眨眼睛,压低了声音催促道:“快跑-跑慢了糖要没了-”
几个孩子原本有些犹豫,想起和余初玩游戏的革命情谊,点了点头,大的牵小的,小的拽着更小的,丫鬟抱着最小的。
四个孩子跟葫芦串似的,一阵风似的跑走了。
她这才回头看向来人,一脸若无其事的笑:“大哥,你回来了。”
“这逮着一个孩子就喂糖的毛病,你怎么一点没改。” 宋临渊看着余初,好气又好笑,“还撺掇孩子逃跑,你二哥五岁的儿子都比你懂事。”
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养成的毛病,荷包和袖子里,永远都带着糖,松子糖、麦芽糖、芝麻糖、牛乳糖。
可她自己很少吃,都拿去喂孩子了。
大家子弟她倒是不曾喂过,只是府里的孩子、亲戚的孩子、甚至是当年的翟家二公子,都是余初拿糖喂大的。
导致每个和余初相熟的孩子,换牙之前,牙齿或多或少都被虫蛀了。
所以他就三申五令,不许她再喂孩子,从那以后她倒是收敛了不少,可这毛病终究没有彻底改掉。
宋临渊话刚说完,就看见余初站的笔直,一副垂手听训的样子,一如七八年前。
他恍惚了一下。
再回过神,就板不起脸了,他叹了口气:“这几日家里客人不断,外面人多眼杂,怕是只能委屈你在内院待着。”
“大哥你这是怕我无聊”余初笑,“我跟孩子们玩的好,下午让我带孩子就成了。”
宋临渊想起刚刚听见的一团笑声,沉默了一会儿:“不许塞糖了。”
“是是是——”
不许塞糖不要紧,余初吩咐丫鬟去街上买了些小玩意,当做游戏的彩头。
回门第二日,余初成了孩子王,一时间拥簇者无数。
连带着坐在一旁看着的小弟媳,都跟着乐了一下午,两人再说话,便没有了之前那些疏离。
***
夜里府里请了戏。
余初不能去前院,就去厨房顺了碗花生米,爬到屋顶看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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